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案件不予处罚情形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02 15:32:50 296 人看过

1、治安案件不予处罚情形具体如下: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九条

违反治安管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减轻处罚或者不予处罚:

(1)情节特别轻微的;

(2)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后果,并取得被侵害人谅解的;

(3)出于他人胁迫或者诱骗的;

(4)主动投案,向公安机关如实陈述自己的违法行为的;

(5)有立功表现的。

2、违反治安管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从重处罚:

(1)有较严重后果的;

(2)教唆、胁迫、诱骗他人违反治安管理的;

(3)对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证人打击报复的;

(4)6个月内曾受过治安管理处罚的。

二、治安处罚的原则是什么?

1、治安处罚的原则具体如下:

(1)处罚法定原则;

(2)以事实为依据、处罚和行为相适应原则;

(3)处罚公开公正原则;

(4)尊重和保障人权原则;

(5)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

2、具体理解公开原则

(1)实体公开

①有关治安管理处罚的规定必须公开。凡是要求公民遵守的,必须事先公开;

②对违法者进行治安管理处罚必须公开,这有利于教育违法者和全体公民,也便于人民群众的监督。

(2)程序公开

①传唤、讯问、取证、裁决等必须公开;

②告知程序:公安机关在作出处罚之前,应当告知被处罚人违法事实、处罚理由、处罚依据并告知当事人应当依法享有的权利:

③当事人有陈述权和申辩权,公安机关必须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拒绝听取陈述和申辩的,处罚决定不能成立;

④公安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较大数额罚款等治安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对违法事实的认定与公安机关应当组织听证;

⑤治安处罚不论是当场处罚,还是其他处罚一律填写处罚决定书,应写明违法事实、证据、履行方式和期限,以及不服处罚决定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等,并写明处罚机关、加盖机关印章。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13日 01:0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立功相关文章
  • 不系安全带处罚有哪些情形
    1、在城市快速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罚款50元,扣2分;2、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罚款50元,不扣分;3、(城市快速路是指--城市道路中设有中央分隔带,具有四条以上的车道,全部或部分采用立体交叉与控制出入,供车辆以较高的速度行驶的道路);机动车行驶时,乘坐人员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罚款5元;4、在高速公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罚款50元,扣2分;5、车辆通行高速公路时,乘车人不按规定系安全带的,罚款20元;6、在城市市区限速50公里以下路段驾驶机动车,乘坐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经指出后立即改正的,口头警告;7、当汽车高速行驶遇到意外情况紧急制动时,正确使用安全带可以将驾驶人和乘客束缚在座椅上,避免或减轻碰撞伤害。为督促驾驶人使用安全带,规定对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系安全带的
    2023-02-13
    432人看过
  • 有哪些情形下可以对治安处罚进行减轻处罚?
    治安处罚减轻处罚的情形有:1.情节特别轻微的;2.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后果,并取得被侵害人谅解的;3.出于他人胁迫或者诱骗的;4.主动投案,向公安机关如实陈述自己的违法行为的;5.有立功表现的。免除治安处罚的情形以下行为可以免除治安处罚:1、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精神病人、违法情节比较轻等。2、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不满十四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不予处罚,但是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管教。3、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违反治安管理的,不予处罚,但是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看管和治疗。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违反治安管理的,应当给予处罚。4、盲人或者又聋又哑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可以从轻、减轻或者不予处罚。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九条,违反治安管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减轻处罚或者不予处罚:1.情节特别轻微的;2.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
    2023-07-19
    302人看过
  • 当场治安处罚的情形
    一、当场治安处罚的情形针对许多治安案件案情简单,情节较轻的特点,《治安管理处罚法》设置了当场处罚程序。《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一百条规定,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的,可以当场作出治安管理处罚决定。当场处罚是一般行政处罚程序的简化程序。《治安管理处罚法》设置当场处罚程序,有利于促进公安机关有效履行维护社会秩序的职责,有利于及时处理社会矛盾。当场处罚与一般行政处罚程序一样,都具有法律约束力。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可以当场作出治安管理处罚决定的适用条件包括:一是,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事实清楚,证据确凿。这是指在处理案件的现场就已经掌握了确凿、充分的证据,案件事实已经很清楚,案情比较简单,因果关系明确,不需要进行更多的查证,没有必要进行鉴定,也不涉及其他违法犯罪案件。二是,依法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只有符合法定的处罚种类和幅度的,才适用当场处罚。法律将当场处
    2023-06-06
    229人看过
  • 刑事自诉案件哪些情形不予立案
    刑事自诉案件不予立案的情形包括:过了追诉时效的自诉案件;法院调解结案后自诉人又反悔提起诉讼的;民事案件结案后,自诉人就同一事实再行提出刑事自诉的;自诉人撤诉后就同一事实又起诉的,但因证据不足撤诉的情况除外。刑事自诉案件具体包括哪些?我国《刑事诉讼法》中对于刑事自诉案件所包含的种类规定如下:(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条自诉案件包括下列案件:(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2023-08-04
    148人看过
  • 行政处罚存在哪些违法情形不予处罚
    根据《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五条规定,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责令监护人加以管教;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第二十六条规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但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看管和治疗。间歇性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时有违法行为的,应当给予行政处罚。《行政处罚法》第27条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一)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二)受他人胁迫有违法行为的;(三)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四)其他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
    2023-04-15
    96人看过
  • 不予行政处罚算治安处罚吗
    一、不予行政处罚算治安处罚吗不予行政处罚的,不一定就是治安处罚。如果由公安机关作出治安管理处罚决定的,才算是治安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条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妨害社会管理,具有社会危害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本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第九十五条治安案件调查结束后,公安机关应当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以下处理:(一)确有依法应当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违法行为的,根据情节轻重及具体情况,作出处罚决定;(二)依法不予处罚的,或者违法事实不能成立的,作出不予处罚决定;(三)违法行为已涉嫌犯罪的,移送主管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四)发现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其他违法行为的,在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作出处罚决定的同时,通知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理。二、治安处罚与行政处罚的主要区别1、主体不同治安处罚
    2023-04-22
    433人看过
  • 治安案件有哪些处理结果
    治安案件的处理结果根据调查结果的不同,有以下处理结果:确有违法行为的,按情节轻重做出处罚决定;无违法事实的,不予处罚;违法行为存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一、调查终结后行政机关负责人应该作出哪些决定调查终结后行政机关应当根据调查结果作出如下决定:确有应受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违法行为轻微,依法可以不予行政处罚的以及违法事实不能成立的,不予行政处罚;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二、私自涂改驾驶证的后果私自涂改驾驶证是违法行为,处以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根据法律相关规定,伪造、变造驾驶证是一种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无论是当事人伪造、变造驾驶证,还是使用伪造、变造的驾驶证,都要按照规定予以处罚。伪造、变造驾驶证构成犯罪的,将按照伪造、变造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追究刑事责任。三、当场收缴罚款是多少当场收缴罚款是50元。行政执法人员当场做出行政处
    2023-02-18
    351人看过
  • 违反治安管理后出现哪些情况,公安机关对违反治安管理的人给予减轻处罚或不予处罚?
    违反治安管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减轻处罚或者不予处罚:(一)情节特别轻微的;(二)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后果,并取得被侵害人谅解的;(三)出于他人胁迫或者诱骗的;(四)主动投案,向公安机关如实陈述自己的违法行为的;(五)有立功表现的。六、问:违反治安管理存在哪些情形,公安机关应从重处罚?答:违反治安管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从重处罚:(一)有较严重后果的;(二)教唆、胁迫、诱骗他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三)对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证人打击报复的;(四)六个月内曾受过治安管理处罚的。
    2023-06-06
    129人看过
  • 治安案件与刑事案件有哪些不同
    治安案件与刑事案件的区别如下:(1)对社会的影响不同,治安案件的程度较轻,而刑事案件影响较大;(2)性质不同,治安案件不构成犯罪,而刑事案件构成犯罪。治安处罚是属于行政处罚的,是行政处罚的一个类型;(3)处罚方式不同,治安案件不采用刑事处罚的方式进行处罚,而刑事案件要采取刑事处罚的方式进行处罚;(4)处罚机关同不同。治安处罚是有公安机关实施的一种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是由人民法院判决得出。刑事案件的办案流程如下:1、刑事拘留刑事拘留通知;2、审查批捕公安机关提请检察院批捕,检察院会在收到案件材料后7天内决定是否批捕;3、侦查阶段,批捕后,案件退回到公安机关,由派出所或者预审大队继续侦查案件情况;4、审查起诉检察院收到公安机关送来的案卷后,构成犯罪的,在1个月内移送法院起诉;5、开庭审理法院在收到检察院的起诉材料后,1个月内开庭审理,判处刑罚或者无罪判决。治安案件的受理公安机关对报案、控告、举报
    2023-08-13
    443人看过
  • 虐待幼儿能否给予治安处罚,虐待儿童的情形包括哪些
    一、虐待幼儿能否给予治安处罚能,如果没有构成犯罪的话,是可以给予治安处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五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警告:(一)虐待家庭成员,被虐待人要求处理的;(二)遗弃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被扶养人的。二、虐待儿童的情形包括哪些虐待儿童的情形一般包括身体虐待、精神虐待、性虐待和疏忽四种类型。1、身体虐待:是指照顾者对儿童所造成的非意外性身体伤害,而导致其死亡、外型损毁、身体功能损害或丧失,或是让儿童处于可能发生上述伤害的情境中。此外,也包含过度及不符合年龄、不适合情境的管教或惩罚;2、精神虐待:包括辱骂、恐吓、威胁、藐视、排斥儿童,或是持续对子女有不合情理的差别待遇;对儿童的福祉漠不关心,而导致或可能导致其身体发育、智能、情绪、心理行为及社会…等各方面发展产生明显的伤害;3、性虐待:指成人以儿童为性的刺激对象,而发生任何与儿童性的接触。也包含加害者年龄
    2023-04-18
    318人看过
  • 查处治安案件三种情形应当回避
    治安管理处罚法草案规定了人民警察在查处治安案件过程中应当回避的三种情形,即:其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的近亲属,本人或者其近亲属与本案有利害关系,或者与本案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或者被侵害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处理的。与此同时,草案规定,公安机关对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有关的场所、物品、人身可以进行勘验或者检查。勘验、检查时,人民警察不得少于2人,并应当出示工作证件和县级公安机关开具的勘验、检查证明文件。检查妇女身体,应当由女性人民警察进行。与现行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相比,草案在处罚程序上得到了极大完善。这样,有利于公安机关依法行政,也有利于公民、法人依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2023-06-06
    387人看过
  • 在哪些情形下不予受理拆迁案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不予受理行政裁决申请:(一)对拆迁许可证合法性提出行政裁决的;(二)申请人或者被申请人不是拆迁当事人的;(三)拆迁当事人达成补偿安置协议后发生合同纠纷,或者行政裁决作出后,当事人以同样的理由再次申请裁决;(4)房屋已经灭失;(五)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认为依法不予受理的其他情形。离婚登记机关不予受理情形有哪些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登记机关不予受理:1、一方要求离婚。协议离婚的前提是双方必须就离婚意向达成一致。一方要求离婚,另一方不同意的,不能到民政局办理协议离婚手续;2、双方虽同意离婚,但未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债务处理等事项达成协议;3、一方或者双方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或者无民事行为能力的;4、双方未在中国内地办理结婚登记。《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裁决工作规程》第八条
    2023-08-08
    254人看过
  • 哪些情形应予立案?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第一部分第(十五)条的解释,徇私舞弊发售发票、抵扣税款、出口退税罪是指税务机关工作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办理发售发票、抵扣税款、出口退税工作中徇私舞弊,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子立案:1.徇私舞弊,致使国家税收损失累计达lo万元以上的;2.徇私舞弊,致使国家税收损失累计不满10万元,但发售增值税专用发票25份以上或者其他发票50份以上或者增值税专用发票与其他发票合计50份以上,或者具有索取、收受贿赂或者其他恶劣情节的;3.其他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情形。
    2023-04-22
    407人看过
  • 治安案件当场处罚程序--治安案件办案程序
    一、当场处罚程序基本规则当场处罚程序,也称简易程序,是指公安机关针对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情节简单、因果关系明确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依照法律规定,当场作出决定,并执行治安管理处罚的法律活动。当场处罚是《治安管理处罚法》赋予人民警察在维护社会治安中的职权,当场处罚程序是较普通程序而言简便易行的程序。《程序规定》第六章为此作了专门规定。(一)当场处罚程序实施的主要法律依据当场处罚程序实施的法律依据主要有以下法律和规章: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33条明确规定: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对公民处以50元以下罚款,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的,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2.《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100条明确规定: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处警告或200元以下罚款的,可以当场作出治安管理处罚决定。3.《程序规定》第30条明确规定:对违反
    2023-06-06
    302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量刑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立功
    词条

    立功是指犯罪分子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情形的行为。... 更多>

    #立功
    相关咨询
    • 治安处罚不予立案与不予处罚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3-22
      《治安处罚法》中不予处罚和警告处罚的区别主要在于前者是具有违法情节,但不构成实行处罚条件或具有法定免除处罚条件,而没有实施处罚;后者是具有违法情形但情节较轻而给予了处罚。警告处罚,是《治安处罚法》的处罚种类,这种处罚适用于违法事实存在,违法情节较轻,处罚条件具备的违法对象,是最轻的行政处罚。有提醒警示、不可再犯的意思,属于申诫处分。不予处罚,是指行为人的行为不构成应受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或者行为人虽
    • 治安管理处罚法不予执行拘留情形
      青海在线咨询 2021-12-19
      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不予执行拘留的情形有四种。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 1、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 2、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 3、70周岁以上的; 4、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1周岁婴儿的。
    • 公安机关有什么情形可以处罚治安案件
      香港在线咨询 2023-01-12
      在实际执法过程中,除人民警察个人可能有违法的情形外,公安机关以单位名义作为执法主体时,也同样有可能出现违法行为的情况,如个别公安机关不执行罚款收缴与罚款决定分离制度,私设小金库,私分罚款等。这时,就面临对有违法行为的单位如何处理的问题。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116条的规定,办理治安案件的公安机关有所列举的违法行为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也就是说,公安机关作为
    • 哪些情形公安机关不予立案
      海南在线咨询 2022-11-04
      1、有以下情况的,公安机关不予立案: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2、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 第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
    • 哪些情形是治安处罚从重情节
      天津在线咨询 2022-11-07
      1、从重处罚情节:有较严重情节的,教唆胁迫诱骗他人的,对报案人举报人打击报复的,六个月内曾受过治安管理处罚的。 2、《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二十条规定,违反治安管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从重处罚: (一)有较严重后果的; (二)教唆、胁迫、诱骗他人违反治安管理的; (三)对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证人打击报复的; (四)六个月内曾受过治安管理处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