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审批权限
根据国家现行法律规定,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实行政府逐项审批登记制度。投资总额大小和《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的项目分类是划分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审批外商投资企业权限的主要依据。
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商务部负责审批投资总额在3000万美元(含3000万美元)以上的生产性外商投资项目和需由国务院主管部门审批的其他项目。
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的相应主管部门负责审批:
1.投资总额在3000万美元以下的非限制类外商投资项目;
2.投资总额在3000万美元以下的限制类外商投资项目,并报国务院主管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备案;涉及配额、许可证的外商投资项目,须先向商务部门申请配额、许可证;
3.投资总额在3000万美元以上,属鼓励类且无需国家综合平衡的项目,并报国务院主管部门备案。
二、外商投资企业设立程序
(一)申请设立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的基本程序
1.项目建议书的申报审批。中方或外方投资者可以通过各种途径选择合资(合作)者,在了解合资(合作)者的业务范围和资信状况,确定合作意向后,由中方投资者编写项目建议书,报审批部门(发展改革委员会)审批。项目建议书批准后,中方投资者应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企业名称登记,以保护名称专用权和防止重名。
2.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申报审批。中外投资者应在项目建议书批准后,就合资(合作)项目涉及的市场、资金、规划选址、工艺、技术、设备、环保、原材料销售、经济效益、外汇平衡以及基础设施配套等事项进行可行性研究,共同编制可行性报告,报审批部门(发展改革员会)审批。在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基础上,中外投资者可商签设立企业的合同、章-程等法律文件。
3.合同、章-程的申报审批及申领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经批准后,由中方投资者将合同、章-程等法律文件报送审批部门(商务或地方相应政府机构)审批。审批部门在收到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合同、章-程等文件之日起,90日内决定批准或不批准。申请设立合作企业,应在45日内决定批准或
不批准。经批准后,由审批部门颁发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4.营业执照的申领。中外投资者在领取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之日起,30日内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注册手续,并领取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签署日期为合资(合作)企业的成立日期。
(二)设立外商独资经营企业的基本程序
外国投资者设立独资企业,可委托具有相应资格的咨询代理机构办理申请和报批等事项。独资企业的设立程序较为简单,只需填写《在中国设立外资企业申请表》、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写公司章-程等有关文件,向审批部门(商务部或地方相应政府机构)申请报批。根据外资企业法的规定,审批部门应当在收到申请之日起90天内决定批准或不批准。经批准后,由审批部门颁发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凭批准证书办理相关登记注册手续。
外商投资企业在领取营业执照起30日内还需向有关部门办理相关登记手续,如到银行开立外汇及人民币账户;到税务部门办理税务登记;办理海关登记;到外汇管理部门办理外汇管理登记;到商检局办理商检登记;到劳动局办理招工、招聘手续,境外人员就业手续等。
申请设立中外合资、合作企业程序及所需文件示意
步骤
批准部门
应提交的文件
证书
1.项目建议书
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初步可行性研究报告;合资合作双方签署的合作意向书;中方主管部门同意的项目建议书;外方资信材料。
2.可行性研究报告
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审批机关对项目建议书的批复;中外方签署的可行性报告;立项过程所报文件复印件。
3.合同、章-程
商务部或
地方相应政府机构立项及可行性审批所报文件;审批机关对可行性报告的批复;中外双方的工商登记注册及资信证明;合同、章-程;各方董事任命名单。《批准证书》
4.注册登记
工商行政管理局有关审批机构的批文;经审批部门批准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合同、章-程、董事会名单。《营业执照》
5.税务、海关、
外汇、银行登记
税务、海关、外汇、
银行获得批准证书后,30日内到所在地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领取营业执照并办理企业代码、税务、财务、海关、外汇等相关手续。
各种登记
说明:1.上述审批程序既适用于生产性企业的设立,也适用于各服务性企业的设立。
2.目前一些省市对外商投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合同、章-程进行合并审批。
(三)“一站式审批”和“一条龙服务”
为方便中外投资者办理审批手续,提高政府工作效率,目前,许多地方政府可提供“一站式审批”,商务部门和相关政府部门采取联合办公形式,对外商投资事项进行集中受理。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均成立了外商投资服务中心,为外国投资者提供全过程的服务,即“一条龙服务”。例如在前期帮助寻找合作伙伴;协助选择厂址;编制项目建议书并代理上报;代办企业名称登记;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代拟合同、章-程,代办申请营业执照;中期可代办规划设计、工程建设和用地、环保、消防以及公用事业等有关建设手续和协调工作;后期可代聘员工,提供相关信息等服务。此外,咨询顾问公司、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服务机构也可为投资者提供高效优质的服务。
三、对注册资本额及出资期限的规定
中国对外国投资者在境内设立企业或公司的最低注册资本和出资期限有明确规定。
(1)对最低注册资本额的限制
根据《公司法》的要求,在中国境内注册登记的公司主要有两种形式:即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根据不同行业的性质有不同的规定,其中以生产经营为主的公司不能低于50万元人民币。
根据目前有关法规、规章,对外商投资某些行业的最低注册资本额有如下的要求:
(2)从事零售业务的合营商业企业:其注册资本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在中西部地区投资不低于3000万元人民币;
-
设立外商投资建设工程设计企业,申请建筑工程乙级资质和其他建设
161人看过
-
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外资独资企业章程审批
461人看过
-
外商投资企业程序以及外商投资企业设立的类型
447人看过
-
关于配合商务主管部门做好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建设工程设计企业设立管理的通知
97人看过
-
建设部关于公布核准的工程勘察设计企业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招标代
179人看过
-
申请设立外商投资印刷企业的报批程序是如何的
167人看过
外商投资是指外国的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私人直接投资。 外商投资的投资主体是“外商”,又称为“外国投资者”,这里强调的是外国国籍,包括在中国境外、依照其他国家相关法律设立的公司... 更多>
-
设立外商投资建设工程设计企业,申请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及其他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10-20一、申请者向拟设立企业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商务行政主管部门提出设立申请;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商务行政主管部门在受理申请之日起30日内完成初审;初审同意后,报国务院商务部门;三、国务院商务部在收到初审材料之日起10日内将申请材料送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征求意见。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收到征求意见函之日起30日内提出意见。商务部在收到建设部书面意见之日起30日内作出批准或不批
-
申请设立外商投资企业审批/登记程序和设立外商投资企业有什么区别天津在线咨询 2022-01-20各地工商部门的规定都有少许差别,但可以参考以下程序: 申请设立外商投资企业审批/登记流程 在申请设立外商投资企业时,一般应参照遵循以下审批/登记流程: 1、到工商局办理拟设立外商投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手续,取得《外商投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2、到省政府招商局或其授权机关办理外商投资企业审批手续,取得《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及批复文件。 3、到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办理前置审批手续,取得《*****
-
外商投资企业设立程序是怎样的,对外企业的设立程序有哪些具体规定新疆在线咨询 2022-05-04根据我国相关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外商投资企业设立程序如下:您好,根据我国相关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外商投资企业设立程序如下:一、选择投资合作者 可通过各种渠道,与市政府和区县政府负责经济与社会发展的业务主管部门、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咨询服务机构进行广泛联系,寻找合作者。 二、签订合作意向书 拟合作的中、外各方,通过初步谈判,签订拟合作项目意向书或协议书。 三、审批项目建议书 根据中外投资各方的合作
-
中外合资企业的设立程序是怎样的, 如何办理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手续浙江在线咨询 2022-03-08一、设立程序:按外资企业成立程序办理。具体程序是:1.企业名称预审:先选择企业名称后到所在县、区工商局办理企业名称预审手续,确定拟设企业的名称;2.向政府主管部门申请设立:租赁企业用房或者如需新建设厂房时,应选择相应土地,以便向政府提出用地计划;起草可行性研究报告、企业章程、设立外资企业申请,报县、区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外经局)批准。申请时一并提交的文件有:香港银行出具的投资人信用证明、经香港公证
-
外商投资商业企业设立及开设店铺的基本流程辽宁在线咨询 2022-08-29(二)拟设立外商投资商业企业的投资者、申请开设店铺的已设立的外商投资商业企业需向外商投资商业企业注册地的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分别报送第十二条和第十三条所规定的申请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对报送文件进行初审后,自收到全部申请文件之日起一个月内上报商务部。商务部应自收到全部申请文件之日起三个月内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对于批准设立的,颁发《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对于不批准的,应说明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