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有权拒绝开发商征地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21 10:00:19 114 人看过

土地征收的关键不在于农民是否签字同意,而在于是否是合法的。

如果是合法的征地,农民不签字也是没有用的,因为征地是国家行为,是市县政府代表国家进行的。

判断征地是否合法,最简单的就是看是否有两公告:市县政府发布的《征用土地方案公告》和国土局发布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这两公告都要张贴于被征地所在地的村组,让老百姓可以看到。

如果没有这两公告,则可以认定征地不合法。对于违法的征地,农民当然有权拒绝,当地政府也不能强占。

一、委托征地流程怎么走

1、拟定征地方案

征地方案由拟征地所在地县、市人民政府或其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拟定。征地方案,包括征地的目的及用途,征地的范围、地类、面积、地上附着物的种类及数量,征地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劳动力安置途径,原土地的所有权人及使用权人情况等。征地方案须以书面形式告知被征地人,也即拟征地方案公告。拟征地方案公告还须告知被征地人禁止事项、听证权利,此后对征用范围内土地及地上附着物、人口进行调查统计。

2、审查、报批及批准

征地方案拟定后,由县、市人民政府按照《土地管理法》规定的批准权限,经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后,报人民政府批准,获得批准的,批准此征地方案的政府将作出用地批复,下级政府以此为依据进行征地。

3、征地方案公告

征地依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在当地予以公告。被征地的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当地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

4、制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并进行公告、组织实施

县、市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批准的征地方案对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及地上附着物等进行进一步核实,制定征地补偿、人员安置及地上附着物拆迁等具体的方案。征地的补偿和人员安置方案确定后,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当予以公告,并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对征地补偿和人员安置方案进行修改和补充,并向被征地单位和农民支付有关费用,落实人员安置及地上附着物拆迁方案。

5、清理土地和实施征地

征地补偿和人员安置方案实施后,县、市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组织有关单位对被征用的土地进行清理,并组织实施征地和供地。

二、怎么解决征地补偿费分配纠纷

村集体经济组织与其成员间征地补偿费分配纠纷是否属于司法审查的范围,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不过分配方式中,应注意区分如下几种情况:

1、为了分配土地补偿费,以不正当手段迁入户口,不应当认定其分配资格;

2、为了成就某种便利条件而将户口迁入,不应当认定其分配资格,如许多中、小学和幼儿园的就读条件中包括户口所在地,部分家长为子女择校而将子女的户口迁入亲戚处;

3、因在大中专院校就读而将户口迁出,其父母仍以集体经济组织的基本生产资料为经济生活保障,为确保其安心学习所必要的生活费用,应当认定其分配资格;

4、大中专院校毕业后又将户口迁回,已属居民户,且已在外工作,有生活来源,虽然未将户口迁至其工作所在地,但不应当以户口在本村认定其分配资格;

5、已嫁入的妇女,户口已迁入,应查明其娘家所在地是否已收回其责任田,如未收回,其作为农民的合法权益未被侵犯,不应当认定其分配资格。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26日 18:3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征地流程相关文章
  • 征地是否可以被农民拒绝?
    土地征用是指国家为了公共利益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权限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转化为国有土地,并依法给予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被征地农民合理补偿和妥善安置的法律行为。现征地一般指征收。土地征用作为一种行政行为,在法律关系上具有以下几个特征:1.土地征用法律关系主体双方是特定的,征用方只能是国家,被征用方只能是所征土地的所有者,即农民集体。2.征用土地具有强制性。3.征用土地具有补偿性被征地农民社保补贴人民政府在征收农民的土地后,处理给与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之外,还会将被征地的农民纳入国家社保体系,向被征地农民发放养老保险等社保缴费补贴。具体的发放保证需要根据各地方的人民政府公布的文件确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办法》第六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报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收回土地使用权:(一)为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二)
    2023-07-04
    383人看过
  • 农民拒绝征地该如何处理
    农民拒绝征地的,可以先和对方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要求行政机关举行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如果还是拒绝征地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既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提起行政诉讼,可以采取强制措施。农民拒绝征地该怎么办农民不同意征地的,可以要求举行听证会,对补偿标准有争议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地的人民政府裁决,对作出的裁决可以依法申请复议一次,对复议决定不服的,既可以申请国务院作出最终裁决,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
    2023-07-25
    225人看过
  • 农民拒绝征用征地将如何解决
    农民拒绝征地可以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由批准征地的人民政府裁决;对作出裁决有异议的,可以依法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国务院作出最终裁决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一、房屋拆迁补偿不合理怎么办房屋拆迁补偿不合理的,被拆迁人可以通过以下途径维权:1、被拆迁人可以申请听证。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由被征收人和公众代表参加的听证会,并根据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2、被征收人对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的房屋征收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3、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是与行政行为具有法律上利害关系的人认为行政机关所作出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具有法定权限的行政机关申请复议;由复议机关依法对被申请行政行为合法性和合理性进行审查并作出决定的活动和制度。行政诉讼,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使国家行政
    2023-02-09
    420人看过
  • 开发商向农民支付征地款
    根据《中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开发商向农村征收土地的,土地补偿款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苗木的补偿,归地上附着物、苗木的所有人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苗木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苗木所有人所有。征地安置补助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被安置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支付安置补助,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向被安置人员支付安置补助不需要统一安置的,经被安置人同意,将安置补助款支付给被安置人或者用于支付被安置人的保险费用。市、县、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安置补助资金使用的监督。征地拆迁费是多少。计算方法如下:1。耕地征用补偿为耕地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6-10倍;其他土地征用补偿标准由省规定,自治区、直辖市根据耕地征用补偿标准,结合当地实际情况。有收入的非耕地按征地
    2023-05-08
    250人看过
  • 不能拒绝接房的开发商可以拒绝开发商收房么
    交房时开发商没有房屋竣工验收合格证、消防验收合格证明等证件,可以拒绝收房。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建设单位收到建设工程竣工报告后,应当组织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城市房地产开发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时,向购买人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住宅质量保证书应当列明工程质量监督单位核验的质量等级、保修范围、保修期和保修单位等内容。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住宅质量保证书的约定,承担商品房保修责任。一、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应满足什么条件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应满足以下条件:1、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内容;2、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3、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件、设备试验报告;4、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5、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修书,建设工程经验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根据
    2023-04-10
    204人看过
  • 农民是否有权拒绝征地?合理补偿是否得到满足?
    农民是否有权拒绝征地要看征地行为是否合法。判断征地是否合法,最简单的就是看是否有两公告:市县政府发布的征用土地方案公告和国土局发布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如果没有这两公告,则可以认定征地不合法。对于违法的征地,农民当然有权拒绝,当地政府也不能强占。征地补偿允许提留吗?征地补偿款是可以提留的,村集体提留征地补偿款的,应该经村民会议讨论决定,通过的就可以提留。法律依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二十四条涉及村民利益的下列事项,经村民会议讨论决定方可办理:(一)本村享受误工补贴的人员及补贴标准;(二)从村集体经济所得收益的使用;(三)本村公益事业的兴办和筹资筹劳方案及建设承包方案;(四)土地承包经营方案;(五)村集体经济项目的立项、承包方案;(六)宅基地的使用方案;(七)征地补偿费的使用、分配方案;(八)以借贷、租赁或者其他方式处分村集体财产;(九)村民会议认为应当由村民会议讨论决定的涉及村民利益的
    2023-07-11
    428人看过
  • 农民遇上违法征地,可以拒绝签字么
    依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农民遇上违法征收土地的情形时,是可以拒绝征收土地签字的,违法的征地是不受法律保护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八条无权批准征收、使用土地的单位或者个人非法批准占用土地的,超越批准权限非法批准占用土地的,不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批准用地的,或者违反法律规定的程序批准占用、征收土地的,其批准文件无效,对非法批准征收、使用土地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非法批准、使用的土地应当收回,有关当事人拒不归还的,以非法占用土地论处。非法批准征收、使用土地,对当事人造成损失的,依法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第七十九条侵占、挪用被征收土地单位的征地补偿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征用土地程序1、拟定征地方案征地方案由拟征地所在地县、市人民政府或其土地行政主管部
    2023-04-30
    61人看过
  • 农村村民拒绝土地征收补偿怎么办?
    1、公告期间,被征地农民有权发表不同意见,可以要求举行听证会。对补偿标准有争议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地的人民政府裁决。2、批准征地机关是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作出的裁决可以依法申请复议一次,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国务院作出最终裁决,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农村土地征收补偿标准农村土地征收补偿标准受地域影响有很大的差别。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
    2023-07-07
    482人看过
  • 开发商需支付给农民的征地费用
    向农民征地的开发商,应将补偿付给集体经济组织,因为农民的土地都是集体所有,所以,征地补偿款也归集体经济所有,由集体经济组织决定分配。因为农村土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使用、收益和处分都是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进行决定的,所以,具体的分配方式也是由该组织决定。开发商违建向哪个部门投诉向规划部门投诉开发商违法建设行为,由规划部门责令开发商停止违法建设行为。规划部门负有查处违法建设的职责,应当予以查处。如规划主管部门未履行法定职责,买受人可以向上级规划部门或当地政府进一步投诉,但不能提起行政诉讼,理由如下:在商品房尚未交付买受人的情形下,买受人只享有合同债权,并不享有所购商品房的所有权,其债权具有相对性,只能向开发商主张权利,而不能向其他主体主张权利,故其不是规划部门上述行政不行为行为的相对人,不具备行政诉讼原告的主体资格。《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九条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
    2023-08-09
    396人看过
  • 开发商给农民征地应该向谁付钱
    开发商向农民征地,土地补偿款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一、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款怎么分配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征收土地的安置补助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市、县和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安置补助费使用情况的监督。二、民法的责任田应该怎么赔偿对责任田进行征收的,要给予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和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根据法律规定,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
    2023-06-28
    362人看过
  • 农村征地补偿过低可以拒绝吗
    是可以的,征地补偿费包括3项:即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和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是按照该耕地被征收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若干倍计算,《土地管理法》规定最高30倍。依照现行法律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被征地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不足以支付因征地而导致无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批准增加安置补助费。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达到法定上限,尚不足以使被征地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当地人民政府可以用国有土地有偿使用收入予以补贴。征地补偿太低的话,是可以拒绝征地要求的。村民对于征地的补偿不满意的话,是可以签具拒绝协议书的。到时候会有相关的工作人员前来协商,争取把征地金额提高到让村民满意的水平。实在协商不成的话,村民还可以到法院起诉,以民事诉讼要求补偿到位。征地标准都是要到当地政府公开公告中查询的,一般在三个月以内都会公告出征地的补偿方案的详情
    2023-03-24
    471人看过
  • 开发商征地有补贴吗
    开发商征地有补贴吗?有补贴。依照法律的规定,征收土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1、土地补偿费:是指国家对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因土地被征收而造成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土地减少或者无地可耕的损失进行的补偿。2、安置补助费:是指对以土地为主要生产资料,生活来源的农民,因国家征收土地而推动土地所造成的生产、生活困难由国家给予必要的生产、生活补助费用。统一年产值标准是计算征地补偿费用的主要依据。征地补偿费用在统一年产值标准的基础上根据被征收耕地的类型、质量,农民对土地的投入,农产品价格,农用地等级,当地农民现有生活水平和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原征地补偿标准等因素确定相应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倍数进行计算。3、青苗补助费:征收耕地上有未收获作物,因急于用地须毁青苗的。属短期农作物的,按一造产值补偿,属多年生农作物的,根据其种植期和生长期长短给予合理补偿。水产养殖的青
    2023-05-05
    136人看过
  • 市民买房使用权缩水17年开发商拒绝赔偿
    早报讯胶南市民范先生于去年从胶南麟瑞商务广场购买了一套房子。9月20日拿到房产证时,他意外发现房子的土地使用年限是到2042年。我刚买的新房只有33年的土地使用权,与原本应该享受的50年差距太大了。范先生立即找到开发商讨说法,但开发商表示当时在销售处已经悬挂了《国有土地使用证》,上面明确标注着土地使用年限,范先生没有看到是他自己的疏忽,开发商没有过错。花25万元买套新房据范先生介绍,去年6月4日,他在朋友的推荐下来到位于胶南珠海路东段的麟瑞商务广场,准备购买一套房子办公用。我记得售楼人员给我介绍了不少这栋楼房的好处,说得天花乱坠,唯独没有说土地使用年限的事儿。范先生说,他不是专业人士,对土地使用年限等问题也不是很了解,只是下意识地觉得既然是新买的楼,土地使用年限肯定是50年,错不了。当天下午,范先生就花近25万元购买了一套位于6楼的新房。使用年限缩水索赔遭拒去年12月份,开发商就跟我们承诺
    2023-04-22
    381人看过
  • 开发商不愿意征收地可以拒签吗
    土地征收是指国家为了公共利益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权限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转化为国有土地,并依法给予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被征地农民合理补偿和妥善安置的法律行为。开发商征收土地时,如果征地未经批准,或者被征收人对补偿有异议的,是可以拒绝征收的,并且可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或者提起诉讼。一、土地被征收需要怎样补偿开荒土地被征收获取补偿时,应当进行征地补偿登记。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第四十九条第一款规定,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将征收土地的补偿费用的收支情况向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公布,接受监督。二、专项补偿款停止执行,还会中止征地吗征地补偿款政
    2023-04-01
    367人看过
换一批
#土地征收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征地流程是指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对土地进行征收、征用的程序和步骤。具体包括告知征地情况、征询意见、确认补偿安置方案、公告补偿安置方案、报批审批等步骤,以及后续的拆迁、赔偿等过程。 征地流程的目的是为了保障被征地单位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 更多>

    #征地流程
    相关咨询
    • 农村征地户主有权拒绝吗
      上海在线咨询 2021-05-18
      对于村里征地如果户主认为合理就签,不合理就不签,这是作为一个村民在征地时的合法权利。 政府因公共利益需要拟依法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征收国有土地上房屋时,应当遵循法定的程序,依法听取当事人陈述申辩,对拟收回土地的四至范围作出认定,对被征收不动产价值进行评估,及时解决补偿问题。政府作出征收行政行为时违法法定程序的,行政行为将被撤销或确认违法。 对于国有土地使用权人和房屋所有权人而言,政府征收土地和房屋
    • 征地补偿不合理农民有没有权拒绝征地
      湖南在线咨询 2023-05-06
      1、征地补偿合理农民一般无权拒绝征地,不合理的有权拒绝征地。 2、合法的征地行为应当具备市县政府发布的《征用土地方案公告》和国土局发布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征地属于国家行为,达到集体人口的绝大多数即可征地。 3、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报市、县级人民政府。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并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不得少于30日。
    • 农民工如何拒绝征地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3-17
      1、如果为合法征地,应当由省级以上政府审批,政府在审批时同时批复土地征用方案,批文下达后,县级政府应当根据土地征用方案制订征地补偿标准,政府应当公示该标准,被征地人有异议的可申请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裁决; 2、如果为非法征地,则补偿安置标准由被征地农民与政府协商确定,协商不成被征地农民可以拒绝。 鉴于维权有专业性,其余更细致的问题,建议联系中国征地拆迁律师网 www.zix
    • 农村征地合同法,农民能拒绝吗
      广东在线咨询 2021-11-20
      针对集体土地征收行为,征收前应当依法向征地范围内的被征收人发出征地通知,确认征地调查结果,征求被征收人意见,组织听证。征地主体应当将征地审批材料报上级政府审批。取得省政府或者国务院征地批准文件后,应当及时发布征地公告,告知被征收人征地的相关信息和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在此过程中,应当听取被征收人的意见或者组织听证。研究被征收人的不同意见后,确需修改方案的,应当进行修改。对于修订后的补偿安置方案,同意签
    • 价格欺诈开发商公司有权拒绝吗
      天津在线咨询 2023-06-25
      可以集体起诉,律师费是和律师协商,每个人所交费用为自己标的物所占份额分摊。并且可以整体委托也可以每人委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