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刘某杀夫”案看正当防卫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12-05-27 23:54:49 447 人看过

■案情

??

10日18时30分许,刘某与其丈夫杨某酒后回到家中,因家庭琐事发生争执、厮打。其间,杨某用手机打电话给刘某的父母,称刘某快要死了,要求他们尽快过来。随后,二人继续厮打。杨某从厨房取来一把尖刀和两把菜刀,持菜刀将刘某左上臂砍伤,菜刀被刘某撕扯到地上后,杨某又持尖刀与刘某进行厮打,刘某的腹部被刺伤。刘某将尖刀夺下,持刀将杨某的胸部、腹部、左臂刺伤。刘某犯罪后,在亲属的陪同下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刘某的父母随后赶到现场并拨打120急救电话要求对杨某进行抢救。杨某被送往医院抢救无效于次日3时死亡。法医鉴定:杨某系生前被单刃刺器刺切腹部致肝脏破裂失血死亡。

??

案发后,杨某的父母与刘某的父母就民事赔偿问题达成了和解协议,并向司法机关提出从轻减轻处罚刘某的书面请求。

■分歧

??

第一种意见认为,刘某的行为是正当防卫,但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属于防卫过当。由于其主观罪过出于故意伤害,故应当负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的刑事责任。

??

第二种意见认为,杨某在与刘某因生活琐事发生口角和厮打时,从厨房取来尖刀、菜刀对刘某进行行凶,刘某是在其生命受到威胁的情况下不得已采取的防卫措施,其行为没有超过必要限度,符合我国刑法规定第三款的规定,故刘某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应宣告无罪。

??

第三种意见认为,刘某为了本人的人身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行为,但其后果明显超过了必要限度造成一人死亡,属于防卫过当。由于她对杨某的死亡系出于过失,应追究其过失致人死亡的刑事责任。

■评析

??

笔者同意第三种意见。

??

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和刑法理论,构成一般正当防卫必须同时具备以下限制性条件:必须存在现实的不法侵害、不法侵害必须正在进行、具有防卫意识、必须针对不法侵害人本人进行、必须没有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

??

从本案的发展过程可以看出,杨某持刀致刘某身体多处划伤,可以肯定是不法侵害行为。刘某针对现实正在发生的不法侵害行为,出于防卫意识,符合正当防卫五个条件中的四个条件。但其防卫行为造成了杨某死亡,明显超出了必要限度。因此,刘某的行为性质属于防卫过当。

??

笔者认为,刑法之所以对防卫过当的行为予以刑罚处罚,不在于行为无价值,而在于结果无价值。也就是说,对正当防卫行为的本身刑法是容忍、允许或者鼓励的,但对明显超出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结果是禁止的。因此,防卫过当的罪过形式取决于行为人对明显超出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结果的心理态度,不能认为行为人出于防卫意识而故意实施防卫行为造成了明显超出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结果就认定行为人的主观罪过是故意,这实质是否定了行为人的防卫意识,把正当的防卫行为也当作了犯罪来处理,这不利于鼓励公民进行正当防卫,不利于充分保护法益。防卫过当以正当防卫为前提,在处理防卫过当案件中,不能以明显超出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结果的非法而否认防卫行为本身的合法,不能以实施防卫(故意伤害)的心理态度与造成明显超出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结果的心理态度混同。因此,防卫过当的罪过形式需要具体案情具体分析。防卫过当的罪过形式通常是过失且主要是疏忽大意的过失,但也不排除间接故意的可能性,即在间接故意中,如果明显超出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结果未发生,仍应以正当防卫论处,根据间接故意无未遂的刑法理论,不能认定其犯有故意伤害(未遂)罪或故意杀人(未遂)罪。当行为人超出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结果持积极追求或者放任态度时,就不再属于正当防卫,因为其意识不再是防卫意识而是犯罪意志,其行为不再是防卫行为而是犯罪行为,刑法对此当然要予以禁止。本案中,刘某持刀刺伤杨某的主观心理态度是故意的。但这个故意,是实施正当防卫所必要的,刑法对此不作否定性评价。应该说,刘某这一防卫行为造成杨某死亡的结果是出乎其意料,并不是所追求或放任的。因此,刘某应当承担过失致人死亡的刑事责任。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8日 03:4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正当防卫误杀判多长时间,正当防卫的特征
    一、正当防卫误杀判多长时间正当防卫错杀对方有可能并不会被判刑,只要证明确实当时情况比较危急,若是不实施反抗行为,自己的生命安全就会受到威胁,那么此正当防卫的行为是不会被量刑的。若是防卫过当,就有可能会被判处有期徒刑等的处罚。《刑法》第二十条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二、正当防卫的特征正当防卫的本质在于制止不法侵害,保护合法权益。它有以下基本特征:1.正当防卫是目的正当性和行为的防卫性的统一。目的正当性是指正当防卫的目的是为了保护公共、国家的
    2023-04-20
    276人看过
  • 涞源反杀案,正当防卫的条件
    涞源县发生了王某甲持凶器翻墙闯入村民王新元家中被杀一案,引起社会广泛关注。检察机关经严格依法审查,认定王某乙、赵某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于2019年3月3日决定对王某乙、赵某不起诉。一、涞源反杀案,正当防卫的条件(1)、必须是为了保卫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合法权利,才能实施正当防卫。在这一行为中,防卫目的的正义性是正当防卫首要条件,特别要注意的是,出于保护非法利益的目的而实施的防卫不是正当防卫;如果以引诱的手段故意激怒他人袭击自己,打死打伤他人的不是正当防卫;赌博犯罪时,为保护赌资而将另外抢劫赃物的罪犯打死打伤的行为也不是正当防卫;(2)、必须是针对不法侵害行为而进行的防卫。也就是说,当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受到非法侵害时才能采取防卫行为。尤其要指出的是,对合法行为不能进行防卫。如司法机关逮捕人犯、执行搜查任务时,拒捕、拒查者或第三者进行的反
    2023-04-25
    172人看过
  • 正当防卫修正法案
    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一、防卫过当致人死亡要怎么判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防卫过当致人死亡,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二、被人打还手算正当防卫吗打架还手一般属于互殴,不是正当防卫。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三、老人打人可以反击吗?老人动手打人能反击,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
    2023-06-19
    464人看过
  • 周某此行为是正当防卫吗
    老板欠当事人周某的工钱不给,所以两人发生争执,老板拿刀捅了当事人一刀,周某在自卫的情况下,将老板捅死。请问这种是否断定为正当防卫、过失致人死亡、故意杀人罪。整个过程没有第三人在场,所以也没法证明一切。急!!律师解答:如果情况属实的话就是正当防卫,不应当承担刑事和民事责任。相关法律知识:中国《刑法》第二十条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合法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2023-06-14
    308人看过
  • 案例分析:李某的行为应属正当防卫
    基本案情:夏某向李某索要钱财遭拒绝,遂纠集刘某、张某合谋殴打李某。某晚10时许,夏某手持木棒再次向李某索要钱财,被李拒绝。夏即用木棒击打李,并将木棒打断。随后,刘、张二人分别用拳头等对李进行殴打。李某见对方人多势众,就掏出随身携带的一把长约30cm的刀子,吓唬说:“你们敢再打!”夏立即高喊:“快找石头、木棒去。”当刘弯腰捡拾地上的石头时,李赶上前去,对刘的后背刺了一刀,刘随即倒地不起。夏、张等人连忙放下手中的凶器,将刘送至医院。后经法医鉴定刘某构成重伤。意见分歧:第一种意见认为,刘某在见到李某的刀子后已离开李某,虽然刘某去寻找凶器是为了对李某继续实施不法侵害,但石头尚未捡起来,而且当时是背对着李某,此时李某用刀子扎刘某后背一刀,造成重伤的严重后果,明显超过必要限度,属于防卫过当,应按故意伤害罪追究其刑事责任。第二种意见认为,夏某等三人向李某索要钱财不成,继而暴力殴打,在李某拿出刀子自卫后又
    2022-11-21
    389人看过
  • 被告人马某的行为系正当防卫还是防卫过当
    2004年7月17日马林芝与同村吴宣杰家因宅基地发生纠纷,2004年7月19日上午11时许,方城县古庄店乡荆庄村支书张松怀、村主任吴付元、村治保主任李自旺等人去被告人马林芝家调解。村干部正在调解时,吴宣杰、吴宣恒和吴家十几个亲戚到马林芝家要求进院,马林芝家人因怕挨打不敢开门,吴宣杰便踢马林芝家大门。村干部调解有两个多小时未果,吴宣杰家便不再让村干部管了,村干部便从马林芝家翻墙出来后,被害人吴宣杰持木棍撞马林芝家南屋东间木门,后又撞南屋西间木门,被告人马林芝站在平房顶上也用砖头往下砸,并砸中吴宣杰头部,吴宣杰被砸倒地后,被同来的亲友抬走。此时吴宣杰的亲友也往平房上用砖头、石块、啤酒瓶乱砸,直到派出所人员赶到现场才停止。吴宣杰的伤情经鉴定构成重伤,伤残程度为八级。二、分歧意见本案中,马某的行为系正当防卫还是防卫过当,是控辩双方争议的焦点,也是认定马某是否构成故意伤害罪及应否承担刑事责任的前提和
    2023-05-05
    122人看过
  • “受虐妇女”杀夫被判不属正当防卫
    世界范围内,家庭暴力引致受虐一方杀死配偶的屡见不鲜,杀人者也历来被刑罚严惩。但受虐妇女综合征在领域的引入,使得传统观念备受挑战。■法网不可为刘拴霞开一面一个柔弱无助的农村妇女,在恶丈夫暴力施虐下,被逼走投无路做出了最后的挣扎——杀夫。相信每一个有良知的人都会坚定地站在受虐者一边,如果最后无罪释放了,从感情角度上也不会有人说什么。但法律终究是法律。人有善恶之分,可人的生命绝无善恶优劣之分,法律平等地保护每个人的生命,除非是以阻却违法的方式剥夺一个人的生命。有人提出了一种受虐妇女综合征的观点,叫人眼前一亮。但是,我国的现行并不承认这种受虐妇女综合征下的正当防卫。如果仅仅为了一个个案,而去违背具有普适性的法律,这当是法治之大忌。当然,另外也有学者指出,在现行法律框架下,可以经过司法精神病鉴定确认受虐者在长期暴力下丧失了辨认、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但是,精神病鉴定首先应是科学的,我们■刘拴霞杀夫就是
    2023-06-11
    426人看过
  • 正当防卫的判定与杀人
    无限正当防卫,是指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仍然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正当防卫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正当防卫,指,对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行为的人、采取的一种、造成一定损害的方法。它应该符合四个条件:1、正当防卫所针对的,必须是不法侵害;2、必须是在不法侵害正在进行的时候;3、正当防卫所针对的、必须是不法侵害人;4、正当防卫不能超越一定限度。正当防卫过失杀人是否判刑如果是正当防卫是不需要负刑事责任的,如果明显过度了那么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正当防卫分为有限正当防卫权和无限正当防卫权,法律规定正当防卫导致罪犯死亡的属于无限正当防卫权范畴。当自己或他人生命正在受到非法侵害,且严重威胁,不采用极端手段不能制止犯罪或挽救生命的。行使无限防卫权的几个方面
    2023-07-02
    366人看过
  • 正当防卫与防卫过当有哪些区别,正当防卫和防卫过当
    正当防卫和防卫是时间条件、主观条件、对象条件等一致,但限度条件完全不同。正当防卫不应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防卫行为应在必要的合理限度内进行,否则防卫过度。限度条件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理解:1、非法侵害的强度2、非法侵害的缓急3、非法侵害的权益。正当防卫和防卫过度的结果非常不同。正当防卫不承担刑事责任,即不构成犯罪。防卫需要刑事责任,刑法所不允许。防卫过当和正当防卫怎么区分正当防卫,是对危害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正在实施侵害的行为采取不超过必要限度的制止性的损害行为。所谓正当防卫过当,是指采取的制止性行为明显超过了必要的限度,造成不法侵害人的重大损害的行为。“不超过必要的限度”,是指以制止不法行为的状态为限度,不法侵害状态已处于结束状态,危险状态已消除。如:某人持刀行劫,被劫人自卫反抗,将行劫人打翻并夺下其所持之刀,刺伤行劫人,行劫人的不法侵害已被制止,不法侵害状态和危
    2023-08-07
    337人看过
  • 法院正当防卫是怎样判决的,正当防卫杀人怎样判?
    一、法院正当防卫是怎样判决的法院对正当防卫不判刑处罚。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正当防卫应该符合四个条件:正当防卫所针对的,必须是不法侵害;必须是在不法侵害正在进行的时候;正当防卫所针对的、必须是不法侵害人;正当防卫不能超越一定限度。如果不符合正当防卫的条件就是防卫过当。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二、正当防卫杀人怎样判如果认定是正当防卫的话,即使造成被害人死亡,也不应被追究刑事责任。但如果不属于正当防卫或者防卫超过了必要的限度,就应该是涉嫌构成犯罪了,应该被追究刑事责任。
    2024-01-16
    295人看过
  • 昆山杀人案属正当防卫最新消息
    一、昆山杀人案具体情况案件起因警方通报显示,案发当晚,刘海龙醉酒驾驶皖AP9G57宝马轿车(经检测,血液酒精含量87mg/100ml),载刘某某、刘某、唐某某沿昆山市震川路西行至顺帆路路口时,向右强行闯入非机动车道,与正常骑自行车的于海明险些碰擦,双方因而发生争执。案件经过刘某某先下车与于海明发生争执,经同行人员劝解返回车辆时,刘海龙突然下车,上前推搡、踢打于海明。虽经劝架,刘海龙仍持续追打,后返回宝马轿车取出一把砍刀(经鉴定,该刀为尖角双面开刃,全长59厘米,其中刀身长43厘米、宽5厘米,系管制刀具),连续用刀击打于海明颈部、腰部、腿部。击打中砍刀甩脱,于海明抢到砍刀,并在争夺中捅刺刘海龙腹部、臀部,砍击右胸、左肩、左肘,刺砍过程持续7秒。刘海龙受伤后跑向宝马轿车,于海明继续追砍2刀均未砍中,其中1刀砍中汽车(经勘查,汽车左后窗下沿有7厘米长刀痕)。刘海龙跑向宝马轿车东北侧,于海明返回宝
    2023-04-25
    146人看过
  • 法律如何看待正当防卫致死案件
    对于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如果不属于上述暴力犯罪而采取防卫行为致人死亡的,属于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正当防卫致人死亡判多少年根据我国《刑法》第20条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而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条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
    2023-07-13
    50人看过
  • 无限防卫属于非正当防卫还是正当防卫?
    无限防卫权又称无过当之防卫、预防性正当防卫、特殊防卫权、特别防卫权等,这些概念都属于正当防卫的范畴。所谓无限防卫权,是指公民在某些情况下所实施的正当防卫行为,没有必要限度的要求,对其防卫行为的任何后果均不负刑事责任。无限防卫权是公民在特定情况下可采取无强度限制的防卫行为的权利。一、对于无限防卫的理解关于无限防卫权的含义,对这一概念可作如下理解:1、中国刑法所规定的无限防卫权并不是绝对的无限防卫权,而是相对的无限防卫权,即它只能发生在“正在进行的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这一特定的条件之下,如不具备这一特定条件,则不允许行使无限防卫权。2、中国刑法所规定的无限防卫权是一种正当防卫权。依照新刑法规定,在上述条件下实施防卫行为,即使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也不属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那么这种防卫无疑应当是正当防卫。无限防卫权的行使也应当符合正当防卫的基本要求
    2023-03-18
    215人看过
  • 朱晓红正当防卫案
    被告人:朱晓红,女,29岁,原系吉林省长春市蛋禽公司储蓄所储蓄员,因故意伤害他人于1993年11月9日被逮捕。被告人朱晓红故意伤害一案,由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人民检察院于1994年1月25日向长春市南关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南关区人民检察院指控:1993年9月9日20时许,被告人朱晓红与其妹朱晓梅拎水回家,正遇被害人李志文与朱晓红的母亲刘振玲撕打。李志文看见朱晓梅后,上前一脚将其踹倒,并手持水果刀声称:你不跟我谈恋爱,我就挑断你的脚筋。刘振玲见状,手持手电筒打李志文头部,并叫朱晓梅快跑。朱晓梅趁机跑出室外。此时,李志文转身用水果刀将刘振玲左前臂划中3刀。朱晓红见状上前制止,李志文冲向朱晓红,将其右手扎破。这时,刘振玲用手电筒将李志文手中的水果刀打掉,朱晓红抢先将刀拿到手,刺中李志文胸部、腹部数刀。经法医鉴定:李志文系右肺、肝脏受锐器刺创,造成血气胸急性失血性休克死亡。案发后,朱晓红投案自首。朱
    2023-06-11
    208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正当防卫可以见刘某吗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1-29
      刘某行为是正当防卫,但过当。 若人已经被刑事逮捕,家人与朋友们是不能见到他本人的,只用律师才能去看守所会见,你们要及时请律师去会见他,与他面谈,了解案情,提供法律帮助、确定是否具有从轻或者减轻情节,是否符合犯罪等,争取从轻处理、维护他的合法权益 若要办理会见,要提供委托人的身份证,以及委托人与嫌疑人的关系证明(户口本、结婚证等)。
    • 正当防卫杀人未遂被判刑, 正当防卫与正当防卫的区别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3-27
      1、最终如何判处,要看是否能找到所有对您朋友老公有利的事实和情节。 尚未接触到案件实质性证据材料,律师是无法确定作无罪辩护还是罪轻辩护、或者量刑辩护的,更没有办法作出判决等最终处理结果上的预测--好的办案结果是办出来的、不是凭空预测出来的。 正当防卫:看是否符合正当防卫的五个条件,即前提、时间、目的、对象、限度。 正当防卫的证明责任在于防卫一方,办案机关只要有证据证明您实施了伤害行为、致人轻伤以上
    • 怎么才算正当防卫 正当防卫杀人犯法吗?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3-02-13
      当自己或他人生命正在受到非法侵害,且严重威胁,不采用极端手段不能制止犯罪或挽救生命的。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 正当防卫杀死对方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3-13
      正当防卫分为有限正当防卫权和无限正当防卫权,法律规定正当防卫导致罪犯死亡的属于无限正当防卫权范畴。当自己或他人生命正在受到非法侵害,且严重威胁,不采用极端手段不能制止犯罪或挽救生命的。行使无限防卫权的几个方面缺一不可。一是正在发生的犯罪行为;二是自己或他人生命安全受到严重侵害;三是不采用极端手段(比如剥夺罪犯生命)不足以制止犯罪或挽救生命的。三个条件缺一不可。
    • 正当防卫失手把人杀了,正当防卫失手杀人判几年呢?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7-07
      一、失手杀人自首判多少年“失手”杀人,要有司法机关根据具体案情作出认定。是否构成“失手”情节,其中包含着种种细节。如果被认定为“失手”,可能构成故意伤害致死。被认定自首的,可以从轻处罚。 二、法律规定《刑法》相关规定如下: 第二百三十二条【故意杀人罪】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