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和交通事故能同时赔偿吗,有没有相关的法律规定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7-12 08:53:24 188 人看过

一、工伤和交通事故能同时赔偿吗,有没有相关的法律规定

在涉及到由交通事故引发的工伤情况时,应当遵循《道路办法》以及相关法规进行妥善处置。

对于工伤保险待遇方面,应按如下规定办理:

1、若交通事故赔偿已经涵盖了医疗费、丧葬费、护理费、残疾用具费和误工工资等款项,那么企业或者负责管理工伤保险事务的机构将不会再向伤员支付相应的赔偿(此处所指的交通事故赔偿中的误工工资其实就相当于工伤津贴)。

但是,如果是由企业或者相关保险经办机构预先垫付这些相关费用的话,那么当伤员或其家属从交通事故赔偿中获得相应款项之后,必须要归还给企业或者保险经办机构。

2、如果交通事故赔偿已经支付给了伤员死亡补偿费或者残疾生活补助费,而这笔钱款已经被伤亡职工或者其亲属领走,那么工伤保险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或者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将不再发放。

如果交通事故赔偿给付的死亡补偿费或者残疾生活补助费低于工伤保险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或者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话,那么不足的部分则需要由企业或者保险经办机构来补充。

3、如果伤员因为交通事故而死亡或者致残,除了按照上述两项规定处理相关待遇之外,他们仍然有资格享受到其他的工伤保险待遇。

4、如果肇事者逃逸或者存在其他原因导致受伤职工无法获得交通事故赔偿,那么企业或者负责管理工伤保险事务的机构应当按照规定为伤员提供工伤保险待遇。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2条

劳动者因工伤事故受到人身损害,按《工伤保险条例》处理。因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劳动者人身损害的,劳动者可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当《工伤保险条例》不再规定取得了交通事故赔偿,就不再支付相应工伤待遇时,劳动者完全可以既依《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又依《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获得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即工伤待遇与交通事故赔偿可以兼得,可获得工伤和交通事故损害的双重赔偿。

二、工伤和交通误工可以双赔吗

在实践中,发生交通事故与工伤两种情形时,是允许进行双重赔偿的。

这里需要注意的是,若交通事故与工伤同时存在且相互竞合,在有关赔偿事项上便可实施双重赔偿;但对于已经产生的医疗支出、护理成本及康复治疗费用等开支,以及已依法取得相应赔付的部分,便不应在此基础上再次给予补偿或赔偿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2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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