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撤销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2 20:01:22 180 人看过

可撤销的具体行政行为有行政行为违法;适用依据错误的;违反法定程序的;行政行为明显不当等。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具体行政行为被撤销的效力可以溯及至该具体行政行为成立之日。

一、陈述和申辩与行政复议的区别

陈述和申辩与行政复议的区别在于,行政复议是处罚后的救济措施,自述申辩是处罚前的自辩方式。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权陈述和申辩。公安机关必须充分听取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的意见,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应当进行复核;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成立的,公安机关应当采纳。行政复议,是指行政相对人认为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复查该具体行政行为的申请,行政复议机关依照法定程序对被申请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适当性审查,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一种法律制度。

二、行政复议期限最长不得超过多长时间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

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向复议机关申请复议,但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60日的除外。

申请人提起行政复议的起算时间,可分为两种情况:

(1)行政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未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行政复议权或者申请行政复议期限的;

申请行政复议期限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政复议权或者申请行政复议期限之日起计算。

(2)行政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未制作或者未送达法律文书,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申请行政复议的;

只要能够证明具体行政行为存在,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受理。申请行政复议期限从证明具体行政行为存在之日起计算。

三、行政诉讼中被告怎样确定是原被告?

原告确定:一是原告是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二是与具体行政行为有法律_上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该行为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被告确定:根据我国行政诉讼法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作出原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两个以上行政机关作出同一具体行政行为的,共同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共同被告。由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该组织是被告。由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委托的行政机关是被告。行政机关被撤销的,继续行使其职权的行政机关是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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