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事盗窃立案标准有哪些
盗窃罪的立案标准如下:
1.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即达到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2.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实施了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行为的,不论数额大小都应予立案追诉。
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二、盗窃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盗窃罪的构成要件为:
1.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
2.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具有秘密窃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或者多次秘密窃取公私财物的等行为。
3.主体是一般主体。
4.主观方面为直接故意。
立案标准为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或者多次秘密窃取公私财物的等,应予立案追诉。
三、盗窃罪多久可以判刑
盗窃罪一般在批捕后六个月可以判刑。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六条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四章 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 第二百五十三条 邮政工作人员私自开拆或者隐匿、毁弃邮件、电报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n犯前款罪而窃取财物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
-
盗窃罪立案标准是什么?怎样区分民事盗窃与刑事盗窃?
374人看过
-
哪些案件不符合盗窃案的立案标准
109人看过
-
2021年盗窃罪立案的标准有哪些变化?
438人看过
-
盗窃罪立案标准三次盗窃
207人看过
-
盗窃罪立案标准及刑事案件
285人看过
-
盗窃案在立案追诉的过程中有哪些标准
431人看过
-
盗窃案立案标准,盗窃案立案标准,盗窃案立案标准,盗窃海南在线咨询 2022-08-19派出所接到报警后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时处理。盗窃案立马会立案。对于盗窃案件不广需要调查取证,还需要找到嫌疑人在作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十九条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 第一百条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
-
盗窃罪标准是什么?有哪些立案标准?河南在线咨询 2022-02-21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如下:⑴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500元至2000元以上的,为“数额较大”。⑵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5000元至2万元以上的,为“数额巨大”。⑶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3万元至10万元以上的,为“数额特别巨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可根据该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分别确定该地区执
-
入室盗窃立案标准有哪些立案标准也就是说新疆在线咨询 2022-09-03入室属于行为犯,没有立案数额标准,只要进入“室”,就构成盗窃罪既遂。修正案(八)对入户盗窃,不论次数,不论盗窃价值的多少,一律追究刑事责任。入户盗窃不但侵犯了公民的财产权、住宅权,而且极易引发、杀人、强奸等恶性刑事案件,严重危及公民的人身和生命安全。基于入户盗窃的这一危害性,为了加强对人身、财产权的保护,刑法作此修改。对刑法修正案(八)关于“入户盗窃”的理解与把握,具体办案过程中,可参照最高人民法
-
&&&盗窃立案标准台湾在线咨询 2024-03-22盗窃立案标准是犯罪行为人盗窃的数额到达两千元以上的就可以立案。因犯盗窃罪,依法判处罚金刑的,应当在一千元以上盗窃数额的二倍以下判处罚金;没有盗窃数额或者盗窃数额无法计算的,应当在一千元以上十万元以下判处罚金。
-
盗窃案件立案标准是什么,盗窃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有哪些认定情节山西在线咨询 2022-05-06公安部1992年1月下发的《公安部关于修改盗窃案件立案统计办法的通知》对立案标准的规定:公安机关凡接到报警的盗窃案件,不论盗窃财物数额多少,均应受理、登记并认真查处。其中达到当地规定的盗窃犯罪数额标准的,立为刑事案件;撬门破窗人室盗窃的,扒窃的,使用***刃等工具或携带凶器盗窃的,不论盗窃财物数额多少,均立为刑事案件;明显是惯犯作案或一人多次作案的,以及其他虽未达到规定的数额标准但情节或者后果比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