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权质押抵押的区分具体是什么呢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02 10:51:55 179 人看过

土地使用权只可以进行抵押不能质押,以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的,该土地上的建筑物一并抵押。当债务人不能按时偿还债务的时候,债权人可以对该抵押财产优先受偿。

一、质押合同与抵押合同有什么区别

质押合同与抵押合同的区别:

1、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让对其特定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对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对该财产进行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的价格优先受偿;

2、质押权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特定财产转让给债权人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依法以财产折价或者拍卖、变卖的价格优先受偿该财产。需要注意的是,在实践中,债务人往往会将自己的财产证交给债权人,并向债权人承诺以该房屋为担保。但从法律上讲,这样的抵押不是在房管局登记的,抵押不能形成。

二、撤销抵押登记的程序要如何办理

撤销抵押登记的程序为:当事人清偿了贷款之后,准备好需要的资料到交易中心办理注销抵押登记即可,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自己有权处分的财产进行抵押的,当债务人不按时偿还债务的时候,债权人可以对抵押财产优先受偿。

三、车主偷回已经抵押的车犯法吗

车主偷回已经抵押的车犯法。如果是抵押车,债务到期后未偿还,原车主基于抵押获得车辆所有权构成盗窃罪,如果是质押车,虽然车辆合法占有,但车辆所有权仍属于车主,一般不认为是犯罪,可以认定为违约,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对方提前偿还债务。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某些财产的占有,以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依法以财产折价或者拍卖、变卖的价格优先受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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