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首部内河管理办法将施行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23 20:31:22 398 人看过

省内首个内河港口管理办法——《杭州市港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发布,该《办法》将于3月1日起正式施行。

杭州港发展迅速原立法不能满足

杭州港是全国28个内河主要港口之一,现有港口经营企业263家,各类生产泊位1279个,2013年完成港口货物吞吐量9382万吨,港口吞吐量位居全国内河港口前列,是重要的综合交通运输枢纽,也是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设施。

上世纪90年代,《杭州港专用码头管理办法》和《杭州市港区管理办法》制订发布。不过,随着杭州港的发展,以及之前两个《办法》未区分沿海大型港口和内河港口的不同情况,缺少日常管理中需要的细化条款等原因,交通港航部门根据港口管理的实际需要,历时3年制订了新的管理办法。

新办法引导港口从业者安全生产、诚信经营

浙江在线记者了解到,杭州港263家港口企业中,小微企业,特别是个体工商户占了很大的比例,法制意识普遍不高,违法建设、违章作业等现象时有发生,扰乱了正常的港口建设和经营秩序,造成了事故安全隐患。

新《办法》全文33条,对港口经营单位的义务条款占了14条,进一步强化了企业的责任义务。其中对危险性较大的作业行为、生产设施、应急预案、安全生产巡查分别作了规定,通过督促指导港口企业开展安全标准化达标工作,建立健全企业内部管理制度和安全台账,进一步落实企业的安全主体责任,完善企业内部生产管理工作机制。

建设绿色港口统筹港口、区域、环境转型发展

绿色港口是未来港口发展的趋势,而新《办法》对于保护和合理利用港口资源,发挥全市水运资源优势,实现港口管理由传统模式向科技进步和管理创新迈进发挥重要作用。

新《办法》明确了市、区、县(市)人民政府应当投入资金支持港口新技术、新材料和新工艺的研究开发和推广应用,不断深化港口节能减排工作,改变以往粗放型的发展方式,加快油气回收、油污水处理、岸电使用等新技术在港口方面的运用,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港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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