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处罚机关应该具备哪些条件?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11 17:22:15 465 人看过

一、执行处罚机关应该具备哪些条件?

行政处罚由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没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或其他组织一般不能实施行政处罚。国务院或者经国务院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决定一个行政机关行使有关的行政处罚权,但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权只能由公安机关行使。

享有行政处罚权、能够实施行政处罚的机关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必须是行政机关。

(二)必须具有外部管理职能。

(三)必须取得特定的行政处罚权。

(四)必须在法定的职权范围内实施。

二、交通违章有哪些处罚措施

交通违章处罚措施如下:

1、醉酒驾驶机动车对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一律处15日拘留,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1000元罚款。对醉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一律处15日拘留,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2000元罚款。

2、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对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一律处暂扣3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300元罚款。对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一律处暂扣3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500元罚款。

3、超载或超员对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额定乘员尚未达到20%或货运机动车超过核定载质量尚未达到30%的,一律处500元罚款。对公路客运超过额定乘员20%的或货运机动车超过核定载质量30%的,一律处2000元罚款。

4、超速对机动车行驶时超过最高限定50%的,一律处1000元罚款,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5、无证驾驶对机动车驾驶人驾驶证被暂扣期间继续驾车的,一律处500元罚款,并处15日拘留。对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驾驶机动车的,一律处15日拘留,并处200元罚款。

6、驾驶拼装或报废机动车对上道路行驶的拼装、改装或者应该报废的机动车一律予以收缴,强制报废。对驾驶前款所列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驾驶人,一律处1500元罚款,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三、治安管理处罚种类及其治安管理处罚执行方式

(1)警告。受处罚人自动履行,强制执行。

(2)罚款,一元以上,二百元以下。对法律另有规定的行为,如卖淫、嫖娼、赌博等,最高可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

(3)拘留,一日以上,十五日以下。

对处罚的执行方法有如下规定:

(1)对于后果较严重的,或者屡犯不改的,或者对检举人、证人打击报复的,或者肋迫、诱骗他人的,或者教唆不满十八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要从重处罚。

(2)对于情节轻微的,或者主动承认错误及时改正的,或者由于他人胁迫、诱骗的,要从轻或者免除处罚。

(3)对于已满十四岁不满十八岁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要从轻处罚。

(4)不满十四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免于处罚,但可以予以训诫,并责令监护人严加管教。

(5)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违反治安管理的,不予处罚,但应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看管和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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