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与一般安全事故的界限是什么?
两者都实施了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的行为,区分两者的关键就在于是否造成了重大安全事故。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了重大安全事故的,则构成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如果上述单位虽然违反了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却没有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则按不构成犯罪处理,或对直接责任人员予以行政处罚,或按有关建筑合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人民的财产和生命安全以及国家的建筑管理制度。
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行为。违反国家规定而造成严重后果,是这种犯罪行为的本质特征。
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为单位犯罪。主体只能是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或者是施工单位及工程监理单位中,对建筑工程质量安全负有直接责任的人员。
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可以是出于疏忽大意的过失,也可以是过于自信的过失。
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的立案标准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十三条[工程重大安全事故案(刑法第一百三十七条)]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造成死亡一人以上,或者重伤三人以上;
(二)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五十万元以上的;
(三)其他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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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犯罪是指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为本单位谋取非法利益或者以单位名义为本单位全体成员或多数成员谋取非法利益,由单位的决策机构按照单位的决策程序决定,由直接责任人员具体实施,且刑法明文规定单位应受刑罚处罚的犯罪。...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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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与一般安全事故的界限应是什么江西在线咨询 2022-12-05区分两者的关键就在于是否造成了重大安全事故: 1、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了重大安全事故的,则构成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 2、虽然违反了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却没有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则按不构成犯罪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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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与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的界限应是什么北京在线咨询 2022-07-191、犯罪主体不同 (1)教育设施重大安全罪主体只能是对校舍或者教育教学设施负有采取安全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2)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是单位犯罪,其犯罪主体是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工程监理单位。 2、造成严重事故的原因不同 (1)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中重大伤亡事故的发生是由于行为人对自己明知的或教育教学设施存在的危险,不采取措施或者不及时报告,以致贻误时机,致使发生严重事故。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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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与重大责任事故罪的界限是什么澳门在线咨询 2023-03-141、犯罪主体不同 (1)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的犯罪主体是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属于单位犯罪。 (2)重大责任事故罪的主体是工厂、矿山、林场、建筑企业或者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的职工,属于自然人犯罪。 2、客观方面的表现不同 (1)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行为。 (2)重大责任事故罪则表现为不服从管理、违反规章制度或者强令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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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与一般安全事故的区别广东在线咨询 2022-11-02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与一般安全事故的区分关键在于是否造成了重大安全事故。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了重大安全事故的,则构成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如果上述单位虽然违反了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则不构成犯罪处理,或对直接责任人员予以行政处罚,或按有关建筑合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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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与一般安全事故的区分安徽在线咨询 2022-03-12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与一般安全事故的区分关键在于是否造成了重大安全事故。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了重大安全事故的,则构成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如果上述单位虽然违反了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则不构成犯罪处理,或对直接责任人员予以行政处罚,或按有关建筑合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