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是否承认事实婚姻关系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2-06-22 11:46:11 226 人看过

现在是承认事实婚姻关系的。但只有男女双方在是1994年2月1日以前,男女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但并未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同居关系,才视为事实婚姻关系。现在是否承认事实婚姻关系的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条?

当事人提起诉讼仅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

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第七条?

未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提起诉讼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

(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依据本解释第三条规定处理。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30日 18:4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自行解除婚姻关系:事实婚姻的现状如何?
    事实婚姻不同于同居,事实婚姻是不能自行解除的。在确定双方构成事实婚姻的情况下,如果要解除事实婚姻,则需要去法院起诉要求离婚,不能自行解除。如果只是同居关系,则任何一方随时可以解除。如果对财产或孩子抚养权、抚养费有争议,可以就此问题到法院起诉。如何认定事实婚姻关系如果男女双方在是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认定事实婚姻关系。事实婚姻是指男女双方没有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了结婚登记,但是已经以夫妻名义共同居住,形成了事实上的夫妻关系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条未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提起诉讼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二)1994年2月1
    2023-07-07
    381人看过
  • 认定同居关系与事实婚姻的方法,同居关系和事实婚姻的区别?
    一、认定同居关系与事实婚姻的方法认定同居关系与事实婚姻的方法有:1.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同居生活的,并且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2.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同居的,如果不符合结婚的实质要件,属于同居关系;如果符合结婚的实质要件,应当补办婚姻登记,不予补办的,属于同居关系。3.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就已经同居的,但截止到1994年2月1日仍不符合结婚的实质要件,只是到了1994年2月1日后才符合结婚的实质要件的,属于同居关系。二、同居关系和事实婚姻的区别是什么?同居关系和事实婚姻的区别主要是:1.两者的构成要件不同;事实婚姻要求男女双方必须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而同居无此要求。2.两者的法律后果不同;事实婚姻具有法律效力,同居关系不受法律保护。3.两者的身份关系不同;4.两者的财产关系不同;5.两者享有法定继承的权利不
    2023-06-19
    309人看过
  • 民法典中法院是否受理确认事实婚姻关系
    一、民法典中法院是否受理确认事实婚姻关系民法典对法院是否受理确认事实婚姻关系没有规定,而我国已经不再承认事实婚姻关系,所以以确认事实婚姻关系为请求的诉讼,法院是不会受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七条【法定结婚年龄】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第一千零四十八条【禁止结婚的情形】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第一千零四十九条【结婚登记】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条件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二、事实婚姻关系有哪些特
    2023-06-17
    239人看过
  • 婚姻关系是法律事实吗
    法定结婚年龄
    一、婚姻关系是法律事实吗婚姻关系是法律事实,法律事实就是法律规定的、能够引起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的现象。法律事实的一个主要特征,它必须符合法律规范逻辑结构中假定的情况。只有当这种假定的情况在现实生活中出现,人们才有可能依据法律规范使法律关系得以产生、变更和消灭。如结婚产生夫妻间权利和义务关系,结婚即为法律事实;死亡引起民法典律关系的消亡、民法典律关系的产生,死亡即为法律事实。二、婚姻关系发生变化的情形婚姻关系发生变化主要有两种情形:婚姻无效和婚姻可撤销。相关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三)未到法定婚龄。第一千零五十二条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第
    2023-05-06
    423人看过
  • 事实婚姻可否公证夫妻关系
    事实婚姻并不是民法典规定的合法婚姻关系,所以事实婚姻是不能申请公证的,事实婚姻关系一般按非婚同居关系处理,一般也不会受到法律保护。(一)自民政部新的婚姻登记管理条例施行之日起,没有配偶的男女,未办结婚登记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按非法同居关系对待。(二).离婚后双方未再婚,未履行复婚登记手续,又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一方起诉“离婚”的,一般应解除其非法同居关系。(三)已登记结婚的一方又与第三人形成事实婚姻关系,或事实婚姻关系的一方又与第三人登记结婚,或事实婚姻关系的一方又与第三人形成新的事实婚姻关系,凡前一个婚姻关系的一方要求追究重婚罪的,无论其重婚行为是否构成重婚罪,均应解除后一个婚姻关系。前一个婚姻关系的一方如要求处理离婚问题,应根据其婚姻关系的具体情况进行调解或者作出判决。一、我国的《民法典》承认事实婚姻吗在我国《民法典》中已经没有事实婚姻这一说法了,现在被称之为非法同居关系。《民法典》
    2023-02-14
    490人看过
  • 事实婚姻认定标准是什么事实婚姻与同居关系有何区别
    1、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2、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因此,事实婚姻只存在于1994年2月1日以前男女双方就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情形之中,此后,即便双方举行了结婚仪式,但只要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就不再属于事实婚姻而是同居关系。由于事实婚姻是国家法律对特殊情况下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关系的认可,所以是合法的,受国家法律的保护。一、结婚证没有办的法律该怎么处理对于结婚没有结婚证法律怎么处理要分情况分析:1、如果是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后结婚证丢失的,则双方之间仍具有合法的婚姻关系,受法律保护。双方或者一方可以到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补办结婚证。2如果是没有办理结婚登记的,
    2023-03-25
    329人看过
  • 事实婚姻关系的处理方式,婚姻关系能否约定管辖
    一、事实婚姻关系的处理方式事实婚姻关系的处理方式如下:1.事实婚姻关系具有婚姻的效力。凡认定为事实婚姻关系的,实际是确认其为合法有效婚姻关系,双方当事人的关系适用民法典中有关夫妻权利义务的规定。2.事实婚姻关系离婚时,子女的抚养、财产的分割及对生活困难一方的经济帮助等问题,适用民法典有关规定。自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实施后,未办结婚登记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条件的,补办登记后,则产生合法婚姻的效力。二、婚姻关系能否约定管辖婚姻关系不能约定管辖。通过诉讼方式解决婚姻关系的,是不能约定管辖的,因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活生生纠纷的,才适用约定管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
    2023-05-03
    205人看过
  • 法律是否认可事实婚姻的存在?
    事实婚姻,是指民政部《婚姻登记条例》出台前——1994年2月1日前,没有登记结婚而实际存在的婚姻。这是对1994年2月1日前结婚未登记的婚姻的承认,民政部《婚姻登记条例》出台后,事实婚姻这个概念就不存在了。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条例》公布实施以后,未经登记的婚姻不受法律保护。“非法同居”替代了“事实婚姻”的说法。事实婚姻受法律保护吗既然事实婚姻是普遍存在于过去农村地区,那么,在我国现行法律中是否还有对事实婚姻的相关规定么?答案是肯定的。法律是用来解决实际问题的,过去人们采用摆酒席的办法代替登记领证,那现在这些人的婚姻状况如何认定,法律应该回应实践的需要。根据最高法的相关司法解释,在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在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之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
    2023-07-03
    132人看过
  • 发现伴侣存在婚姻禁忌,是否可以解除婚姻关系?
    婚后发现对方有不适合结婚的病可以离婚,情况如下:1、婚后发现对方隐瞒疾病的,这属于可撤销婚姻的范畴,婚前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2、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3、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婚后患精神病,可以离婚吗婚后患精神病是可以离婚的。但是夫妻一方为精神病人的只能通过诉讼方式离婚。且因为配偶是精神病人的监护人,离婚之前应当先变更监护人,之后再提起离婚诉讼。想要离婚的一方可以携带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和起诉状及副本去被告住所地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审理认为夫妻感情破裂的,调解无效会判决离婚。下列情形可以认定为感情破裂:(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如果是精神病人的配偶有虐
    2023-07-17
    358人看过
  • 现在事实婚姻还存在么
    事实婚姻还存在,自1994年2月1日以后,尽管我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自2021年1月1日施行)》不再承认事实婚姻,但这并不代表法律将彻底不承认事实婚姻,例如刑法中的重婚罪,有配偶而与他人形成事实婚姻或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其形成事实婚姻,即使没有到民政部门进行结婚登记,仍然可以认定是重婚。事实婚姻是一种婚姻关系存在的方式,广义是男女双方在主观上具有永久生活的目的,在客观上具有未经结婚登记机关登记,未领取结婚证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事实。狭义是没有配偶的男女双方,未经结婚登记,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一、事实婚姻的特征1、事实婚姻的男女应无配偶,有配偶则成为事实重婚。事实重婚:指前婚未解除,又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但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只要双方公开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虽未办理结婚登记,也已构成重婚。2、事实婚姻的当事人具有婚姻的目的和共同生活的形式。男女双方是否互以配偶相待是事实婚姻与其他非
    2023-03-01
    87人看过
  • 事实婚姻与无效婚姻是一种婚姻关系吗?
    一、事实婚姻与无效婚姻是一种关系吗事实婚姻与无效婚姻不是一种婚姻关系,《民法典》规定,事实婚姻关系不是无效婚姻,我国已经不承认事实婚姻关系,事实婚姻关系按同居关系处理。事实婚姻,是指符合结婚要件的男女在一起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而未履行结婚登记的婚姻状况。《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婚姻无效的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三)未到法定婚龄。二、事实婚姻的特征有哪些事实婚姻的特征:1、事实婚姻的当事人必须是男女双方异性的结合,同性之间不能成立婚姻,只能是同居,这是由婚姻的自然属性所决定。2、男女双方必须有共同生活的行为。没有同居生活的不能构成事实婚姻。而法律婚只有当事人进行了登记,不管当事人是否自愿,有没有同居生活不影响其婚姻关系的成立,重形式而轻实质。3、男女双方的这种同居行为必须是以夫妻名义进行。这是成立婚姻关系的前提,也是事实婚姻
    2024-01-13
    243人看过
  • 事实婚姻是否可通过协议方式解除婚姻关系?
    可以协议离婚。夫妻双方形成事实婚姻的,也可以选择协议离婚,只是在去婚姻登记机构办理离婚登记前,需要先去婚姻登记机构补办结婚证,因为办理离婚登记需要的证件有结婚证,双方未补办结婚证的,属于证件不合规定,婚姻登记机构就不会为双方办理离婚登记。因此事实婚姻也可以协议离婚,只是在离婚之前,需要先去补办结婚登记,领取结婚证,然后再办理离婚登记。事实婚姻也可以分割财产吗对于事实婚姻的财产分割,也是将事实婚姻期间的财产依照夫妻共同财产来分配。具体分割财产时应照顾妇女、儿童的利益,考虑财产的实际情况和双方的过错程度,妥善分割;在事实婚姻期间双方共同所有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一般按共有财产处理;在事实婚姻期间,双方各自继承和受赠的财产,一般按个人财产对待;为共同生产、生活形成的债权、债务,按共同债权、债务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
    2023-07-02
    230人看过
  • 同居关系是否可以被视为事实婚姻?
    不可以将男女双方离婚后又同居的行为认定为是事实婚姻行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事实婚姻是指男女双方在主观上具有永久生活的目的,在客观上具有未经结婚登记机关登记,未领取结婚证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事实。且该同居关系必须产生于1994年2月1日前。离婚后又同居四年的财产如何分配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同居生活前,一方自愿赠送给对方的财物可比照赠与关系处理。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期间为共同生产、生活而形成的债权、债务,可按共同债权、债务处理。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一方在共同生活期间患有严重疾病未治愈的,分割财产时,应予适当照顾,或者由另一方给予一次性的经济帮助。法院具体分割财产时,会充分照顾妇女、儿童的利益,考虑财产的实际情况和双方的过错程度,妥善分割。按照法律规定,非法同居的双方互不享有继承权,但一方在同居期间死亡,如生前另一方依靠其扶养
    2023-08-08
    260人看过
  • 什么是事实婚姻?目前还有承认事实婚姻吗?
    事实婚姻,是指没有配偶的男女虽未办理结婚登记,但符合结婚实质条件,并且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所形成的男女两性结合。根据现行法律和司法解释规定,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事实婚姻:一、1986年3月15日《婚姻登记办法》施行之前,未办结婚登记手续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如起诉时双方均符合结婚的法定条件,可认定为事实婚姻关系;如起诉时一方或双方不符合结婚的法定条件,应认定为同居关系。二、1986年3月15日《婚姻登记办法》施行之后,1994年2月1日《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实施前,未办结婚登记手续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如同居时双方均符合结婚的法定条件,可认定为事实婚姻关系;如同居时一方或双方不符合结婚的法定条件,应认定为同居关系。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同居,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
    2022-11-30
    267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我国能否承认事实婚姻关系和包括婚姻关系吗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9-02
      我国是承认的·。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四条男女双方根据婚姻法第八条规定补办结婚登记的,婚姻关系的效力从双方均符合婚姻法所规定的的实质要件时起算。第五条未按婚姻法第八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的,应当区别对待:《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二、事实婚姻的构成要件:
    • 事实婚姻的认定机构是哪些?现在承认事实婚姻吗?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7-29
      事实婚姻的效力,历来是法学界争论的重要问题。有的认为,承认事实婚,必然破坏婚姻登记制度,因此,凡不登记结婚的,应一律明确规定为无效婚姻。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规定:“1986年3月15日婚姻登记办法施行前,未办结婚手续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如同居时或者起诉时双方均符合结婚的法定条件,可认定为事实婚姻;如同居时或者
    • 什么是事实婚姻事实婚姻关系如何认定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3-20
      事实婚姻,是指没有配偶的男女,没有履行法律手续就以夫妻关系共同生活的婚姻关系,这种婚姻关系是违法的,是不受法律保护的行为,应依法予以撤销或依法进行法定的结婚登记,取得合法的婚姻关系。我国目前有条件地承认事实婚姻,即一九九四年二月一日民政部颁布的《婚姻登记管理条例》施行后,凡未办理结婚登记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均按非法同居关系处理;之前同居时符合结婚的实质条件,承认事实婚姻关系,法律予以保护。我国
    • 什么是事实婚姻关系,事实婚姻关系中的事实婚姻的认定条件是怎样的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1-20
      我们所说的事实婚姻,指的是没有配偶的男女,未进行结婚登记,便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两性结合。从这个定义上看,构成事实婚姻的必须具备以下几个条件:1、事实婚姻的男女都无配偶,有配偶则构成事实重婚;2、事实婚姻的当事人具有婚姻的目的和共同生活的形式;3、事实婚姻的男女双方具有公开的夫妻身份;4、事实婚姻的当事人未履行结婚登记手续。在构成事实婚姻的条件里,最主要的就是男女双方已经以夫
    • 婚姻关系的事实认定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2-21
      如果男女双方在1994年2月1日前已符合结婚要件,可以按事实婚姻处理。其后的人如果要求起诉离婚,告知其应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如果补办,即从双方均符合结婚的实质要件时起认可其夫妻关系并按离婚诉讼处理;不补办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如果他们属于法律意义上的近亲(即三代旁系血亲之内),则婚姻关系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