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用地使用权的特征包括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10-15 14:37:00 209 人看过

一、建设用地使用权的特征包括哪些

建设用地使用权的特征包括:

1.属于物权;

2.通过出让、转让等方式取得;

3.应根据合同约定使用该权利,进行建设;

4.可以在土地的地表、地上或者地下分别设立。

根据《民法典》第三百四十四条的规定,建设用地使用权人依法对国家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有权利用该土地建造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

第三百四十八条第一款规定,通过招标、拍卖、协议等出让方式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二、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买卖吗

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买卖,但是需要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标准和办法,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等土地有偿使用费和其他费用后,方可使用土地。

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八条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国家将国有土地使用权(以下简称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出让给土地使用者,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五十五条以出让等有偿使用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单位,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标准和办法,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等土地有偿使用费和其他费用后,方可使用土地。自本法施行之日起,新增建设用地的土地有偿使用费,百分之三十上缴中央财政,百分之七十留给有关地方人民政府,都专项用于耕地开发。

三、建设用地使用权要登记吗

建设用地的使用权是需要进行登记的,当事人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采取出让、划拨等方式。民法典规定,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建设用地使用权自登记时设立。登记机构应当向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发放权属证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二章 建设用地使用权  第三百四十八条 通过招标、拍卖、协议等出让方式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n  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n  (一)当事人的名称和住所;\n  (二)土地界址、面积等;\n  (三)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占用的空间;\n  (四)土地用途、规划条件;\n  (五)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n  (六)出让金等费用及其支付方式;\n  (七)解决争议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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