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刑法背信运用受托财产罪怎么判?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20 08:32:37 173 人看过

新刑法背信运用受托财产罪的判刑规则:

1、犯背信运用受托财产罪的,对该金融机构一般判处相应罚金;

2、对其相关的直接责任人员,一般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3-30万元罚金;具有特别严重情节的,则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5-50万元罚金。

一、违法运用资金罪具体判多少年

违法运用资金罪既遂的判刑标准如下:

1、一般对该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金;

2、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二、非法制造税款发票罪犯法院判多久?

出售非法制造的抵扣税款发票罪既遂法院的判罚规则:

1、法院一般会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2-20万元罚金;

2、犯罪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5-50万元罚金;

3、犯罪数量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5-50万元罚金或没收财产。

三、金融票证内容伪造又犯了刑法可以判多久

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罪既遂法院的判罚规则:

1、构成本罪既遂,法院一般判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或单处2-20万元罚金;

2、犯罪情节达到严重标准的,判处5-10年有期徒刑,并处5-50万元罚金;

3、犯罪情节达到特别严重标准的,应判处10年以上有期或无期徒刑,并处5-50万元罚金或没收财产。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02日 22:5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管制相关文章
  • 背信运用受托财产罪既遂的最新量刑标准有哪些
    背信运用受托财产罪既遂的量刑标准:商业银行、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保险公司或者其他金融机构,违背受托义务,擅自运用客户资金或者其他委托、信托的财产,情节严重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一、伪造金融机构批准文件罪既遂法院会判多久1、伪造金融机构批准文件罪既遂法院会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如果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擅自设立商业银行、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保险公司或者其他金融机构,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2、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擅自设立商业银行、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
    2023-03-22
    284人看过
  • 背信运用受托财产罪司法解释是什么意思
    一、背信运用受托财产罪司法解释是什么意思背信运用受托财产罪是指,商业银行、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保险公司或者其他金融机构,违背受托义务,擅自运用客户资金或者其他委托、信托的财产,情节严重的行为。触犯背信运用受托财产罪的犯罪嫌疑人,法院不仅会对单位判处罚金,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判处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还会处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的有期徒刑。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的,不仅会被法院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还会被判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金。二、背信运用受托财产罪的立案标准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三十五条的规定[背信运用受托财产案(刑法第一百八十五条之一第一款)]商业银行、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公司、保险公司或者其他金融机构,违背受托义务,擅自运用客户资金或者其他委
    2023-08-08
    341人看过
  • 背信运用受托财产罪的主体与客体?
    客体要件。侵犯的客体是金融管理秩序和客户的合法权益。本罪针对金融机构背离受托义务,擅自运用受托客户财产的行为而设立。由于该行为使客户的财产陷入极大风险之中,从而动摇社会公众的投资信念,严重损害客户的合法权益并危害金融管理秩序、妨害金融市场的健康发展,须以刑法制裁。客观要件。客观方面表现为金融机构违背受托义务,擅自运用客户资金或者其他委托、信托的财产的行为。所谓违背受托义务,是指金融机构违背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定的受托人应尽的法定义务以及违反有关委托合同所约定的有关金融机构应该承担的具体约定义务。所谓擅自运用,是指非法动用受托客户的资金,包括具有归还意图的非法使用和不打算归还的非法占有。所谓客户资金或者其他委托、信托的财产,是指客户按约定存放在各类金融机构或者委托金融机构经营的资金和资产,含存款、证券交易资金、期货交易资金以及受托理财业务中的客户资产、信托业务中的信托财产、证券投资基金
    2024-01-13
    60人看过
  • 如何确定构成背信运用受托财产罪?
    构成背信运用受托财产罪的要素是:侵犯的客体是金融管理秩序和客户的合法权益。客观方面表现为金融机构违背受托义务,擅自运用客户资金或者其他委托、信托的财产的行为。犯罪主体是金融机构,具体指商业银行、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等或者其他金融机构。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一般是为了获取非法利润。背信运用受托财产罪的特点是什么以下为构成背信运用受托财产罪的条件:(一)主体是商业银行、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保险公司或者其他金融机构;(二)主观方面只能是故意;(三)客体是金融机构委托理财和公众资金经营制度;(四)客观方面表现为违背受托义务,擅自运用客户资金或者其他委托、信托的财产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八十五条之一商业银行、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保险公司或者其他金融机构,违背受托义务,擅自运用客户资金或者其他委托、信托的财产,情节严重的,
    2023-07-29
    131人看过
  • 背信运用受托财产罪刑事责任应该怎样承担
    背信运用受托财产罪既遂应该承担的刑事责任: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金。背信运用受托财产罪,是指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违背受托义务,擅自运用客户资金或者其他委托、信托的财产,情节严重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八十五条之一商业银行、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保险公司或者其他金融机构,违背受托义务,擅自运用客户资金或者其他委托、信托的财产,情节严重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2024-05-12
    238人看过
  • 背信运用受托财产罪的认定有哪些?
    1、划清本罪与非罪的界限背信运用受托财产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如使客户财产损失重大、金融秩序混乱、多次擅自运用受托财产、曾受行政处罚而又擅自运用客户财产的等,构成本罪;未达严重程度,则不成立犯罪。2、划清本罪与其他犯罪的界限划清与挪用资金罪、挪用公款罪的界限,主要是犯罪主体的不同,后二罪由自然人构成;而本罪仅限金融机构,个人不能构成犯罪。划清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非法经营罪的界限,本罪仅限法定的商业银行、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保险公司或者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有资格开展委托理财业务的金融机构,除此之外的其他单位未经批准,非法开展证券投资、期货投资等委托理财业务,并擅自运用客户财产的不成立本罪,而应视具体情况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或者非法经营罪论处。一、伪造金融机构批准文件罪判刑标准是怎样的1、伪造金融机构批准文件罪判刑标准具体如下:《刑法》第一百七十四条【伪造、变造
    2023-03-13
    322人看过
  • 背信运用受托财产罪是如何构成的?
    背信运用受托财产罪的构成要件包括:1、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金融机构;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金融机构违背受托义务,擅自运用客户资金或者其他委托、信托的财产的行为;3、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金融管理秩序和客户的合法权益;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如何认定背信运用受托财产罪(一)划清本罪与非罪的界限背信运用受托财产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如使客户财产损失重大、金融秩序混乱、多次擅自运用受托财产、曾受行政处罚而又擅自运用客户财产的等,构成本罪;未达严重程度,则不成立犯罪。(二)划清本罪与其他犯罪的界限1、划清与挪用资金罪、挪用公款罪的界限。主要是犯罪主体的不同,后二罪由自然人构成;而本罪仅限金融机构,个人不能构成犯罪。2、划清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非法经营罪的界限。本罪仅限法定的商业银行、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保险公司或者经国家有关
    2023-08-18
    244人看过
  • 背信运用受托财产罪处罚标准细分
    商业银行、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等违背受托义务,擅自运用客户资金或其他委托、信托的财产,情节严重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法律依据:《刑法》第一百八十五条之一商业银行、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保险公司或者其他金融机构,违背受托义务,擅自运用客户资金或者其他委托、信托的财产,情节严重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一、背信运用受托财产罪与非罪的认定实践中要注意区别擅自运作与不当运用。两者最根本的区别在于是否违背受托义务,是否有客户的明确授权。至于什行为需要客户授权以
    2023-06-28
    126人看过
  • 2024背信运用受托财产罪的立案标准
    一、背信运用受托财产罪的立案标准1、擅自运用客户资金或者其他委托、信托的财产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2、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多次擅自运用客户资金或者其他委托、信托的财产,或者擅自运用多个客户资金或者其他委托、信托的财产的;3、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4、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四十条[背信运用受托财产案(刑法第一百八十五条之一第一款)]商业银行、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公司、保险公司或者其他金融机构,违背受托义务,擅自运用客户资金或者其他委托、信托的财产,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擅自运用客户资金或者其他委托、信托的财产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二)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多次擅自运用客户资金或者其他委托、信托的财产,或者擅自运用多个客户资金或者其他委托、信托的财产的;(三)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二、背信运
    2024-03-31
    236人看过
  • 违法运用资金罪与背信运用受托财产罪的区别是什么
    违法运用资金罪的认定本罪与背信运用受托财产罪的界限从犯罪构成上来看,本罪与背信运用受托财产罪的区别在于:1、两罪的客观行为表现不同。本罪是违反国家相关规定运用社会保障基金、住房公积金以及其它一些公众资金的行为,而背信运用受托财产罪则是违背受托义务,擅自运用客户资金以及其他委托、信托的财产的行为。此外,背信运用受托财产罪中的“违背受托义务”,不仅仅只是局限于违背委托人与受托人之间具体约定的义务,还包括违背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定的法定义务,但委托人与受托人之间具体约定的义务在本罪中则是不存在的;2、两罪的犯罪主体不同。本罪的犯罪主体主要是社会保障基金管理机构、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等公众资金管理机构,以及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中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而背信运用受托财产罪的主体则主要是商业银行、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保险公司或
    2023-03-06
    445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种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管制
    词条

    管制是指对犯罪分子不实行关押,依法实行社区矫正,限制其一定自由的刑罚方法。 管制具有以下特征: 1、对犯罪分子不予关押,不剥夺其人身自由。 2、被判处管制刑的罪犯须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其自由受到一定限制。 3、被判管制的罪犯可以自谋生计,在劳... 更多>

    #管制
    相关咨询
    • 背信运用受托财产罪是哪些罪?背信运用受托财产罪怎样处罚?
      湖南在线咨询 2022-12-21
      背信运用受托财产罪,是指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违背受托义务,擅自运用客户资金或者其他委托、信托的财产,情节严重的行为。
    • 什么是背信运用受托财产罪行为?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8-30
      关于背信运用受托财产罪行为的回答,刑事立案标准是: (1)擅自运用客户资金或者其他委托、信托的财产数额在30万元以上的; (2)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多次擅自运用客户资金或者其他委托、信托的财产,或者擅自运用多个客户资金或者其他委托、信托的财产的; (3)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 关于背信运用受托财产罪的法律法规
      江西在线咨询 2023-10-24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八十五条之一第一款商业银行、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保险公司或者其他金融机构,违背受托义务,擅自运用客户资金或者其他委托、信托的财产,情节严重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 违法运用资金罪和背信运用受托财产罪的区别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11-13
      1、两罪的客观行为表现不同。本罪是违反国家相关规定运用社会保障基金、住房公积金以及其它一些公众资金的行为,而背信运用受托财产罪则是违背受托义务,擅自运用客户资金以及其他委托、信托的财产的行为。此外,背信运用受托财产罪中的“违背受托义务”,不仅仅只是局限于违背委托人与受托人之间具体约定的义务,还包括违背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定的法定义务,但委托人与受托人之间具体约定的义务在本罪中则是不存在的。
    • 《刑法》关于背信运用受托财产罪犯罪的定罪标准
      四川在线咨询 2021-10-10
      商业银行、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公司、保险公司或其他金融机构,违反受托义务,擅自使用客户资金或其他委托,信托财产,涉嫌以下情况之一的,应立案追诉:(1)擅自使用客户资金或其他委托,信托财产金额在30万元以上的;(2)未达到上述金额标准,但多次擅自使用客户资金或其他委托,信托财产或擅自使用多个客户资金或其他委托,信托财产的;(3)其他情况严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