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到征地补偿款能否享受低保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07 11:13:03 190 人看过

目前没有“有征地补偿款就取消低保待遇资格”这个政策。

不过现在的低保实行的是动态管理,也就是说现在低保设定了一条低保水平线(最低生活保障线,根据你们地方算的),如果今年的收入超过了水平线就会被调出,如果低于水平下就会被纳入。

因为得到征地补偿,所以版收入水平可能超过低保水平线了,所以当年就被取消了。具体情况可以去咨询下当地村民委或者社区,到时候就可以解释清楚。

一、一般情况下征地补偿款由谁发放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47条的规定,征收耕地的补偿费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具体按照下列方式分配:

1、土地补偿款——支付给土地承包经营权人。承包期内,承包地妇女结婚、离婚或者丧偶,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在娘家还应享有得到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土地补偿款的权利。有纠纷或不明确补偿款支付对象的,首先要明确谁真正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依据包括:发包方与承包方签订的土地承包合同、政府颁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以及其他原始资料。口头流转协议或虽有书面流转协议但流转形式不明确的,不能认定成转让。

2、青苗补偿款——支付给实际投入耕种的农户。临时代耕农户,土地经营权转包、出租后的接包人、承租人。依据包括:转包合同、出租合同。

3、地上附着物补偿款——支付给修建人,取得所有权人,房产所有者,继承取得房屋的所有权人。依据包括:建房手续以及证明房产属于自己建造的资料。

4、安置补偿款——支付给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解决本地村民的生活保障,或安置就业。也包括考取大中专基于学校学籍管理规定的需要将户口迁入就读高校的学生或毕业生;服刑人员;服役义务兵。依据包括:户口本,用以证明属于被征收的安置人员的相关资料。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31日 01:5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低保相关文章
  • 结婚迁户口能享受征地补偿款?
    结婚迁户口能享受征地补偿款吗?镇政府走村民表决这一条村民表决后,不同意给投夫人员分配集体补偿款,有没有法律规定大多数村民剥夺少数村民的权利和义务,如果没有镇政府能不能牺牲少数人的利益,维护大多数人的意见?律师解答:征地补偿款是集体所有的财产,该财产怎么分由村民代表大会或村民大会集体决定。相关法律知识: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土地附着物补偿费等费用,并足额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征收单位、个人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应当给予拆迁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居民房屋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
    2023-06-10
    140人看过
  • 谁能够享受征地补偿费?
    1、外出务工、经商人员。农村人口外出务工、经商人员逐年增加,这些人在未丧失成员资格前,仍然是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获得补偿款的资格。2、大中专院校毕业后又将户口迁回,已属居民户,且已在外工作,有生活来源,虽然未将户口迁至其工作所在地,但不应当以户口在本村认定其分配资格;但是因在大中专院校就读而将户口迁出,其父母仍以集体经济组织的基本生产资料为经济生活保障,为确保其安心学习所必要的生活费用,应当认定其分配资格。3、因婚姻关系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之间流动的人员。已进入本集体经济组织实际生产、生活,但常住户口还保留在原集体组织所在地的人员应当认定其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有获得补偿款的资格。4、已嫁入的妇女,户口已迁入,应查明其娘家所在地是否已收回其责任田,如未收回,其作为农民的合法权益未被侵犯,不应当认定其分配资格;5、新出生人口的待遇问题。因其未办好户口手续或虽然已办好户口手续但未分得责任
    2023-07-07
    146人看过
  • 寄存户是否享受征地补偿
    一、寄存户是否享受征地补偿寄存户是否享受征地补偿涉及到是否是本集体组织成员认定的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已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问题向立法机关提出立法建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农村土地承包纠纷司法解释理解与运用,提请注意以下几点:1、对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认定,应当综合考虑相应标准在整个农村社会层面所具有的合理价值。在具体问题考量上,以是否形成较为固定的生产、生活和是否具有依法登记的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常住户口为基本判断标准,同时,充分考虑农村土地承包所具有的基本生活保障功能。2、在对空挂户集体经济组织资格排除问题上,应当在因出生、婚姻、收养、国防建设或者其他政策性迁入情形登记集体组织所在地常住户口的范围之外来进行。3、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取得丧失不宜交由村民自治决定。在村民自治的实践中存在所谓多数人暴政问题,特别是家族势力大地方表现尤为明显,多数人利用形式上平等剥夺少数人合法利益,因而
    2023-05-14
    88人看过
  • 征地期间如人死亡能否再享受补偿
    获得征地补偿是一种民事权利能力,而人死亡后,其民事权利能力消失,所以人死亡后,一般不能获得征地补偿。但当事人如果在确定获得征地补偿资格后死亡的,是有权获得征地补偿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三条【自然人民事权利能力的起止】自然人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二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的民主议定程序,决定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分配已经收到的土地补偿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时已经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人,请求支付相应份额的,应予支持。但已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备案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地方政府规章对土地补偿费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分配办法另有规定的除外。一、补偿费用的管理和归属各项补偿费用由被征地单位收取后,按如下方式处理
    2023-03-29
    280人看过
  • 继子女能否享受继父所在地征地补偿?
    亲子女和继子女是否可以享受同等的土地补偿?昨日,石首市绣林办事处车落岗村村民李女士拨称,村里现在征地,按照人口给予相应的征地补偿,但对于重组家庭的补偿款,还存在一些不明确的地方。李女士称,自己是重组家庭,与前夫育有一女。2010年,她的女儿才在车落岗村落户。如果按照人口给予相应的征地补偿款,我女儿应该是可以领取补偿的。李女士认为,继子女应该与亲子女享有同等的补贴待遇。征地补偿政策是否有考虑此种情况?记者询问了石首市绣林办事处车落岗村。一张姓书记告诉记者,土地补偿的发放是按照村规民约的方式,全由村民自发协商,每个组的情况不一样,每个组里的分配方式也不一样,村委不纳入任何主观意见。这是集体协商的事情,李女士可以直接向她组里的组长反映此情况,如果经过协商,得到组里村民的同意,才可发放征地补偿款。
    2023-06-08
    348人看过
  • 居民能否有权享受征地款
    承包地被依法征收,承包方请求发包方给付已经收到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的,应予支持。承包方已将土地承包经营权以转包、出租等方式流转给第三人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青苗补偿费归实际投入人所有,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归附着物所有人所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的民主议定程序,决定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分配已经收到的土地补偿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时已经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人,请求支付相应份额的,应予支持。但已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备案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地方政府规章对土地补偿费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分配办法另有规定的除外。一、公务员征地补偿款怎么算公务员能不能领征地补偿款,关键并不是公务员身份本身,而是公务员是否拥有征地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有资格的就能获得补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四条规
    2023-06-21
    114人看过
  • 去世的人能享受征地补偿吗
    已经死亡的人,不能享受土地赔偿款,其土地已由家属继承了,土地赔偿也归家属了。一、农村征地补偿标准几年一调1、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2、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确定(有关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补偿标准):按当地统计部门审定的最基层单位统计年报和经物价部门认可的单价为准。3、按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增加安置补助费。原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的土地管理规定,已经在2013年3月26日《土地管理法》中删除。二、征地补偿标准争议如何解决1、可以申请协调、裁决在公告(征地公告和征地补偿公告)期间对补偿标准有争议的,可以在当时提出,以便及时调整。《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5条规定,“对补偿标准有争议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由批
    2023-06-20
    73人看过
  • 征地拆迁补偿过低,怎样才能得到公正的补偿?
    如果根据现有情况,不能确定占地(或拆迁)是否合法,而补偿过低,首先应拒绝在补偿协议及相关材料上签字并拒绝占地(或拆迁)。相关知识:征地补偿费包括3项:即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和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是按照该耕地被征收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若干倍计算,《土地管理法》规定最高30倍。但按照《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规定已经突破了30倍。依照现行法律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被征地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不足以支付因征地而导致无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批准增加安置补助费。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达到法定上限,尚不足以使被征地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当地人民政府可以用国有土地有偿使用收入予以补贴。拆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房屋
    2023-07-07
    129人看过
  • 被征地农民能否得到安置补偿
    安置补偿金能否支付给被征地农民?被征地家庭承包人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金应当支付给家庭承包人或者用于支付家庭承包人的保险费。用人单位应当支付但拒不支付安置补助的,侵害了放弃统一安置的家庭承包人的合法权益。承包人作为被侵权人向用人单位起诉,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已领取的安置补助的,应当给予支持。根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归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所有人所有。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是指被征收土地上房屋、水井、道路、管道等建筑物、构筑物的拆除、恢复费用,以及被征收土地上林木的补偿费或者采伐费。青苗补偿是对被征收土地上种植的水稻、小麦、玉米等农作物造成损失的一次性经济补偿,国家征用土地时,必然给承包经营者的财产造成损失。为了弥补被征地农民在农田基本建设中的损失,应当对被征地农民进行补偿。用人单位、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委会收到上述费用时,有义务向有关农民支付。如果他们拒绝付
    2023-05-31
    163人看过
  •  没有存款的低保户能否仍享受低保?
    低保户可以拥有自己的存款。根据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的规定,当地居民的生活必需费用可以作为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依据,并定期公布。同时,这些标准会根据当地的经济和社会发展状况以及物价的变动进行适时调整。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可依法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低保户可以拥有自己的存款。根据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的规定,当地居民的生活必需费用可以作为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依据,并定期公布。同时,这些标准会根据当地的经济和社会发展状况以及物价的变动进行适时调整。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可依法享受最低生活保障。 没 有 存 款 的 低 保 户 , 如 何 申 请 最 低 生 活 保 障 ?尊敬的领导您好,关于最低生活保障问题,我们注意到陕西省企业工资支付条例第二十五条中提到,用人单位停工停业,未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应当按
    2023-09-17
    419人看过
  • 征地补偿女儿的田地能得到补偿吗?
    农村出嫁的女儿,是否可以获得土地补偿,要看该女儿是否还是该村集体成员,如果还是该村集体成员,依法享有分配农村土地收益的权益,是可以获得土地补偿的。反之,则不能获得补偿。判定是否还是该村集体成员,一是看户口是否还在该村集体,二是看该女是否尽村民的义务。土地补偿费用是因农村集体土地被征用而给予的经济补偿,只有具有成员资格的人,才享有该收益的分配权。一、农村土地的补偿标准是什么1、征收耕地补偿标准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3万元。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万元。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万元。2、征收基本农田补偿标准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8万元。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9万元。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6万元。3、征收林地及其他农用地平均每亩补偿13.8万元。4、征收工矿建设用地、村民住宅、道路等集体建设用地平均每亩补偿13.6万元。5、征收空闲地、荒山、荒地、荒滩、荒沟和未利用地平均每亩补偿2.1万元。二、农村集体土地征用
    2023-06-27
    279人看过
  • 异地工伤社保能否得到补偿
    1、异地工伤社保能否得到补偿?在外地发生工伤,经申请确认为工伤的职工,可根据工伤情况办理工伤保险。有关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意外伤害或者依照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被诊断为职业病的,所在单位应当在三十日内: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为职业病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协调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报工伤认定。有特殊情况的,经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批准,可以适当延长申请期限。用人单位未依照前款规定申请工伤认定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可以在事故发生之日或者工伤诊断、鉴定之日起一年内,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工伤鉴定职业病。根据本条第一款的规定,工伤认定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主管部门进行,由用人单位所在地设区的市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按照属地原则办理。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期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依照本条例规定处理工伤等有关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第三十条职工在工
    2023-05-31
    447人看过
  • 土地征收款五保户是否享受
    土地征收款是补偿被征收土地的居民的,如果五保户的地被征了是能享受的,没被征的话则无权享受。一、土地确权后征地款归谁土地确权后征地补偿款应该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协商确定归谁。维持被征收农户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利益所进行的,必须要按照合理公平的原则来确定,还需要按照公开的原则确定。一、土地确权证办理如下:1、前期准备,开展宣传发动和业务培训、制定政策方案、成立组织机构、确定测绘单位;2、调查摸底,对承包方代表、承包经营权共有人、承包地块等方面情况和信息逐户进行调查、核实;3、实测确认,按照农村承包土地测绘技术规范;4、登记颁证,村镇将登记要件上报县级人民政府申请登记,由县级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进行审核编制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登记簿;5、建立档案,镇、村级要建立承包合同、承包登记清册等档案,县级逐户建立起登记簿纸质和电子档案;6、检查验收,逐级开展检查验收,重点检查经费拨付是否及时、合同证
    2023-06-25
    309人看过
  • 士兵能得到征地补偿吗
    1、士兵是否可以得到征地补偿是的。《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三款规定,义务兵、初级士官入伍前的承包地(山、林)应当保留;在服现役期间,除按照国家和合同的有关规定缴纳有关税费外,免除其他负担。《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退役士兵参军前个体经营的农村承包土地,依法被征收、征用、占用的,享有与其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同等的权利。可见,义务兵、初级士官、退役士兵自主择业的承包地被征用时,可以获得补偿依据。但作为一项法令,其法律地位相对较低,适用范围相对较小。它没有提到解决宅基地和房屋征收问题,也没有规定高级士官和退役士兵的相关权利。二是农村士兵的土地是否收回?否则,士兵的土地将受到保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第五十五条规定:“入伍前已被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或者正在普通高等学校学习的学生,在服役期间应当保留入学资格或者学籍,退出现役后两年内允许入学或者返校,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奖学
    2023-05-31
    170人看过
换一批
#社会保障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低保
    词条

    低保是指家庭成员有重度残疾和疾病失去劳动力,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补助的家庭。其住宅和收入明显低于当地低保标准的居民。 城市低保是在城市已建立国企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失业保险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等三条保障线制度的基础上,建立实行最低生活保障的... 更多>

    #低保
    相关咨询
    • 外嫁女土地征用能否享受补偿
      香港在线咨询 2021-11-16
      已婚妇女能否享受征地补偿,取决于她们是否具有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已婚妇女户口未迁出的,具有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可以享受征地补偿。户口迁出的,不具备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不能享受征地补偿。
    • 村民外出务工,能否享受当地的征地补偿款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3-17
      你的土地流转并不符合法律规定,所以说你仍然是这片土地的实际合法权益人,应当享受相应的征地补偿款。
    • 土地补偿金低于征地区片价的补偿能否取得?
      河南在线咨询 2023-08-24
      征收土地之后,补偿款不能高于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征收土地所给的补偿款并没有统一的要求,是根据本地的经济条件来决定的,支付的是土地征收费,青苗补偿费,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等。
    • 农民没有征地能享受到土地补偿吗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4-12
      国土资发〔2004〕238号《关于完善征地补偿安置制度的指导意见》的精神要求,“土地补偿费的分配。按照土地补偿费主要用于被征地农户的原则,土地补偿费应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合理分配。具体分配办法由省级人民政府制定。土地被全部征收,同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撤销建制的,土地补偿费应全部用于被征地农民生产生活安置。”根据这一规定,没有被征地的农户是不能享受被征地的土地补偿费的。另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
    • 落户后能否享受低保
      甘肃在线咨询 2022-10-25
      因为你爸妈是外地户口,又没有工作,所以无法提供在南京连续一年以上交纳社保或纳税的证明,也就无法在南京购房,你的想法无法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