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权代理和冒名行为有什么不同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21 20:16:09 202 人看过

无权代理与冒名行为的区别为:

1、无权代理是代理人没有经过授权,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对外进行民事法律行为。冒名行为是指冒名人冒充他人,对外进行民事法律行为;

2、无权代理行为为效力待定行为,冒名行为为无效的法律行为。

一、效力待定合同有哪些情形呢

效力待定合同的情形具体如下:

一、无行为能力人所订立的合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除可以订立某些与其年龄相适应的细小的日常生活方面的合同外,对其他合同,必须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订立。

二、限制行为能力人缔结的合同。我国法律规定,限制行为能力人可以实施某些与年龄、智力、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行为,其他民事活动应由法定代理人代理或征得法定代理人同意后实施。在民法典中,将限制行为能力人所订合同确定为效力待定合同。

三、无代理权人以被代理人名义缔结的合同。

无权代理指欠缺代理权的代理,主要有四种情况:

1、根本无代理权;

2、授权行为无效的代理;

3、超越代理权范围进行的代理;

4、代理权消灭后的代理。

四、无处分权人处分他人财产订立的合同。

二、民法典中合同效力待定可否撤销

合同效力待定可以撤销。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五条,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实施的其他民事法律行为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后有效。相对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民事法律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第一百七十一条,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行为人实施的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行为人实施的行为未被追认的,善意相对人有权请求行为人履行债务或者就其受到的损害请求行为人赔偿。但是,赔偿的范围不得超过被代理人追认时相对人所能获得的利益。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为人无权代理的,相对人和行为人按照各自的过错承担责任。

三、购房合同由家人代签有没有效

购房合同是可以找人代签的。

我国法律规定,公民、法人可以通过代理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民事法律行为。被代理人对代理人的代理行为,承担民事责任。即如果经过授权并办理了相关公证,代签合同是有法律效力的。另外,为了保障代理行为的效力,可以到公证处进行委托公证。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4月05日 12:5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代理相关文章
  • 无权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的行为是否有效
    一、无权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的行为是否有效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但可以追认效力。《民法典》第五百零三条【被代理人对无权代理合同的追认】无权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订立合同,被代理人已经开始履行合同义务或者接受相对人履行的,视为对合同的追认。《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一条【无权代理】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行为人实施的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行为人实施的行为未被追认的,善意相对人有权请求行为人履行债务或者就其受到的损害请求行为人赔偿。但是,赔偿的范围不得超过被代理人追认时相对人所能获得的利益。相对人知道
    2023-05-06
    68人看过
  • 冒名行为是否侵犯署名权
    一、假冒他人署名是否侵犯署名权假冒他人署名不属于侵犯署名权,属于侵犯姓名权。现实生活中,侵犯姓名权的行为一般有以下几种,分别是:1.干涉他人决定、使用、改变姓名。2.盗用他人姓名。盗用他人姓名指的是未经他人同意或授权,擅自以他人的名义实施某种活动,以抬高自己身价或谋求不正当的利益。3.冒用他人姓名。指的是使用他人的姓名,冒充他人进行活动,以达到某种目的。不仅是冒充别人署名,其实在别人的作品上标注自己名字的这种行为也属于侵犯著作权,如果不是在作品上假冒别人签名,而是在其他的文件当中盗用别人的名字的,那不属于侵犯著作权,属于侵犯姓名权的行为。二、侵犯姓名权的侵权责任有哪些侵犯姓名权的侵权责任有:1.停止侵害。这是最基本的民事责任方式,其目的和作用是防止出现进一步将侵害姓名权的结果扩大。2.赔礼道歉。3.恢复名誉、消除影响。其方法可以是在报刊、杂志上刊载消除影响、恢复名誉的材料。4.返还财产。5
    2023-04-25
    150人看过
  • 哪些行为属于无权代理,无权代理人订立的合同是否有效?
    一、哪些行为属于无权代理,无权代理人订立的合同是否有效?所谓无权代理,就是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实施一定的民事法律行为。一、无权代理签订的合同的效力问题及处理:1、无权代理人签订的合同,一般情况下应当是效力待定的,它需要经过被代理人的追认方可有效,如果被代理人拒绝追认,则合同对被代理人不产生效力,其后果由代理人自身承担。2、在被代理人追认之前,合同的相对人也可以通过行使撤销权,使合同不产生法律效力。3、如果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且不存在《民法典》关于合同无效的情形,则不论被代理人是否追认,该合同均有效。二、无权代理有三种类型:(1)根本没有代理权,即行为人与本人之间根本不存在代理关系,行为人根本不具有代理资格。(2)超越代理权,即行为人与本人之间虽然存在代理关系,但行为人的行为已经超出了代理权限的范围。(3)代理权终止后的代理,即行为人与本人
    2024-01-17
    189人看过
  • 无权代理中行为人指的是不是代理人
    无权代理人是谁无权代理是非基于代理权而以被代理人名义实施的旨在将效果归属于被代理人的代理。委托代理以被代理人授予代理权为要件,无权代理与有权代理的区别就是欠缺代理权。无权代理有效与否,法律不仅要考虑本人的利益,还要考虑善意相对人的利益。所以,法律对无权代理区别对待:对于表见代理,趋向于保护相对人,定为有效代理;对表见代理以外的狭义无权代理,赋予本人追认权,故狭义无权代理属于效力未定之行为。所谓狭义无权代理,是指行为人不仅没有代理权,也没有使第三人信其有代理权的表征,而以本人的名义所为之代理。无权代理常见的表现方式有1、未经被代理人授权的代理民事主体未经他人授权,也没有法律的规定或国家主管机关的指定而擅自以他人名义所为的行为。2、超越被代理人授权范围的代理超越代理权限的部分属于无权代理3、代理权过期后的代理代理权基于被代理人的撤销、有效期限届满、代理事务已完成或附解除条件之代理中在因条件成就
    2023-06-14
    456人看过
  • 行为人越权代理属于无权代理吗
    一、行为人越权代理属于无权代理吗属于,越权代理,是指代理人虽然享有代理权,但在实施代理行为时却超越了代理权的范围。根据《民法典》和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代理人在行使代理权的过程中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代理人应在代理权限范围内行使代理权,不得无权代理代理人应当在代理权限内进行代理行为。代理人只有在代理权限范围内进行的民事活动,才能被看做是被代理人的行为,由被代理人承担代理行为的法律后果。代理人非经被代理人的同意,不得擅自扩大、变更代理权限。代理人超越或者变更代理权限所为的行为,非经被代理人追认,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法律效力,由此给被代理人造成经济损失的,代理人还应承担赔偿责任。为了防止利用代理进行违法行为进行违法行为,代理人知道被委托代理的事项违法仍然进行代理活动的,或者被代理人知道代理人的代理行为违法不表示反对的,由代理人和被代理人负连带责任。(二)代理人应亲自行使代理权,不得任意转托他人代理
    2023-05-06
    77人看过
  • 试述无因管理与合同、不当得利、侵权行为、代理、无权代理的区别
    无因管理是指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到损害而进行管理或者服务的行为。不当得利是指没有合法根据,或事后丧失了合法根据而被确认为是因致他人遭受损失而获得的利益。侵权行为是民事主体违反民事义务,侵害他人合法权益,依法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行为。代理指以他人的名义,在授权范围内进行对被代理人直接发生法律效力的法律行为。无权代理,是指没有代理权的代理。代理人为被代理人进行代理活动时拥有代理权是代理行为有效成立的首要条件,无权代理虽然具备代理成立的其它要件,但唯独欠缺代理权这一根本要件。因此,代理人没有代理权却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进行民事活动,在民法上就称之为无权代理。
    2023-06-05
    239人看过
  • 滥用代理权的行为有什么
    滥用代理权有下列几种情况:(1)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同自己进行民事行为。(2)代理人在同一项民事法律关系中,同时代理双方当事人实施同一行为。(3)代理人与第三人恶意串通、实施损害被代理人利益的行为,在这种情况下,代理人和第三人负连带责任。《民法典》第一百六十四条【代理人不当行为的法律后果】代理人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职责,造成被代理人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代理人和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被代理人合法权益的,代理人和相对人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2024-04-26
    89人看过
  • 代表和代理有什么不同之处?
    代表和代理的区别具体如下:1、代表人与被代表的主体之间是同一个民事主体;代理人与被代理人是两个民事主体间的关系,是两个独立的民事主体;2、代表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就是被代表的主体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因此不存在效力归属问题;代理人从事的法律行为不是被代理人的法律行为,只是其效力归属于被代理人。股东直接诉讼和股东代表诉讼的区别和联系(1)产生原因不同。股东的权利虽然多种多样,但总的来说,股东的权利可以分成两大类:股东的个人性权利和股东的共同性权利。股东个人性权利是指法律或公司章程明确规定股东可以单独要求并实现的权利,诸如分配权利、认购股份的权利、要求记录其投票表决的权利等。股东共同性权利则是指股东根据与公司成员之间的契约而享有的、能够对公司事务和事项作出决议的权利。股东代表诉讼是股东公司性权利因公司本身遭受到侵犯而间接受到损害,只有当公司因法定原因未起诉时,才可以由股东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而
    2023-07-08
    384人看过
  • 被无权代理方行为享有哪些权利?
    (一)追认权和拒绝权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行为人实施的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行为人实施的行为未被追认的,善意相对人有权请求行为人履行债务或者就其受到的损害请求行为人赔偿。但是,赔偿的范围不得超过被代理人追认时相对人所能获得的利益。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为人无权代理的,相对人和行为人按照各自的过错承担责任。(二)催告权和撤销权1.催告权催告权是指在被代理人追认前,相对人可依自己的意志请求被代理人对是否追认代理权作出明确的意思表示的权利。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
    2023-04-11
    276人看过
  • 无权代理行为分为哪些情况?
    一、无权代理行为分为哪些情况?无权代理,是不属于表见代理的未授权之代理、越权代理、代理权终止后的代理的情形。1、未授权之无权代理。指既没有经委托授权,又没有法律上的根据,也没有人民法院或者主管机关的指定,而以他人名义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之代理。2、越权之无权代理。指代理人超越代理权限范围而进行代理行为。3、代理权消灭后之无权代理。指代理人因代理期限届满或者约定的代理事务完成甚至被解除代理权后,仍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进行的代理活动。二、无权代理行为有什么法律后果?1、本人有追认权和拒绝权。追认是本人接受无权代理之行为效果的意思表示。《民法典》规定本人的追认权和拒绝权,且拒绝权须以明示方式表示,默示则视为追认。无权代理经追认溯及行为开始对本人生效,本人拒绝承认的,无权代理效果由行为人自己承受。追认权与拒绝权只需本人一方意思表示即生效,故属于形成权。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在1个月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
    2023-08-24
    440人看过
  • 合同无效和无代理权法律后果是什么?
    合同无效和无代理权法律后果是双方当事人都不需要履行合同内容。合同部分无效的,不影响其他部分的效力;合同无效的,不影响独立存在的争议解决方法条款的效力;合同无效的,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返还,不能返还或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赔偿;当事人按照过错大小承担赔偿责任;恶意患通,损害国家、集体、他人利益,因此取得的财产收归国有或返还集体或他人。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在一个月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合同被追认之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一、没有代理权而代理他人签订的合同是否一定无效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而以被代理人名义签订的合同不一定无效。根据法律规定,该行为是无权代理行为,而无权代理行为的效力有以下两种情况:1、行为仅构成狭义无权代理;此时该合同效力待定,如果被代理人事后追认该合同则该合同有效;如果被代理人未追认该合同,则该合同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由行
    2023-06-28
    462人看过
  • 无权代理一定是无效行为吗
    无权代理并不是一定是无效行为,如果经被代理人追认就是有效的。法律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其他法律规定等。一、无委托书,签订的合同是否属于无权代理所谓无权代理,就是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核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实施定的民事法律行为,一、无权代理签订的合同的效力问题及处理:1、无权代理人签订的合同,一般情况下应当是效力待定的,它需要经过被代理人的追认方可有效,如果被代理人拒绝退认,则合同对被代理人不产生效力,其后集由代理人自身承担。2.在被代理人追认之前,合同的相对人也可以通过行使微销权,使合同不产生法律效力。3、如果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且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关于合同无效的情形,则不论被代理人是否追认,该合同均有效。二、无权代理有三种学型:(1)根本没有代理权,即行为人与
    2023-03-30
    281人看过
  • 无权代理行为中被代理人的沉默推定为
    拒绝追认,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的行为,只有经过被代理人的追认,被代理人才承担民事责任。未经追认的行为,由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本人知道他人以本人名义实施民事行为而不作否认表示的,视为同意。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未经被代理人追认,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由行为人承担责任。1、正常情况下沉默视为否认,只对行为人发生责任义务。2、但是特例是如本人知道他人以自己名义代理的,默认视为同意。一、无权代理的合同效力是什么?无权代理合同的效力待定。经被代理人追认,合同有效;被代理人拒绝追认的,合同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善意相对人可以在被追认前撤销该合同,并向无权代理人请求赔偿。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一条第一、二款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相对
    2023-06-19
    135人看过
  • 隐名代理与行纪合同相同点和不同点有哪些?
    (一)隐名代理与行纪合同的相同的点1,都是基于委托关系产生;2,都是基于两种法律关系形成;3,受托人都是为委托人的利益,以自已的名义与第三人签订合同;行纪合同,又称信托合同,是由行经人(信托人)以自已的名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由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隐名代理,是指当事人一主依照代理权,以自已的名义向相对人实施意思表示,而意思表示的效果却归属于委托人的民事法律行为。隐名代理,是指当事人一主依照代理权,以自已的名义向相对人实施意思表示,而意思表示的效果却归属于委托人的民事法律行为。隐名合同指中合同被代理人隐藏自己的名字,直接让代理人与客户之间签订合同,而行纪合同是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从事贸易活动,两者在介入权和选择权的主体和性质上并不一样,履行合同的权利义务主体责任也不同、物权流转关系反映的所有权主体也不一样,且行纪合同都是有偿的。(二)隐名代理与行纪合同的不同的点1.介入权和选择权的主体和性
    2023-06-16
    379人看过
换一批
#民法典总则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代理
    词条

    代理是法律术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是指代理人以被代理人(又称本人)的名义,在代理权限内与第三人(又称相对人)实施民事行为,其法律后果直接由被代理人承受的民事法律制度。 代理人在代理权限范围内实施代理行为。代理人以被代理... 更多>

    #代理
    相关咨询
    • 什么是无权代理行为,无权代理的行为有哪些,无权代理的行为有哪些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3-01
      无权代理行为,是指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范围或代理权终止以后实施的“代理行为”。无权代理行为如事后得到被代理人的承认,可为有效。因为如果该代理行为能给被代理人带来收益,被代理人不反对,对第三人来说,只要正常履行民事行为即可。无权代理的构成要件:(1)行为人既没有代理权,也没有令人相信其有代理权的事实或理由;(2)行为人以本人的名义与他人所为的民事行为;(3)第三人须为善意且无过失;(4)行为
    • 为什么被冒名股东在某些情况下并非无权代理?
      山西在线咨询 2024-11-24
      被冒名股东案件并不属于典型的无权代理诉讼,这主要是因为冒名行为本身不符合代理法律体系中“公开的涉他性”的要求。代理制度的核心在于代理人代表委托人(即被代理人)行使相应的权利义务,并最终将法律后果归属给被代理人。 如果冒名行为中的一方对另一方实施的法律行为不知情,且无法判断这些行为是否涉及第三人利益,那么这些行为就不能称之为代理行为。更进一步地说,冒名股东是指通过非法手段盗用他人身份信息并以此身份
    • 无权代理的行为人代订合同是否有效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3-20
      无权代理的行为人代订合同的效力待定。无权代理行为,是指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限范围代理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订立的合同,属于效力待定的合同。 1、无权代理人代订的合同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未经被代理人追认,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由行为人承担责任。 2、无权代理人代订合同行为有效的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合同,相对人有正当理由相信行为人有
    • 为什么会有冒名顶替罪的行为
      四川在线咨询 2023-10-16
      冒名顶替罪,是指盗用、冒用他人身份,顶替他人取得的高等学历教育入学资格、公务员录用资格、就业安置待遇的行为。 冒名顶替者本人、组织者、相关国家工作人员,全都难辞其咎。当然,此罪只限定在冒名顶替“高等学历教育入学资格、公务员录用资格; 就业安置待遇”这三种情形,其他冒名顶替的问题一般是民法、行政法规制的范围。
    • 隐名代理跟显名代理有什么不同吗
      北京在线咨询 2023-10-20
      律师解答 显名代理是指代理人在实施代理行为时具体地表明被代理人身份的代理。隐名代理,又称间接代理,是指在代理关系中,被代理人隐名,直接由代理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的代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