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能否解除劳动关系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5-04 15:58:47 448 人看过

在员工因患疾病,无法继续胜任原有的工作时,应当根据相关规定进行劳动能力方面的鉴定,确认其确实不具备继续从事本职工作的能力并解除劳务合同。

然而,在这过程中必须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以及其他各类津贴补助费用。

尤其值得注意的是,对于鉴定等级达到1至4级的员工,应即时停止其现有的工作岗位职务,转为享受退休待遇。

此外,对于不幸患有职业性伤害、失去劳动能力的雇员,他们有权选择提前解除劳务合同,并且如果用人单位有法定过错行为,雇主亦有权行使解约权利。

需要强调的是,当发生职业伤害事故之后,用人单位依法应该是由其为劳动者申请进行职业伤害的认定,然而,如果有些用人单位并未按照规定履行这一职责,劳动者可依法自行申请进行职业伤害认定,如果个人和用人单位均未能及时申报或没有申报,导致错过了申报期限,劳动者有权以此为由要求用人单位承担经济赔偿的法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17日 00:3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能否和因工伤残的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
    根据《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用人单位不能和因工伤残丧失劳动能力的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023-06-14
    128人看过
  •  员工因生病请假,公司能否解除劳动关系?
    在病假期间,若公司非经劳动者本人同意擅自解除劳动合同,则该行为属于违法解除。根据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违反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2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也就是劳动者在单位工作每满一年支付两个月的工资作为经济补偿金,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一个月工资。在病假期间,若公司非经劳动者本人同意擅自解除劳动合同,则该行为属于违法解除。根据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违反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2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也就是劳动者在单位工作每满一年支付两个月的工资作为经济补偿金,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一个月工资。 【劳动法规定】病假期间擅自解雇违法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用人单位不得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因此,在病假期间擅自解雇员工是违法行为。如果
    2023-08-20
    188人看过
  • 解除劳动关系是否能因员工生病而发生?
    员工生病公司不能直接解除劳动合同,因为职工享有法定医疗期,公司不能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包括: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2.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3.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5.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怀孕员工可以解除劳动关系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四)女职工在
    2023-07-03
    420人看过
  • 怎样才能确定一个人是否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听力残疾属于交流方面的残疾,不能算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指的是重度残疾,一般是精神、智力、肢体、视力四类残疾的一、二级,没有劳动行为能力的。劳动者是否属于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需要按照规定的程序作出鉴定才行,而有的情况下可能是部分丧失劳动能力,那么此时在获得的赔偿方面肯定就是相对较少的了。当然,申请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的,当事人也是需要提供一定材料的。农村三级听力残疾标准补贴补贴标准: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级伤残为24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2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0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按月享受伤残津贴: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补足差额。《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第二条残疾人是指在心理、生理、人体结构上,某种组织、功
    2023-07-13
    312人看过
  • 公司是否能因员工患病而解除劳动关系?
    根据《劳动法》的相关规定,若员工患病,除法律规定的可解除劳动合同的四种情形。公司不能擅自解除与该员工的劳动合同,当员工医疗期满病愈后依然不能从事原工作,同时也不能胜任用人单位安排的其他工作,用人单位需要提前30天对该员工进行书面通知或者额外向该员工支付一个月的工资。被辞退员工有权向用人单位请求经济补偿金。员工患病要求解除劳动合同有补偿吗?有经济补偿。员工因病不能上班公司可以通过支付经济赔偿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赔偿按照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两个月工资作为经济补偿金,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按半个月计算,最多不得超过24个月的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
    2023-07-01
    219人看过
  •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员工如何处理
    职工工伤后,退职需要根据工伤级别分别进行处理。所以应当首先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确定了伤残登记之后,才能办理,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基本就是4级以上伤残了。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按伤残等级享受伤残津贴。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丧失劳动能力证明在哪里开本人或家属持医院诊断证明及相关病历到街居民科进行登记;街居民科工作人员持本人提供的医院诊断证明、病历及相关的检查资料到区劳动局劳动能力鉴定部门进行申报;(按劳动能力鉴定部门规定本人不得随工作人员一起进行申报)居民科工作人员向当事人反馈初步诊断意见,凡不符合鉴定
    2023-06-18
    97人看过
  •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待遇医疗补助费
    一般不需要的,但如果是工伤造成的完全丧失劳能力,可以要求单位按照工百伤赔偿等。工伤造成伤残的赔偿项目: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度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辅助器具费、一回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答业补助金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是指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1—4级伤残的。《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回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
    2023-05-01
    216人看过
  •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由什么部门鉴定
    办理机构:1、因工负伤的初次鉴定和复查鉴定:用人单位工商注册地的区、县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2、职业病鉴定的初次鉴定和复查鉴定: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3、再次鉴定: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一、劳动能力鉴定受理范围1、工伤伤残等级鉴定2、因病办理病退鉴定3、委托鉴定3-1非法用工、童工及聘用退休人员发生工伤;3-2用人单位、工会组织委托超过工伤认定时限的;3-3因公负伤职工旧伤复发有争议的因果关系确认;3-4因公负伤与疾病界限不明的因果关系确认;3-5外省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委托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的;3-6法院、劳动仲裁、信访等部门委托按工伤鉴定标准鉴定处理的;二、申报劳动能力鉴定所需的常规材料及要求(1)填写《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表上贴上本人的近期一寸免冠照片,若有单位负责则压照片盖上单位公章;个人申请需提供单位名称、单位详细地址、单位联系人姓名及电话,并且当场通知单位联系人。(2)工伤认定决
    2023-02-07
    364人看过
  •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保费豁免非永久
    5年前,张先生投保了某人寿保险公司的一款终身寿险,包括附加豁免缴付保险费利益的保障条款。去年3月,他因突发心脏疾病住院抢救;出院后,上海市劳动能力鉴定中心给他签发了“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鉴定结论书。根据保险合同的规定,张先生向保险公司提出了保险费豁免的申请。保险公司决定,先豁免张先生两年的保险费,两年后再对其身体状况重新评估,决定是否继续豁免。张先生对此颇为不满,认为保险公司的这种做法有悖于保险合同的约定:投保人因疾病导致“完全丧失工作能力”,属于豁免保障条款的保险责任范围,保险公司应当一次性豁免未来应缴付的全部保险费,而不是仅豁免两年的保险费。保险公司的做法是否合理呢?根据保险合同相关豁免条款的规定:如被保险人遭受‘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经‘本公司’指定的医院或医生证明属实,确在本利益给付条款承保责任范围以内,‘本公司’应按照合同约定豁免主契约、相关的附加契约包括本附约应缴的保险费,直到缴
    2023-04-23
    61人看过
  • 若劳动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则其残疾程度为何?
    劳动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是4级以上残疾。相应的赔偿标准如下:职工因工致残被认定为一级至四级残疾的,保持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按残疾等级享受残疾津贴。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止发放残疾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残疾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那里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鉴定标准完全丧失条件的标准:各种中枢神经系统疾病或周围神经肌肉疾病等,经治疗后遗有下列情况之一者:(1)单肢瘫,肌力2级以下(含2级)。(2)两肢或三肢瘫,肌力3级以下(含3级)。(3)双手或双足全肌瘫,肌力2级以下(含2级)。(4)完全性(感觉性或混合性)失语。(5)非肢体瘫的中度运动障碍。长期重度呼吸困难。恶性室性心动过速经治疗无效。各种难以治愈的严重贫血,经治疗后血红蛋白长期低于6克/分升以下(含6克/分升)者
    2023-07-04
    347人看过
  • 工作中突发疾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算工伤吗?
    工作中突发疾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一般不属于工伤。若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可以视为工伤,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一、工伤死亡怎么认定工作时间死亡一般属于工伤死亡,但是也有较为特殊的情形。具体属于工伤死亡的情形有: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2、因工伤事故或职业病中毒直接导致死亡。3、工伤或职业病停工留薪期间死亡。4、工伤旧伤复发或职业病旧病复发死亡。5、因工致残被鉴定为1-4级享受伤残补助金期间死亡。二、员工加班后在宿舍死亡怎么理赔员工加班后在宿舍死亡,是否可以得到补偿:1、如果是自身原因造成,单位没有任何过错,没有赔偿的责任;2、如果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上,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构成工伤,享有法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
    2023-06-23
    98人看过
  • 丧失劳动能力鉴定标准,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
    本标准中的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是指因损伤或疾病造成人体组织器官大部分缺失、明显畸形或损害,致使受损组织器官功能中等度以上障碍。1、各种中枢神经系统疾病或周围神经肌肉疾病等,经治疗后遗有下列情况之一者:(1)单肢瘫,肌力3级(2)两肢或三肢瘫,肌力4级(3)单手或单足全肌瘫,肌力2级(4)双手或双足全肌瘫,肌力3级2、长期中度呼吸困难。各种原因所致肺部疾患造成下列情况:(1)平路步行100米即气短(2)阻塞性通气功能减退:一秒钟用力呼气量占预计值(3)限制性通气功能减退:肺活量3、心功能长期在Ⅱ级心功能Ⅱ级指:静息时无不适,但稍重于日常生活活动量即致乏力、心悸、气促或心绞痛。4、中度肝功能损害指肝硬化造成的肝功能损害。化验室指标为血浆白蛋白6秒);临床表现无或少量腹水,治疗后消失,肝性脑病症状较轻。5、慢性肾功能不全先代偿期表现为:肌酐清除率20毫克/分升,血肌酐>2毫克/分升;临床表现为乏
    2023-02-28
    97人看过
  • 缺失劳动合同能否解除员工关系
    一、缺失劳动合同能否解除员工关系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是不能无故辞退劳动者的,如果用人单位无故辞退劳动者的,对于用人单位的违法行为,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二、解除劳动合同需要补偿几个月的工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2023-09-06
    472人看过
  • 劳动能力完全丧失需满足怎样的条件
    一、完全丧失劳动能力要符合什么情况完全丧失劳动能力要符合以下情况:不能自主行动,排大小便需要他人帮助;完全不能自主进食,需依赖他人帮助;不能自主翻身;不能自主走动;不能自己穿衣、洗漱,完全依赖他人帮助。《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劳动能力鉴定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等部门制定。二、劳动能力鉴定程序劳动能力鉴定程序:1.当事人提出鉴定申请并提交申请书;2.鉴定办事机构出具鉴定资料提交通知书;3.当事人10个工作日内如实提交鉴定所需的资料或者书面陈述;4.缴纳鉴定费;5.符合受理条件的发给受理通知书;6.抽取鉴定专家,开鉴定会,进行鉴定;7.出具《鉴定书》。三、劳动
    2023-11-23
    309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劳动者因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享受什么待遇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7-19
      劳动者因病完全损失劳动能力,属于因工致残的,有伤残津贴。标准为: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
    • 精神病人3级是否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7-14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鉴定标准:凡有下列情况之一且治疗无效者: 1、植物状态或去皮层状态。 2、真性或假性延髓麻痹。 3、四肢瘫肌力4级以下(含4级)。 4、三肢瘫或二肢瘫肌力3级以下(含3级)。 5、中度(含中度)以上非肢体瘫的运动障碍。 6、严重肌肉疾病(全身型重症肌无力、进行性肌营养不良等)。 7、单肢瘫肌力2级以下(含2级)。 8、完全性混合性失语。 9、智能障碍,测试≤45。仅供参考。
    • 丧失劳动能力的劳动者能否解除合同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4-08
      一、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不能解除合同。 1、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劳动者在本单位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2、《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在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
    • 关于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的问题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5-15
      如果职工因病失去劳动能力,属于职业病的,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由用人单位支付全部工伤保险待遇;属于非职业病的,用人单位非过失性辞退劳动者,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 因病无劳动能力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能否要求解除劳动关系的相关证据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2-04
      各位律师的帮助,尤其是霍涛律师较专业的回复。另,对解答中的一些看法谈我个人的认识,以利共同提高:(1)此问题涉及的是因病无劳动能力不能履行劳动合同后,员工的生活保障问题,与医疗保险无关;(2)员工非工伤患病后,有个法定的医疗期,在此期限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关系,超过医疗期后单位可解除劳动关系,员工就不存在仍享有病假待遇的问题。(3)对本案的当事人来说最有利的保障是能现在就办病退手续,但因未达到可享此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