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认定介绍贿赂罪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9 17:17:05 59 人看过

介绍贿赂罪的认定标准:

1.主体要件:主体为一般主体。

2.主观要件:在主观方面是故意。

3.客体要件: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廉洁性和职务行为的不可收买性。

4.客观要件: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贿人实施行贿行为而向国家工作人员介绍贿赂。

一、怎么样才构成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构成要件是: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廉洁制度;

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国家工作人员的财产或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且差额巨大,本人不能说明其合法来源;

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国家工作人员;

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为故意。

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构成要件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构成要件:

1、主体要件:犯罪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

2、主观要件:主观上必须出于故意;

3、客体要件:客体是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廉洁制度和公私财物的所有权;

4、客观要件: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国家工作人员的财产或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且差额巨大,本人不能说明其合法来源。

三、如何判断是否构成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

符合以下要件的构成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

1、主体要件: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

2、主观要件:主观上必须出于故意;

3、客体要件:客体是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廉洁制度和公私财物的所有权;

4、客观要件:在客观上表现为国家工作人员的财产或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且差额巨大,本人不能说明其合法来源。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01日 17:3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介绍贿赂罪的立功情节怎么认定
    介绍贿赂罪立功情节的认定:立功必须是犯罪分子本人实施的行为,立功是指犯罪分子揭发他人的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的行为,或者协助司法机关抓获其他嫌疑人的行为。一、什么是重大立功重大立功有以下几种标准:人民群众在检举并且揭发他人重大犯罪行为,经查证属实的。防止他人从事重大犯罪活动,协助司法机关抓捕其他重大犯罪嫌疑人,为国家和社会做出了重大贡献。比较严重的犯罪、案件以及犯罪嫌疑人,一般都是指犯罪嫌疑人以及被告人可能会被判处无期徒刑以上的刑罚,或者在本省、自治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八条规定:犯罪分子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二、立功是由哪个机关认定的立功认定是指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认定犯罪分子立功行为的司法解释。“立功必须是犯罪分子本人实施的行为
    2023-03-06
    154人看过
  • 介绍贿赂罪三年以下如何减轻
    一、什么是介绍贿赂罪介绍贿赂罪是指向国家工作人员介绍贿赂,情节严重的行为。介绍贿赂罪在主观方面属于故意,即明知是在为受贿人或者行贿人牵线效劳,促成贿赂交易。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在行贿人和受贿人之间进行联系、沟通关系、引荐、撮合,促使行贿与受贿得以实现的行为。构成介绍贿赂罪还必须具备情节严重的条件。二、介绍贿赂罪如何减轻刑责《刑法》第三百九十二条【介绍贿赂罪】向国家工作人员介绍贿赂,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介绍贿赂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介绍贿赂行为的,可以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由上可知,介绍贿赂人只要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介绍贿赂行为就可以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相关案例】武汉某高校继续教育学院自考办主任刘某“牵线搭桥”,将行贿人的贿赂款送给相关部门工作人员,自己也从中“截留”,违规为多名学生注册学籍、办理免考手续。昨日从洪山区法院获悉,刘某因犯介绍贿赂罪、受贿罪被判处
    2023-05-04
    53人看过
  • 共同受贿与介绍贿赂如何区分
    两者的区别主要表现在:1、在犯罪主体上,受贿罪的共犯,无论是帮助犯或者教唆犯,都要依附于受贿人的,不能独立存在;但是介绍贿赂罪的主体,不依赖于受贿和行贿方的第三者。2、在主观方面上,受贿罪的共犯的目的在于用权力来换钱,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想要的利益,从行贿一方取得了非法财物;而介绍贿赂的行为人实施促进介绍的目的,从行贿和受贿双方的非法交易中获取自己的利益。3、客观方面上,受贿罪的共犯为受贿的一方服务,通过此取得行贿人的财物;介绍双方贿赂的行为人是为行受贿双方沟通关系。如何认定共同受贿犯罪1.根据刑法关于共同犯罪的规定,非国家工作人员与国家工作人员勾结伙同受贿的,应当以受贿罪的共犯追究刑事责任。2.非国家工作人员是否构成受贿罪共犯,取决于双方有无共同受贿的故意和行为,国家工作人员的近亲属向国家工作人员代为转达请托事项,收受请托人财物并告知该国家工作人员。《刑法》第三百九十二条向国家工作
    2023-07-25
    256人看过
  • 介绍贿赂罪怎样管辖
    介绍贿赂罪由犯罪地的公安机关管辖。根据法律规定,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公安机关管辖。如果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更为适宜的,可以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犯罪地包括犯罪行为发生地和犯罪结果发生地等。介绍贿赂罪未遂判刑第三百八十九条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是行贿罪。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以行贿论处。因被勒索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没有获得不正当利益的,不是行贿。第二十三条【犯罪未遂】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十五条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公安机关管辖。如果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更为适宜的,可以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犯罪地包括
    2023-08-09
    148人看过
  • 犯介绍贿赂罪严重吗?
    严重的涉嫌犯罪,向国家工作人员介绍贿赂,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介绍贿赂是指向国家工作人员介绍贿赂,情节严重的行为。介绍贿赂在主观方面属于故意,即明知是在为受贿人或者行贿人牵线效劳,促成贿赂交易。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在行贿人和受贿人之间进行联系、沟通关系、引荐、撮合,促使行贿与受贿得以实现的行为。《刑法》第393条向国家工作人员介绍贿赂,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023-04-15
    423人看过
  • 怎么认定介绍贿赂罪及其相关问题
    1、客体要件。本罪的客体是国家工作人员,既不包括其他非国家工作人员,也不包括单位。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在行贿人和受贿人之间实施沟通撮合,促使行贿与受贿得以实现的行为。3、主体要件。本罪主体为一般主体。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即行为人明知自己撮合的是行贿、受贿行为而有意为之。一般都具有从中谋取私利的目的对于出自亲友关系,或者其他非物质利益的考虑,自愿介绍贿赂的,一般不影响本罪的成立。其中情节较轻,危害后果不严重的,也可以不按犯罪论处。一、介绍卖淫罪构成要素有哪些(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社会治安管理秩序。介绍卖淫罪促使了卖淫嫖娼活动的泛滥,因而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本罪的犯罪对象是“他人”,这里的“他人”主要是指妇女,但也包括了男子。“他人”可以是单个人,也可以是多人,介绍对象的数量和介绍次数不影响本罪的构成。(二)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介绍
    2023-03-09
    160人看过
  • 介绍贿赂罪刑法规定具体是如何规定的呢
    介绍贿赂罪刑法的规定:向国家工作人员介绍贿赂情节严重的,一般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介绍贿赂罪是向国家工作人员介绍贿赂,情节严重的行为。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廉洁性和职务行为的不可收买性。介绍贿赂罪刑法的量刑标准1、介绍贿赂罪的罚金数额根据犯罪情节来决定。罚金是指人民法院在处理刑事案件时,强制犯罪分子在一定期限内向国家缴纳一定数量金钱的刑罚方法。罚金应当在法定期限内或一次性缴纳罚金或者分期缴纳,如果期满还没有缴纳的,可强制执行。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二条,判处罚金,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决定罚金数额。第五十三条,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等原因缴纳确实有困难的,经人民法院裁定,可以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
    2023-08-10
    420人看过
  • 行贿罪和介绍贿赂罪怎么区分
    行贿与介绍贿赂罪的界定主要在行贿是行为人自己贿赂,介绍贿赂是帮行贿人贿赂。根据我国《刑法》规定,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是行贿罪。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以行贿论处。因被勒索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没有获得不正当利益的,不是行贿。向国家工作人员介绍贿赂,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介绍贿赂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介绍贿赂行为的,可以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单位行贿罪和行贿罪是怎么量刑的【单位行贿罪】单位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而行贿,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回扣、手续费,情节严重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因行贿取得的违法所得归个人所有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九条、第三百九十条的
    2023-08-13
    333人看过
  • 帮人牵线办事算介绍贿赂罪吗,介绍贿赂的方式有哪些
    一、帮人牵线办事算介绍贿赂罪吗“介绍贿赂”是指在行贿人与受贿人之间沟通关系、撮合条件,使贿赂行为得以实现的行为。生活中,行为人的行为只要是达到了介绍贿赂罪的立案标准,就构成了该罪名,就要受到刑事处罚。介绍贿赂罪的立案标准是介绍个人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数额在2万元以上的;介绍单位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数额在20万元以上的;介绍贿赂数额不满上述标准,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1)为使行贿人获取非法利益而介绍贿赂的;(2)3次以上或者为3人以上介绍贿赂的;(3)向党政领导、司法工作人员、行政执法人员介绍贿赂的;(4)致使国家或者社会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也构成该罪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二条介绍贿赂罪向国家工作人员介绍贿赂,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介绍贿赂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介绍贿赂行为的,可以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二、介绍贿赂的方式有哪些对介绍贿赂行为方式,它具
    2023-04-18
    302人看过
  • 因涉嫌介绍贿赂罪立案规定
    对涉嫌介绍贿赂案,应予立案的情形有介绍个人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数额在两万元以上的,向党政领导、司法工作人员、行政执法人员介绍贿赂的等,构成介绍贿赂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一、公务员行政贿赂标准1、个人对个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行贿:立案标准为:(1)1万元以上;(2)虽不满1万但有下列情形的:(1)为谋取非法利益而行贿的;(2)向三人以上行贿的;(3)向党政领导、司法工作人员、行政执法人员行贿的;(4)致使国家或者社会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2、对单位行贿:立案标准为:(1)个人行贿10万元以上;单位行贿20万以下。对犯行贿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因行贿谋取不正当利益,情节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二、
    2023-03-26
    381人看过
  • “介绍贿赂”的“介绍”意思是什么?
    介绍受贿罪是指向国家工作人员介绍受贿,情节严重的行为。介绍贿赂罪在主观上是故意的,也就是说,知道是为受贿者和受贿者服务,促进贿赂交易。客观地表现为行为者与贿赂者取得联系、交流关系、推荐、中介、实现贿赂和贿赂的行为。构成贿赂罪还需要情节严重的条件。《刑法》有关介绍贿赂罪的条文规定:第三百九十二条向国家工作人员介绍贿赂,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介绍贿赂罪的成立条件是什么介绍贿赂罪的成立条件是:1、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2、主观要件:主观上表现为直接故意。3、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公职人员及其他公务人员职务行为的廉洁性。4、客观要件:向国家工作人员介绍贿赂,情节严重的行为。《刑法》第三百九十二条规定,向国家工作人员介绍贿赂,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介绍贿赂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介绍贿赂行为的,可以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2023-08-18
    52人看过
  • 介绍贿赂罪案件争议点
    介绍贿赂罪是指向国家工作人员介绍贿赂,情节严重的行为。介绍贿赂罪在主观方面属于故意,即明知是在为受贿人或者行贿人牵线效劳,促成贿赂交易。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在行贿人和受贿人之间进行联系、沟通关系、引荐、撮合,促使行贿与受贿得以实现的行为。构成介绍贿赂罪还必须具备情节严重的条件。一、刑法贿赂罪既遂的量刑标准是怎样的介绍贿赂罪既遂的量刑标准是:构成此罪如果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管理活动和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的廉洁性。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在行贿人和受贿人之间实施沟通、撮合,促使行贿与受贿得以实现的行为。二、辅警收2万会判什么刑辅警收2万涉嫌受贿罪。个人受贿数额5万元上满0万元处5年上有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明知在为受贿人或者行贿人牵线效劳,促成贿赂交易的。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在行贿人和受贿人之间进行联系、沟
    2023-03-06
    386人看过
  • 介绍贿赂罪有追诉期吗?
    介绍贿赂罪有追诉期吗?根据法律规定,介绍贿赂罪最高刑期是三年有期徒刑,其追诉期是五年,符合不起诉条件的,委托律师能够争取不起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11年修正)》第392条,【介绍贿赂罪】向国家工作人员介绍贿赂,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介绍贿赂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介绍贿赂行为的,可以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2修正)》第15条、第171条、第173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法庭审判所必需的
    2023-06-03
    231人看过
  • 介绍贿赂罪罚金是多少
    我国刑法第392条第2款规定,“向国家工作人员介绍贿赂,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这个刑罚与原来在1979年刑法中的规定的刑罚相同。不过当时是将其与行贿罪规定在一个条文里,二者刑罚也相同,而介绍贿赂与行贿行为性质不同,行贿罪的社会危害性显然比介绍贿赂罪大,其法定刑也早就被提高,而介绍贿赂罪的法定刑没有变化,但第2款规定,“介绍贿赂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代介绍贿赂行为的,可以减轻处罚或免除处罚。”该款实际上是对介绍贿赂人自首情形的规定,但从轻幅度比总则第67条规定的从轻幅度大,因为第67条规定,“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这是因为,介绍贿赂人作为行贿、受贿双方之间牵线搭桥的联络人,对整个贿赂犯罪的过程了如指掌,他们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介绍贿赂犯罪行为,实际上也是检举、揭发了行贿、受贿双方的犯罪行为,这对于司法机关收集证据查明贿赂犯罪
    2023-06-03
    309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推介贿赂罪的定罪标准,介绍贿赂罪怎么定罪,介绍贿赂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1-11-11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立案: 一、介绍个人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数额在二万元以上的;介绍单位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的; 2、介绍贿赂金额不符合上述标准,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介绍贿赂行贿使行贿者获取非法利益; (2)三次以上或三人以上介绍贿赂的; (3)向党政领导、司法人员、行政执法人员介绍贿赂; (4)国家或社会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
    • 应该怎样解释介绍贿赂罪,介绍贿赂罪怎样认定
      海南在线咨询 2023-07-02
      介绍贿赂罪是指向国家工作人员介绍贿赂,情节严重的行为其构成要件为: 1、客体要件本罪的客体是国家工作人员,既不包括其他非国家工作人员,也不包括单位。 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在行贿人和受贿人之间实施沟通、撮合,促使行贿与受贿得以实现的行为。 3、主体要件本罪主体为一般主体。 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即行为人明知自己撮合的是行贿、受贿行为而有意为之。根据《刑法》第三百
    • 介绍贿赂罪如何量刑,介绍贿赂罪涉嫌既遂吗
      上海在线咨询 2021-12-21
      根据法律规定,贿赂犯罪构成既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构成犯罪的,要求行为人向国家工作人员介绍贿赂。
    • 主动构成介绍贿赂罪应如何认定?
      广东在线咨询 2023-07-08
      认定本罪时,应区分介绍贿赂罪与行贿、受贿共犯的界限,介绍贿赂人不同于行贿或受贿一方的帮助犯,他必须与贿赂行为的双方都有联系,是根据行贿、受贿双方的意图办事,在行贿人和受贿人之间进行联系,如果行为人只与其中一方有联系,为一方出谋划策,则构成一方的共犯。另外,介绍贿赂的行为人是在他人有了行贿或受贿故意的情况下,才从中沟通撮合的。如果他人本无行贿或受贿的意思,只是在行为人的极力怂恿、劝说、诱导等行为之下
    • 介绍贿赂罪起诉流程是怎样的,如何认定“介绍
      福建在线咨询 2021-12-21
      贿赂罪的立案标准是: 1、向国家工作人员介绍个人行贿,金额超过2万元; 介绍单位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金额超过20万元; 3、介绍贿赂金额不符合上述标准,但为行贿人取得非法利益而介绍贿赂、三次以上或三人以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