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止执行拘留的程序和要求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4 08:14:57 265 人看过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对于停止执行拘留法律条款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的具体规定,规定如下:1、当事人履行行政决定确有困难或者暂无履行能力的;2、第三人对执行标的主张权利,确有理由的;3、执行可能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失,且中止执行不损害公共利益的;4、行政机关认为需要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

死刑的停止执行有哪些条件

死刑停止执行的条件有七种:

1、被执行的人不是当执行死刑的罪犯的;

2、罪犯犯罪时不满十八周岁,或者审判的时候已满七十五周岁的。

3、罪犯正在怀孕的;

4、共同犯罪的其他嫌疑人到案,共同犯罪的其他罪犯嫌疑人被暂停或者停止执行死刑,可能影响罪犯量刑的。

5、罪犯可能还有其他犯罪的;

6、罪犯有重大立功表现,可能需要改判的;

7、判决、裁定可能有错误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三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执行:(一)当事人履行行政决定确有困难或者暂无履行能力的;(二)第三人对执行标的主张权利,确有理由的;(三)执行可能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失,且中止执行不损害公共利益的;(四)行政机关认为需要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中止执行的情形消失后,行政机关应当恢复执行。对没有明显社会危害,当事人确无能力履行,中止执行满三年未恢复执行的,行政机关不再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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