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在在目前市场规范还未完善的前提下,对于各个中介公司而言,应不断完善服务,提高经纪人的综合素质,取得客户的认可,在服务中贯彻和客户交朋友的理念,提供最真诚的服务来阻止“跳单”事件的发生。
第二,企业应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应懂得用法律武器来捍卫自己的权利,与客户签订的相关服务协议应具体而规范。
下面,我们以租单为例,简要说明在签订合同时的具体注意事项以预防跳单,从而有效规避中介公司所面临的法律风险。
在房地产中介公司,因为租赁合同的技术性相对较小,故租赁单跳单现象较严重。为防止跳单、有效杜绝客户恶意拖欠佣金,我们建议中介公司在跟进租赁单时注意以下事项:
1、客户看房前,一定要签署《居间服务确认书》等“看房确认书”。看房确认书中租赁物业应该写清楚,最好与房地产权证一致。如仅写某某大厦、或8楼c、d物业写成8楼d、e物业均不可。
2、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客户看房时或看房后,应及时让业主签署《客户确认书》,写明客户姓名或名称,以确认中介公司带客户看过房。
3、要求客户签名要清楚,并留下身份证复印件或填上身份证号。签名不能潦草,不能签简称、别名,不能签所谓“艺术体”,总之签名应该易于辩认,且与其身份证一致。
4、如果客户是公司,尽量要盖公司公章,如无法盖公章,则要定代表人签名。如果盖的不是公章,只是公司业务章、合同专用章、行政专用章等,则同时也要公司代表人在协议上签名,因为业务章,专用章有可能没有在公安局备案,如客户否认则不具有法律效力。
5、向客户索要名片,以避免对方写假名字、或虚报假公司名。
6、签署《居间服务协议》《客户确认书》时,如对方不主动索取,尽量不给对方客户联。以避免物业、租赁面积或客户名称写错或漏写时,方便中介公司修改完善。但应秉着诚信原则,绝不可以在未带其看楼时凭空捏造。
7、促成交易后一定要签三方合同。这是重中之重,因为只有租赁双方及中介公司三方签署的才能充分证明系中介公司促成租赁双方成交该物业。
8、最好复印租赁双方签署的正式租赁合同留底。一般情况下三方租赁合同中并不以租赁双方签署正式租赁合同为收佣条件,但也有的租赁合同版本注明或者租赁双方注明要求租赁双方在签署正式租赁合同时支付佣金,故此时中介公司还需证明双方签署了正式租赁合同。
9、租赁双方跳单,且只签署中介公司的看房确认书时,及时给客户或客户公司法定代表人录音。录音中应说清物业名称、租赁双方名称、佣金数额等,以证明中介公司促成租赁合同成立。
揭房产中介“要挟客户”的重重黑幕
黑幕之一
“霸王条款”要挟客户
特点:在合同中设置“霸王条款”,以违约赔偿金要挟客户,限制客户的契约自由和选择权。
案例:一位市民委托一家房屋中介公司代为售房,并签订了一份“出售房屋委托书”,接受委托的中介公司只带着购房人去看过一次房。这位市民认为中介公司服务不到位,又将买房之事委托给另一家信得过的中介公司,结果房子很快卖出。前一家中介公司得知消息,拿出当初双方签订的“看房约定书”,将这位市民告上法庭,约定书上称:“自看房之日起六个月内,委托人不得与第三方交易,否则需按房屋转让总价的3.5%支付违约金。”
法院提示:这位市民并非利用原告中介公司的信息和机会,甩掉中介“跳单交易”,逃避中介费,而是不满服务另择人家,属于法律赋予的选择权。中介公司没有很好地履行义务,而用“看房约定书”来阻止客户选择其他途径进行交易,这种合同条款非但免除了中介公司的责任,还侵犯了客户的自由选择权,并加大了客户的责任,纯属不平等的“霸王条款”,依法不具备法律效力,应予撤销。法院提醒市民——别买“霸王条款”的账。
黑幕之二
“阴阳合同”逃税骗贷
特点:为得到中介业务,一些房屋中介公司参与合谋,在房屋买卖合同中虚填房价,签订“阴阳合同”,帮助客户达到少交税或多贷款的目的,损害国家和银行的利益。
案例:一家中介公司为得到一份生意,为买方出了一个主意,允诺在售房合同中将房价填低,达到少交契税的目的,于是,这宗房产中介买卖的实际成交价为96万元,而合同虚填房价为87万元。岂料,买方在其后也动起了歪脑筋,以合同价为据,指控中介公司多收了他9万元购房款,打官司要求返还。法院在另一起案子中还发现,明明房屋成交价为38万元,中介公司在售房合同中却虚填为50万元,使买房人可从银行多得到贷款,这番“好心”同样惹来了官司,想占便宜的卖房人也以合同为据,指控中介公司少给了卖房款12万元。
法院提示:法院在查清上述两案的真相后,驳回了他们的诉讼请求,最终,搞虚假合同的所有人均没得到好处,法院对他们的不法行为进行了训诫,责令中介公司及有关当事人还合同以本来面目,该补交的税款限时补交,多得的贷款限时退回。
黑幕之三
“低吸高抛”赚取差价
特点:阻断买卖双方见面,隐瞒真实的房价,“低吸高抛”从中赚取差价,侵害客户利益,非法获得高额利润。
案例:徐某委托一家房产中介公司出售一套房子,经中介公司评估,约定出售价格为26万元。当日,这家中介公司将这套房子以35万元的价格售出,高出委托价格的9万元不是给了卖方,而是落入了中介公司的囊中。当徐某在办理房屋产权过户时,得知被中介公司转手交易吃掉了9万元,即提起诉讼,要求被告中介公司返还不当得利。
法院提示:房产中介行业不允许中介公司“低吸高抛”赚取差价,因此,法院在审理该案时认为,对已经收取房屋买卖中介服务费的公司,不能在中介服务时违规获取售房差价。在司法的作用下,上述中介公司只得退还给原告徐某9万元,案件以和解而告终。
黑幕之四
“乱设名目”违规收费
特点:一部分房产中介公司超出政府定价,或以多种名义从客户那儿收取费用,这类违规收费的行为是造成“房产中介案”高发的一个主要原因。
案例:一家房产中介公司接受客户委托时,设置了一项“3000元的垫资费”,在房屋委托买卖完成后,客户李某认为“垫资费”是合同以外的不合理收费,垫的什么资也莫名其妙,因此不予支付。房产中介公司竟认为自己有理,打起官司追讨垫资费。另一起案件中发现,房屋中介服务合同中明明约定由房屋买卖的下家支付中介服务费,然而一家房产中介公司却变着法儿,向上下家分别收取中介服务费。
法院提示:房屋中介公司除了收取政府规定的一定比例的中介服务费外,其余所谓的垫资费、看房费等都属于“黑收费”,对于违规收费,多收的要依法退还。
黑幕之五
“擅自转让”骗走房款
特点:房产中介实施的诈骗案屡发,一些骗子混入房产中介行业,他们伪造或骗取客户的身份证、房屋产权证,未经客户同意擅自转让房屋,收取房款后逃之夭夭。
案例:一家中介公司以全权代理售房为名,骗取了吴某身份证、房屋产权证和房门钥匙,接着就将他的房屋在暗地里卖给了冯某,不知就里的冯某在向中介公司交付大部分房款后,装修入住。中介公司的老板在得到房款后关门潜逃,于是,两个受害人吴某和冯某为争夺房权打起了官司。
法院提示:在法院做了大量的调解工作后,这个案子的两个受害者分别承担部分损失,解决了房权之争。法院提请市民,要强化防范房产中介骗局的意识,不要轻易将有关证件、私章等重要物品交由中介方保管,房款的交接要避免通过中介转交,牢牢把住在处分房屋时的每个环节。
房产中介遍布大街小巷,难免鱼龙混杂。市民进行交易时还得擦亮眼睛,多长个心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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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跳单中介费收吗河北在线咨询 2023-11-26委托人在接受中介人的服务后,利用中介人提供的交易机会或者媒介服务,绕开中介人直接订立合同的,应当向中介人支付报酬。所以,委托人跳单的,还需要支付中介费。关于买房跳单,中介费能不能跳得了的问题,还可以点击在线律师咨询,我们帮你更快更有效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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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中介要怎样防止欺诈江苏在线咨询 2023-09-011、选择合法的中介机构。一个合法的中介所需要齐备两证,即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如果要求更正规一些,从业人员也须具备经纪资护户一一格证书。 2、弄清房屋的产权关系。这一点很重要,直接涉及交易的成功与否和当事人的利益。因此消费者在租房、购房前应该对中意的房屋产权调查清楚,最好要求中介公司提供房屋产权资料,核实房主的房屋证、身份证等,避免遇到租赁户将房屋擅自对外转租和出售的情况) 3、签订合同时要谨慎。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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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户跳单违法吗?江苏在线咨询 2023-10-07客户跳单是不合法的。跳单行为亦称为跳中介,是指买卖一方或双方为了规避或减少按照协议约定履行向中介交付中介费的义务,跳过中介而私自签订买卖合同的行为,也或者是业主在购房过程中突然转换中介服务方的行为。大多中介带顾客看房后大多会要求签带看确认书,其中通常包含限制跳单的内容,以此来保障自身利益。跳单中介服务也需买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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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过程中如何防止中介风险呢陕西在线咨询 2023-03-05租房过程中避免中介风险的方式是: 1、看房产中介公司是否有房地部门核发的资质证书与工商部门核发的经营许可证; 2、签订租房合同时,消费者一定要把协议内容了解清楚; 3、选择较大的中介机构,其专业人员数量多、水平高,信息资源丰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