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刑案件的侦查羁押期限有多长时间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20 18:54:54 258 人看过

侦查羁押期限,是指犯罪嫌疑人在侦查中被逮捕以后到侦查终结的期限,一般不得超过两个月。对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经省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后,可以延长两个月。若犯罪嫌疑人可能被判处10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还可以再延长两个月。

一、最新刑事二审审理期限

刑事二审的审理期限一般应当在二个月以内审结。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交通十分不便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经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最高人民法院批准。最高人民法院受理上诉、抗诉案件的审理期限,由最高人民法院决定。

二、哪些案件在规定期限届满前不能侦查终结

刑事诉讼法》,以下案件在规定期限届满前不能侦查终结的,可以延长期限:

(一)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

(二)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

(三)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

(四)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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