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理决定”应理解为行政处罚决定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3 11:01:14 163 人看过

[案情]

2006年1月24日晚,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涉嫌进行传销活动的场所进行现场检查,将在该场所参加传销活动的王某带至该局进行调查,并现场查扣了王某涉嫌用于传销的手提电脑、移动硬盘、投影机等财物。3月9日,工商局解除了扣押强制措施,将上述财物发还王某。5月29日,工商局依据《禁止传销条例》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认定王某的行为属于传销行为,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罚款11万元。王某以处罚决定事实认定不清、程序违法为由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该处罚决定。

[评析]

《禁止传销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实施查封、扣押,应当及时查清事实,在查封、扣押期间作出处理决定。对于经调查核实属于传销行为的,应当依法没收被查封、扣押的非法财物;对于经调查核实没有传销行为或者不再需要查封、扣押的,应当在作出处理决定后立即解除查封,退还被扣押的财物。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逾期未作出处理决定的,被查封的物品视为解除查封,被扣押的财物应当予以退还。拒不退还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本案中,对其中的“处理决定”存在不同理解。

第一种意见认为,该条款的“处理决定”是对被查封、扣押的财物作出处理决定,而对传销行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则不受此条款的限制。理由是:行政强制措施是一种暂时性对相对方权利或人身的限制,并非惩罚性措施,而行政处罚是一种查清事实后对违法相对人采取的惩罚性措施,考虑到行政处罚作出之前相对人的权益并没有被剥夺或限制,一般情况下,立法不会对行政处罚设定期限,我国行政处罚法、《禁止传销条例》均未对行政处罚设定处理期限;对于案情复杂的违法行为,行政主体不可能在短期内查清事实,没有查清事实显然不能处罚,但是,短期内无法查清事实不意味着事后不能查清,如果立法将该期限设定为行政处罚期限,则势必使行政主体在执法过程中陷入两难,一定程度上会放纵违法行为。

第二种意见认为,该条款的“处理决定”应理解为对传销行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即在查处传销案件时,只要传销行为成立且依法需要给予行政处罚,就应当在查封、扣押期间内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如果没有对涉嫌专门用于传销的财物采取查封、扣押强制措施,则不存在这样的法律风险。理由是:工商局作为行政执法机关,对行政违法行为作出认定和处罚是对行政强制措施作出处理决定的前提,工商局解除对原告电脑等物品的扣押并非处理决定,而是变更行政强制措施,被告未在法定查封、扣押期限内作出处罚决定,属程序违法。

笔者同意第二种意见。

首先,这一理解符合行政处罚的特征。行政处罚指特定的行政机关或法律、法规授权组织对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公民或组织实施的惩戒,属行政制裁范畴。而行政强制措施是行政机关依法对公民采取的限制人身自由或对公民、组织的财产限制其保持一定状态的强制手段。前者为结论性行政行为或目的性行政行为,后者为手段性行政行为。两者关键的区别在于行政处罚对行政相对人行政违法的确定性,而行政强制措施所针对的公民或组织的行政违法与否是不确定的,至少尚未最后定论,或者尚未变成现实的状态。在《禁止传销条例》第十九条中,从“及时查清事实”、“经调查核实属于传销行为”等表述来看,理解为行政处罚期限符合行政处罚终局性、确定性、结论性特征。

其次,这一理解符合法律逻辑。根据该条例第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作出的处理决定主要有两种情况:一是对于经调查核实属于传销行为的,应当依法没收被查封、扣押的非法财物;二是对于经调查核实不属于传销行为或者不再需要查封、扣押的,应当在作出处理决定后立即解除强制措施,退还被查封、扣押的财物。而根据行政处罚法第八条的规定,没收非法财物是一种行政处罚,而行政处罚必须以正式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作出并送达当事人。如果按照第一种意见理解并考虑到该条例第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处理,应是对被查封、扣押的非法财物予以没收,而不是对传销行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这样一来,对一起传销行为就需要作出两份行政处罚决定书,即先以没收非法财物为内容作出一份行政处罚决定书,接着再对传销行为作出一份行政处罚决定书,这在法律上是不允许的。由此足以证明,“处理决定”应按行政处罚决定来理解。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16日 01:4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行政处罚决定相关文章
  • 劳动监察行政处理决定劳动监察行政处罚决定的区别?
    一、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决定书和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区别?行政处罚和行政处理都是对单位的违法行为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两者的区别在于,行政处罚对用人单位的处罚措施与劳动者无关,比如罚款是向国家缴纳罚款,行政处罚记录到用人单位的诚信记录中,影响企业的信用度。而行政处理一般是要求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工资、赔偿金等二、行政处罚的原则有哪些?1、处罚法定原则处罚法定原则不仅适用于行政处罚的实施阶段,也适用于行政处罚的设定阶段。处罚法定原则既是一个实体法上的原则,也是一个程序法的原则,其主要内容是:实施处罚的主体是法定的。行政处罚必须由具有法定行政处罚权的行政主体实施或适用。没有法定行政处罚权的机关或组织,无权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的决定和执行由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其他机关和组织非经授权或者委托都无权实施。处罚依据是法定的。就是行政机关据以认定相对人行为违法和处罚的判断
    2023-06-02
    187人看过
  • 如何处理行政处罚决定中的错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四条第二款规定:行政机关应当认真审查,发现行政处罚有错误的,应当主动纠正。《行政处罚法》对行政处罚纠错提出了严格要求,但对该怎么纠错,《行政处罚法》没有具体规定。一、行政处罚决定书可以更正吗行政处罚决定书可以更正。行政处罚决定书一经做出,即具有法律效力,必须严格执行,非经法定程序不得擅自变更、撤销或随意停止执行。在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行政相对人之前发现制作有错误时,应当及时重新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不得将涂改、改写过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直接送达给行政相对人。涂改、改写过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是无效的文书,行政相对人可以拒不执行。如果在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行政相对人之后,又发现确有错误时,该怎么处理。这就涉及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纠错机制问题。我国法律规定,行政机关应当认真审查,发现行政处罚有错误的,应当主动纠正。二、行政处罚是如何规定追责时效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
    2023-03-27
    485人看过
  • 解除先前的行政处罚决定
    行政机关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决定后,如果想撤销行政处罚决定,应该向行政处罚相对人出具撤销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行为撤销的条件:(1)行政行为合法要件缺损。合法的行政行为具备主体合法、内容合法、程序合法三要素,任何行政行为如缺损其中一个或一个以上要件,该行政行为就是可撤销的行政行为。(2)行政行为不适当。不适当的行政行为也是可撤销的行政行为。所谓不适当,是指相应行政行为不合理、不公正、不符合现行政策、不合时宜、不符合有关善良风俗等情形。如何撤销婚姻的程序1、当事人提供本人的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要求撤销婚姻的书面申请、能够证明受胁迫结婚的证明材料。工作人员查验上述规定的证件和证明材料;2、当事人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填写《撤销婚姻申请书》;双方当事人在“声明人”一栏签名。当事人不会写字的,可由当事人口述,第三人代为填写,当事人在“申请人”一栏按指纹。第三人应当在申请书上注明代写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
    2023-07-17
    469人看过
  • 不服行政处罚的决定可以怎样处理
    一、行政处罚的定义狭义的行政处罚是指行政机关或其他行政主体依法定职权和程序对违反行政法规尚未构成犯罪的相对人给予行政制裁的具体行政行为。广义的行政处罚除了包含上述狭义的内容外,也包含企事业单位规定的一些行政人事处罚内容。二、不服行政处罚的决定的处理方式(一)可以申请行政复议1、什么情况可以申请复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许可证、行政拘留等具体行政决定不服的;或对行政机关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的。2、什么时候申请复议?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60日的除外。3、去哪里复议?(1)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申请人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但是,对实行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
    2023-06-18
    326人看过
  • 行政处罚决定属于要式行为吗
    行政处罚决定属于要式行为。以行政行为产生法律效力需不需要特定形式,可以将行政行为分为要式和非要式。要式行为是指必须具备特定形式才能产生法律效果的行政行为,如颁布行政法规必须以国务院令这种特定形式,行政处罚须有行政处罚决定书这种法定刑式。非要式行为指不要求有特定形式,只要表达了意思就能产生法律效果的行政行为,如口头通知要是行为:综合起来说就是:如法律规定某种民事法律行为必须采用某种形式,这种民事法律行为就称为要式民事行为。公民或者法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必须遵照法律要求的形式,其法律行为方能成立。凡不具备法律规定的形式的民事行为便是不成立的。一般来说,法律行为除法律有特别规定的以外,都是不要式行为。要式行为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银行借款合同、工程承包建设合同、融资租赁合同、技术转让合同。技术开发合同。(民法典里的合同基本上属于要式合同)一、行政机关如何行使行政处罚?(一)必须履
    2023-03-25
    180人看过
  • 不服环境行政处罚不予处罚决定怎么处理
    不服环境行政处罚不予处罚决定,是可以提出行政复议或者是行政诉讼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复议法》第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照本法申请行政复议:(一)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二)对行政机关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的;(三)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变更、中止、撤销的决定不服的;(四)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五)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合法的经营自主权的;一、污染环境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60条的规定,违反国家规定,
    2023-02-25
    169人看过
  • 行政处罚超过期限处罚决定应当撤销?
    [案情]甲公司与乙公司于2000年11月签订《委托加工合同》,约定由乙公司提供药品批准文号委托甲公司按《药典》标准和GMP管理生产药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复同意乙公司委托甲公司生产前述三种药品。但甲公司超出了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复范围,生产批复范围之外的其他种类药品。2001年11月27日,药品监督管理局决定对乙公司擅自委托甲公司加工生产被撤销药品生产批准文号的复方氨基酸注射液—18AA(250ml,7.5g和500ml,15g)一案予以立案查处。2002年10月,药品监督管理局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认定甲公司未经批准擅自接受乙公司加工生产复方氨基酸注射液—18AA(250ml,7.5g和500ml,15g)共26批,其中250ml的10批61080瓶,500ml的16批104260瓶,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三十三条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药品异地生产和委托加工有关规定的通知》第
    2023-04-24
    485人看过
  • 行政处罚决定书(公安交通管理)
    行政复议机关决定不予受理或者受理后超过行政复议期限不予答复的,当事人可以自收到不予受理决定书之日起或者行政复议期满之日起15日内,依法向人民提起行政诉讼。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和行政强制措施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处罚决定之日起三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是与行政行为具有法律上利害关系的人认为所作出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具有法定权限的申请复议,由复议机关依法对被申请行政行为合法性和合理性进行审查并作出决定的活动和制度。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有何时限规定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有那些内容?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有如下内容:(一)交通事故当事人、车辆、道路和交通环境的基本情况;(二)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三)交通事故证据及成因的分析;(四)当事人的过错及责任或者意外原因。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加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事故处理专用章,分别送达当事人,并告知当事人申请公安机关交通
    2023-07-15
    465人看过
  • 行政相对人如何应对行政处罚决定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行政处罚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所给予的行政处罚,享有陈述权、申辩权;对行政处罚不服的,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行政机关违法给予行政处罚受到损害的,有权依法提出赔偿要求。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哪些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对行政机关做出的处分、警告、罚款等行政处罚不服的,受处罚的当事人可以申请行政复议。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申请人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但是,对实行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只能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对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上一级地方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对省、自治区人民政府依法设立的派出机关的具
    2023-07-15
    203人看过
  • 立案到行政处罚决定
    行政处罚决定
    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当场交付当事人,当事人不在场的,行政机关应当在7日内,按照民事诉讼的送达方式送达。主要有:直接送达、留置送达、委托送达、邮寄送达、转交送达和公告送达。其中较常见的是直接送达、留置送达和邮寄送达。根据相关规定,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二)违反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事实和证据;(三)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四)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五)不服行政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六)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名称和作出决定的日期。一、辍学行政处罚罚款标准是怎样的辍学是不会有行政处罚,更不会进行罚款的。辍学并不能够算是行政违法的行为,所以他根本就不会有行政处罚。而其他的行政处罚罚款标准现在由最高人民政府制定具体实施办法,不同行政部门罚款的标准不同,可以关注具体行政部门的政策。《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三条本法第四十六条
    2023-03-12
    219人看过
  • 税务处理决定和处罚决定不能一并执行
    2008年3月1日,A税务局在检查中发现某公司在2007年度漏缴各种税款53000万元,遂作出处理决定:限甲公司十日缴清露缴各项税款及滞纳金89000元,逾期不缴的,将采取强制措施并处以罚款。后甲公司在规定的期限内未缴纳税款,A税务局依法作出了行政处罚决定,决定对甲公司处于漏缴税款2倍的罚款。甲公司收到处理决定书和行政处罚处罚决定书后在法定期限内没有履行,并既不申请行政复议,也没提起行政诉讼。为此,A税务局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其税务行政处理决定和税务行政处罚决定。【分歧】该案在审查过程中,围绕是否受理税务机关申请执行税务行政处理决定和处罚决定形生三种意见。第一种意见认为,法院应受理A税务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理决定和税务行政处罚决定。理由是A税务机关的申请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六十六条的规定的条件,法院应当予以强制执行。第二种意见认为,法院不应受理A税务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理决定和税务行政
    2023-04-24
    399人看过
  • 西祠胡同清理办行政处罚决定书
    西胡理罚字〔2006〕第3号被处罚人:爱吸金南京成份:南京某烟民嗜好:吸金南京地址:西祠胡同爱吸金南京:2006-12-280:45:24,由你实施的《要香烟的朋友快进来,晚了么的机会了》广告贴,在实施后造成了整个西祠胡同的大部分烟民吸上了劣质香烟,进而导致其中一部分出现不适,喉部痰增多,双眼被劣烟熏的红肿,右手食指和中指第一关节前一点,变成腊黄颜色,甚至有人出现呕吐。事故发生后,由西祠胡同清理办公室牵头组成事故调查组,通过现场勘察、调查取证,查明了事故的原因,提出了事故调查报告。2005年11月28日,西祠胡同清理办公室在《关于〈要香烟的朋友快进来,晚了么的机会了〉广告事故调查处理等有关情况的汇报》中认为,你公司在实施广告过程时,不按规定程序认真对发布广告的方案审核查验,对在广告方案未审批就开始发布的行为不予报审,对事件的发生负有重要责任。根据《西祠胡同管理办法》第208条之规定。我部于
    2023-04-24
    56人看过
  • 没有行政处罚决定书算是行政处罚吗
    一、没有行政处罚决定书算是行政处罚吗任何行政单位作出行政处罚,都必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向当事人送达。无论对人还是对事的处罚,必须一人一处,制作一份处罚决定书。没有行政处罚决定书的情况下,对行政相对人进行处罚的,违法了行政处罚的法定程序,行政相对人可以申请行政复议。二、行政处罚书当事人不在场的应当几日内送达?根据《行政处罚法》第四十条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在宣告后当场交付当事人;当事人不在场的,行政机关应当在七日内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的规定,以及《民事诉讼法》及其相关解释中有关期间、送达的规定,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期间包括两种情况:(一)当事人在场的,应当在宣告后将行政处罚决定书直接交由当事人;(二)当事人不在场的,应当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后七日内送达,即从行政处罚决定书上载明的日期的第二天开始起算;期间届满的最后一日是节假日的,以节假日后的第一日为期间届满的日期;
    2023-04-24
    432人看过
  • 行政处罚决定书超期送达对处罚决定是否有效
    行政处罚决定书超期送达对处罚决定有效的,可在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天内向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申请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下发行政处罚告知书的部门可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行政处罚法》的规定第四十条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在宣告后当场交付当事人;当事人不在场的,行政机关应当在七日内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邮寄送达和公告送达,邮寄送达自挂号之日起15天和公告之日起15天即视为送达。邮寄送达的,必须附送达回证。行政机关应当在7日内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5种方式,即直接送达、留置送达。转交送达。委托送达、邮寄送达和公告送达。直接送达也称交付送达,是指送达机关派专人将应送达的文书直接交付给受送达人。送达机关,在民事诉讼中是人民法院,而在行政处罚时是行政机关。送达机关直接送达时,如遇受送达人不在,可以交付给和他同
    2023-06-11
    101人看过
换一批
#行政处罚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行政处罚决定是行政管理机关针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在经过调查取证掌握违法证据的基础上,制作的记载当事人违法事实、处罚理由、依据和决定等事项的具有法律强制力的书面法律文书。... 更多>

    #行政处罚决定
    相关咨询
    • 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在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吗?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6-14
      关于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在这个问题。前款规定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载明当事人的违法行为、行政处罚依据、罚款数额、时间、地点以及行政机关名称,并由执法人员签名或者盖章。 执法人员当场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必须报所属行政机关备案。
    • 行政处罚决定拒不执行如何解决
      广东在线咨询 2023-04-27
      依据我国行政处罚法的规定,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二)根据法律规定,将查封、扣押的财物拍卖或者将冻结的存款划拨抵缴罚款; (三)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当事人确有经济困难,需要延期或者分期缴纳罚款的,经当事人申请和行政机关批准,可以暂缓或者分期缴纳。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
    • 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怎样处理?
      澳门在线咨询 2021-04-08
      需要告知当时人什么事项的问题我们国家是这样规定的,必须向当事人告知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还要告诉当事人可以依法享有的各项权利。我们国家之所以这样规定就是为了尊重和保护我们每一个人的合法权利。
    • 行政处罚决定没有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失效吗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8-15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行政处罚是由行政机关单方面作出的,行政处罚一般是不能执行和解的,但如果因行政处罚提起行政诉讼的,在一定条件下可以和解。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 第八十六条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调解过程不公开,但当事人同意公开的除外。 经人民法院准许,第三人可以参加调解。人民法院认为有必要的,可以通知第三人参加调解。 调解协议内容不公开,但为保护国家利益、
    • 公安机关违法办理行政处罚决定的,应当出具什么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2-13
      如果进行行政处罚,行政机关必须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否则就是违法行政,当事人可以提出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进行维权。《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十六条公安机关作出治安管理处罚决定的,应当制作治安管理处罚决定书。决定书应当载明下列内容:(一)被处罚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件的名称和号码、住址;(二)违法事实和证据;(三)处罚的种类和依据;(四)处罚的执行方式和期限;(五)对处罚决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