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交通事故诉讼技巧
(一)准确确定诉讼主体
由于某种原因目前人们在进行机动车交易时未严格遵循过户登记手续,对车辆挂靠、租赁、使用等方面管理亦不规范,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责任主体往往牵涉到登记车主、实际车主、借用人或者是承租人、雇佣人、挂靠人等多方人员。保险公司作为第三者责任商业险和第三者责任强制险的承保人亦直接作为共同被告或者以第三人身份参加诉讼。今后还可能会出现以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机构为诉讼主体的案件,诉讼主体较为复杂。
(二)争取合理的赔偿项目能够被支持
学生上学途中被撞伤索赔补课费获支持。小学生上学途中发生车祸后耽误了学习,该学生将肇事司机告上法院,索赔款中包括补课费7650元。1月12日,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支持了这笔“补课费”。2003年2月13日下午4时,黄某驾车将厦门实验小学学生刘某撞伤,致刘某左胫腓骨骨折,交警部门认定黄某对该起交通事故应负全部责任。刘某认为,自己因车祸而耽误学业,数学、语文、英语3门功课的补课费累计花费7650元,加上后续治疗费8000元以及护理费等共计20500元,此费用应由肇事司机赔偿。但黄某则认为,医药费他已经支付,但后续治疗费尚未发生,刘某应在实际发生后再行主张;同时,刘某索赔补习费没有法律依据。双方协商不成,刘某便提起诉讼。思明法院经审理支持了刘某2。7万元的诉讼请求。关于“补课费”的问题,该案承办法官告诉记者,法律明确规定的赔偿费用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确实没有补课费的明确规定。不过,有一种观点认为,学生的误课相当于成人的误工,刘某的学业耽误是黄某撞伤所致,刘某花费的补课费,也因黄某而起,依照法律“有损害才有赔偿,无损害就无赔偿”的原则,黄某应当赔偿这笔合理的补习费用。
(三)选择正确的财产保全时机
诉前财产保全的困境。采取诉前财产保全措施,那么必须在法定时间内提起诉讼,但是由于往往医疗没有终结,无法进行伤残鉴定,因此求偿金额无法确定。如何处理,还要和能否查找车主等情形结合考虑。可以考虑先起诉、再根据实际情况变更诉求等方案。
(四)及时对事故认定予以救济,正确运用其证据效能
必须认识到,交通事故责任和交通事故赔偿责任法律性质不同。在司法实践中,大多数法官和当事人都把交警部门所认定的事故责任等同于交通事故赔偿责任,以交警部门的责任认定为依据,认为无交通事故责任则无交通事故赔偿责任。典型的例子是超载车辆上的乘客,其无需承担交通事故行政责任者,但其明知车辆超载仍搭乘超载车辆,对扩大的损失也是有过错的,因承担一部分的民事赔偿责任。
(五)关于户口之别的赔偿数额的支持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关于经常居住地在城镇的农村居民因交通事故伤亡如何计算赔偿费用的复函{(2005)民他字第25号}“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你院《关于罗某等五人与云南某公司旅客运输合同纠纷一案所涉法律理解及适用问题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和被扶养人生活费的计算,应当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结合受害人住所地、经常居住地等因素,确定适用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人均消费性支出)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的标准。本案中,受害人唐某虽然农村户口,但在城市经商、居住,其经常居住地和主要收入来源地均为城市,有关损害赔偿费用应当根据当地城镇居民的相关标准计算。”
(六)准确确定保险公司的诉讼地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法》第十七条的规定,本案第三者责任险的性质为商业保险。交通事故损害纠纷发生后,应当依照保险合同的约定,确定保险公司承担的赔偿责任。
二、交通事故怎么选择起诉法院
交通事故哪个法院会管主要涉及如何确定交通事故诉讼管辖地,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属于民事侵权赔偿,根据侵权行为诉讼原则确定管辖地。
这个问题其实涉及民事诉讼法中管辖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条规定,“因铁路、公路、水上和航空事故请求损害提起的诉讼,由事故发生地或者车辆、船舶最先到达地、航空器最先降落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当事人可以选择向事故发生地、车辆最先到达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当然,一般是向基层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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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交通事故民事赔偿怎么选择法院青海在线咨询 2021-10-20道路交通事故赔偿纠纷属于侵权纠纷,由①事故发生地或者②被告的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虽然起诉法院既可以选择事故发生地又可以选择被告的住所地法院,但是受害人尽量选择交通事故发生地人民法院进行起诉。选择事故发生地法院起诉,有利于事故事实和证据的明确和收集,因此受害者的维权成本比较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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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诉讼法院的选择有哪些规定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7-30交通事故案件是典型的侵权案件,《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所以,交通事故案件不仅仅的交通事故发生地法院可以管辖,被告住所地法院也有权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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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选择交通诉讼法院澳门在线咨询 2022-08-22《道路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尽管该法没有明确规定受害人对保险公司享有直接请求权,但从该条规定的内容来看应为直接请求权。同时《保险法》第五十条关于“保险人对的被保险人给第三者造成的损害,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合同的约定,直接向该第三者赔偿保险金”,据此,作为保险人的保险公司可以直接向受害人在被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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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发生后诉讼时机的选择天津在线咨询 2023-11-12现实司法实践中,通常要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进行具体分析。河南天坤律师事务所李迪律师解析具体有以下几种情况:其一,在仅存在财产损失,而没有人身损害的情况下,受害人可以在交警队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后,在委托鉴定机构对车辆损失情况进行评估的情况下,可以在受损物品进行维修,在车辆维修后,受害人就可以携带事故责任认定书、评估报告、鉴定费发票、维修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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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选择交通事故受理法院上海在线咨询 2021-11-06交通事故选择事故发生地或者被告住所地的法院。被告住所地是指被告的户籍所在地。户籍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按照经常居住地确定居住地。经常居住地是指离开住所一年以上,在经常居住地居住一年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