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物买卖合同的成立条件都有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13 17:00:57 245 人看过

1、签订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真实,不存在欺诈、胁迫、乘人之危、显失公平、重大误解的情形。

3、合同的内容和形式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一、房租欠条怎么写才能在法律上生效

符合以下条件的才有法律效力

1.订立欠条时,当事人双方都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双方在订立欠条时意思表示真实,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

3.欠条的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二、分公司以自己的名义对外签订合同行不行

分公司可以以自己的名义对外签订合同。满足以下条件的合同是有效的:

1.订立合同时,当事人双方都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双方在订立合同时意思表示真实,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

3.合同的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三、工程承包合同成立的条件有哪些

合同成立要件有三个:

1、签订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真实,不存在欺诈、胁迫、乘人之危、显失公平、重大误解的情形。

3、合同的内容和形式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23日 00:3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欠条相关文章
  • [案例1]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成立
    德国建筑商A于1993年8月底与美国生产商B联系,要求美国生产商B向其报4万吨钢缆的价格,并明确告诉美国生产商B,此次报价是为了计算向某项工程的投标,投标将于同年10月1日开始进行,10月10日便可得知投标结果。同年9月10日,美国生产商B向德国建筑上A发出正式要约,要约中条件完整,但要约中既没有规定承诺期限,也没有注明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同年9月中旬起,国际市场钢缆的价格猛涨,再此种情况下,美国生产商B于10月2日向德国建筑商A发出撤销其9月10日要约的传真。同年10月10日,当德国建筑商A得知自己已中标的消息后,仍立即向美国生产商B发出传真,对9月10日的要约表示承诺。此后,美国生产商人B争辩它已于10月2日撤销了要约,因此合同不能成立。双方就合同是否有效成立发生了纠纷。
    2021-12-09
    325人看过
  •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生效的要件,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形式要件
    一、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生效的要件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生效的要件是:当事人具有书写证明能力、意思表示自愿真实;合同内容合法、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买卖关系的成立不得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不得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二、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形式要件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形式要件,是指订立国际货物买卖合同所必须具备的形式上的必要条件。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必须以书面形式作成。这里所讲的“书面形式”包括以下几种具体形式:1.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书)或协议(书);2.信件,即通过各种渠道传递的原始书面函件;3.电报(telegram,cable);4.电传(telex)。《民法典》不仅规定了书面合同形式,还规定了口头形式的合同和其他形式的的合同。《民法典》规定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在内的数据电文均为书面形式。但在《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中,书面形式并不包括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
    2023-06-06
    212人看过
  • 成立买卖合同是否有效吗,成立买卖合同的条件是什么
    一、成立买卖合同是否有效吗成立买卖合同是有效的。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合同成立时间】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第五百零二条【合同生效时间】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依照法律、行
    2023-06-17
    425人看过
  • 买卖合同如何作为买卖合同成立的条件
    当事人就合同全部条款达成一致意见的,合同成立,但是合同成立不意味着合同生效,必须依法成立,该买卖合同才发生效力。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四百八十三条规定,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第四百九十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手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合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买卖合同纠纷如何成立当事人以要约或者承诺的方式订立合同。一旦要约被当事人提出并接受,合同即被视为成立。要约是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应当符合有关规定。当事人之间没有书面合同,一方凭结算单、收款单等主张价款,另一方有异议的,法院应当结合当事人之间的相关证据,对是否存在合同关系和合同履行事实作出判决。和解确认书、债权确认书未记载债权人名称,一方以证明存在买卖合同关系为由主张权利的,除非对方当
    2023-08-07
    345人看过
  • 附条件的买卖合同有哪些
    附条件的买卖合同是指当事人在买卖合同中特别约定了一定条件成就时,合同效力才发生或消灭的合同。附生效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失效。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条件,但是根据其性质不得附条件的除外。《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八条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条件,但是根据其性质不得附条件的除外。附生效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失效。
    2024-05-02
    297人看过
  • 买卖合同货物进行送货时造成侵权风险有哪些
    应由下列主体来承担买卖合同货物交付前的损坏风险:1、一般在买卖合同货物交付前的损坏风险由出卖人承担,法律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有约定外;2、如果出卖人已经交付货物的,或者已经交给承运人的,则损坏风险由买受人承担。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中的风险转移怎么规定的1、合同中有运输条款的货物买卖的风险转移。(1)如该运输条款规定卖方有义务在某一特定地点把货物交给承运人运输,则卖方履行义务以后,货物的风险就随之转移给了买方;(2)如合同中没有指明交货地点,卖方只要按合同规定把货物交给第一承运人,货物的风险就转移给买方了。2、对于在运输中销售的货物的风险转移。自买卖合同成立时起转移给买方。但由于对运输中的货物的出险时间不易确定,所以公约又规定,风险自交给签发运输单据的承运人时起转移给买方,这种情况须以卖方在订立合同时不知道货物已灭失或损坏的为限。3、其他情况下货物的风险转移。其他情况下如在卖方营业地交货,或在卖方
    2023-07-28
    490人看过
  • 买卖合同的标的物应当符合哪些条件?
    在买卖合中买或者卖的某物就是标的,买卖合同的标的物附着所有权,所以标的物的买卖即是所有权买卖。买卖合同的标的物应当符合以下条件:第一,买卖合同的标的物应当是出卖人享有所有权或者有权处分的物。第二,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不是法律、行政在买卖合中买或者卖的某物就是标的,买卖合同的标的物附着所有权,所以标的物的买卖即是所有权买卖。买卖合同的标的物应当符合以下条件:第一,买卖合同的标的物应当是出卖人享有所有权或者有权处分的物。第二,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不是法律、行政法规禁止或者限制转让的物。如淫秽书刊。法律限制流通的物,只能在限定的领域流通,如枪支的买卖。
    2023-06-09
    469人看过
  •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当事人有什么条件?
    对外贸易,国务院,货物,部门,规定,进出口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当事人,是指依法办理工商登记或者其他执业手续,依照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从事对外贸易经营活动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从事货物进出口或者技术进出口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应当向国务院对外贸易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机构办理备案登记;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对外贸易主管部门规定不需要备案登记的除外。备案登记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对外贸易主管部门规定。对外贸易经营者未按照规定办理备案登记的,海关不予办理进出口货物的报关验放手续。从事国际服务贸易,应当遵守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从事对外工程承包或者对外劳务合作的单位,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或者资格。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国家可以对部分货物的进出口实行国营贸易管理。实行国营贸易管理货物的进出口业务只能由经授权的企业经营;但是,国家允许部分数量的国营贸易管理货物的进出口业务由非授权
    2023-06-09
    175人看过
  •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成立的时间及特点
    一、国际货物买卖合同成立的时间国际货物买卖合同成立的时间为承诺实际生效的时间。承诺生效后,当事人就已经开始受到合同关系的约束了,在法律上要承担合同规定的义务,同时又享受合同规定的权利;承诺生效的时间标准就是根据承诺到达要约人的时间,意思就是说承诺什么时候到达要约人,承诺就是在那个时候开始生效的。二、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特点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特点包括:1.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具有国际性国际性的标准则采用第一种情况,即交易双方当事人的营业地处于不同的国家。2.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具有买卖的标的物是货物《联合国1980年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则采取了排除法,即将下列产品排除在该公约的适用范围之外:(1)供私人,家属或家庭使用而进行的购买;(2)经由拍卖方式进行的买卖;(3)根据法律执行应进行的买卖;(4)各种债务券或者货币的买卖;(5)船舶、汽垫船或收音机的买卖;(6)电力的买卖。3.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性
    2023-06-06
    147人看过
  • 一般货物买卖合同的订立形式
    一、一般货物买卖合同的订立形式1、供应商与出租人直接订立买卖合同。这是买卖合同订立的典型形式。买卖合同谈判与订立形式上是在出租人与供应商之间进行的,但是谈判的实质内容事前通常已基本确定,表现为出租人按照承租人与出租人商谈所确定的条款,及承租人与供应商确定的内容,为承租方的利益与供应商进行洽谈。如果承租人未挑选供应商而委托出租人代为寻找,则承租方应委派代表参与买卖合同的谈判,或先行与出租人就买卖合同中事关承租人利益的条款达成一致。2、租人作为出租人的委托代理人签订买卖合同。这时出租人与承租人之间应签订一份代理协议,明确规定承租人代理的权限范围,并将这一情况告知供应商。供应自始知道承租人作为出租人的代理人签订合同,他就应按合同中的权利义务向出租人行使,并对其负责,但根据融资租赁性质而向承租人负责的除外。3、承租人将其与供应商签订的合同转让给出租人。这时通常是租人在融资租赁合同签订前就已经与供应
    2021-09-21
    124人看过
  • 以买卖为条件成立的合同,属于买卖合同么
    1、订约主体存在双方或多方订约当事人,且当事人具有行为能力。2、订约当事人对合同的主要条款达成合意。3、双方当事人订立合同必须是依法进行的。4、合同成立应具备要约和承诺阶段。一、法律关于物权变动和合同性质的区别1、订约主体存在双方或多方当事人。商所谓订约主体是指实际订立合同的人,他们既可以是未来的合同当事人,也可以是合同当事人的代理人,订约主体与合同主体是不同的,合同主体是合同关系的当事人,他们是实际享受合同权利并承担合同义务的人。2、双方当事人订立合同必须是“依法”进行的。所谓“依法合同成立”签订合同,是指订立合同要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由于合同约定的是当事人双方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而权利和义务是依照法律规定所享有和承担的,所以订立合同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如果当事人订立的合同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法律就不予承认和保护,这样,当事人达成协议的目的就不能实现,订立合同也失
    2023-04-11
    51人看过
  •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特点以及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中卖方的权利担保义务有哪些
    一、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特点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特点有:1.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具有国际性国际性的标准则采用第一种情况,即交易双方当事人的营业地处于不同的国家。2.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具有买卖的标的物是货物《联合国1980年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则采取了排除法,即将下列产品排除在该公约的适用范围之外,(1)供私人,家属或家庭使用而进行的购买;(2)经由拍卖方式进行的买卖;(3)根据法律执行应进行的买卖;(4)各种债务券或者货币的买卖;(5)船舶、汽垫船或收音机的买卖;(6)电力的买卖。3.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性质为买卖所谓买卖合同,按照《英国货物买卖法》的规定,是指由卖方将货物的所有权转换给买方,以换取买方的金钱作为对价。二、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中卖方的权利担保义务有哪些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中卖方的权利担保义务包括三个方面:1.卖方保证对其出售货物拥有所有权或有权转让货物所有权;2.卖方保证所售货物不存在任何未
    2023-06-24
    434人看过
  • 仅有送货单买卖合同成立吗
    送货单只是买卖合同成立的间接证据,只能证明货物交付的事实,并不能独立证明买卖合同的成立。若要证明买卖合同的成立,须结合其他证据综合认定。一、解决合同纠纷怎么证明解决合同纠纷需要的证明材料:1、证明当事人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2、证明买卖合同关系及从属的担保合同关系成立的证据;3、证明合同履行情况的证据;4、当事人诉讼请求的计算清单,并注明计算方法、公式、依据等。二、买卖合同的标的与标的物标的物是指当事人双方权利义务指向的对象。商业买卖合同中的特定名词,标的物指买卖合同中所指的物体或商品。标的和标的物并不是永远共存的,一个合同必须有标的,而不一定有标的物。在提供劳务的合同中,标的是当事人之间的劳务关系。而在劳务合同中,就没有标的物。标的指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之间存在的权利和义务关系,如货物交付、劳务交付、工程项目交付等。它是合同成立的必要条件,是一切合同的必备条款。三、所有权转移的情形所有权转移的
    2023-04-01
    215人看过
  • 货物买卖运输合同范本有哪些内容
    地址:____________邮编:_____地址:____________邮编:_____电话:____________传真:_____电话:____________传真:_____电子邮箱:__________电子邮箱:__________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本着自愿及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本合同。第一条名称、品种、规格和质量1.名称、品种、规格:____________(应注明产品的牌号或商标)。2.质量,按下列第()项执行:(1)按照_______标准执行(须注明按国家标准或部颁或企业具体标准,如标准代号、编号和标准名称等)。(2)按样本,样本作为合同的附件(应注明样本封存及保管方式)。(3)按双方商定要求执行,具体为:_____________(应具体约定产品质量要求)。第二条数量和计量单位、计量方法1.数量:________。2.计量单位和方法:__________。3.交货数量
    2024-04-17
    185人看过
换一批
#民间借贷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欠条
    词条

    欠条是证明债权债务关系的重要凭证,通常由债务人书写,载明欠款人、债权人、欠款金额、还款期限、利息等事项,并由债务人签字确认。 在欠条中,应当注明借款用途、还款方式、违约责任等事项,以避免日后产生争议。需要注意的是,欠条应当是合法有效的,并且... 更多>

    #欠条
    相关咨询
    • 房屋买卖合同成立的条件是什么房屋买卖合同成立应具备的条件有哪些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1-24
      一、房屋买卖合同成立应具备的条件房屋买卖合同并不是各人随意,想签就签,它的成立和有效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按我国现行房地产交易有关规则,商品房买卖合同成立需具备以下条件:第一,房屋出售方必须具有该房屋所有权或土地使用权,非房屋所有人和土地使用人都无权并不得出卖他人的房屋。第二,房屋买卖双方当事人必须具有完全行为能力、未成年人或被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的人,均不能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第三,房
    •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有效成立应该具备什么条件
      北京在线咨询 2022-11-08
      1、买卖双方当事人均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合法,不违背公序良俗,并且依法办理了批准登记等手续。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五百零二条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生效的条件是什么,国际货物买卖合同是怎么订立的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3-08
      (一)当事人双方应具有法律行为的资格和能力 例如:若是自然人,必须是公民。 未成年人对达成合同可以不负法律责任;精神病患者和醉汉, 在发病期间和神志不清时达成的合同,也可免去合同的法律责任。 若是法人,则行为人应是企业的全权代表。 (二)应是当事人双方在自愿基础上的意思一致 签定国际货物买卖合同是买卖双方的法律行为, 不是单方面的行为,所以,只有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一致, 合同才能成立。如果当事人
    • 合同买卖成立条件
      广东在线咨询 2023-07-08
      买卖合同成立必须有以下要件: 通常来说,买卖合同的成立要求仅有这样两个:一是要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当事人;二是当事人关于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当事人姓名、标的和数量达成一致的意思表示。原则上来说,法律上并未要求双方签署书面的合同才成立,即便口头的方式达成一致意见合同就成立,但实务中通常会由双方签署合同,对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进行明确,因此通常是签署合同时成立。需要注意的是,买卖合同成立,并不一定生效,生
    • 2022年国际货物销售合同有效成立的条件有哪些
      上海在线咨询 2022-11-29
      符合合同的生效要件的合同有效。合同的一般生效要件合同的一般生效要件如下: (1)当事人具有相应的订立合同的能力。合同是当事人以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为目的、有意识地追求特定法律后果的行为,它直接关系到当事人的利害得失,因此要求当事人必须能够认识和辨认自己的行为,判断自己行为的法律后果,即必须具有相应的订立合同的能力。 (2)意思表示真实。所谓意思表示是行为人将其产生、变更和终止民事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