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规定同居期间的借款,若是共同居住房屋的租赁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共同使用家具设施的购买费用、维修费用,则能按共同债务处理。否则应当属于个人债务。
一、未到期的债务离婚怎么办
尚未到期的债务离婚归还的处理应当依据具体情形而定。
如果债务是属于夫妻个人债务的,离婚后应当自己偿还。
如果是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
如果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可由双方协议清偿。
根据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二、男方贷款为什么要女方签字
如果是婚姻内,贷款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所以需要双方签字。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即使是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向他人借款,处理的基本原则都是将债务视为夫妻共同债务。如果能够有证据证明夫妻两人没有借贷的合意,或者借款没有用做夫妻共同生活,那么债务就可以认定为借款人的个人债务。
三、网贷不还会不会牵连配偶
网贷不还会牵连配偶。配偶所欠的债务也可由夫妻共同承担。法律规定,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主张债务的,按照夫妻共同债务处理。除非能证明贷款不用于家庭生活费用,否则是对方的个人债务,即以下三种情况:
1、贷款人与借款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的;
2、夫妻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属于各自所有,贷款人知道该协议的;
3、贷款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贷款不是用于家庭生产经营或者共同生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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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期间的共同债务承担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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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指企业向银行等金融机构以及其他单位借入的资金,包括信用贷款、抵押贷款和信托贷款等。借款也可以指当事人向银行等金融机构以及其他单位和个人借入的资金,包括信用贷款、抵押贷款和信托贷款等。借款合同也是一般的民事合同,应当适用民事诉讼法律以及相...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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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期间共同债务如何认定,同居期间的债务应当按共同债务进行偿还重庆在线咨询 2022-03-06《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中提出,同居期间为共同生产、生活而形成的债务,可按共同债务处理。同居期间所负的债务,是指双方为共同生活或为履行抚养、赡养义务以及一方或双方治疗疾病等需要所负的债务。在同居期间,借款人只要是为了同居双方的共同利益,目的是为了同居生活的需要并用于同居生活、生产经营的,不管是以双方名义还是以一方名义与他人建立的债务关系,均应视为同居期间的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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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在分居期间借钱,能算是共同债务吗北京在线咨询 2023-01-16夫妻一方在分居期间借钱,该债务是不是共同债务视情况而定。 1、如果夫妻一方欠款,但是事后经过另一方的追认的,属于共同债务。 2、如果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3、如果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共同生产经营的,属于共同债务。 4、如果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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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借款不还,在分居期间算共同债务吗天津在线咨询 2021-11-21分居期间丈夫在妻子不知情的情况下借款,如果用于家庭日常生活,离婚时也是共同债务 分居期间丈夫借的贷款不用于家庭日常生活的,离婚时不能视为共同债务,应由丈夫自己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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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共同债务与同居期间共同债务的区别贵州在线咨询 2022-07-03同居期间一方因双方共同生活所借的债务的,属于双方共同债务,双方对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的责任。如果是一方因个人消费所借的债务,由该方独自承担,另一方没有偿还义务。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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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借款按双方共同债务处理广东在线咨询 2021-01-19根据最高人民法院于2003年12月26日发布的《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24条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 而《婚姻法》第19条第三款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