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旬老者购物受伤商场负管理过失责任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9 08:41:44 253 人看过

赵老太太在麦德龙商场试鞋时,因鞋凳损坏致使其摔伤,遂将麦德龙商场诉至法院要求索赔。日前,海淀法院山后法庭审结了此案。法院认定商场存在管理过失,应赔偿顾客因受伤导致的各项损失共计10万余元。

2008年5月2日,赵老太与儿子及儿媳一同去麦德龙公司处购买旅游鞋。试鞋时,麦德龙公司工作人员为赵老太提供的试鞋凳突然折断,导致赵老太摔伤。当日麦德龙公司工作人员陪同赵老太去西苑医院,初步诊断为T12压缩骨折,腰骶部软组织挫伤,麦德龙公司支付了当日的医疗费用。后赵老太于2008年5月14日至5月30日入中国人民解放军第四六三医院治疗,经诊断为胸12椎体压缩骨折、腰4椎体滑脱,医嘱绝对卧床休息、定期复查、加强营养、局部理疗。

法院经审理认为,麦德龙公司作为商场经营方应对顾客负有安全保障义务。赵老太购买旅游鞋时,因试鞋凳突然折断而摔伤,麦德龙公司对赵老太因伤发生的相关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最终,法院判决锦江麦德龙现购自运有限公司北京万泉河商场赔偿赵老太护理费、营养费、交通费及残疾赔偿金10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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