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中怎么追加新的被告?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5 16:31:18 454 人看过

人民法院在第一审程序中,征得原告的同意后,可以依职权追加或者变更被告。对原告起诉中漏列的被告,人民法院在征得原告同意后,可以依职权追加为被告;原告不同意追加的,法院不得追加为被告。但因未追加为被告的行政机关与该案件的被诉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根据规定,该行政机关可以申请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其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一、被告如何反驳侵权原告的诉讼请求

被告反诉后,作为原告应该针对对方反诉的诉状、证据,提出答辩及反驳的证据,积极应诉。

反诉是指在一个已经开始的民事诉讼程序中,本诉的被告以本诉原告为被告,向受诉法院提出的与本诉有牵连的独立的反请求。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被告有权提起反诉。提出反诉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反诉是在本诉进行中提起的,本诉尚未提起,或者本诉已经审理终结,不能提出反诉。

2、反诉的被告必须是本诉的原告。即反诉与本诉的当事人相同,只是他们之间的诉讼地位互换而已。

3、反诉与本诉的诉讼标的或者诉讼理由必须有联系。

被告可向本诉的原告提起反诉,也可基于与本诉的相同事实追加本诉案外人作为反诉的共同被告,但不能以本诉中其他被告作为反诉被告。向本诉的人民法院提起反诉,本诉法院应当有管辖权且反诉不违反专属管辖的规定。

二、如何确定行政诉讼主体资格

我国现行法律对行政诉讼原告的要求是适格,即构成原告资格的条件是:第一,起诉人认为其合法权益受到具体行政行为侵害。第二,起诉人与具体行政行为之间存在法律上的利害关系。因此,公民、法人、其他组织只要具备上述两种情形中的一种,便可认定其符合行政诉讼的原告主体资格。

(一)直接向法院起诉和经过行政复议以后向法院起诉被告的确定。直接起诉的行政讼讼案件的被告是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作出原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

(二)、共同行政行为中被告的确定。两个以上行政机关作出同一具体行政行为的,共同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共同被告。

(三)、行政授权关系中被告的确定。由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该组织是被告。

(四)行政委托关系中被告的确定。由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所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委托的行政机关是被告。

(五)行政机关被撤销后被告的确定。行政机关被撤销的,继续行使其职权的行政机关是被告。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06日 12:2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行政诉讼原告相关文章
  • 如何在行政诉讼中追加新的诉讼参与人?
    人民法院在第一审程序中,征得原告的同意后,可以依职权追加或者变更被告。对原告起诉中漏列的被告,人民法院在征得原告同意后,可以依职权追加为被告;原告不同意追加的,法院不得追加为被告。但因未追加为被告的行政机关与该案件的被诉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根据规定,该行政机关可以申请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其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行政诉讼中的原被告是指什么行政诉讼原告指对行政主体具体行政行为不服,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以自己的名义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行政诉讼原告大多是行政管理中的行政相对方。行政诉讼的被告指被原告起诉指控侵犯其行政法上的合法权益和与之发生行政争议,而由人民法院通知应诉的行政主体。行政诉讼的被告不是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而是行政机关本身。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包括以下:1、拘留、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不服的。2、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
    2023-07-21
    168人看过
  •  被告人在诉讼中的追加程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规定,当事人必须共同进行诉讼的,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未参加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参加诉讼。当事人未参加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规定,通知其参加诉讼。当事人也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追加。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申请,应当进行审查,申请无理的,裁定驳回;申请有理的,书面通知被追加的当事人参加诉讼。若必须共同进行诉讼的当事人未参加诉讼,人民法院应通知其参加诉讼。须共同进行诉讼的当事人没有参加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规定,通知其参加;当事人也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追加。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申请,应当进行审查,申请无理的,裁定驳回;申请有理的,书面通知被追加的当事人参加诉讼。被告人在起诉后如何追加?根据我国《行政诉讼法》第六十六条规定,当事人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起诉期限届满之日起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
    2023-10-21
    322人看过
  • 如何办理《行政诉讼法》追加被告权利
    人民法院在第一审程序中,征得原告的同意后,可以依职权追加或者变更被告。对原告起诉中漏列的被告,人民法院在征得原告同意后,可以依职权追加为被告;原告不同意追加的,法院不得追加为被告。但因未追加为被告的行政机关与该案件的被诉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该行政机关可以申请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其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一、行政诉讼中怎么以职权追加被告行政诉讼中以职权追加被告的方式是法院告知和通知,具体如:原告所起诉的被告不适格,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原告变更被告;原告不同意变更的,裁定驳回起诉。应当追加被告而原告不同意追加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以第三人的身份参加诉讼,但行政复议机关作共同被告的除外。二、行政案件诉讼中如何追加第三人?诉讼中追加第三人,必须由申请人向法院递交追加第三人的书面申请,申请应当符合形式要件且材料齐全,申请中应列明被追加的第三人的基本情况、说明追加理由,并提供相应的证据材
    2023-06-26
    229人看过
  • 民事诉讼中多名被告可否追加被告?
    民事诉讼中多名被告排名不作要求,可以追加被告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即是不告不理,原告有权起诉被告、申请追加被告,在原告未申请追加被告的情况下,被告无权申请追加被告;至于在原、被告均未申请追加被告的情况下,人民法院审查后,认为必须追加的被告,可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之规定,由法院依职权追加被告通知其参加诉讼。原告可以申请追加被告;被告可以申请追加被告、或者申请追加第三人。人民法院在审查起诉时,应当对当事人是否符合条件进行审查。在诉讼进行中,发现当事人不符合条件的,应当根据民诉法第九十条的规定进行更换。通知更换后,不符合条件的原告不愿意退出诉讼的,以裁定驳回起诉;符合条件的原告全部不愿参加诉讼的,可终结案件的审理。被告不符合条件,原告不同意更换的,裁定驳回起诉。必须共同进行诉讼的当事人没有参加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民诉法第九十一条的规定,通知其参加诉讼;当事人也可以向人民
    2023-08-05
    491人看过
  • 谁被规定为最新行政诉讼法中的被告
    最新的行政诉讼法规定的被告:1、复议机关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以作出原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为被告;2、复议机关改变了原具体行政行为,复议机关就是被告;3、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委托的行政机关是被告。行政诉讼法院收到被告提交的证据需要交给原告吗法院改革中,不少法院都实行了庭前证据交换制度,取得了很好的效果。证据交换可以由当事人申请,也可以由法院依职权决定。证据交换的主持人是审判人员,证据交换的时间在开庭之前,也可以由当事人协商一致并经法院认可。此外,还规定证据交换一般不超过两次。证人在庭前证据交换中的陈述,视为当庭作证。实行庭前证据交换,一是为避免当事人进行举证突袭,同时更重要的还在于保证当事人在诉讼中有平等的获取证据的机会和条件,所以明确证据交换的期限,实际就是为双方当事人准备证据并进行交换提供科学合理的期间,不限制当事人提出证据的期限,便无法实施证据的集中交换。根据《最
    2023-07-06
    51人看过
  • 怎么在行政诉讼当中把被告告错
    对于起诉条件的规定,必须具有明确的被告,即起诉时,被告名字或名称及住址、联系方式应当正确。法律赋予了原告选择被告的权利,原告认定其选定的被告是与其有诉讼争议的主体,故原告对其选择不当或选择错误的主体为被告,应当承担败诉风险。本案中,被告主体错误,所诉被告并不存在,诉讼标的存在问题,故应当驳回原告起诉。当然,原告可以另行变更被告后再行起诉。在诉讼过程中是否允许原告变更被告,更正错误的主体为正确的被告?认为是不允许的,因为变更被告则意味着承担责任主体的彻底变化,意味着案件由一个诉讼更改为另一个诉讼,故不应允许更正错误的主体为正确的被告,原告应当另行起诉。在实践中,尤其在一些机动车交通事故案件中,很多当事人将保险公司的名称书写错误,如“某某保险公司支公司”误写成“某某公司分公司”,这种情况下,笔者认为不能一律以被告主体错误驳回原告起诉,如果一律驳回起诉这无疑增加了诉讼成本。笔者认为,如果在案件中
    2023-08-01
    71人看过
  • 民事诉讼中行政诉讼中诉讼请求可否追加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一百八十四条,在第二审程序中,原审原告增加独立诉讼请求或者原审被告提出反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按照当事人自愿的原则调解新增诉讼请求或者反诉。调解不成的,告知当事人另行起诉。但法律上一事不再审查,合同无效和撤销合同是针对合同提出的,只能选择一个案由。但二审不能变更诉讼请求,除非调解或有特殊情况。行政诉讼中止后如何恢复法律明确规定,中止诉讼的原因消除后,恢复诉讼。在诉讼中止期间,人民法院和当事人都不得进行本案的各项诉讼行为。中止诉讼的原因消除后,应根据当事人申请,或由人民法院主动依职权恢复诉讼程序。在诉讼中止期间,人民法院和当事人都不得进行本案的各项诉讼行为。从中止诉讼开始到恢复诉讼程序时止,诉讼期间中断。中止诉讼前人民法院和当事人所进行的诉讼行为仍然有效。中止诉讼的原因消除后,应根据当事人申
    2023-08-07
    467人看过
  • 行政诉讼中,负举证责任的是行政诉讼的被告
    行政诉讼中被告承担举证责任。对于整个行政诉讼的过程当中举证责任的划分,以及相应的程序来是存在详细规定的。行政机关负有举证责任,而且相对人,也就是公民和原告没有必要负举证责任。行政诉讼的举证责任,是法律规定由特定的当事人对特定的事项所承担的提供证据证明其诉讼主张成立的责任,负有举证责任的一方不能证明其诉讼主张成立的,将承担败诉或不利后果的法律制度。一、债权人的举证责任是什么?民间借贷发生纠纷后,首先应当确认借款关系是否成立以及借款合同是否有效。没有书面合同的,当事人对是否存在借款关系发生争议时,主张存在借款关系的一方当事人负有举证证明责任。能够证明借款关系存在的,按照民间借贷案件进行审理。根据《证据规则》第5条规定:在合同纠纷案件中,主张合同关系成立并生效的一方当事人对合同订立和生效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主张合同关系变更、解除、终止、撤销的一方当事人对引起合同关系变动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对合同
    2023-03-10
    148人看过
  •  行政诉讼中的被告更换方式
    根据我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当原告所起诉的被告不适格时,人民法院应向原告告知其变更被告。如果原告不同意变更,法院将裁定驳回原告的起诉。应当追加被告而原告不同意追加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以第三人的身份参加诉讼。根据我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当原告所起诉的被告不适格时,人民法院应向原告告知其变更被告。如果原告不同意变更,法院将裁定驳回原告的起诉。应当追加被告而原告不同意追加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以第三人的身份参加诉讼。 行 政 诉 讼 被 告 更 换 方 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六十六条规定,行政诉讼被告更换方法包括以下三种:被告改变被告、被告不变被告和被告追加被告。首先,被告改变被告是指在行政诉讼中,被告在起诉前或者起诉后改变为与起诉时不同的被告。这种情况下,需要重新提交起诉状并提交新的证据。其次,被告不变被告是指在行政诉讼中,被告在起诉时并未改变,起诉后也不需更换被告。这种
    2023-09-11
    269人看过
  •  行政诉讼中被告的权益维护
    针对行政诉讼的第一审判决,当事人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二审的则不能再诉。我国实行二审终审制,除非满足再身的条件。针对行政诉讼的第一审判决,您可以采取以下上诉方式。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若是二审的,则不能再诉。因为我国实行二审终审制。除非满足再身的条件。 二 审 终 审 制 下 , 如 何 维 权 ?在二审终审制下,公民或法人维权通常需要经过一审、二审两个阶段。二审终审制是指二审法院对一审法院的判决作出的裁决为最终裁决。如果公民或法人对二审法院的裁决不服,可以依法提起申诉或复议。根据我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若公民或法人对二审法院的民事判决不服,可以
    2023-09-04
    462人看过
  • 新行政诉讼法怎么让民告官更加容易
    新《行政诉讼法》通过扩大受案范围,禁止行政机关干预受案,规范起诉状递交程序,防止老百姓轻易地被堵在行政诉讼的门前。新法有望在一定程序上缓解立案难问题,让“民告官”能更容易些。“民告官”法院要宽管新法首先扩大了受案范围,将对征收、征用及其补偿决定不服的,行政机关滥用行政权力排除或者限制竞争的,违法集资、摊派费用的,没有依法支付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者社会保险待遇的行政行为纳入了受案范围。过去有一些法院不管的案子,现在也管了,包括社会比较关注的土地房屋征收补偿等领域。这对行政机关提出了更高要求,行政机关要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的水平,确保各类行政行为都能够经受法律的检验。单从法条来看,《行政诉讼法》把受案范围局限在侵犯公民人身权益和财产权利的具体行政行为上面。一方面,只有侵犯公民人身权益和财产权益的行为才可以提起行政诉讼,对于诸如知情权、听证权、宗教信仰、受教育权、劳动权、休息权等公民其他权益受到侵害
    2023-05-02
    219人看过
  • 追加被告时超过诉讼时效怎么办
    一般对于追加被告人应该在举证期限内提出申请进行追加。既然在诉讼时效内已经立案,那么就不存在超过诉讼时效之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法释〔2015〕5号)第七十三条必须共同进行诉讼的当事人没有参加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二条的规定,通知其参加;当事人也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追加。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申请,应当进行审查,申请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申请理由成立的,书面通知被追加的当事人参加诉讼。法律并没有对追加被告的时间做出规定,实践中一般实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对于之后提交的依法另案起诉。
    2023-06-14
    110人看过
  • 继承诉讼怎么追加原告
    一、继承诉讼怎么追加原告继承诉讼开始后,如继承人、受遗赠人中有既不愿参加诉讼,又不表示放弃实体权利的,应追加为共同原告;已明确表示放弃继承的,不再列为当事人。如果起诉时原告只起诉了部分继承人作被告,法院会追加其他继承人作为共同原告,或者其他诉讼当事人也可以申请追加为原告。继承人不愿做原告又不愿做被告的不能列为第三人,只能选择放弃或做为被追加的原告。二、继承纠纷的举证责任在原告主张其为法定继承人,要求继承遗产,而被告否认其为法定继承人时,应由原告负举证责任。这类争执通常发生在原告主张其为被继承人的非婚生子女、养子女时。如果原告为继子女,双方的争执就集中在原告与被继承人之间是否存在扶养关系。由于非婚生的事实,存在收养关系、扶养关系的事实是原告取得继承权的法定条件,举证责任自然应由原告负担。三、继承的原告适格者有哪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的,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
    2023-06-08
    162人看过
  • 被告在行政诉讼中提出的证据怎么申请?
    行政诉讼中的被告在诉讼过程中不可随意提交证据,若被告补充证据的,必须在举证期限之内向人民法院提交,否则则需要通过人民法院的批准。《行政诉讼法》规定,被告在作出行政行为时已经收集了证据,但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不能提供的,经人民法院准许,可以延期提供。行政诉讼证据行政诉讼证据的特点受行政诉讼性质决定,其证据制度具有如下特点:1、行政诉讼证据所要证明的最终事实是被诉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2、行政诉讼被告必须自始至终地承担证明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合法的法定举证责任。3、行政诉讼被告在诉讼过程中,不得自行向证人和原告收集证据,作为被告代理人的律师也不得自行向原告和证人收集证据。4、人民法院在行政诉讼中有收集证据的权力,而无收集证据的义务,其主要任务是审查判断证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三十六条被告在作出行政行为时已经收集了证据,但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不能提供的,经人民法院准许,可以延期提供。原告
    2023-07-31
    113人看过
换一批
#行政诉讼参加人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行政诉讼原告是指因行政行为受到侵害,认为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在行政诉讼中,原告是主张行政行为违法并要求法院予以撤销的一方,需要承担举证责任。行政诉讼原告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维护自己的... 更多>

    #行政诉讼原告
    相关咨询
    • 《行政诉讼法》中被告以职权追加原告,还是能追加被告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1-10-29
      在第一审程序中,人民法院可以根据职权追加或者变更被告。根据本条规定,人民法院在征得原告同意后,可以根据职权追加原告起诉中遗漏的被告;原告不同意追加的,法院不得追加为被告。
    • 如何追加被告的行政诉讼
      青海在线咨询 2023-07-17
      在行政诉讼中,法院需要先取得原告的同意,然后才能以职权追加被告。如果原告所起诉的被告不适格的,则法院应当告知原告变更被告;如果原告不同意变更的,则裁定驳回起诉。
    • 行政诉讼时如何追加被告的追加义务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9-08
      人民法院在第一审程序中,征得原告的同意后,可以依职权追加或者变更被告。根据该条的规定,对原告起诉中漏列的被告,人民法院在征得原告同意后,可以依职权追加为被告;原告不同意追加的,不得追加为被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7条中规定:人民法院在第一审程序中,征得原告的同意后,可以依职权追加或者变更被告。根据该条的规定,对原告起诉中漏列的被告,人民法院在征得原告同意后,可以
    • 行政诉讼原告被追加原告追加被告有哪些流程
      浙江在线咨询 2021-11-03
      在行政诉讼案件中,原告追加被告:原告起诉的被告不合格,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原告变更被告;原告不同意变更的,裁定驳回起诉。原告不同意追加被告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 行政诉讼二审追加被告是怎样的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7-03
      以下就是行政诉讼二审追加被告的相关回答。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7条中规定:人民法院在第一审程序中,征得原告的同意后,可以依职权追加或者变更被告。根据该条的规定,对原告起诉中漏列的被告,人民法院在征得原告同意后,可以依职权追加为被告;原告不同意追加的,法院不得追加为被告。但因未追加为被告的行政机关与该案件的被诉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根据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