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首例卡拉OK版权诉讼案日前公布了一审结果,被告三家大型卡拉OK场所败诉。
记者从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今年3月,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陆续将昆明游龙餐饮服务有限公司(游龙KTV)、昆明吉全惠商贸有限公司(星月明珠KTV)、阿房宫经贸有限公司(阿房宫KTV)三家大型卡拉OK场所告上法庭,要求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相关费用。该案成为云南省首例卡拉OK版权诉讼案件。
昆明中院日前作出一审判决,三家大型卡拉OK场所均败诉,被要求停止侵权并从歌库中删除相应的侵权作品《爱上爱的味道》等多首歌曲。三家场所各自赔偿相关费用等,共计2.7万余元。
自7月初开始,全国各地的卡拉OK版权收费许可工作纷纷告别以往的拉锯战状态,进入以法律维权的实质性阶段,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云南联络处向100多家企业发出了律师函。
云南首例卡拉OK版权案三被告一审败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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