岗位外包与劳务派遣有什么联系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2 18:47:03 242 人看过

岗位外包是指企业将公司内的部分业务或职能工作内容发包给相关的机构,由其自行安排人员按照企业的要求完成相应的业务或职能工作。

劳务派遣是指用工单位与劳务派遣单位签订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单位派遣人员到用工单位从其安排的工作内容的一种用工形式。

两者区别联系是:

劳务派遣的员工和用人单位还存在劳动关系,但岗位外包后,单位买到的是服务,不涉及劳动关系。岗位外包受《合同法》制约,劳务派遣受《劳动合同法》制约。岗位外包是从企业的生产经营战略出发产生的劳务经济。劳务派遣完全以满足企业的用工需求为出发点和立足点。

自《劳务派遣暂行规定》实施以来,劳务派遣的用工比例被限制在企业员工总数的10%以内。为规避劳务派遣的法律风险,多数企业把劳务派遣转换为岗位外包。然而实际操作中是有很多争议的。

劳务派遣要转向业务外包,存在以下几方面的困难:

第一,用工单位的原因。从企业内部管理行为对市场交易行为替代的演变看,企业有四种方式可以选择,直接用工、派遣用工、业务外包、市场采购。从直接用工到派遣用工到业务外包,乃至于市场采购,表现为劳动关系向民事关系的逐步转性,表现为企业对劳动力管理控制权的逐步让渡。业务外包虽然有助于企业专注核心业务,形成自己的核心竞争力。然而,业务外包也不可避免地带来了如下风险与问题。一是对产品和服务质量监控和管理的难度加大。二是保障员工工作热情、职业道德、敬业精神的难度加大。三是知识产权控制与占用的难度加大。特别是研究与开发之类业务外包,外包者所开发技术的专利、版权的归属问题将成为企业必须面对的问题。四是对外包企业选择与控制的难度大。五是业务外包的适用范围相对受到限制。业务越复杂、业务越核心、资产专用性程度越高,企业就越不可能实施外包。

第二,劳务派遣单位的原因。劳务派遣,在当前的实践中往往仅表现为签订有劳动者与劳务派遣单位的劳动合同,劳务派遣单位仅承担了劳动者的工资发放、社会保险缴纳事项,甚至有的情形下,工资仍全部由用工单位直接支付(据业内人士介绍,我国有近一半以上是由用工单位直接发放工资、缴纳社保)。转向业务外包,对劳务派遣单位来说,将不再简单的是签合同、发工资、缴保险的问题,而是将界入到劳动的过程管理以及最终产品服务的质量控制中。这对当前实践中的大多数劳务派遣单位来说,一是缺乏相应行业和产品服务生产的管理经验;二是缺乏承接业务外包所需要的生产资料、生产工具及相应的资本投入;三是缺乏从事业务外包的资质。

第三,税收安排的原因。在劳务派遣用工下,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之间交易的标的可以简单地表述为“人工成本+管理服务费”。其中,人工成本在原直接用工下由用工单位直接支付,在劳务派遣用工下被改为由用工单位出资,劳务派遣单位支付。对劳务派遣单位来说,管理服务费是真正有价值的营业收入,决定了劳务派遣单位的盈利状况。劳务派遣单位以从用工单位收取的全部价款减去代收转付给劳动力的工资和为劳动力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后的余额为营业额,进行营业税计税。也就是说,对劳务派遣用工,其营业税仅以劳务派遣单位向用工单位收取的管理服务费为营业额进行征缴。以上海为例,目前劳务派遣的管理服务费一般为每人每月50元至100元,也就是说只需要缴纳营业税2.5元至5.0元。

相关知识补充:

业务外包下,外包单位与发包单位之间交易的标的为业务项目。其中,不仅包括产出该业务项目所需要投入的人工成本、外包单位的管理服务费,还包括产出该业务项目所需要投入的生产资料、生产工具折旧等资本项目投入,可以简单地表述为“生产资料成本+设备厂房等折旧成本+人工成本+管理服务费”。但对外包单位来说,仍然只有管理服务费是真正有价值的营业收入,其决定了外包单位的盈利状况。然而,在业务外包下,外包单位需要按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营业额,进行营业税计税。也就是说,在业务外包下,不仅劳动者的工资、为劳动者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等在劳务派遣用工下可以扣除的部分无法得以扣除,而且还将包括外包单位投入到外包产品服务中的生产资料、设备折旧等资本项目。以上海为例,即使仅以劳动者工资、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计算,业务外包中向劳动者支付最低工资的,营业税为每人每月126.34元,支付社会平均工资的为296.67元,如以2010年,从业人员人均用工成本计算,则为352.3元。此外,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统计数据表明,2010年,人工成本占企业总成本的比重仅为7.6%,其中,制造业仅为5.5%,即便是占比最高的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也仅为34.0%⑤。由此,可想而知,每人每月50元至100元的管理服务费根本就无法支撑劳务派遣单位将劳务派遣用工转向业务外包。

因此,无论是用工单位的原因,劳务派遣单位的原因,还是税收安排的原因,绝大多数劳务派遣用工无法转向业务外包。这也可以通过比较日本经验得到验证,日本制造业几十年都没有转成外包,大量仍然是"真派遣、假外包"。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0日 07:2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劳务派遣相关文章
  • 劳务派遣用工岗位范围
    劳务派遣用工
    现行劳动合同法于2007年审议通过,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乌xx表示,当前劳务派遣单位过多过滥,许多用工单位长期大量使用被派遣劳动者甚至把劳务派遣作为用工主渠道,被派遣劳动者同工不同酬、不同保障待遇的问题比较突出等。乌xx:劳务派遣用工制度的滥用不仅损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也对常规的用工方式和劳动合同制度造成较大冲击。为严格限制劳务派遣用工,草案规定劳务派遣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乌xx:临时性是指用工单位的工作岗位存续时间不超过六个月;辅助性是指用工单位的工作岗位为主营业务提供服务;替代性是指用工单位的职工因脱产学习、休假等原因在该工作岗位上无法工作的一定期间内,可以由被派遣劳动者替代工作。草案增加规定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以及与用工单位订立的劳务派遣协议,载明或者约定的向被派遣劳动者支付的劳动报酬应当符合同工同酬的规定。经营劳务派遣业
    2023-06-09
    129人看过
  • 劳务外包与劳务派遣的法律后果
    一、劳务外包与劳务派遣的法律后果劳务外包与劳务派遣在我国法律体系中有着不同的法律地位和法律后果。1.劳务外包,指的是发包方将其特定的业务或工程项目委托给承包方完成,而承包方则组织人员自行完成所承包的业务或工程项目。劳务外包中,发包方与承包方之间形成的是承揽合同关系。2.劳务派遣则是指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签订劳务派遣协议,由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劳动者到用工单位从事劳动,用工单位向劳务派遣单位支付相关费用。劳务派遣中,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之间形成的是劳务派遣合同关系,劳动者与劳务派遣单位之间则形成劳动合同关系。二、劳务外包纠纷需要收集哪些证据在劳务外包纠纷中,为了支持自己的主张和维权,需要收集一系列的证据。这些证据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证明劳务关系的存在的证据:这是解决劳务外包纠纷的基础。证据可以包括劳务合同、协议、工作证、上岗证、考勤记录等,以证明双方之间存在明确的劳务关系。2.证明已经
    2024-04-08
    391人看过
  • 劳务派遣单位与用人单位的关系
    一、劳务派遣单位与用人单位的关系1.劳务派遣单位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关系是合同关系。2.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按月支付劳动报酬。3.劳务派遣单位还需要与接受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约定派遣岗位、人员数量、派遣期限、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的数额与支付方式等事项。二、劳务派遣单位的用工义务劳务派遣单位作为用人单位,应当履行一系列用工义务。这些义务包括但不限于:1.执行国家劳动标准,提供相应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2.告知被派遣劳动者的工作要求和劳动报酬。3.支付加班费、绩效奖金,提供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福利待遇。4.对在岗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工作岗位所必需的培训。5.连续用工的,实行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6.劳务派遣单位还不得将被派遣劳动者再派遣到其他用人单位。三、劳务派遣工伤的申报流程当劳务派遣的员工在用工单位发生工伤时,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依法申请工伤
    2024-03-15
    398人看过
  • 劳务派遣岗位是怎么确定的?
    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劳务派遣只能在临时、辅助或替代工作中实施。用人单位决定使用被派遣劳动者的辅助岗位,应当经员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员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员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并在用人单位公示。《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六十六条:劳动合同就业是我国企业的基本就业形式。劳务派遣是一种补充形式,只能在临时、辅助或替代工作中实施。前款规定的临时工作岗位是指存续时间不超过月的工作;辅助工作岗位是指为主营业务岗位提供服务的非主营业务岗位;替代工作是指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因脱产学习、休假等原因不能工作的一定期限内,其他劳动者可以替代工作。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控制劳务派遣用工人数,不得超过其用工总量的一定比例。具体比例由国务院劳动行政部门规定。《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第三条第三款:用人单位决定使用被派遣劳动者的辅助岗位,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
    2023-08-16
    101人看过
  • 人事外包与劳务派遣的定义
    组织外部寻找资源来完成组织内部工作。外包最初是应用于信息系统技术行业,后来发展扩大到生产、销售、研发、物流、人力资源等行业,这样外包一词才单独独立出来成为专业术语。劳务派遣又称人才派遣、人才租赁、劳动派遣、劳动力租赁,是指由劳务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订立劳动合同,由要派企业(实际用工单位)向派遣劳工给付劳务报酬,劳动合同关于劳务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之间,但劳动力给付的事实则发生于派遣劳工与要派企业(实际用工单位)之间。一、劳务派遣辞职违约金怎么计算被派遣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劳务派遣是指由劳务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订立劳动合同,把劳动者派向其他用工单位,再由其用工单位向派遣机构支付一笔服务费用的一种用工形式。二、劳务派遣的法律规定是什么?劳务派遣又称人力派遣、人才租赁、劳动派遣、劳动力租赁、雇员租赁,是指由劳务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订
    2023-06-25
    111人看过
  • 劳务派遣合同有最高期限吗?哪些岗位适合劳务派遣
    一、劳务派遣合同最高年限是多久《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同时规定,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劳动者应当与接受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以下称用工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协议应当约定派遣岗位和人员数量、派遣期限、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的数额与支付方式以及违反协议的责任。用工单位应当根据工作岗位的实际需要与劳务派遣单位确定派遣期限,不得将连续用工期限分割订立数个短期劳务派遣协议。也就是说,签订劳务派遣合同的,应该要签订二年以上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即被派遣出去的劳动者如果要签订劳务派遣合同的,一定要注意劳动合同的期限是多长时间,是否是2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因为在实际工作中,有些劳务派遣单位为了逃避用人单位的责任,故意在劳动合同中不约定具体的合同期限,而是规定以劳务派遣单位与接受单位之间签订的劳务派遣协议中约定的工作时间或
    2023-03-02
    369人看过
  • 劳务派遣所岗位工作待遇
    企事业单位一般以直接招聘员工为主,签订劳动合同,建立正式劳动关系。劳务派遣作为一种特殊的就业形式和劳动关系,不适合所有企事业单位,只适合一些特殊用人单位或特殊岗位。因此,《劳动合同法》限制了劳务派遣岗位的范围:劳务派遣一般在临时性、辅助性或替代性岗位上实施。但《劳动合同法》没有列出哪些具体岗位可以认定为临时性、辅助性或替代性的岗位,也许今后出台的司法解释或实施细则会涉及到。当前,一些企业的保安、清洁、绿化养护等特殊岗位用人,银行、保险公司由于编制限制使用编外人员,一般由劳务公司派遣。劳务派遣所存在哪些问题劳务派遣存在的大问题有:“假外包、真派遣”呈泛滥趋势;同工不同酬问题依然存在;劳务派遣引发的劳动争议日渐增多;用人单位不参加社会保险;工作时间不规范;重复设立劳务派遣组织,严重浪费国家财力物力资源;强制推行劳务派遣用工,劳动力市场混乱。《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第三条,用工单位只能在临时性、辅助
    2023-08-08
    481人看过
  • 解读劳务派遣的适用岗位
    第六十六条劳务派遣一般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解读】本条是对劳务派遣适用范围的规定。由于我国法律对劳务派遣还没有规范和限制,用人单位为降低用工成本,逃避劳动法的责任,任意使用劳务派遣工,使劳务派遣范围不断扩大,派遣劳动者人数也不断增加。在一些行业和企业中,劳务派遣工甚至已占到一半以上,成为用工的主流形式。在一些长年稳定需求的工作岗位,也使用劳务派遣工,如银行的前台柜员等。如果不对这一用工形式加以规范,任其发展,劳务派遣很有可能在不久的将来成为所有企业用工的常态,劳动关系的基础将受到严重的挑战,劳动法的作用无法发挥,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将无法得到应有的保障,社会公平也将难以维护和实现。因此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了劳务派遣一般仅适用于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以力图解决劳务派遣这种用工形式日益扩大的现象。从一些国外和地区的一些规定看,大多数国家在劳务派遣初期都是对其实行
    2023-06-10
    94人看过
  • 劳务派遣协议(用工单位与派遣单位)
    一、劳务派遣协议(用工单位与派遣单位)劳务输入单位(甲方):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劳务派遣单位(乙方):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户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甲乙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建立劳务派遣合作关系,乙方根据甲方要求向甲方派遣劳务人员,甲方根据生产工作需要安排劳务人员的工作。现就有关问题签订本合同:(一
    2021-11-23
    267人看过
  • 劳务派遣的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
    (一)劳务派遣中有哪些法律关系1.劳务输出单位与劳务输入单位是劳务派遣关系。2.劳务输出单位与劳动者是劳动关系。3.劳动者与劳务输入单位是劳务服务关系。(二)劳务派遣中的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的联系1.这种三角法律关系的基础是劳务派遣关系。2.这种三角法律关系的支柱是劳动者与劳务输出单位的劳动关系和与劳务输入单位的劳务服务关系。附: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一)相关的几个概念1.劳动关系的概念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运用劳动能力实现劳动过程中形成的一种社会关系。表现形式有两种:直接实现劳动过程,间接实现劳动过程。2.劳务关系的概念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平等主体之间就劳务事项进行等价交换过程中形成的一种经济关系。(二)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的联系与区别当劳务关系的平等主体是两个,而且一方是用人单位,另一方是自然人时,它的情形与劳动关系很相近,从现象上看都是一方提供劳动力,另一方支付劳动报酬,因此两者很容易混淆。
    2023-06-14
    392人看过
  • 什么是劳务派遣与建筑劳务分包
    劳务派遣和劳务分包是当今各行业较为普遍的劳动生产者供给方式。由于劳务派遣和劳务分包这两种经营模式存在一定的特殊性,在基层税收征管中出现了一些理解上的分歧,在建筑行业尤为突出。因此,应综合分析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实际情况,准确判断“劳务派遣服务”与“建筑劳务分包”。什么是劳务派遣与建筑劳务分包劳务派遣是劳务派遣是指由劳务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订立劳动合同,把劳动者派向其他用工单位,再由其用工单位向派遣机构支付一笔服务费用的一种用工形式。劳动力给付的事实发生于派遣劳工与要派企业(实际用工单位)之间,要派企业向劳务派遣机构支付服务费,劳务派遣机构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劳务分包作业,是指施工承包单位或者专业分包单位将其承揽工程中的劳务作业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劳务分包单位完成的活动。《劳动合同法》第五十八条【劳务派遣单位、用工单位及劳动者的权利义务】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
    2023-06-14
    64人看过
  • 劳务派遣用人单位承担什么责任,劳务派遣用人单位可以换岗吗
    劳务派遣用人单位承担的责任包括按照规定提供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告知劳动者的工作要求和劳动报酬,支付加班费、绩效奖金等,劳务派遣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换岗。一、劳务派遣用人单位承担什么责任劳务派遣用人单位承担的责任:1.执行国家劳动标准,提供相应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2.告知被派遣劳动者的工作要求和劳动报酬;3.支付加班费、绩效奖金,以及给劳动者造成损失的赔偿责任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二条用工单位应当履行下列义务:(一)执行国家劳动标准,提供相应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二)告知被派遣劳动者的工作要求和劳动报酬;(三)支付加班费、绩效奖金,提供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福利待遇;(四)对在岗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工作岗位所必需的培训;(五)连续用工的,实行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用工单位不得将被派遣劳动者再派遣到其他用人单位。二、劳务派遣用人单位可以换岗吗劳务派遣用人单位可以换岗,劳务派遣与
    2022-07-20
    274人看过
  • 劳务派遣合同期限是多长,与劳务外包有什么区别
    一、劳务派遣合同期限是多长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劳务派遣合同期限跟工资的支付如下: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除应当载明本法第十七条规定的事项外,还应当载明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依照公司法的有关规定设立,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五十万元。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除应当载明本法第十七条规定的事项外,还应当载明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
    2023-03-19
    449人看过
  • 劳务派遣到期有赔偿金么和岗位么
    一、劳务派遣到期有赔偿金么和岗位么劳务派遣员工的合同如若到期,正常情况下并无相应赔偿责任;倘若用人机构经过深思熟虑后决定不再与该劳务派遣员工续签合约,此时便需支付一定金额的经济补偿金。通常的补偿方式为,若劳务派遣员工在用人单位服务的时长每达到一年,即给予其一个月的工资作为补偿;若服务年限超过六个月但未满一年,则按照一年进行计算;而对于服务年限不足六个月的情形,仅给予半个月的工资补偿。《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第四十八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第八十
    2024-07-11
    352人看过
换一批
#劳动合同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劳动派遣是指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并将劳动者派遣到用工单位,被派遣劳动者在用工单位的指挥、监督下从事劳动的新型用工形式。... 更多>

    #劳务派遣
    相关咨询
    • 劳务派遣与劳务派遣有什么区别,劳务外包和劳务派遣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4-08
      劳务派遣是指由劳务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订立劳动合同,由要派企业(实际用工单位)向派遣劳工给付劳务报酬,劳动合同关系存在于劳务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之间,但劳动力给付的事实则发生于派遣劳工与要派企业(实际用工单位)之间。劳务外包是指企业将其部分业务或职能工作发包给相关的机构,由该机构自行安排人员按照公司的要求完成相应的业务或工作。它们的之间区别是: 1.适用的法律不同。劳务派遣适用劳动合同法,劳务外包适用
    • 劳务派遣与服务外包和关联的意义
      西藏在线咨询 2022-12-04
      劳务派遣是指劳务派遣机构通过与用工单位签订劳务派遣协议,将与之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派遣至用工单位从事生产劳动的用工形式。用工单位一般按月向劳务派遣机构支付劳务派遣费用,包括劳动者的工资、福利、社会保险费用、住房公积金、管理费等费用,劳务派遣机构再向劳务派遣工支付工资、福利以及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而服务外包,或称劳务外包、业务外包、资源外包等,严格来说它不是一种用工形式,而只是企业的一种业务经
    • 劳务派遣单位与劳务派遣组织的关系?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4-23
      劳务派遣业务是种全新的人事服务业务,也可称作雇员外派,员工租赁等等。是随着社会化分工的不断细分,而衍生出的一种新兴行业,劳务派遣可跨地区、跨行业进行,通过劳务派遣可为不同企业提供多标准、多层次、灵活可靠人员,以满足用人单位对各类人员的需求。同时用人单位的可以根据自身工作和发展需要,通过具有资质的劳务服务公司,派遣适合本企业需要的各类人员。实行劳务派遣后,用人单位与劳务派遣组织签订《劳务派遣合同》,
    • 什么岗位实施劳务派遣?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6-17
      下列岗位可以实施劳务派遣用工: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述岗位分别指存续时间不超过六个月的岗位;为主营业务岗位提供服务的非主营业务岗位;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因脱产学习、休假等原因无法工作的一定期间内,可以由其他劳动者替代工作的岗位。
    • 劳务派遣公司的岗位与工人的劳动关系是什么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5-18
      劳务派遣用工是补充形式,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前款规定的临时性工作岗位是指存续时间不超过六个月的岗位;辅助性工作岗位是指为主营业务岗位提供服务的非主营业务岗位;替代性工作岗位是指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因脱产学习、休假等原因无法工作的一定期间内,可以由其他劳动者替代工作的岗位。”“用工单位应当严格控制劳务派遣用工数量,不得超过其用工总量的一定比例,具体比例由国务院劳动行政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