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贯彻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有关问题的通知内容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03 18:53:36 400 人看过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贯彻《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有关问题的通知已失效。

《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二条具备法人条件的下列企业,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办理企业法人登记:

(一)全民所有制企业

(二)集体所有制企业;

(三)联营企业;

(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和外资企业;

(五)私营企业;

(六)依法需要办理企业法人登记的其他企业。

《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三条申请企业法人登记,经企业法人登记主管机关审核,准予登记注册的,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取得法人资格,其合法权益受国家法律保护。

依法需要办理企业法人登记的,未经企业法人登记主管机关核准登记注册,不得从事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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