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条是给谁,借款人还是放款人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4-24 19:37:20 330 人看过

律师解答:

放款人。

借条借款人写完交给出借人的。一般来说如果双方有借款的行为出现的,需要双方就借款或者还款的各项内容进行明确的协商,并在达成一致意见的基础上签署,签署完毕之后一般由出借方来保管。

借条主要内容包括:

1.应写清楚借款人和放款人的法定全名;

2.应写清楚借款金额,包括大写和小写的金额;

3.应写清楚借款时间期限,包括借款的起止年月日和明确的借款期限;

4.应写清楚还款的具体年月日;

5.应写清楚借款的利息,应有明确的年利率或月利率,最终应支付的借款利息总额(包括大写和小写金额)等约定;

6.应写清楚借款本息偿还的年月日时间及付款方式;

7.应有借款本人亲自签章、手印或亲笔书写的签;

8.必要时,应当由担保人签字,并写明担保期限、责任。

《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09日 19:0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借款人在借款行为中是借款人还是被借人
    关于书写借据的事宜。借据及欠条均属于债权债务关系的书面凭证,然而它们之间存在显著差异。借据乃是借款人针对贷款方所发出的借款书面声明,用以确认双方已达成借款契约关系;相较之下,欠条则源自于双方之前发生的经济来往并作为清算依据,实际反映的是双方对于过去经济往来的总结,仅表现为纯粹的债权债务关系,并未体现借款契约关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2024-07-29
    376人看过
  • 写借条人与领款人不一致时,谁是借款人?
    借款时借条不能代替收条,开了借条并不等于借款已经交付,借款交付应当另有收条、银行凭证等证明。谁是借款人需要结合案件具体分析。在诉讼中,甲、丙的观点正好相反。甲认为丙是借款人,因为借款合同(即借条)是丙签订的,乙只是丙的代理人,是受丙指派跟甲去取钱的,钱给了乙也就视为给了丙,因此应当由丙偿还借款。丙则认为,借款事宜是乙与甲联系的,只是让丙帮忙担保,写借条时,是甲和乙要求丙以借款人在打印好的借条上签名,甲既没有将借款交给自己,也未当自己的面将借款交给乙,故借条并未生效,即使甲确实已将借款交给乙,那也是甲和乙之间的关系,和丙无关;况且,乙已经承认向甲借了40000元,甲就更没有理由要求丙还款了。法院判决:法院认为,虽然丙认为自己只是受乙之托,以借款人名义签署借条,但丙也承认,甲明确要求以丙作为借款人才同意借款,而丙也接受了甲的这一要求。可见甲、丙双方的借贷意思表示是真实、自愿的。故从丙出具借条的
    2023-03-17
    112人看过
  • 借款人是谁的
    借款人是借钱的那一方,借款人也称债务人,就是在信贷活动中以自身的信用或财产作保证,或者以第三者作为担保而从贷款人处借得货币资金的企事业单位或个人。一、没有驾照能分期付款买车吗没有驾照不能分期付款买车。买车需要驾照,提供分期付款购车申请材料如下:1、借款人身份证、婚姻状况证明;贷款人认可的部门出具的借款人职业经济收入证明;与贷款人指定经销商签订的购车协议或合同;2、存款凭证或首期款收据不低于首期款;3、以财产抵押或者质押的,应当提供抵押物或者质押物清单、所有权证明、有权处分人同意抵押或者质押的证明、有权部门出具的抵押;4、物估价证明;第三方提供担保的,应当出具担保人同意担保的书面文件、有关信用证明材料和一定比例的保证金;贷款人要求其他材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抵押人担保的债权不得超过抵押物的价值。财产抵押后,财产的价值大于担保债权的余额,可以再次抵押,但不得超过余额。二、怎么
    2023-03-01
    96人看过
  • 替他人出借条借款谁来还?
    一、替他人出借条借款谁来还?替他人出借条借款的偿还情况具体如下:1.名义借款人应承担还款责任,实际借款人不作为民间借贷关系中的债务人,名义借款人与实际借款人之间的民间借贷纠纷应另案处理:名义借款人与出借人之间签订借款协议,基于双方真实意思表示签订的应认定为合法有效,形成借款民法典律关系,根据合同相对性原则,应由名义借款人承担还款责任。名义借款人在偿还借款后,可向实际借款人追偿,双方的民间借贷纠纷应另案处理。2.借款人与借款的实际使用人不一致的,借款人为诉讼当事人:借款人与借款的实际使用人不一致的,应当按照“合同相对性”原则,以向出借人出具借条、借据的人为诉讼当事人,并由其承担还款义务。借款人与借款的实际使用人之间的关系应当另案处理。3.名义借款人和实际借款人不一致时,名义借款人承担还款义务:出借款项并未签订书面借款合同的,对于借款人的认定应依据借条出具、账户提供、用款还款等情况进行综合判断
    2024-04-04
    331人看过
  • 个人借款单位打借条谁是债务人
    去年初,张某因做生意需要向我借款一百万元人民币,当时约定借期一年。我因觉得支付现金比较麻烦,于是通过我参股的某房地产公司的帐户,分两次将这笔借款划至张某担任法定代表人的某市政工程公司,张某给了我一张该市政工程公司借我个人人民币一百万元的借条。现在借款期限已到,张某却没有按期还款。请问:我可以作为原告向法院起诉主张这笔债权吗?我应当将张某还是张某所在的市政工程公司列为本案的被告?回答:你来函称张某个人向你借款,你通过你参股的公司将钱划给了张某的市政公司,最后你收到了市政公司出具的借条,这节事实反映的是你与张某存在借贷约定。但在实际借贷的法律关系建立过程中,你们约定的借贷关系发生了变化。你通过房产公司向张某所在的市政公司划款履行出借义务的行为,虽然没有影响你是债权人的法律事实,但你最终收到的是张某担任法定代表人的市政工程公司的借条。按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应以你最终收到的张某担任法定代表人的市政
    2022-04-22
    152人看过
  • 借条是由出借人写还是由借款人写呢?
    这一点法律上也没有限制,理论上谁写都可以,借款人签字是其本人签字即可。但是,考虑到借条是由出借人持有保存的,如果是出借人写借条,事后再利用借条上的空白内容或间隙在借条上增加一些文字,可能很难辨别是否事后增加的。所以,建议借条由借款人书写为宜。出借人最好要求借款人当场书写借据,且由出借方提供纸笔。一、借条的书写要求是什么写借条要注意写明借款人,借款的日期,还款的日期,借款人签字,借款的数额,借款的原因等,大写数字,千万不要有差错,另外还需要注意以下五点:(一)最好附带在借条中体现出借人和借款人的身份证号码,这样可以避免不必要的纠纷。(二)借款人签名的时候,出借人必须亲眼看其签名,防止借款人用其他人来签名,最后拒绝承认借条。(三)借条的书写人必须是借款人,而不是出借人,否则借款人会以内容非其原文抗辩。(四)尽量避免使用容易产生分歧的语言,简洁和语义单一的借条才是最标准的借条。避免出现“甲向乙借
    2023-04-11
    117人看过
  • 借条上有两个借款人谁还钱
    在欠条上写下两名债务人的姓名并不违背法律规定,事实上,此举明确了该笔债务为二人的共同债务。待到债务到期之际,债权人有权选择直接向两名债务人追索全额债款或在其中任意一位债务人处寻求偿付。然而,对于债务承担的比例划分则属于两名债务人的内部事务,由其自行协商解决。若确需启动诉讼程序,两位债务人皆须被视为被告。通常情况下,借条能够有效证明借贷双方间存在的债权债务关系。虽然贷款行为通常涉及债务关系,但是并非所有的债务均来源于贷款活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第六百八十八条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
    2024-08-01
    395人看过
  • 借款人将借款转借给他人
    个人贷款可以办理他项权证。房产的他项权是指除产权人及共有权人以外的其他团体或者个人对该房产涉及的权利,通常是指抵押权利,他项权证由他项权人持有。他项权证指在他项权利登记后,由房管部门核发、由抵押权人持有的权利证书。法律规定他项权利证的意思是由房管部门核发由抵押权人所持有的一种权利的证书,这样的一种证书,实际上就是证明抵押权人享有他项权,这实际上也是一种法律方面的凭证,日后发生纠纷可以起诉。《土地登记规则》第二条土地登记分为初始土地登记和变更土地登记。初始土地登记又称总登记,是指在一定时间内,对辖区全部土地或者特定区域的土地进行的普遍登记;变更土地登记,是指初始土地登记以外的土地登记,包括土地使用权、所有权和土地他项权利设定登记,土地使用权、所有权和土地他项权利变更登记,名称、地址和土地用途变更登记,注销土地登记等。《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屋登记办法》第二十五条房屋登记机构应当根据房屋登记簿的记载
    2024-04-25
    110人看过
  • 在借款合同中借款人是指谁
    一、在借款合同中借款人是指谁在金融领域的借贷行为中,借款人通常被视为债务方,即通过其自身的信誉或者资产进行抵押担保,或者借助于第三方担保机构,从而向贷款人取得特定金额的货币资金的企业、事业单位或个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二、在借款合同中怎么增加担保条款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保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被保证的主债权的种类、数额,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保证的方式、范围和期间等条款。所以在借款合同中增加担保条款的,要依据提供方式确定担保条款内容,例如保证担保的,要载明主债权的种类、数额,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保证的方式等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条设立抵押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抵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三)抵押财产的名称、数量等情况;(
    2024-03-25
    289人看过
  • 借款人欠债不还,借款人是否构成欠条?
    1、内涵不同借条与欠条均是用来作为某种债权债务关系的证明或凭证。但借条是借款人向出借人借款,出借人给付借款的书面凭证,代表的是一种借款合同关系。而欠条是对债权债务主体双方经济往来的一种结算,表明自欠条形成之日起双方之间形成的一种新的纯粹的债权和债务关系。2、形成的原因不同借款形成的原因是特定的借款事实;欠条形成的原因很多,可以基于多种事实而产生。如因买卖产生的欠款,因劳务产生的欠款,因企业承包产生的欠款,因建筑工程产生的欠款,等等。3、在适用诉讼时效上不同4、债权人的举证责任和诉讼风险不同当借条持有人凭借条向法院起诉后,由于通过借条本身较易于识辨和认定当事人之间存在的借款事实,借条持有人一般只需向法官简单的陈述借款的事实经过即可。对方要抗辩或抵赖一般都很困难。但是,当欠条持有人凭欠条向法院起诉后,欠条持有人必须向法官陈述欠条形成的事实。什么样的欠条在法律上有效1、主体要将债权、债务关系的主
    2023-08-12
    481人看过
  • 名义借款人出具借条款项转给实际借款人
    由谁承担还款责任,应该按照实际情况而定。1、名义借款人承担责任。根据合同的相对性,应由名义借款人承担还款责任,至于实际借款与名义借款人之间的纠纷应另案处理。2、要是银行明知实际借款人存在的,应该由实际借款人承担还款责任。《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2024-08-15
    141人看过
  • 出借人给借款人写了欠条
    出借人给借款人写了欠条有效。根据法律规定,如果欠条是由欠款人自愿出具、欠款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欠款的原因合法、真实,并由欠款人亲自签名确认,该欠条就合法有效,具有法律效力。因此,欠条是否有效,与欠条是否写明欠款日期无关。欠条没有写还款日期,操作方法具体如下:(1)当事人可以达成补充协议,重新确定还款日期;(2)达不成补充协议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借款,出借人也可以随时要求返还借款,但应当给借款人必要的准备时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条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第六百七十八条借款人可以在还款期限届满前向贷款人申请展期;贷款人同意的,可以展期。
    2024-04-26
    493人看过
  • 公司法人代表借款欠条是属于公司借款还是个人借款
    公司法人代表写的欠条如果是以公司名义签署的欠条且用于公司生产经营和发展,则属于公司债务;若是以个人名义签署的欠条责属于个人债务。一、三人公司法人私自以公司法人贷款有限责任公司的法人私自借款,其他股东要不要偿还有两种情况一种是个人名义,一种是公司名义:1、个人名义:股东以个人名义借款的属于个人债务,其他股东没有责任。2、公司名义:以公司名义借款的,要区分实际情况,如果借款合同有公章,借款入公司账户,第三人不知情,属于公司债务,以公司资产清偿,该股东给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其他股东可以追偿。如果借款合同不足够认定为公司债务的,按个人债务处理。借款人和出借人恶意串通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股东可以主张借款合同无效。二、只有公司法人签的字能不能算公司债务法定代表人是指依法代表法人行使民事权利,履行民事义务的主要负责人。(1)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国家法律、法规以及企业章程规定的职权范围内行使职权、履行义务,代
    2023-02-28
    497人看过
  • 借名给人买房贷款谁来还
    王女士为了让小孩在城区读书,出借自己的名字给好友李女士购房,以便迁移小孩的户口。不料,房子归了李女士,但银行的贷款购房合同却是王女士夫妇所签,银行将夫妇俩告上法庭,要求偿还剩余贷款。近日,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此案后判决王女士夫妇应当对欠款承担还款责任。案情回顾:昔情同姐妹今反目成仇王女士和李女士情同姐妹。2010年,李女士打算在石岐区购买一套房子。当时,王女士想为小孩在市区申请小学学位,考虑到申请市区学位必须先在市区有住房,于是王女士夫妇商议请李女士以自己的名义买房,以便迁移小孩的户口。商量好后,王女士夫妇便向银行申请个人住房按揭贷款,签订了相应的贷款合同,并以所购房产向工商银行提供抵押担保。随后,工商银行依约向王女士夫妇发放贷款人民币近70万元。但该房实际由李女士装修后居住使用,房款也由李女士实际给付。后来,王女士和李女士因经济往来产生矛盾,王女士的小孩没能顺利入读城区小学,而李女士也
    2023-11-15
    113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借款人欠钱不还放款人是担保人还是借款人
      西藏在线咨询 2022-10-22
      主张偿还的诉讼时效为2年,超过的一般视为放弃诉讼追偿的权利;诉讼时效因债务人承诺限期给付情况而延长(一般可以书面承诺和口头承诺录音为证据证实这事)。首先要写一份合格的起诉状,诉状的内容包括原告、被告的基本情况(明确的姓名、住址、职业、年龄、工作单位等)、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其次,要提供主要证据的复印件以及原告身份证复印件。
    • 借条上写了谁是借款人钱是不是就应该还给谁
      青海在线咨询 2022-10-17
      夫妻单方借款另一方是否有义务偿还,需要看该债务是个人债务还是共同债务,如果个人债务另一方没有还款的义务,如果是共同债务,理应共同承担还款义务。不以谁签字为准。在认定是否夫妻共同债务的时候可以从以下四点确定:第一,债务的真实性与合法性;第二,债务发生的时间,是否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第三,债务的用途,是否用于家庭共同生活;第四,夫妻之间是否有共同举债的合意。
    • 借条上的借款人是指谁呢
      上海在线咨询 2022-12-15
      借条上的出借人是指:向另一方支付钱款的一方。 【出借人】顾名思义,就是指“出钱的一方”。所以,哪一方向外支付钱款,哪一方就是“出借方(出借人)”。
    • 借钱给借款人是找本地借款人好呢还是外地?
      广东在线咨询 2022-10-31
      找本地的好,方便你自己与律师沟通;借债人是哪里人都一样,你委托律师就由律师去办理。
    • 向银行贷款,谁是借款人,谁是收款人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9-15
      银行贷款所需资料: 1.借款人的有效、簿; 2.婚姻状况证明,未婚的需提供未婚证、已的需出具书或(注明离异后未再婚); 3.已婚需提供配偶的有效身份证、户口簿及; 4.借款人的(连续半年的工资收入证明或凭证当地); 5.房产的产权证; 6.担保人(需要提供身份证、户口本、结(未)婚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