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动药品医疗器械广告审查电子政务系统的通知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4 10:22:36 215 人看过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规范药品、医疗器械广告审批行为,整治药品、医疗器械广告发布秩序,保证全国所有审查批准的药品、医疗器械广告内容在2004年7月1日后通过SFDA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布,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开发完成了药品、医疗器械广告审查电子政务系统。现将启动和使用药品、医疗器械广告审查电子政务系统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从2004年7月1日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要通过药品、医疗器械广告审查电子政务系统进行药品、医疗器械广告的受理和审批。同时,应保证药品、医疗器械广告审查人员能够通过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信息系统业务专网开展药品、医疗器械广告审批工作。?

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受理药品、医疗器械广告审批申请时,应要求广告主或者广告申请单位提交电子版的广告申请文件。

广告主或者广告申请单位可以通过SFDA政府网站的下载区下载药品、医疗器械广告申请系统及其使用说明。

三、从2004年7月1日开始,医疗器械广告批准文号格式统一为:X医械广审(视)第0000000000号、X医械广审(声)第0000000000号、X医械广审(文)第0000000000号,其中X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简称,0由十位数字组成,前六位代表审查年月,后4位代表广告批准序号,视、声、文代表用于广告发布媒介形式的分类代号。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四年六月二十四日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03日 19:1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医疗器械广告审查相关文章
  • 首季闽药品、保健品、医疗器械违法广告达1213件
    23日,记者从省食药监局获悉,今年第一季度,福建食品药品监管系统总计监测到两品一械(药品、保健品、医疗器械)违法广告1213件。日前,这些违法广告已经分别移送至相关部门进行处理。对于日常生活中的广告应该怎样辨别其是否违法?相关专家为你支招。识别批准文号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药品、医疗器械、保健品广告在发布前必须经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审查。审查批准后,发给广告批准文号。广告在发布时,必须标明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广告批准文号。未取得广告批准文号的药品、医疗器械广告不得发布。药品、医疗器械、保健品广告批准文号格式为:广告审查机关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简称,加上广告类别和10位数字。10位数字的前6位代表审查批准的年份和月份,后4位代表审查批准的广告序号,如:京药广审(文)第2014010001号、京医械广审(文)第2014010001号、京食健广审(文)第201406018
    2023-04-24
    444人看过
  • 广播电视药品广告审查标准
    广播电视药品广告审查标准如下:1、发布药品广告须提交以下证明文件: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2)《药品生产企业许可证》或者《药品经营企业许可证》;3)《药品广告审批表》(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文件,须在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备案);4)进口药品需提供《进口药品注册证》;5)法律、法规规定的及其他确认广告内容真实性的证明文件。2、药品广告注意事项:1)不得出现含有不科学地表示功效的断言或保证。如疗效最佳、药到病除、根治、安全预防、安全无副作用、毒副作用小等;2)不得含有违反科学规律,明示或暗示包治百病,适合所有症状等内容;3)不得含有说明治愈率、有效率、评比、推荐、获奖等内容;4)不得含有利用医药科研单位、学术机构、医疗机构或者专家、医生、患者的名义和形象作证明的内容;5)不得以儿童为广告诉求对象,不得以儿童名义介绍药品;6)不得含有直接显示疾病病状、病理、医疗诊断的画面,不得令人感到已患某种
    2023-04-24
    374人看过
  • 关于保健食品广告审查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文单位: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文号:国食药监市[2005]311号发布日期:2005-6-23执行日期:2005-6-2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根据《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第412号令)的精神,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决定从2005年7月1日起,对保健食品广告在发布前进行审查。对于目前已在发布中尚未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审查批准的保健食品广告,广告申请人必须按照《保健食品广告审查暂行规定》的要求,及时向有关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进行申请。2005年8月1日后,凡是未经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审查批准的广告,不得在媒体继续发布。特此通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二○○五年六月二十三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3-04-24
    468人看过
  • 《医疗器械广告审查发布标准》5月20日施行
    介绍医疗器械功效不得出现9类情形本报讯(记者贾君)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局务会、卫生部部务会审议通过的《医疗器械广告审查发布标准》(以下简称《标准》)将于5月20日施行,1995年3月3日国家工商局发布的《医疗器械广告审查标准》同时废止。《标准》规定,医疗器械广告中不得出现9类有关适用范围和功效的内容。《标准》规定,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明文件中有禁忌内容、注意事项的,应在广告中标明禁忌内容或注意事项详见说明书;医疗器械广告中必须标明经批准的医疗器械名称、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名称、医疗器械注册证号、医疗器械广告批准文号;医疗器械广告中不得以任何非医疗器械产品名称代替医疗器械产品名称进行宣传;推荐给个人使用的医疗器械产品广告,必须标明请仔细阅读产品说明书或在医务人员的指导下购买和使用。《标准》规定,医疗器械广告中涉及改善和增强性功能内容的,必须与经批准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明文件中的适用范围完全一致,不得
    2023-04-24
    95人看过
  • 四川三部门联合整治药品医疗器械保健品违法广告
    近日从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为了进一步整顿规范广告市场秩序,该局联合四川省工商局、四川省新闻出版广电局,从今年1月1日至6月30日,对严重扰乱广告市场秩序、严重违反广告管理法律法规、严重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和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药品、医疗器械、保健品(两品一械)广告,开展专项整治。据了解,此次专项整治的内容包括:超出批准主治和保健的功能,宣传包治百病、适合所有症状以及治愈率的;使用患者、医学专家、科研机构等名义证明疗效或者保证治愈,以及用公众人物的形象和名义做虚假宣传的;增加或夸大产品功能、扩大范围的虚假广告;利用医药资讯专版、专题节目等形式,以专家讲座、医学探秘、患者讲述用药治病经历等方式,变相发布两品一械广告的;未经批准或备案发布两品一械广告的;利用大众传播媒介发布处方药广告的;产品未经批准注册的广告;以孕产妇、婴幼儿、儿童为主要使用对象以及治疗疑难杂症、辅助治疗睡眠、降三高、减肥
    2023-04-24
    211人看过
  • 修订后“医疗器械广告审查办法、发布标准”颁布
    为进一步加强医疗器械广告管理,保证医疗器械广告的真实、合法、科学,适应近年来医疗器械广告监管形势变化的需要,日前,卫生部、国家工商总局、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以及国家有关广告、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的规定,正式颁布实施修订后的《医疗器械广告审查办法》和《医疗器械广告审查发布标准》,自2009年5月20日起施行。修订后的《医疗器械广告审查办法》共28条,对医疗器械广告审查机关、审批程序、时限、申请人的义务、医疗器械广告的监督管理及有关法律责任等内容做出了规定。同时,作为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的重要内容,解决了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修订后的办法加大了打击医疗器械违法广告的力度,并增加和明确了以下内容:明确了医疗器械广告审查机关为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医疗器械广告审查机关的
    2023-04-24
    192人看过
换一批
#广告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医疗器械广告审查适用于所有涉及医疗器械产品的广告活动,包括电视广告、网络广告、平面广告等多种形式。此外,还包括企业自己发布的各种宣传资料、会展展览等场合中展示的广告内容。 所有这些广告活动都需要遵循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经过机构的审核和批准,... 更多>

    • 医疗器械广告审查标准
      四川在线咨询 2023-03-02
      医疗器械广告审查标准是: 1.医疗器械广告中必须标明经批准的医疗器械名称、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名称、医疗器械注册证号、医疗器械广告批准文号。 2.医疗器械广告中不得以任何非医疗器械产品名称代替医疗器械产品名称进行宣传。 3.医疗器械广告应当宣传和引导合理使用医疗器械,不得直接或间接怂恿公众购买使用。
    • 药品医疗器械广告不得含有哪些内容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3-17
      中华人民广告法》第14条规定,“药品、医疗器械广告不得含有下列内容:(一)含有不科学的表示功效的断言或者保证的;(二)含有说明治愈率或者有效率的;(三)与其他药品、医疗器械的功效和安全性比较的; (四)利用医药科研单位、学术机构、医疗机构或者专家、医生,患者的名义和形象作证明的;(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的其他内容。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障法》第49条之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
    • 医疗器械广告审查办法第16条什么内容?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9-2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医疗器械广告审查机关应当注销医疗器械广告批准文号:(一)医疗器械广告申请人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被吊销的;(二)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书被撤销、吊销、注销的;(三)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终止生产、销售和使用的医疗器械;(四)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注销行政许可的情况。
    • 医疗器械广告审查办法第5条规定是什么?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9-11
      XX对医疗器械广告审查机关的医疗器械广告审查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对医疗器械广告审查机关违反本办法的行为,依法予以处理。
    • 医疗器械广告审查办法第20条内容有哪些?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9-11
      对提供虚假材料申请医疗器械广告审批,取得医疗器械广告批准文号的,医疗器械广告审查机关在发现后应当撤销该医疗器械广告批准文号,并在3年内不受理该企业该品种的广告审批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