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被拆迁期间如何损害赔偿,能否申请民事赔偿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24 16:40:29 212 人看过

拆迁财产损失不能民事诉讼,属于行政诉讼。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对征收、征用决定及其补偿决定不服的;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他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等。

一、拆迁补偿赔偿案件是民事诉讼吗?

如果被拆迁人是对征收、征用决定及其补偿决定不服,或是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经营自主权或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土地经营权,亦或是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应该提起行政诉讼。

二、房屋被强制拆迁如何解决

强制拆迁是专门有程序条件的,如果违法,可以起诉的;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裁决规定的搬迁期限内未搬迁的,由市人民政府责成有关部门实施强制拆迁,或者由房屋拆迁主管部门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拆迁。实施强制拆迁之前,拆迁人应当就被拆除房屋的有关事项,向公证机关办理证据保全。

1、行政机关违法强拆的行为可诉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同时,根据《行政诉讼法》第十一条之规定可知,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提起行政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

2、行政机关违法强拆的行为可复议

从房屋征收纠纷行政复议的原则来看,将其范围限定在征收管理机关或人民政府及其其他部门就征收管理所作出的行政行为。在以往的城市房屋拆迁过程涉及许多具体行政行为,如行政机关作出的建设项目审批、颁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颁发房屋拆迁许可证、认定拆迁单位的资格、安置办法、裁决、强制执行等行政行为,当事人均可以申请行政复议。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01日 07:3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损害赔偿相关文章
  • 如何申请强制拆迁所致财产损失赔偿
    1、赔偿请求提出。赔偿请求人(受害人)要求赔偿,应当先向赔偿义务机关(侵权机关)提出,也可以在申请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时一并提出。2、赔偿义务机关决定。赔偿义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是否赔偿的决定。赔偿义务机关决定赔偿的,应当制作赔偿决定书,并自作出决定之日起十日内送达赔偿请求人。赔偿义务机关决定不予赔偿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十日内书面通知赔偿请求人,并说明不予赔偿的理由。3、行政诉讼提起。赔偿义务机关在规定期限内未作出是否赔偿的决定,赔偿请求人可以自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赔偿请求人对已作出的决定有异议,可以自赔偿义务机关作出赔偿或者不予赔偿决定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4、行政复议及审理。按《行政复议法》和《行政诉讼法》规定的程序进行。劳动仲裁怎么申请赔偿经济补偿是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
    2023-07-03
    423人看过
  • 拆迁赔偿是否被视为民事争议?
    拆迁赔偿可以民事诉讼。目前,拆迁安置协议无效时,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都有,但是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而定的,优先行政诉讼,不排除民事诉讼。拆迁补偿协议是约定拆迁当事人之间民事权利与义务关系的合同,依法成立的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协议或者履行协议不符合约定的,按照法律规定,一方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对方当事人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民事诉讼中哪些案件属于专属管辖1、在民事诉讼中,以下案件由民事诉讼法规定的人民法院管辖:(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三)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
    2023-07-05
    80人看过
  • 如何撰写财产损害赔偿民事申诉书
    如何撰写财产损害赔偿民事诉讼原告:姓名、国籍、出生日期、职业、住址。被告:姓名、国籍、出生日期、职业、地址。权利要求:1。要求被告赔偿原告损失××元。2。本案费用由被告承担。事实和理由:应当写明侵权行为的事实和侵权行为后果的事实。发生人身伤害的,应当写明伤害的时间、地点、原因、经过、实际伤害程度、恢复情况和医疗救治情况等。法医鉴定的,还应当写明鉴定结论。侵犯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的,应当说明侵权的具体情况、后果和影响。诚恳甘肃省人民法院请求人(本人签名):
    2023-05-31
    470人看过
  • 如何申请车祸损害赔偿调解?
    按照规定,损害赔偿的调解申请时间为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维持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复核结论之日起十日内,调解期限是10天,针对不同的事故情形,损害赔偿调解的起算时间点有所不同:1、交通事故致人伤残的,调解时间从治疗终结或定残之日起开始。2、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的,调解时间从规定办理的丧葬事宜结束之日起开始。3、仅造成财产损失的交通事故,调解时间从确定损失之日起计算。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需要注意的是,交警部门调解并非向法院起诉的必经程序。交通事故双方未达成调解协议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均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赔偿。
    2023-07-06
    292人看过
  •  遭受离婚损害,如何申请赔偿?
    依据法律规定,离婚损害赔偿的提起方式为向法院提起诉讼,并提供对方实施法律规定请求损害赔偿的行为。法定请求损害赔偿的情形包括:一方有重婚行为;一方与他人同居行为;一方实施家庭暴力行为;一方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有其他重大过错行为等其他法定情形。根据法律规定,离婚损害赔偿的提起方式是通过向法院提起诉讼,并提供对方实施法律规定请求损害赔偿的行为。法定请求损害赔偿的情形有:一方有重婚行为;一方与他人同居行为;一方实施家庭暴力行为;一方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有其他重大过错行为等其他法定情形。 离 婚 申 请 损 害 赔 偿 的 条 件 是 什 么 ?当事人单方面去法院申请离婚,需要满足哪些条件呢?根据提供的信息,我们可以总结出以下几点:首先,该案件必须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其次,当事人必须是合法夫妻;再次,起诉离婚需要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另外,如果案件属于情况紧急
    2023-10-06
    398人看过
  • 交通事故间接损失赔偿如何申请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道路交通事故财产间接损失也是可以得到赔偿的。财产受侵害后,除了因该财产自身价值降低所带来的经济损失之外,还会给受害人带来其他方面的经济损失。这些经济损失不是体现为车辆等财产本身价值降低,而是受
    2023-02-19
    380人看过
  • 车祸损害赔偿能申请越高的赔偿吗
    在主张车祸损害赔偿时,并不是要求越高越好,而是要在合理的范围内要求赔偿。因为对于所有的赔偿要求,当事人都需要提供证据进行证明。如果狮子大开口,会破坏在法官心中的形象,对于法官自由裁量的赔偿,很可能会有影响。一、法官依据自由裁量权的限制所谓自由裁量权,是指法官在诉讼过程中,在正确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的基础上,基于案件的基本情况,根据公正、衡平的法律精神和法律原则,对案件事实或者法律适用问题酌情作出裁判,或者是在多种合法的法律解决方案之间进行合理选择。法官自由裁量权并没有明文进行规定,比如《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二条规定的“人民法院认为证人有必要出庭作证的”便是法官自由裁量权的体现。自由裁量权是在法律限定的范围内由法官根据自己的意志进行裁量的权力。自由裁量权只能在法律对有关事项无明确规定或只规定了处理的原则、幅度或范围时行使。法官行使自由裁量权是根据自己的法律意志进行的,而法官意志决定于正确的司
    2023-06-22
    318人看过
  • 诈骗被害人如何申请赔偿
    诈骗被害人申请赔偿的方式是:1、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2、被害人也可以在刑事诉讼结束之后,单独提起民事诉讼。一、附带民事诉讼的成立必须符合以下条件:1、成立的前提是刑事诉讼已经成立。附带民事诉讼是由刑事诉讼所追究的犯罪行为引起的,是在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同时,附带追究其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因此,附带民事诉讼必须以刑事诉讼的成立为前提,如果刑事诉讼不成立,附带民事诉讼就失去了存在的基础,被害人就应当提起独立的民事诉讼,而不能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此外,如果刑事诉讼程序尚未启动,或者刑事诉讼程序已经结束,被害人也只能提起独立的民事诉讼,而不能提起附带民事诉讼。2、被害人遭受的必须是物质损失。对附带民事诉讼的赔偿范围,根据中国刑法和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均限定为物质方面的损失。但法律在不同场合表述又有所不同。3、被害人的物质损失是因被告人的
    2023-03-30
    491人看过
  • 申请工伤认定过期可以申请民事损害赔偿吗
    申请工伤认定过期可以申请民事损害赔偿。《工伤认定办法》第五条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受伤害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按照本办法第四条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第四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按照前款规定应当向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根据属地原则应当向用人单位所在地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
    2023-06-14
    232人看过
  • 如何合理赔付拆迁小区居民
    随着社会的进步以及城市不断更新与发展,一些在上世纪建成的小区由于环境、安全、质量等问题需要拆迁后重新规划建设,那么这些老旧小区在面临拆迁时的具体补偿标准从法律上来讲并没有一个具体统一的规定,但是这些小区所占用的土地基本上都是国有土地,对其补偿标准就应当严格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所规定的的补偿内容及方式对其进行补偿。具体包括如下内容:(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如果房子是营业性用房,还应当包括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但是,具体的安置补偿标准应当充分听取被征收人也就是小区业主的的意见后才能制定出最终的安置补偿方案,并且要遵循一个不降低被征收人生活水平的原则。违法强拆的损失怎么赔付违法强拆可以根据提前制定的赔付标准进行赔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行政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行政赔偿案件,就当
    2023-07-04
    99人看过
  • 拆迁损坏能否民事诉讼,拆迁赔偿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一、拆迁损坏能否民事诉讼拆迁赔偿可以民事诉讼。目前拆迁安置协议无效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都有,但是这都是根据实际情况而定的,优先行政诉讼,不排除民事诉讼。拆迁补偿协议是约定拆迁当事人之间民事权利与义务关系的合同,依法成立的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协议或者履行协议不符合约定的,按照法律规定,一方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对方当事人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四条被征收人对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的房屋征收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受理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等案件问题的批复》规定:“拆迁人与被拆迁人达成协议后,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反悔的,未经行政机关裁决,仅就房屋补偿、安置等问题,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作为民事案件受理。”二、拆迁赔偿的法律依据是什么拆迁赔偿的法律依据是在《国有
    2023-04-18
    76人看过
  • 企业拆迁如何赔偿,如何赔偿拆迁企业
    企业拆迁补偿费用主要分为以下四个方面:1、拆迁资产的补偿费用,包括:无法搬迁的土地、房屋、建筑物和地上附着物,以及确因搬迁而发生损失的机器设备而生的补偿等;2、停产停业损失,以实际情况而定,一般既包括实际经营损失也可酌情包括预期经营损失;3、拆迁补偿费用,包括搬迁前期费用和搬迁过程中发生的停工费用、机器设备调试修复费用以及物资的拆卸、包装和运输、解聘员工补偿费等费用;4、基于拆迁政策发生的奖励费用,包括速迁费、拆迁奖励费等。(一)拆迁资产补偿费用1、实践中关于土地补偿费用存在的问题。企业的经营场地一般是通过租赁得来。租赁的土地分为租赁国有土地和租赁集体土地两种。企业拆迁必然会导致这种租赁关系的终止,那么企业在租赁合同中的期待利益如何保障?根据《条例》规定,拆迁补偿对象是国有土地上的建筑物及附属物,对空地或净地的补偿,拆迁法规并没有做出统一的规定。对集体土地上的建筑物拆迁也没用规定。2、房屋
    2023-02-19
    355人看过
  • 小区拆迁有哪些赔偿
    随着社会的进步以及城市不断更新与发展,一些在上世纪建成的小区由于环境、安全、质量等问题需要拆迁后重新规划建设,那么这些老旧小区在面临拆迁时的具体补偿标准从法律上来讲并没有一个具体统一的规定,但是这些小区所占用的土地基本上都是国有土地,对其补偿标准就应当严格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所规定的的补偿内容及方式对其进行补偿。具体包括如下内容:(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如果房子是营业性用房,还应当包括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但是,具体的安置补偿标准应当充分听取被征收人也就是小区业主的的意见后才能制定出最终的安置补偿方案,并且要遵循一个不降低被征收人生活水平的原则。所以,如果被征收人在知晓自己所在小区即将面临拆迁的时候,一定要及时和政府保持沟通,充分发表自己的意见和建议,使政府能够听取被征收人的意见,制定出更加合理的安置补偿方
    2023-03-29
    269人看过
  • 强制拆迁是否能申请国家赔偿
    不是所有的强制拆迁都能申请国家赔偿,只有房屋拆迁部门在强制拆迁房屋时,侵犯了公民合法权益的,被拆迁人可以申请国家赔偿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四条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财产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一)违法实施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的;(二)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的;(三)违法征收、征用财产的;(四)造成财产损害的其他违法行为。第九条赔偿义务机关有本法第三条、第四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给予赔偿。赔偿请求人要求赔偿,应当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也可以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时一并提出。一、房屋拆迁一般有哪些程序1、调查核实。拆迁人收到征地批文后,首先要到派出所、房管站抄录征地范围内的常住人口,以及全部房产情况,按表格逐一登记,并上门大量核实。2、逐户走访。拆迁人应成立拆迁小组,对所有的被
    2023-02-16
    385人看过
换一批
#侵权责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损害赔偿
    相关咨询
    • 起诉期间能否提出民事损害赔偿
      贵州在线咨询 2023-06-25
      可以。 如果被害人因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如果被告人的犯罪行为造成了国家财产或者集体财产受到损失,那么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同时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 如何申请赔偿侵权损害
      辽宁在线咨询 2023-01-01
      1.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侵权损害赔偿的数额依据侵权造成的损害而定,如果是人身损害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如果是财产损害的,按实际价值赔偿。 2.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
    • 行政诉讼中如何申请赔偿损害赔偿
      湖南在线咨询 2023-05-30
      因为行政诉讼而起诉了他人,后来经过律师的帮助自己在诉讼中胜诉了。当自己从行政诉讼中胜诉了之后,起诉主要的目的之一就是赔偿,既然官司都已经胜诉了,索赔也就能够有理有据了。那么行政诉讼当中,如何请求损害赔偿?
    • 刑事自诉能申请损害赔偿吗?
      新疆在线咨询 2023-06-12
      刑诉法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刑事诉讼包括公诉和自诉所以自诉案件中,当然可以提起人身损害赔偿和物质损害赔偿ps根据相关司法解释不可提起精神损害赔偿。
    • 民法规定精神损害赔偿能否主张民事赔偿
      江西在线咨询 2023-03-18
      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损害对方人格权并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可以主张精神损害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九十六条: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损害对方人格权并造成严重精神损害,受损害方选择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的,不影响受损害方请求精神损害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