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双方不平等成立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4 20:55:30 450 人看过

一、合同双方不平等成立吗

如果签订不平等合同,合同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认定合同无效或者合同中的相关条款无效,由人民法院认定是否无效。

二、法律依据

五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第五十三条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

(一)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第五十四条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01日 18:1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仲裁机构相关文章
  • 合同是否受到双方平等原则的限制?
    合同双方不平等如果当事人达成合意的成立,但不一定具有法律效力。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合同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合同不平等条款可否变更可以变更。或者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这种明显免除自己责任或明显排除对方当事人主要权利的免责条款,造成了当事人事实上的诉讼地位偏差和不平等,也就是明显失去公正即显失公平,必须确认其无效。《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依照法律、行政
    2023-07-06
    320人看过
  • 夫妻双方在婚姻中平等吗?
    在婚姻中,双方的地位是平等的。日常家事代理权就体现了夫妻双方在婚姻中的平等地位。日常家事代理权的规定,意味着夫妻任何一方在家庭日常生活中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均对夫妻双方产生同等的法律效力,即被代理一方也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夫妻双方享有平等的工作、学习等权利和自由。婚姻律师在婚姻调解中的作用内容提要:调解原则是我国民事审判工作中一个被广泛适用的准则,调解原则以其灵活、便捷、高效以及良好的社会效果在审判实践中散发着独有的魅力,在当今大力提倡构建和谐社会的主旋律中,调解原则更是被充分使用和高度重视。婚姻纠纷在现在民事纠纷中占据了较大的比例,如何加大律师在婚姻纠纷中的调解作用,则是律师在为当代和谐社会应做的贡献之一。本文就婚姻纠纷的原因,律师参与婚姻纠纷调解的原则,调解的功能和作用等方面进行论述,深刻阐述了律师参与婚姻纠纷调解能够为家庭和谐和社会稳定起到的作用。调解原则是我国民事审判工作和社会生活
    2023-07-08
    317人看过
  • 合同甲方乙方有平等原则吗
    一、合同甲方乙方有平等原则吗平等原则是指地位平等的合同当事人,在权利义务对等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达成一致,以实现互利互惠的经济利益目的的原则。合同甲方乙方有对等原则,也有平等原则,民事合同最为基本的特征,就是双方当事人主体是平等的,不存在谁高于谁的问题,这是与其他合同最主要的区别。二、什么是合同当事人指依法签订合同并在合同条件下履行约定的义务和行使约定的权利的自然人、企业法人和其它社会团体。合同当事人常见是双方,但也有三方以至于多方。基于出生而为民事权利和义务主体的人。与法人相对。三、合同成立的条件是什么(一)须有两个以上当事人,且当事人须有行为能力;(二)合同的内容应适于发生债权,即应为确定、可能、适法及社会的妥当;(三)合同的各意思表示应有效成立且一致。四、合同签订和签定的区别《现代汉语词典》中收录了“签订”一词,注释为“订立条约或合同并签字”,而没有收录“签定”。从词的结构来说,“签
    2023-02-22
    268人看过
  • 对造成的工程质量责任处罚金合同双方应当平等吗
    对造成的工程质量责任处罚金合同双方的责任承担:对造成的工程质量责任处罚金的,合同的当事人双方如果是负有同等的质量责任的,则需要承担平等的罚金责任;如果只是其中一方的责任的,则处罚该方即可,另一方是不需要处罚的。监理对工程质量的责任是什么(一)工程监理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第三十四条工程监理单位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担工程监理业务。禁止工程监理单位超越本单位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或者以其他工程监理单位的名义承担工程监理业务。禁止工程监理单位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以本单位的名义承担工程监理业务。工程监理单位不得转让工程监理业务。《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二条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塌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能够证明不存在质量缺陷的除外。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因所有人、
    2023-07-25
    295人看过
  • 劳资双方应当平等博弈
    梅县一起劳动争议牵出厂方智斗员工的新招数将一人的工资发到两人名下,让员工维权找不到能被法院采信的证据。报道显示,2009年广东省处理劳动争议仲裁案件31.7万宗。从2000年起,劳动争议仲裁案件以每年14%的速度递增。这一数字折射出劳资矛盾的日益增多,也反映梅县一起劳动争议牵出厂方智斗员工的新招数——将一人的工资发到两人名下,让员工维权找不到能被法院采信的证据。报道显示,2009年广东省处理劳动争议仲裁案件31.7万宗。从2000年起,劳动争议仲裁案件以每年14%的速度递增。这一数字折射出劳资矛盾的日益增多,也反映了越来越多的用工陷阱让人防不胜防(据7月3日《南方农村报》头版报道)。这自然不是广东或梅县特有的现象。也正因此,全国总工会7月3日特别表态,要推动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根据其调查表明,实行工资集体协商的企业,职工工资普遍比同行业未实行工资集体协商的企业高10%—15%。所谓工资集
    2023-06-09
    450人看过
  • 孩子抚养费双方都是平等的吗
    一、孩子抚养费双方都是平等的吗只要是共同抚养孩子都是属于平等的;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第一千零八十八条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
    2023-05-06
    288人看过
  • 财务独立的夫妻双方离婚时财产平等分割吗
    一、财务独立的夫妻双方离婚时财产平等分割吗?如果没有特殊约定就是平等分割的,离婚时,双方有合法婚姻财产约定的,依约定。一方的特有财产归本人所有。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当均等分割,必要时亦可不均等,有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依法判决。《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规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1)工资、奖金(2)生产、经营的收入(3)知识产权的收益(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是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二、起诉分割财产的流程(一)当事人起诉,首先应提交起诉书,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相应份数的副本。当事人是公民的,应写明双方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住址;当事人是单位的,应写明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起诉书正文应写明
    2023-04-16
    406人看过
  • 夫妻共同财产双方有平等处分权
    黄小姐拿夫妻共同财产给自己父母治病,并给丈夫刘先生打了一张欠条。后来离婚时,刘先生在向黄小姐催还借款未果的情况下,将她告上法院要求立即归还借款4万元。近日,法院驳回了刘先生的诉讼请求。刘先生与黄小姐原是夫妻。黄小姐在自己父母生病住院期间,从夫妻共同财产中拿出4万元给父母。2006年2月6日,黄小姐向刘先生出具了借条一份,内容为:我和刘先生曾属夫妻关系。我的父母曾在生病住院期间向刘先生借款4万元。现在因夫妻关系解除,我愿意还清这笔借款,最后还款期限为2007年2月底之前,如到时不还愿受法律制裁。同年8月4日,双方协议离婚。后因黄小姐未按约还款,刘先生诉请法院要求黄小姐立即清偿借款4万元。■法院审理:法院认为,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黄小姐基于赡养父母的法定义务,用共同财产为父母治病尚属对共同财产的合理处分。虽未征得刘先生的同意,但该对共同财产的处分行为并不产生夫妻间的债权债务关
    2023-06-08
    296人看过
  • 如何对待不平等合同
    对不平等合同当事人一方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合同,请求变更或撤销的当事人需要就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提交证据证明。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法律依据】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一条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三条合同成立后,合同的基础条件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同对于当事人一方明显不公平的,受不利影响的当事人可以与对方重新协商;在合理期限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解除合同。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应当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根据公平原则变更或者解除合同。一、什么是合同撤销合同撤销是指当事人对合同的内
    2023-06-28
    92人看过
  • 合同不平等条约处理
    一、合同不平等条约处理合同不平等条约处理按照法律规定,当事人可以协商对合同进行修改,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在符合法定显示公平的情形下,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请求撤销合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一条,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二、合同撤销后是否可以主张违约金合同撤销不是合同违约,所以合同撤销后不能主张违约金。如果撤销合同是一方过错造成的,可以要求过错方承担赔偿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确定不发生效力的法律后果】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
    2023-05-03
    304人看过
  • 不平等合同是怎样的
    合同条款明显不公平,那么属于显失公平合同。若符合显失公平的要求,合同可变更可撤销。一、合同中的撤销条件有哪些撤销合同的条件有: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显失公平的合同、无效的合同等。重大误解,指的是一方当事人因自己的过错导致对合同的内容等发生误解而订立了合同。显失公平,是指一方当事人利用自己的优势或者利用对方没有经验,致使双方的权利与义务明显违反公平、等价有偿原则。无效合同,是指合同虽然已经成立,但因其严重欠缺有效要件,在法律上不按当事人之间的合约赋予其法律效力二、民法典对受理的合同能否撤销合同已经履行完毕符合撤销条件的可以撤销。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1、基于重大误解定立的合同;2、以欺诈手段定立的合同;3、受第三人欺诈定立的合同;4、以胁迫手段定立的合同;5、显失公平的合同。三、可撤销合同的期限一般为多久合同可撤销的期限根据可撤销的理由不同,期限不同。
    2023-06-20
    103人看过
  • 什么是的不平等合同?
    不平等合同是明显不公平合同。所谓明显不公平,是指一方利用自身优势或者对方缺乏经验,导致双方的权利义务明显违反公平等价有偿原则。民事行为是否明显不公平,应当以行为成立时的情况作为判断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从事民事活动的民事主体应当遵循公平原则,合理确定各方的权利义务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险状态,缺乏判断能力,造成明显不公平的,受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撤销。采购合同中不平等条款是否有效签订合同时,要遵守公平原则,如果采购合同明显不公平的,当事人可以申请撤销采购合同,采购合同撤销后无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条【公平原则】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公平原则,合理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第一百五十一条【显失公平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
    2023-07-11
    116人看过
  • 不平等合同是否能够在法律上立法?
    不平等合同在法律上不生效。有效的合同是平等主体之间,在自愿平等的情况之下,签订的关于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一、劳务合同和劳动合同区别是什么?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劳务合同是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与法人之间,以提供劳务为内容而签订的协议。两者有着本质的区别。1.两者法律性质不同。劳动合同是确立劳动关系的依据,记载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属于劳动法调整范畴;而劳务合同(如承揽、加工、运送合同等),是建立民事法律关系的依据,属于民法调整的范畴。2.合同主体不同。劳动合同的主体一方是劳动者,另一方必然是用人单位;而劳务合同既可以发生在公民和法人之间,也可以发生在公民之间或法人之间。3.合同履行阶段,主体双方地位不同。劳动合同签订后,劳动者就成为用人单位的内部成员,应当服从用人单位对劳动过程的指挥管理,他的劳动被看做是用人单位全部
    2023-03-06
    272人看过
  • 双方达成一致意见时合同即成立吗?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双方可以约定吗?可以,劳动合同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根据这个协议,劳动者加入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事业组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等用人单位,成为该单位的一员,承担一定的工种、岗位或职务工作,并遵守所在单位的内部劳动规则和其他规章制度;用人单位应
    2023-07-18
    304人看过
换一批
#仲裁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仲裁机构是依法设立,独立于行政机关,以仲裁方式解决纠纷的机构。它由当事人自愿选择,依据仲裁协议进行仲裁,对纠纷进行公正、公平、合理的解决。 仲裁机构具有专业性、独立性和高效性,能够为当事人提供便捷、高效的纠纷解决途径。... 更多>

    #仲裁机构
    相关咨询
    • 双方合同条款不对等成不成立,有哪些规定
      上海在线咨询 2023-10-09
      双方合同条款不对等成立。根据法律规定,合同一般自当事人均签字、盖章或按手印时成立,合同条款不对等的,并不影响合同的成立。但合同成立后,受损害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申请撤销该合同。
    • 双方不履行合同,合同成立吗?
      澳门在线咨询 2021-10-31
      未履行的合同成立。合同是否履行不影响其成立。法律规定,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承诺生效时间以承诺到达要约人的时间为准,也就是说承诺什么时候到达要约人,承诺什么时候生效,合同什么时候成立。因此,合同何时与承诺到达时间有关,与当事人是否履行合同无关。
    • 合同对双方不平等是否具有效力?
      澳门在线咨询 2023-06-08
      不平等的合同在自愿的情况下签订有效,如果是违反法律法规或者损害他人或者社会集体利益等的是没有效的。 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 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
    • 扫描双方合同成立吗?
      香港在线咨询 2023-07-22
      可以成立生效,只要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且不违反法律规定就成立。但是如果从法律风险上说,仍建议采取书面形式订立合同,以防发生纠纷的时候无法证明双方当时的合意,保障当事人的权益。
    • 同时符合以下条件合同对双方不平等有效力吗
      辽宁在线咨询 2023-11-20
      不平等的合同在自愿的情况下签订有效,如果是违反法律法规或者损害他人或者社会集体利益等的是没有效的。 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 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