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工伤事故概念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17 16:43:09 494 人看过

工伤事故又称之为劳动事故,适用于所有用人单位,是指有与工作的原因直接或者间接导致职工遭受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按规定有以下情形的也视为工伤:

1、在工作时间工作岗位上突发疾病死亡或抢救48小时内死亡的;

2、在救灾、公益活动和维护国家利益中受到伤害的;

3、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的退役军人,在工作中旧伤复发的。

一、工伤认定范围

1.从事本单位日常生产、工作或本单位负责人临时指定的工作的,在紧急情况下,虽未经本单位负责人指定但从事直接关系到本单位重大利益的。

2.经本单位负责人安排或者同意,从事于本单位有关的科学实验、发明创造和技术改进工作的。

3.在生产工作环境中接触职业性有害因素造成职业病的。

4.在生产工作时间和区域内,由于不安全因素造成意外伤害的,或者由于工作紧张突发疾病造成死亡或经第一次抢救治疗后全部丧失劳动力的。

5.因履行职责遭致人身伤害的。

6.从事抢救、救灾、救人等维护国家、社会和公众利益的活动的。

7.因公、因战致残军人复原转业到企业工作后旧伤复发的。

8.因公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遭受交通事故或其他意外事故造成伤害或者失踪的,或因突发性疾病造成死亡或者经第一次抢救治疗后全部丧失劳动力的。

9.在合理时间内其他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发生意外属工伤。

(一)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单位宿舍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二)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三)从事属于日常工作生活所需要的活动,且在合理时间和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四)在合理时间内其他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上下班途中受伤指的应当是在合理时间、路线上发生的,且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的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四)工伤认定申请表填表说明:

1、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字体工整清楚。

2、申请人为用人单位的,在首页申请人处加盖单位公章。

3、受伤害部位一栏填写受伤害的具体部位。

4、诊断时间一栏,职业病者,按职业病确诊时间填写;受伤或死亡的,按初诊时间填写。

5、受伤害经过简述,应写明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当时所从事的工作,受伤害的原因以及伤害部位和程度。职业病患者应写明在何单位从事何种有害作业,起止时间,确诊结果。

6、申请人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时,应当提交受伤害职工的居民身份证;医疗机构出具的职工受伤害时初诊诊断证明书,或者依法承担职业病诊断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职工受伤害或者诊断患职业病时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聘用合同或者其他存在劳动、人事关系的证明。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28日 03:3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履行职责相关文章
  • 工伤事故概念及其赔偿费用是怎样的
    一、工伤事故工伤事故是指职工在工作时间、工作场合内,因工作原因所遭受的人身伤亡的突发性伤害事故。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患职业病的也属于工伤。一般情况下,构成工伤须具备以下四个条件:(1)工伤必须有人身伤亡的客观结果。(2)受到人身伤害的人必须是与企事业单位有合法的劳动关系,既是企业的合法职工。这里的合法劳动关系包括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但具有事实劳动关系的劳动关系。没有单位归属的无业人员或者是没有雇工的从事个体劳动的农民、小商贩、没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一般不会存在工伤问题,对非法雇佣工人的,其相关赔偿问题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3)工伤必须是在工作时间,由于工作原因而引发的对职工的生命健康权的损害。(4)工伤必须是在法定条件和状态下发生的伤害。现有的法律一般都规定了在什么情况下所受到的伤害构成工伤,在什么情况下所受到的伤害不属于工伤;并且规定了在哪些情况下具备什么样的条件的伤害属于工伤。判
    2023-02-24
    60人看过
  • 工伤的概念和必要要求是什么?
    工作时间:工作时间是指法律规定或者单位要求职工工作的时间;用人单位规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是指单位确定的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工作场所是指职工日常工作所在的场所,以及领导临时指派职工从事工作的场所。工作原因: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构成工伤。主观过错:除了劳动者本人故意造成事故伤害以外,即使劳动者有过失或者重大过失,仍然认定为工伤。其他:特殊情况下构成工伤。耳聋工伤鉴定需要几次?工伤事故伤残等级(劳动能力鉴定)是根据GB/T16180一2014《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的标准进行判定的。工伤鉴定的国家标准,标准共分十级。其中,符合一至四级标准的为全部丧失劳动能力,五至六级的为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七至十级的为部分丧失劳动能力。这个等级是工伤事故赔偿及相关待遇享受的法定标准。劳动能力鉴定(工伤评残)主要是根据工伤受伤时的诊断结合康复情况,依据《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
    2023-07-03
    288人看过
  • 甘肃工伤伤残鉴定标准概念是什么
    概念是:残情定级后发给证件。残情定级不实行“终身制”,劳动鉴定委员会必须对工伤致残人员定期进行复查。工伤致残人员若要求进行鉴定,劳动鉴定委员会应随时给予鉴定。工伤鉴定是指在申请工伤鉴定的职工被认定为工伤的基础上,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对其进行鉴定的行为。《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
    2023-03-31
    270人看过
  • 工伤的概念是如何的
    一、工伤的概念是如何的1、工伤是指劳动者在工伤过程中,或者因履行工作职责导致发生的事故伤害。2、一般的情形包括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3、患职业病的;4、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等。5、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二、工伤认定是什么1、工伤认定是劳动行政部门依据法律
    2023-06-19
    104人看过
  • 医疗责任事故的概念具体是什么
    一、医疗责任事故的概念具体是什么?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这里对于什么是医疗事故,造成医疗事故的主体是谁都做了明确的规定。”根据该条例规定,符合以下四个标准的构成医疗事故:第一,主体是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这里的“医疗机构”是指按照国务院1994年2月发布的《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资格许可证》的机构。这里所说的“医务人员”,是指依法取得执业资格的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他们必须在医疗机构执业。医疗事故只发生在医疗机构及其医疗人员的医疗活动中;第二,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因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而发生的事故。第三,医疗事故是医疗机构及其医护人员的过失行为。这里把医疗事故的主观方面定义为医疗机构及其人员的“过失”。这里的过失是
    2023-04-13
    369人看过
  • 广东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标准的概念是什么
    广东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标准的概念:交通事故伤残评定必须等伤者康复后才可以评定的。交通事故伤残伤残鉴定是在客观检验的基础上,评价确定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程度的过程。伤残等级从一级到十级。一、交通事故自愿重新鉴定可以参考以下:1、收到鉴定结果后三日内向事故处理机构提出要求重新申请鉴定。2、事故处理机构委托其它具有资格的伤残鉴定机构对交通事故伤者进行重新伤残鉴定。3、交通事故伤者治疗终结后携带事故认定书、身份证复印件、就诊资料(包括门诊、急诊病历、住院病历、手术记录、X片、CT片、MRI片等影像资料),委托具有资格的伤残鉴定机构评定伤残等级。4、事故处理机构收到鉴定结论后二日内将伤者伤残鉴定结果送达事故各方当事人。5、重新伤残鉴定的结果为终结评定。不服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结果的,可以申请重新鉴定,但为了保证交通事故能够尽快解决,重新申请交通事故伤残鉴定必须在规定的期限内进行。重新鉴定的,可以有原来
    2023-06-26
    489人看过
  • 所谓无故拖欠工资的概念是什么?
    除下列情况外,拖欠工资无故拖欠:用人单位遇到无法抗拒的自然灾害、战争等原因,无法按时支付工资;用人单位确实因生产经营困难而影响资金周转。征得本单位工会同意后,可以暂时延期支付劳动者工资。延期时间的最长限制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行政部门根据当地情况确定。无故拖欠工资的情形《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相关内容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此处的“无故拖欠”应理解为,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在规定时间内故意不支付劳动者工资。劳动部《对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有关问题的补充规定》中针对“无故”作了排除性规定:“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不包括:(一)用人单位遇到非人力能所抗拒的自然灾害、战争等原因,无法按时支付工资;(二)用人单位确因生产经营困难、资金周转受到影响,在征得本单位工会同意后,可暂时过期支付劳动者工资,延期时间的最长限制可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保障
    2023-08-08
    226人看过
  • 较大安全事故刑事责任是什么概念
    较大安全事故是否要刑事处罚要分情况的。刑法处罚的一般是重大安全事故,也就是一般死亡一人或重伤三人以上,以及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万元或100万元以上。司法实践中一般在三到五年以下量刑,后果特别严重的可能排除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一、交通肇事构成刑事案件吗?不是所有的交通肇事行为都属于刑事案件。一般来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事案件:1、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主要责任的;2、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直接财产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根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的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二、消防责任事故罪既遂判
    2023-06-26
    208人看过
  • 工程质量是什么概念
    一、工程质量是什么概念工程质量是指工程满足业主需要的,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技术规范标准、设计文件及合同规定的特性综合。建设工程作为一种特殊的产品,除具有一般产品共有的质量特性,如性能、寿命、可靠性、安全性、经济性等满足社会需要的使用价值及其属性外,还具有特定的内涵。建设工程质量的特性主要表现在以下六个方面:1、适用性。即功能,是指工程满足使用目的的各种性能.包括:理化性能,结构性能,使用性能,外观性能等.2、耐久性。即寿命,是指工程在规定的条件下,满足规定功能要求使用的年限,也就是工程竣工后的合理使用寿命周期.3、安全性。是指工程建成后在使用过程中保证结构安全、保证人身和环境免受危害的程度.4、可靠性。是指工程在规定的时间和规定的条件下完成规定功能的能力.5、经济性。是指工程从规划、勘察、设计、施工到整个产品使用寿命周期内的成本和消耗的费用.6、与环境的协调性。是指工程与其周围生态环境协调
    2023-06-07
    333人看过
  • 绩效工资是什么概念
    绩效工资属于工资,员工的工资按照实际工作天数来计算,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不得随意克扣劳动者应得的绩效工资,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一、离职时工资如何计算正常离职有工资,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正常离职的工资按照剔除国家规定的节假日后,用月工资出勤天数,再按照实际出勤天数计算。《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规定,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二、拖欠工资哪种行为?拖欠工资是违法行为。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
    2023-03-27
    65人看过
  • 视同工伤的概念
    工伤保险
    一、视同工伤的概念视同工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二、视同工伤范围及待遇标准(一)三种情形: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2、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3、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待遇标准(二)分三种情况1、第一种情况(1)丧葬补助金为6个
    2023-06-10
    483人看过
  • 工伤及工伤保险的概念
    工伤认定和工伤保险的概念:1、工伤认定是劳动行政部门依据法律的授权对职工因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是否属于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给予定性的行政确认行为。2、工伤保险,是指劳动者在工作中或在规定的特殊情况下,遭受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导致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死亡时,劳动者或其遗属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一、工伤保险怎么买工伤保险一般由单位替员工代为买,单位在每月员工的工资里面代扣统一缴纳。劳动局的是单位必须给职工缴纳的,五险中的一种,是政府保险。保险公司的是单位选择购买或者不购买的,是商业保险。工伤保险,是指劳动者在工作中或在规定的特殊情况下,遭受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导致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死亡时,劳动者或其遗属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二、工伤保险支缴率如何计算计算工伤保险支缴率的办法:当年度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用人单位工伤待遇的费用÷当年度用人单位按行业
    2023-03-09
    123人看过
  • 南京工伤保险待遇的概念是什么
    一、南京工伤保险待遇的概念是什么南京工伤保险待遇的概念是:指职工因工发生暂时或永久人身健康或生命损害的一种补救和补偿,其作用是使伤残者的医疗、生活有保障,使工亡者的遗属的基本生活得到保障。工伤保险待遇的高低,项目的多少,取决于国家或该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和人们的社会生活水平。二、赔偿的项目工伤索赔的赔偿项目有以下几种情况:1、造成一般伤害(未达到残疾)的赔偿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2、造成伤残的赔偿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辅助器具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3、造成死亡的赔偿丧葬补助金、一次性伤亡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4、职工下落不明的情况职工外出或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的赔偿项目,要分不同情况而定。职工没有被宣告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获得的赔偿项
    2023-05-15
    387人看过
  • 什么是民事审判概念是什么?
    民事审判的概念是:人民法院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案件的审理和判决活动。民事审判是人民法院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案件的审理和判决活动,包括对案件的受理、审查、调节、判决与执行等活动。法庭审判是人民法院采取开庭的方式,在公诉人、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听取控、辩双方对证据、案件事实和运用法律展开辩论的情况下,依法确定被告人是否有罪,应否判刑,给予何种刑事处罚的诉讼活动。一、民事审判的基本信息根据我国人民法院组织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人民法院的审判组织有以下三种形式:1.独任庭是由审判员一人审判简易案件的组织形式。依照法律规定,独任庭审判的案件是:(1)第一审的刑事自诉案件和其他轻微的刑事案件;(2)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人民法庭审判简单的民事案件和经济纠纷案件;(3)适用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除选民资格案件或其他重大疑难案件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审判外,其他案件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判。2.合议庭是由
    2023-06-24
    324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履行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提前履行合同如果符合当事人约定的不需承担违约责任。合同成立后,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当事人提前履行损害对方当事人利益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对不履行合同的可以在合理情况下让其进行赔付、承担违约责任。合同履行不符合约定的违约责任如下: 1、要... 更多>

    #履行职责
    相关咨询
    • 工伤是工伤工伤是什么概念
      四川在线咨询 2021-11-26
      工伤是工伤的简称,也称为职业伤害,是指生产劳动过程中由于外部因素的直接作用而造成的机体组织的突发性意外伤害,如职业事故造成的伤亡和急性化学物质中毒。员工因工作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停工留薪期间,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原公司按月支付。
    • 是什么概念,我老板出了事故,但是我的工伤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3-29
      你好有关工伤赔偿的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
    • 工伤旧伤复发是什么概念?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7-15
      老工伤人员要是旧伤复发,看病也能用工伤保险报销了。苏州下发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当前进一步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的十项措施》的通知,将老工伤人员的旧伤复发医疗费用纳入了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范围,并于2009年1月起实施。老工伤人员旧伤复发医疗费用纳入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由用人单位自愿申报。用人单位将符合条件的老工伤人员登记造册,填写《老工伤人员申报表》,经本人签字确认后,统一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
    • 工伤事故的概念和特征是什么工伤事故的法律特征有哪些工伤事故特征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2-15
      一、工伤事故的概念:是指工人、职员、个人雇工在工作时间、工作场合内,因工作原因所遭受的人身伤亡的突发性伤害事故。除此之外,还包括患职业病。 工伤事故的法律特征: 1、工伤事故是发生在企业(包括私人雇工)中的事故。具体而言,是指在我国境内所设立的全民所有制企业和集体所有制企业单位、私营企业、三资企业,以及雇佣他人从事劳动的个体工商户或者合伙组织。国家机关和依照或者参照国家公务员制度进行人事管理的事业
    • 交通事故什么为伤什么为残的概念是什么?
      上海在线咨询 2023-11-10
      交通事故什么为伤什么为残的概念并没有明确的规定,一般交通事故伤者的情况都是以伤残的评定等级来确定的。交通事故致残的,应在治疗终结后,由具有资质的伤残鉴定机构评定伤残等级。一般应在治疗终结,出院后进行鉴定,如有内固定的,必须待内固定取出恢复后才能做伤残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