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议裁定书的管辖权是否可以向上级法院提出上诉?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04 21:13:14 388 人看过

当事人不仅对驳回管辖权异议的裁定利益上诉,而且对移送管辖的裁定也有权上诉。其理由是:1、有立法根据。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管辖权异议审查后,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法院。当事人对法院管辖权异议所作裁定不服,可以上诉。2、从实际需要来看,也应赋予当事人对移送管辖裁定的上诉权。

管辖权异议成立裁定书怎么写

管辖权异议裁定书由首部、正文、尾部三部分组成。

(一)首部

标题

标题分两行写明法院名称和文书种类。

编号

在标题的右下方,注明:“[年度]民字第号。”

当事人身份概况

(二)正文

由案由、事实、理由和裁定结果四项内容组成。

(三)尾部

交待有关事项。

署名、日期与用印

审判庭人员署名、书记员署名、日期、用印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十七条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八条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

(一)重大涉外案件;

(二)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三)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

第十九条高级法院管辖

高级人民法院管辖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第一审民事案件。

第二十条最高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

(一)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二)认为应当由本院审理的案件。

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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