出口货物退(免)税检查要点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7 11:33:35 321 人看过

一、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的检查

我国出口退税政策是按行业制定的,主要分为两大类,即外贸企业和生产企业。针对生产企业的生产经营特点,检查货物免、抵、退税应注意以下两方面的要点:

(一)对有关单证的检查

在国家实行新的免、抵、退税管理办法后,骗取出口退税必然围绕着增值税进项税额虚增和内销货物的销项税额虚减进行操作,所以。在税务检查过程中,也必须紧扣这两点来开展工作,这与增值税的检查方法基本相同,这里主要强调对有关单证的检查。从货物的出口到退税有许多单证,有来自海关的、银行的、外贸的以及征税税务机关的,在判断货物出口的真实性,明确出口货物真实来源时,应将各种单证形成链条相互印证、对比,从中发现问题、支持结论。

(二)对免、抵、退增值税核税的检查

对免、抵、退税核税的检查,可以有各种检查的思路这里从免税、抵税、退税三方面提示:

1、出口货物免税的检查要点。

要对出口货物的出口原始凭证逐一进行检查,并与出口产品销售明细账逐笔核对,按月计算生产企业的出口销售额。重点检查出口货物的贸易类型,海关商品编码适用的出口货物退税率。对于出口原始凭证不全,或者已取得出口原始单据,但不具有法定效力的,应按内销进行补税和账务处理。

2、出口货物抵税的检查要点。

出口货物的采购和生产环节所负担的进项税额,在扣除不予抵扣的进项税额之后,其作额可用于抵减内销产品的销项税额。其抵税的检查要注意以下几点:

一是对于生产企业即有出口业务,又有内销业务量,其进项税额首先按出口货物离岸价与征税率、退税率之差计算不予抵扣的进项税额作进项税额转出,然后再出于抵减内销产品的销项税额。

二是由于免、抵、退税办未能是按照生产企业的进项税发票所列税款计算退税,因此,对于抵扣凭证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检查应作为重中之重。

3、出口货物退税的检查要点。

出口企业按月计算办理的出口退税,由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贷方的出口退税账户转入其他应收款——应收出口退税账户。检查中应注意出口企业申报的出口退税与主管退税机关核批的退税是否一致,对于出口退税额的差异要进行调账(对于采取按退税机关审批批复作账务处理方法的不要调账),并要注意以下问题:

一是出口退税率的确定是否正确,特别是是要注意退税率几经调整的出口产品,整机与零部件的征退税率不同的产品,以及农产品和以农产品为原料加工的工业品的区别。

二是出口贸易类型的确认是否正确,特别要注意企业自产与购进业务核算是否准确,一般贸易、来料加工与进料加工贸易有无相互混淆,免税产品按退税处理的问题。

(三)对出口退、免消费税的检查

对生产企业直接出口应税消费品或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应税消费品,现行政策规定一律免征消费税,应检查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应交税多久尖交消费税、库存商品等明细账,检查出口报送单等免税凭证是否齐全、合法、有效。对从价定率办法的出口应税消费品,是否按人民币离岸价免征了消费税;对从量办法的出口应税消费品,是否按实际出口的数量予以免征消费税。

二、外贸企业出口货物退(免)税的检查

对于外卵巢企业出口货物,应按出口货物增值税专用发票和特准退税货物(十二种)普通发票上注明的采购金额计算办理退税。检查人员应在检查出口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出口收汇核销单(出口退税专用)、出口发材料、购货发票、专用税票或分害虫单等退税凭证是否刘全、合法是否有效的同时,结合有关的会计处理,重点检查以下几个方面:

(1)检查库存出口商品、出口销售收入、银行存款——应收外汇账、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等明细账,结合有关原始凭证,看有无将在国内销售货物收取外汇部分,记入出口货物销售额,这部分是否从出口货物销售额中剔除。

(2)检查库存出口商品、出口销售收入、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等明细账,确认按征、退税率之差和出口货物购进金额计算的出口货物不予抵扣税额是否正确,是否及时记入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账户,转增出口主营业务成本处理。

(3)结合库存出口商品、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等账户检查外贸企业购进的持普通发标办理退税的出口货物,是否符合税法规定允许退税的十二种商品。

(4)对以进项加工贸易的方式出品的,应重点检查进口单证、海关进产登记手册及腾明细账,确认进口料件组成计税价格是否正确,有无主管退税机关开具的《进料加工贸易免税证明》;对开展来料加工贸易方式复出品的,应重点检查进口单证、海关来料加工登记手续及有关明细账,核查有无主管退税机关开具的《来料加工工?贸易方式出口货物申请办理退税的情况。

(5)对外贸企业自营出口的应税消费品,除检查出口发票、出口收港督核销单、出口货物报关单、购货发票等退税凭证外,还应检查出口货物消费税专用缴款书。通过检查库存出口商品、出口销售收入、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等明细账,检查从价定率办法的出口应税消费品,是否按购进金额办理了退税。其适用税率和单位税额是否正确,对于出口按规定不予退税或免税的应税消费品,应视同国内销售处理,按规定计特效药缴纳消费税。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20日 12:0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会计处理相关文章
  • 出口货物退(免)税的概念
    出口货物退(免)税,是指在国际贸易中货物输出国对输出境外的货物免征其在本国境内消费时应缴纳的税金或退还其按本国税法规定已缴纳的税金(增值税、消费税)。这是国际贸易中通常采用的、并为各国所接受的一种税收措施,目的在于鼓励各国出口货物进行公平竞争。根据国际社会通行的惯例和我国现阶段的国情,并参考国际上的通行做法,我国制定并实施了出口货物退(免)税制度以及管理办法。该办法明确规定:有出口经营权的企业出口的货物,除另有规定者外,可在货物报关出口并在财务上作销售后,凭有关凭证按月报送税务机关批准退还或免征增值税和消费税。
    2023-06-05
    451人看过
  • 出口加工区货物退(免)税
    1、出口加工区是指经国务院批准、由海关监管的特殊封闭区域。对出口加工区运往区外的货物,海关按照对进口货物的有关规定办理进口报关手续,并对报关的货物征收增值税、消费税;对出口加工区外企业运入出口加工区的货物视同出口,由海关办理出口报关手续;签发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区外企业是指具有进出口经营权的企业,包括外贸(工贸)公司、外商投资企业和具有进出口经营权的内资生产企业。2、区外企业销售给出口加工区内企业并运入出口加工区供区内企业使用的国产设备、原材料、零部件、元器件、包装物料,以及建造基础设施、加工企业和行政管理部门生产、办公用房的基建物资,区外企业可凭海关签发的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和其他现行规定的出口退税凭证,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退(免)税。3、对区内企业在区内加工、生产的货物,凡属于货物直接出口和销售给区内企业的,免征增值税、消费税。对区内企业出口的货物,不予办理退税。(
    2023-06-07
    494人看过
  • 出口货物退(免)税的原则
    (1)公平税负原则。对出口货物实行退(免)税是保证出口货物公平参与国际贸易竞争的基本要求。由于各国政治、经济、历史和传统的差异,各国税收制度也不尽相同,这使得同一货物在不同国家的税收负担高低不等。这种国际间的税收差异,必然造成国际贸易间出口货物含税量不同,导致各国产品在国际市场上不能做到公平竞争的结果。消除这一影响的办法,就是按照国际惯例,对出口货物退(免)本国已征收到的间接税。(2)属地管理原则。各国的间接税是按属地管理原则来制定政策规定的。各个独立的主权国家,在税收上都享有完全独立的自主权,包括课税权和减、免、退税权。各国为对本国经济进行宏观调控而制定的税收政策,只适用于在国内生产和消费的货物,对出口货物则不适用。因此,按照间接税属地管理原则,我国增值税和消费税暂行条例中的征免退税规定只适用于中国境内,而不适用于境外。对于在中国境内实行消费的货物,包括在国外生产的输入我国境内消费的货物
    2023-04-24
    213人看过
  • 享受出口货物退(免)税的出口商
    享受出口货物退(免)税的出口商,包括对外贸易经营者、没有出口经营资格委托出口的生产企业、特定退(免)税的企业和人员。对外贸易经营者是指依法办理工商登记或者其他执业手续,经国家商务部及其授权单位赋予出口经营资格的从事对外贸易经营活动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其中,个人(包括外国人)是指注册登记为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或合伙企业。上述特定退(免)税的企业和人员是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可以申请出口货物退(免)税的企业和人员。我国现行享受出口货物退(免)税的出口企业具体有下列八类:第一类是经国家商务部及其授权单位批准的有进出口经营权的外贸企业,含外贸总公司和到异地设立的商务部批准的有进出口经营权的独立核算的分支机构。对出口企业在异地设立的分公司,凡没有进出口经营权的,可汇总到出口企业总部统一向其主管部门出口退税的税务机关申报办理退(免)税。对只是提供货源,而没有取得进出口经营权的市(县)外贸企业不能
    2023-06-07
    471人看过
  • 出口货物退(免)税的征税筹划
    我国出口货物退(免)税的基本政策反映为以下三种形式。(一)既免税,又退税既免税,又退税,是指原来征过的税给予退税,原来未征过的税,给予免税。它适用于下述两种情况。1.有出口经营权的企业凡经我国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及其授权单位批准有出口经营权的企业,春出口和代理出口的货物,除另有规定者外,可以在货物报关出口,并在财务会计上作销售实现后,凭有关凭证按月报送税务机关批准退还或免征增值税和消费税。2.特准退税、免税下列企业,不论有无出口经营权,均可在货物出口后,退还或免征增值税和消费税:(1)对外承包工程公司运出境外用于对外承包项目的货物;(2)对外承接修理修配业务的企业用于对外修理修配的货物;(3)外轮供应公司,远洋运输供应公司销售给外轮、远洋国轮而收取外汇的货物;(4)利用国际金融组织或外国政府贷款采取国际招标方式由国内企业中标销售的机电产品、建筑材料;(5)企业在国内采购并运往境外作为在国外投
    2023-06-07
    189人看过
  • 出口退(免)税的稽查重点
    从我国的出口退(免)税制度本身所固有的性质和出口退(免)税的管理来看,对出口退免税的稽查应着重稽查以下几方面:1、稽查出口货物。出口产品退税的范围原则上是消费税、增值税的征税范围,但对个别产品的出口,如原油、国家禁止出口的货物等,规定不予退、免税。因此,在稽查时应注意在申请出口退税的产品中是否含有按规定不予退税的产品。同时还要稽查货物是否真实存在,是否报关出口,申请退(免)税的有关数量、金额是否与实物数量一致。2、稽查出口企业是否有资格要求退(免)税。例如,国家规定除生产企业、外贸企业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的货物可给予退(免)税外,其他企业委托出口的货物一律不予退(免)税。3、稽查出口企业的贸易方式。随着外贸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对外贸易出现经营多元化,贸易方式多样化,有自营进出口、代理进出口、补偿贸易、易货贸易、来料加工、进料加工和一处钉进等。对不同贸易方式的退(免)税稽查的范围也相应不同。
    2023-06-07
    320人看过
换一批
#会计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会计处理是指企业采用合适的处理方法,对企业所发生的经济业务进行核算。会计处理方法前后应当保持一致,不得随意变更;确有必要变更的,应当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变更。 会计处理方法一般也称会计核算方法,包括会计确认方法,会计计量方法,会... 更多>

    #会计处理
    相关咨询
    • 什么是出口货物退(免)税
      青海在线咨询 2022-10-31
      出口货物实行零税率制度之所以未被国际社会或贸易组织确认为贸易保护措施而加以限制,是因为:(一)在国际贸易中,由于各国税制的不同而使货物的含税成本相差很大,出口货物在国际市场上难以公平竞争,而绝大部分国家对出口贸易是鼓励的,因此,出口货物实行零税率制度有助于提高货物的竞争力。(二)依据税法理论,间接税是转嫁税,虽是对生产和流通企业征收,但税额实际上是由消费者负担,是对消费行为进行征收;而出口货物并未
    • 将免税货物作为已纳税货物出口的,构成骗取出口退税罪吗?
      福建在线咨询 2022-10-08
      这种行为构成骗取出口退税罪,一般根据犯罪数额量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11年修正)》第条,【骗取出口退税罪、偷税罪】以假报出口或者其他欺骗手段,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骗取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骗取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
    • 委托代理出口货物如何退(免)税?
      陕西在线咨询 2022-10-25
      委托代理出口货物一律在委托方办理退(免)税。委托方在办理退(免)税时,必须提供下列凭证资料并按规定的程序执行: 1、代理出口货物证明; 2、受托方代理出口的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联); 3、出口收汇核销单(出口退税专用); 4、代理出口协议副本; 5、提供销售账
    • 出口退(免)税的货物是指的什么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3-05-26
      享受出口退税的货物分为一般退税货物、特准退税货物和免税不退税货物三类。 一般退税货物必须同时具备四个条件:属于增值税、消费税征税范围;报关离境;在财务上作销售处理;出口收汇并核销。 特准退税货物是指虽然不同时具备上述四个条件,但国家特准给予退(免)税,视情分为三种情况: 一是离境不销售(不收汇核销)。包括对外承包工程公司运出境外用于对外承包工程项目的货物,在国内采购并运往境外进行投资的货物,利用中
    • 出口货物免、抵、退税额怎么计算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2-15
      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额应根据出口货物离岸价、出口货物退税率计算。出口货物离岸价(FOB)以出口发票上的离岸价为准,若以其他价格条件成交的,应扣除按会计制度规定允许冲减出口销售收入的运费、保险费、佣金等。……若出口发票不能如实反映离岸价,企业应按实际离岸价申报免、抵、退税,税务机关有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主席令[2001]9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