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权出租怎么写合同?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04 21:34:31 152 人看过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甲乙双方就土地使用权租赁事宜,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合同内容如下:1、出租土地位于___________,总面积____________平方米。2、出租土地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3、租赁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4、租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5、甲方权利、义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6、乙方权利、义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7、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8、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9、本合同一式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_份。本合同附件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本合同的修改、补充需经甲、乙双方签订变更合同协议书,作为合同的补充部分。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及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及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订立合同日期: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虽然土地使用权的租赁费不是法定的,但增值税税率是法定的,确定了土地使用权出租费以后,自己就能够计算出增值税标准。出租方和承租方签完了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以后,需要到税务局交增值税。

土地使用权出租相关法律规定

《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暂行条例》

第二十八条土地使用权出租是指土地使用者作为出租人将土地使用权随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租赁给承租人使用,由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行为。未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条件投资开发、利用土地的,土地使用权不得出租。

第二十九条土地使用权出租,出租人与承租人应当签订租赁合同。租赁合同不得违背国家法律、法规和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规定。

第三十条土地使用权出租后,出租人必须继续履行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第三十一条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出租,出租人应当依照规定办理登记。

《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九条

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再转让的行为,包括出售、交换和赠与。

未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条件投资开发、利用土地的,土地使用权不得转让。

第二十条

土地使用权转让应当签订转让合同。

第二十一条

土地使用权转让时,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登记文件中所载明的权利、义务随之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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