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为票据保证人的条件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4-28 01:22:48 201 人看过

按照保证的一般原理,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自然人,都可以作票据保证人

保证人承担的是对票据债务的保证责任。由于我国票据业务,特别是私人票据业务还不发达,公民个人作为票据保证人的还很少见。所以,实践中的保证人以金融机构等法人组织为多。票据保证人应当限于该票据债务人以外的人。票据债务人不能充当同一张票据的其他债务人的保证人。

因为,保证人承担票据保证责任的目的,是增强票据的信用,保证票据债务的履行。如果由票据债务人担任同一票据的保证人,就变成债务人自己保证自己履行债务,其保证就失去了意义。

《票据法》

第49条规定:“保证人对合法取得汇票持票人所享有的汇票权利,承担责任,但是,被保证的债务因汇票记载事项欠缺而无效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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