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哺乳假,有何规定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06 21:12:49 451 人看过

女方产假期满后,用人单位应当在工作日内安排不少于1小时的哺乳时间,这个叫做哺乳假。哺乳时间和在本单位内为哺乳往返途中的时间,视同其正常劳动并支付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

女职工哺乳假申请条件:女职工生育后,若有困难且工作许可,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单位批准,可请哺乳假。哺乳假一年(宝宝出生后一年计算),可以享受每天两次0.5小时的哺乳时间,可以合并为1小时。提前一小时下班或晚上班1小时(哺乳假含人工喂养)。婴儿满周岁后,确诊为体弱儿,可适当延长哺乳期,但最多不超过六个月。女职工比较多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女职工的需要设立哺乳室。

律师补充:

实行劳动合同制的女职工,在合同期未满的情况下,不能以怀孕、生育、哺乳为由,解除其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满的,劳动合同应当延续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女职工劳动保护的权益受到侵害时,有权向所在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或者该单位所在地区、县劳动部门提出申诉。受理申诉的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诉书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处理决定。女职工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在收到处理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法律依据】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九条对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

用人单位应当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为哺乳期女职工安排1小时哺乳时间;女职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天增加1小时哺乳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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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哺乳假是指妈妈在宝宝出生后的一年,在工作日内,每天有两次0.5小时的授乳时间,每天合共1小时,可以合并使用,也可以分开用。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个婴儿,每次哺乳时间增加30分钟。 哺乳假的工资待遇为,女职工1小时哺乳时间视为工作时间,工资...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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