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征地农民能否享受土地补偿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02 18:20:07 431 人看过

1、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如果农村户籍变更为城镇户籍,如果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时没有农村集体户籍,就不会有经济补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的解释》第二十四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的民主协商程序,决定在集体经济组织内分配土地补偿款。在确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时,已经加入集体经济组织的人员要求缴纳相应份额的,应当给予扶持。但已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备案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和地方政府规章,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土地补偿费的分配另有规定。第二,哪些土地征收应当由国务院审批(一)征收基本农田或者征收含有基本农田的土地。(2)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35公顷。

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为一般耕地。(3)其他超过70公顷的土地。

也就是说,征用土地超过70公顷的,无论是哪种类型的,都必须经国务院批准,包括除耕地以外的所有土地,也包括35公顷以下的土地和70公顷以下的其他土地,其总和超过70公顷。(4)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的公路、管道、大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和国务院批准的涉及农用地的建设项目占用的土地。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8日 04:2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征地补偿安置相关文章
  • 村里土地被征用后村民能够享受到怎样的补偿
    一、村里土地被征用后村民能够享受到怎样的补偿征地农民可以获得的补偿有: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应当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
    2023-09-11
    263人看过
  • 违约农民是否享有土地征收赔偿
    对国家征用农村土地有不同意见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可在法定期限内向有关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一、最新的征地补偿登记如何进行(一)时间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应当在征用土地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土地承包合同)到指定地点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手续。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未如期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手续的,其补偿内容以市、县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的调查结果为准。(二)内容1.县或市级国土资源局根据省或国务院征用土地批准文件批准的《征用土地方案》在征用土地公告之日起45日内以村为单位拟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并予以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内容:被征用土地的位置、地
    2023-06-20
    270人看过
  • 被征用土地农民的补偿政策
    由于国家没有下发征收农村土地补偿最新政策,将继续延用之前发布的最新政策,其中农村土地征收赔偿标准由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构成,具体如下:1、土地补偿费土地征收的土地补偿费是如何计算的呢?土地补偿费一般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2、土地征收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3、青苗补偿标准对刚刚播种的农作物,按季产值的三分之一补偿工本费。对于成长期的农作物,最高按一季度产值补偿。对于粮食、油料和蔬菜青苗,能得到收获的,不予补偿。对于多年生的经济林木,要尽量移植,由用地单位付给移植费;如不能移植必
    2023-03-29
    460人看过
  • 农村土地补偿款离婚后能不能享受
    如果离婚后将户口迁出的,对土地进行征收的时候,由于不具有被征收村集体的户口,所以是没有补偿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后,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公告,并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第四十九条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将征收土地的补偿费用的收支状况向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公布,接受监督。禁止侵占、挪用被征收土地单位的征地补偿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农村土地补偿款归谁所有农村土地补偿费归集体所有,其分配范围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所有成员;安置补助费归土地承包人所有,其分配范围是在承包期内失地的土地承包人;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归经营种植者和附着物权利人所有,其分配范围是对该地具有土地使用权的权利人。土地使用权抵押的条件要求:1、土地使用权抵押必须以初始土地登记作为前提,领取土地使用证;2、以划拨、租赁、入股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必须连同地上建筑物一同抵押。
    2023-08-05
    66人看过
  • 农民土地被征后农民的失地补偿金怎么算
    标准怎么定: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补偿费用怎么算:土地征收补偿标准由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附着物补偿费和青苗补偿费构成。1、土地补偿费定义:用地单位依法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其土地被征用造成经济损失而支付的一种经济补偿。标准: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计算公式:土地补偿费=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6-10)倍。2、青苗补偿费定义: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青苗因征地受到毁损,向种植该青苗的单位和个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标准: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确定(有关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补偿标准),按当地统计部门审定的最基层单位统计年报和经物价部门认可的单价为准。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
    2023-04-07
    191人看过
  • 被征收的农民开荒土地是否有补偿?
    农村土地进行征收时,一般补偿会有三个项目。土地补偿、安置补偿、地面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这三个项目的补偿,都是针对具有村集体组织成员身份来的,补偿金额的多少是根据被征收的承包土地面积大小来决定的。也就是说,这几项补偿都是针对农民承包土地来进行补偿。而私自开垦的荒地一般都不属于农民的承包地,所以如果自己私自开垦的荒地,是很难拿到补偿的。通常来说,我们说的荒地一般指的就是四荒地,包括荒沟、荒滩、荒丘、荒山。应该说,这些土地大多是村集体土地,并不属于个人所有。既然不是个人所有的土地,如果我们自己私自开垦出来,那也还是村集体的土地。通常,如果开垦的面积不大,或者是说牵扯的利益不是很大,一般也不会有人去阻扰。但是如果牵扯到像征收补偿这样巨大的利益时,每一个村民都无法淡然的面对。因为上面说到征收补偿是针对有承包合同或者有确权证的土地来说的。如果没有承包合同或者土地确权证,即便是你开垦的,那这个补偿可能跟你
    2023-07-02
    153人看过
  • 农村中非农业户是否享受征地补偿款
    一、农村中非农业户是否享受征地补偿款非农业户口不享有土地征用补偿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民法典》、《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中的相关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当国家因为发展需要征用集体土地的,土地所有单位和使用人必须无条件服从并支持。规定特别指出,对于农村征地的补贴项目有青苗费,附着物费以及安置费等。以上所有费用都是针对现土地使用者而言。地被征了,农民吃饭就成问题,再创业或转行都需要一定的启动资金,所以,才有了土地征用补偿政策,使农民拥有征地获补偿的权益。非农业户口已经转为城市或者城镇人口,这类人在农村不再有承包的土地,也不存在转行就业的问题,更加不存在青苗费以及附着物,或者说根本没有土地使用权,所以,非农业户口没有资格享受土地补偿费。二、非农户口和城镇户口有什么区别按以前的说法非农户口就是城市户口(城镇
    2023-05-17
    157人看过
  • 国有企业合同工能否享受农村征地补偿
    1、国有企业合同工能否享受农村土地征用补偿,取决于其是否具有农村户籍。只要有农村户籍和农村土地,就要享受农村土地证,享受征地拆迁补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四条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的民主协商程序作出决定集体经济组织的村民已经收到了土地补偿费。在确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时,属于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要求缴纳相应份额的,给予扶持“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是本解释中的一个新名词。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资格一般由下列因素决定:(以下只是一般情况,由各村村民会议讨论决定)
    2023-05-31
    99人看过
  • 农民工买职工社保还能享受土地补偿款吗
    户口还在原地。同样属于本村组村民。是可以享受土地补偿款的。如果户口已经迁出,属于非农户口就没有理由享受什么福利了。一、户口迁出能享受安置吗拆迁安置房是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房屋拆迁政策的规定,拆迁人以产权置换的方式为被拆迁人原地回迁或易地安置的房屋。应安置人员是房屋被征收拆迁时,需要得到安置的人员,他们并不是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共有人身份确定的,而是根据户籍确定的。能否享受拆迁待遇不能仅以户口的进出为判断标准,还应综合权利人与集体组织的生存依赖程度、权利义务关系,权利人与其他经济组织的关系等因素来判断。当事人户口迁出原籍后,就不再是该村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一,在该村的宅基地上的建筑物”损“坏后,应由原集体无”偿“收回。当事人可以带上本人的身份证,户口本等,事先咨询户原籍地的村主任等,以对方的答复为准。二、五险一金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的区别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交社会保险的区别:1、农村基本养老
    2023-04-05
    383人看过
  • 离婚后能否继续享受征地补偿?
    妇女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集体经济组织收益分配、土地征收或者征用补偿费使用以及宅基地使用等方面,享有与男子平等的权利。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妇女未婚、结婚、离婚、丧偶等为由,侵害妇女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中的各项权益。承包期内,妇女结婚,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妇女离婚或者丧偶,仍在原居住地生活或者不在原居住地生活但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妇女离婚未迁户是否有权分配征地款近日,东胜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征地补偿分配纠纷案,虽已离婚但户口仍在村里的任某(女)依法分得了征地补偿款。任某于1997年与某村村民李某结婚,婚后将户口迁入该村,村委会也向她发包了承包地。后因与丈夫感情不和,任某与李某离婚。离婚后,任某仍在该村居住生活。后该村部分土地被征用,在分配征地补偿款时,村委会以任某已经与本村村民李某离婚为由,没有给其分配补偿款,任某为此诉至法院。在法庭
    2023-07-15
    191人看过
  • 没有房产证能否享受征地补偿?
    房屋拆迁但是没有房产证可以获得全额补偿的情况:1、历史存留的房屋。法律上有法不溯及以往原则,这是我国法律制度基本原则之一,也可扩充至行政时效原则。一些建筑形成于70年代,或是更早至五六十年代,在当时很少的手续就可建成,如果用现在法律要求分析可以归为违章建筑,这显然不行,所以,必须结合建筑物形成时法律规定确定合法与非法。2、农村的房屋和城市中的农建房。最开始农村建房管理较松,对产权这方面也没有管理到位,因此农村有很多无证房。无证房屋不等于违章建筑,只要是依法建造的房屋,即使没有产权证明,在拆迁的时候依旧可以拿到全额补偿。没有房产证的房子能不能买没有房产证的房子不能买,风险极大。首先,从国家法律政策来讲,没有产权证的房产是不允许交易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相关内容规定,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房地产不得转让。我国规定,房产买卖以办理权属转移登记(也就是所谓的“过户”)为准,没有
    2023-07-05
    393人看过
  • 征地补偿金是全村共享还是被征地农民独有
    1、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属于全体村民,因此征地补偿属于全体村民,而不是农民。有关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征地计划经依法批准后,由被征收土地的市、县人民政府和批准机关实施,征收土地的批准文号、土地用途、范围、面积、征地补偿标准、农业人员安置办法和程序,在被征收土地的乡(镇)、村公布征地补偿期限。被征收土地的所有人、使用人应当在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公告指定的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批准的征地方案,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在被征地乡(镇)、村公布,听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被征地农民的意见。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报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实施。补偿标准有争议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用土地的人民政府决定。征地补偿安置争议不
    2023-05-31
    230人看过
  • 农村土地回收是否能享受国家补贴?
    没有。国家不会收回农民的土地。农民的土地归农村集体所有,国的土地所有权有两大类,一类是国家所有,另一类是农村集体所有。农村集体所有土地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自主经营。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农村土地回收一亩多少钱视具体情况。需根据当地政策确定,结合个人的具体情况,咨询当地主管部门处理。1、土地征用标准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2、土地补偿费一般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3、土地征用的安置补助费补助标准:按人口计算;补助费:土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不能超过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4、青苗补偿标准对于刚刚播种农作物的,按照季产值的三分之一补偿工本费;对于成长期的农作物,按照最高按一季度产值补偿。《土地管理法》第八条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
    2023-07-06
    491人看过
  • 征用农民集体土地后能否要求当地补偿费
    乡镇政府是无权截留征地补偿费的。如果乡镇人民政府需要安置被征地农民,才有权留用安置补助费。但是征地补偿费是专款专用的,乡镇人民政府无权截留的。一、生产队集体土地补偿及分配问题会将预算方案经过成员代表大会批准后按照政府制定的标准来分配。征地补偿费应主要用于被征地农民生产生活需要,严格按照专户存储、专账管理、专款专用的原则予以规范,留归被征地农民部分的土地补偿款归农民个人所有,安置补助费归失地农民所有,必须专款专用。二、征用土地补偿标准是多少?征用土地补偿标准如下:1、修路占地补偿标准因省而异。查询当地省政府出台的征收政策和补偿标准;2、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征用土地的,按照被征用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耕地补偿费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幼苗补偿费。耕地征收的土地补偿费是耕地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到十倍。耕地安置补助费按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
    2023-04-02
    355人看过
换一批
#征地补偿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征地补偿安置是政府应当依法补偿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如征收的土地是耕地,则补偿费应当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具体的补偿范围包括: 1、被征收的土地及青苗费; 2、搬迁费用和安置补助费; 3、... 更多>

    #征地补偿安置
    相关咨询
    • 没有被征地的农户能否享受被征地的土地补偿费?补偿费是怎么分配的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2-27
      国土资发〔2004〕238号《关于完善征地补偿安置制度的指导意见》的精神要求,“土地补偿费的分配。按照土地补偿费主要用于被征地农户的原则,土地补偿费应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合理分配。具体分配办法由省级人民政府制定。土地被全部征收,同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撤销建制的,土地补偿费应全部用于被征地农民生产生活安置。”根据这一规定,没有被征地的农户是不能享受被征地的土地补偿费的。另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
    • 政府征用农民土地修看守所,农民除征地补偿外,能享受安置补偿吗?
      宁夏在线咨询 2022-10-20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征收下列土地的,由国务院批准:(一)基本农田;(二)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三十五公顷的;(三)其他土地超过七十公顷的。征收前款规定以外的土地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并报国务院备案。征收农用地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先行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其中,经国务院批准农用地转用的,同时办理征地审批手续,不再另行办理征地审批;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征地批
    • 自己买了的农民,土地被征用后,是否同样享有土地补偿
      安徽在线咨询 2022-10-29
      似乎有些不合理,农村里的土地利益,人死亡后仍可以继承得到,而转..。
    • 村民外出务工,能否享受当地的征地补偿款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3-17
      你的土地流转并不符合法律规定,所以说你仍然是这片土地的实际合法权益人,应当享受相应的征地补偿款。
    • 农村土地补偿款离婚后能不能享受
      辽宁在线咨询 2021-05-19
      如果离婚后将户口迁出的,对土地进行征收的时候,由于不具有被征收村集体的户口,所以是没有补偿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后,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公告,并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第四十九条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将征收土地的补偿费用的收支状况向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公布,接受监督。禁止侵占、挪用被征收土地单位的征地补偿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