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诉讼保全在执行中的作用债务纠纷诉讼时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5 11:16:21 423 人看过

关于诉讼保全在执行中的作用

执行工作是法院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并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然而执行难亦成为全国法院普遍存在的现象。究其原因,笔者认为,最重要原因之一即是当事人与法院均未有充分利用好诉讼保全的法律制度。探究这一制度的立法目的不难看出,诉讼保全就为了保障执行工作的顺利实施而确立的,对法院的审判和执行工作具有同等重要作用。本文拟作些粗试探析,共同仁参考。

一、执行与审判的内在联系

执行是指人民法院的执行组织依照法定的程序,对发生法律效力的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内容,以国家强制力为后盾,依法采取强制措施,迫使义务人履行义务的行为(本文仅探讨法院裁判文书的执行问题)。执行程序是实现民事权利义务的程序,在一定程序上是审判程序的继续。因为审判程序是确认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程序,审判的结果即生效的裁判所确认权利义务的内容能否得到及时,有效地实现,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强有力的执行。执行是审判程序的任务得以实现的有力手段,是审判价值得以彰显的有效方式之一,二者具有内在的统一性。若生效的裁判确定的内容得不到及时、有效地执行,司法裁判的公正、公平、社会正义的保障,将在打折扣。同时,执行也是法律的公平、正义的最佳途径之一。执行与审判的统一性另外还表现在,执行工作有效进行需要必备地执行条件、执行环境及当事人较高法律意识和道德标准。就执行条件而言,笔者认为,执行条件最主要是指被执行人有无可供执行的价值最大化的财产或相关的财产权益。被执行人的财产大多数民政部下是在被执行自身控制之下。而在被执行人不自觉履行裁判确定的给付内容时,极有可能使其财产及相关财产权益发生变动,直接的后果是降低、甚至丧失原本存在的执行条件,继而影响了法院裁判的公信力,损害了国家法律的严肃性、权威性。为防止、杜绝该情形的出现,我国立法机关在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设置上确立了诉讼保全的法律制度。诉讼保全即指在诉讼过程中,为了人民法院的判决能够顺利实施,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或在必要时依职权决定对有关财产采取保护措施的制度。该制度的确立为法院执行的顺利实施提供了强有力的制度保障。因此,在审判程序中民商事权利人及人民法院应充分利用这一制度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及保证法院的裁判在社会实践中能得到真正的实现。综上,执行与审判虽具有各自的独立性,但独立不等于孤立,二者又是相融统一的,审判中孕育着执行,执行是审判的继续(在一定程序上),带有执行意识的审判,才是真正的审判,彻底的审判,公正、高效的审判,社会正义亦才能得到切实的保障。因此,在审判活动中要强化执行意识,强化诉讼保全意识。

二、诉讼保全对执行工作应有的作用

(一)诉讼保全采取的各种措施,如查封、扣押、冻结等,固定了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或限制了被执行人其享有的对第三人到期限的请求权,为执行提供了可靠的物质基础。同时,义务人基于诉讼保全所带给其的压力,很可能促使其自觉履行裁判确定的给付内容,从而减轻了执行工作的压力。

(二)诉讼保全的实施可以减少或免除对被执行人可供执行财产状况的调查取证工作。如此,既节省了人力、物力、财产,又大大提高了执行工作的效率。反之,若在执行之中对被执行财产的采取强制措施,当事人(权利人)将负担大量举证工作,法院查证工作也相应加大,严重影响执行效率、执行效果。

(三)由于在审判环节已对被执行人的财产采取了查封、扣押等保全措施,故在执行中无需再对被执行人的财产采取相应的执行措施,这样即减少了执行环节,提高了工作效率,缩短了执行周期。反之,只能按法定执行程序,进行每个环节的工作。

(四)减少执行异议的提出。因诉讼保全阶段,法律已经赋予当事人申请复议权。申请理由成立的,作出新裁定,撤销原保全裁定。申请理由不成立的;驳回其申请。因此,被执行人在执行阶段对诉讼保全裁定就不能再提出异议,即使提出也应予以驳回。

三、诉讼保全在执行实务的动用考察

执行实务中发现在审判环节采取诉讼保全措施的案件比例普遍较小。从我院去年至今年上半年所立的上千件执行案件来看,仅有七八十件实施了诉讼保全。同时所采取的保全措施的种类较为固定,主要是查封义务人的房地产、冻结存款、保险金等。已实施诉讼保全的裁判案件在执行中基本上得到较好的执行,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具体表现为,有的案件在法院向义务人送达执行通知书后,迫于诉讼保全措施的实施,义务人能自愿履行裁判文书确定的义务,如(2003)睢法执第95号执行案件,由于在审判阶段权利人孙海英向法院申请诉讼保全,法院依法冻结义务人马建对中国财产保险公司睢宁县支公司享有的保险金赔偿款3万元。后在执行中,义务人马建强接到法院的执行通知后在法院规定的期限内自觉履行了裁判文书确定的付款义务,该案得到顺利地完全执结。有的案件,被执行人不积极履行义务,执行员根据诉讼保全采取的强制措施,及时对被执行人的财产、存款或收入采取拍卖、变卖、划拨、提取等措施,使案件得到及时有效执行。但有的案件加实施诉讼保全,但由于1、保全标的交易能力差,即在市场上属滞销商品;或者保全标的购买环境差,如无安全感、商机低下等;还有的保全的财产根本就没有市场,如农村的房地产,临近报废的车辆、设备等。2、保全措施的不适当,如应采取扣押措施而采取查封措施,降低对义务人财产的控制程度等。3、就同一案件采取保全措施的单一性,如对义务人的财产仅采取查封或扣押或冻结等单一措施。若义务人具有多种可供执行财产,在诉讼保全时可采取多种保全措施,即在裁判确定的给付范围内,可以查封义务人相关财产,也可以扣押、冻结义务人的其他财产,或限制义务对其到期收益的支取,或根据权利人的申请,限制义务人的债权人对义务人清偿到期。另外,对裁判人承担民事责任的,缺乏对担保人的财产采取诉讼保全措施。以上诸原因都将障碍执行工作的有效开展。

四、强化诉讼保全,促进有效执行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7日 15:0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诉讼时效相关文章
  • 拖欠货款不还诉讼保全自动履行债务纠纷诉讼时效
    拖欠货款不还诉讼保全自动履行江西省湖口县人民法院在审理唐某与湖口县某玻璃制品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过程中,于4月6日采取保全措施,冻结湖口县某玻璃制品公司的银行存款31万元,促使其立即自动履行清偿货款义务,维护了唐某的合法权益。2008年10月14日,唐某与湖口县某玻璃制品公司签订买卖合同,约定湖口县某玻璃制品公司以每吨1300元的价格向唐某购买煤炭300吨。2008年10月31日,双方结算后确定湖口县某玻璃制品公司仍需支付唐某货款31万元整。唐某数次催讨未果后,一纸诉状将湖口县某玻璃制品公司诉至湖口法院,要求法院依法判令湖口县某玻璃制品公司立即支付货款31万元整。为保证债务的履行,唐某依法申请对湖口县某玻璃制品公司财产进行保全并提供相应的担保。湖口法院审查后立即采取保全措施,冻结了湖口县某玻璃制品公司的银行存款31万元整。湖口县某玻璃制品公司得知银行存款被冻结后,立即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归还
    2023-06-05
    181人看过
  • 债务纠纷超过诉讼时效法院能制作调解书吗债务纠纷诉讼时效
    债务纠纷超过诉讼时效法院能制作调解书吗我朋友小强于1998年借给其同学曾某三万元钱,言明借期一年。到期后曾某只归还了其中的一万元及利息。碍于情面,小强一直未向曾某催取。2002年10月小强因兄弟生病急需钱用,向曾某催要时两人发生争执。曾某以借款已过诉讼时效为由拒绝归还。无奈之下,小强向法院提起了诉讼。后在朋友的劝解下,小强与曾某达成协议,由曾某归还2万元借款,小强放弃利息。法院对两人的还款协议制作了调解书。现在曾某又以法院不能对已超过诉讼时效的债权制作调解书为由反悔,拒绝归还借款。请问,法院能否对超过诉讼时效的债权制作调解书进行确认,曾某应当履行该调解书吗?
    2023-06-05
    355人看过
  • 保证债务诉讼时效可随着主债务一起中断吗?债务纠纷诉讼时效
    保证债务诉讼时效可随着主债务一起中断吗?时效中断,是指正在进行中的时效,因一定事由使已经进行的时效统归无效。时效中断之后,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在一般保证的情况下,由于债权人必须首先向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仲裁,而不能直接单独起诉保证人,但是经过诉讼或者仲裁后,债权人要保证人承担责任时,可能已经过了保证债务的诉讼时效,对债权人是不公平的。因此,债权人向债务人主张权利后,主合同的诉讼时效中断,保证债务的诉讼时效也应当随之中断。但是连带责任保证的情况则有所不同,由于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可以直接向保证人主张权利,所以,当债权人主张权利后,保证期间就转化为诉讼时效,并从债权人主张权利之时开始起算。也就是说,在连带责任保证的情况下,主债务诉讼时效中断,保证债务的诉讼时效不中断。时效中断,是指正在进行中的时效,因一定事由使已经进行的时效统归无效。时效中断之后,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在一般保证的情况下,由于
    2023-06-05
    446人看过
  • 分期履行债务诉讼时效及保证期间起算债务纠纷诉讼时效
    分期履行债务诉讼时效及保证期间起算★分期履行债务情形下诉讼时效的起算.《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2008年9月1日起施行):.第五条:当事人约定同一债务分期履行的,诉讼时效期间从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为分期履行债务提供担保时保证期间的起算1、保证期间的起算点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2、分期履行债务的保证期间,是从每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时分别起算,还是最后一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时开始起算,法律没有规定。.3、根据最高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分期履行债务时,诉讼时效从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算。因此,可以认为,最后一期履行期限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日,由于保证期间的起算点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所以,为分期履行的债务提供担保时,保证期间的起算应从最后一笔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算。
    2023-06-05
    268人看过
  • 诉讼时效在房产继承权纠纷中的作用
    房产继承纠纷诉讼时效为三年。自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房产继承纠纷属于民事纠纷,适用普通诉讼时效,期限为三年,最长不超过二十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房产纠纷诉讼时效是几年房产纠纷诉讼时效一般是三年。最长诉讼时效为二十年。如在诉讼时效的最后六个月内,确实不是由于原告的过错,而是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应当中止计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
    2023-07-05
    193人看过
  • 过了诉讼时效的债务纠纷
    一般来说,债权债务纠纷的诉讼时效为三年。民事权利一般在3年后法院不再予以保护,权利人将丧失胜诉权。在还款期满3年多后才找债务人要钱,确实过了诉讼时效,如果表示不愿偿还,就无法通过诉讼途径要回自己的钱款。债务纠纷的诉讼时效1、对于定期还款的民间借贷,诉讼时效为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逾期则丧失请求人民法院保护的权利。2、对于定期还款的民间借贷,债务人在约定期限届满后未履行债务而出具没有还款日期的欠款条,应当认定诉讼时效中断,从收到欠款条的第二天开始重新计算诉讼时效(三年)。3、对于不定期还款的民间借贷,也就是没有写明还款日期的民间借贷,不受诉讼时效规定的限制,但是受最长二十年保护期的限制。4、对于不定期的民间借贷,如果借款人明确表示拒绝还款的(当然由借款人举证证明其已经明确表示不予还款),则从借款人明确表示拒绝还款之日起适用三年的诉讼时效期间。5、对于超过诉讼时效期间的民间借贷,当事人双方就
    2023-07-07
    113人看过
  • 主债务与保证债务债务纠纷诉讼时效
    主债务与保证债务时效中断,是指正在进行中的时效,因一定事由使已经进行的时效统归无效。时效中断之后,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在一般保证的情况下,由于债权人必须首先向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仲裁,而不能直接单独起诉保证人,但是经过诉讼或者仲裁后,债权人要保证人承担责任时,可能已经过了保证债务的诉讼时效,对债权人是不公平的。因此,债权人向债务人主张权利后,主合同的诉讼时效中断,保证债务的诉讼时效也应当随之中断。但是连带责任保证的情况则有所不同,由于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可以直接向保证人主张权利,所以,当债权人主张权利后,保证期间就转化为诉讼时效,并从债权人主张权利之时开始起算。也就是说,在连带责任保证的情况下,主债务诉讼时效中断,保证债务的诉讼时效不中断。
    2023-06-05
    463人看过
  • 产生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形有哪些债务纠纷诉讼时效
    产生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形有哪些下列情形可以产生债权的诉讼时效中断,导致时效重新计算的的效果。(一)当事人一方直接向对方当事人送交主张权利文书,对方当事人在文书上签字、盖章或者虽未签字、盖章但能够以其他方式证明该文书到达对方当事人的;(二)当事人一方以发送信件或者数据电文方式主张权利,信件或者数据电文到达或者应当到达对方当事人的;(三)当事人一方为金融机构,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从对方当事人账户中扣收欠款本息的;(四)当事人一方下落不明,对方当事人在国家级或者下落不明的当事人一方住所地的省级有影响的媒体上刊登具有主张权利内容的公告的,但法律和司法解释另有特别规定的,适用其规定。前款第(一)项情形中,对方当事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签收人可以是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负责收发信件的部门或者被授权主体;对方当事人为自然人的,签收人可以是自然人本人、同住的具有完全行为能力的亲属或者被授权主体。
    2023-06-05
    342人看过
  • 关于民事诉讼的程序债务纠纷诉讼程序
    关于民事诉讼的程序民事案件分为两大类,一是平等主体之间因人身关系或财产关系所产生的民事纠纷案件,这类案件进入诉讼领域后就称之为民事诉讼案件;第二类是不具有民事权利义务之争的案件,它不具有纠纷性,如宣告公民死亡、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等,叫作非讼民事案件。《女童终身弱视谁之过》一案,为典型的由于民事纠纷引起的民事诉讼案件,值得探讨的是该案件经过了一审、检察院抗诉、再审、上诉,最后襄樊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了终审判决,这一系列的审判程序依据何在?对于已经生效的判决为何检察院可以抗诉?法院为何还需要再审且能够上诉?弄清这些问题将有利于我们对民事诉讼普通程序的了解。普通程序是民事诉讼中最通常适用的程序,它适用于一般的民事纠纷案件,包括第一审程序、第二审程序及审判监督程序。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实行两审终审制。我国民事审判第一审程序又包括普通程序和简易程序,第一审普通程序是通
    2023-06-05
    135人看过
  • 执行中的诉讼保全
    一、执行中的诉讼保全(一)保全执行是指在取得终局的、确定的法律文书以前,为防止由于一方当事人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致使判决、裁定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证据可能灭失或以后难以取得,而采取的旨在维持标的物现状,确定和保护证据的强制措施。(二)保全执行包括财产保全、证据保全两方面内容,以财产保全为主。(三)保全执行应坚持强制措施与法制教育相结合的原则,主动争取案件当事人或者有关部门的配合、支持,注重社会效果,维护社会稳定。对涉及区直企业、油田三大中直企业和有偿还能力的公用事业(学校、教育、医疗卫生)等企事业单位,必须慎用保全措施,保全执行情况应当及时向主管院长汇报。(四)保全执行工作由立案庭或者审判业务庭组织实施。法官在执行公务时,必须两人以上,着装整齐,举止文明,并按规定向有关人员出示工作证和执行公务证。(五)保全执行必须依据保全裁定,按法定程序组织实施。在仲裁程序中申请财产保全的,未经人民法院作
    2023-03-19
    387人看过
  • 超过诉讼时效的债权可行使抵消权吗债务纠纷诉讼时效
    超过诉讼时效的债权可行使抵消权吗抵消,又称“充抵”,是指二人互付债务且给付种类相同时,各得以其对他方的债权充抵自己对他方的债权,从而使各自的债务在对等的额度内相互消灭,由此产生的权利称抵消权。在抵消中,主动抵消的一方称为主动债权人,被抵消的一方称为被动债权人。抵消权的行使在现实的经济生活中具有重要的法律意义。其一,抵消使得当事人本应履行的债务不再履行,从而简便了债权满足的途径,节省了费用。如抵消权的行使不必经过拍卖手续,即可迅速获得债权的满足。其二,有担保的作用,可以有效地保护债权人的权利。如果一方当事人在对方当事人清偿能力下降的情况下,将自己对对方的债务与对方对自己的债务相抵消。这样就可以迅速地使自己的债权得到清偿,避免将来可能发生这样的情况:即自己清偿了对方的债权,而对方却失去了清偿的债权的能力。另外,在一方当事人破产时,对方当事人为履行所交付的财产,将被作为破产财产在破产人的诸债权人
    2023-06-05
    253人看过
  • 有关于借贷纠纷诉讼时效
    借贷纠纷诉讼时效为三年。借贷纠纷是指因借用他人财物不能按时归还,在借用人与出借人之间产生的纠纷。一般借贷纠纷是一种民事法律关系,应受民事法律调整,不产生刑事责任。但是,如果行为人以借贷为名,行诈骗财物之实,则应以诈骗罪论处。借贷纠纷诉讼时效是从什么时间算起?借贷的诉讼时效从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2023-07-25
    88人看过
  • 诉讼中债务人的举证债务纠纷诉讼程序
    一、证明当事人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1、当事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其身份证明资料,如身份证或户口本等。2、当事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主体登记资料,如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由工商登记机关出具的工商登记清单、社团法人登记证等。3、当事人名称在诉争的法律关系发生后曾有变更的,应提交变更登记资料。二、证明买卖关系存在的证据1、《购销合同》、《供货协议》;2、订(定)货单;3、证明口头协议成立和生效的证据,如证人证言、实际履行凭证。三、证明协议履行情况的证据1、交、收货凭证:交货单、送货单、提货单、收货单、入库单、运单;2、证明尚欠货款的凭证:结算清单、欠条、还款计划、还款承诺书,其它能证明欠货款事实的信函等。3、收货方提出质量异议的证据:信函、证人证言、有关单位的证明、检验报告书、客户投诉、退货及索偿的证据。
    2023-06-14
    409人看过
  •  分析债权债务纠纷诉讼时效的相关内容
    债权债务纠纷的时效性可以通过诉讼时效来处理。根据法律规定,该时效为三年。诉讼时效的计算从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损害及义务人之日起开始。但是,如果权利损害超过了二十年,人民法院将不再保护。如果情况有特殊原因,当事人可以申请延长诉讼时效。债权债务纠纷的时效性可以通过诉讼时效来处理。根据法律规定,该时效为三年。诉讼时效的计算从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损害及义务人之日起开始。但是,如果权利损害超过了二十年,人民法院将不再保护。如果情况有特殊原因,当事人可以申请延长诉讼时效。 债 权 债 务 诉 讼 时 效 可 以 延 期 吗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债权人或者债务人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可以延期。因此,债权
    2023-09-13
    254人看过
换一批
#民法典总则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诉讼时效,是能够引起民事法律关系发生变化的法律事实,又称消灭时效,是指权利人在一定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即在某种程度上丧失请求利益的时效制度。设立诉讼时效制度的主要目的,是促进法律关系安定,及时结束权利义务关系的不确定状态,稳定法律秩序,降低交... 更多>

    #诉讼时效
    相关咨询
    • 房屋纠纷诉讼时效,债务纠纷诉讼时效
      云南在线咨询 2023-02-28
      房屋纠纷诉讼时效和债务纠纷诉讼时效均为三年,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计算。
    • 关于保全在诉讼中的法律效力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4-14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
    • 关于诉讼中的债务纠纷如何处理
      新疆在线咨询 2022-10-23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一条“离婚时,原为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的规定,夫妻一方借款只要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未直接借款一方就要对该债务承担还款责任。离婚双方对夫妻共同债务负连带清偿责任。r离婚后,夫妻共同债务的承担,具有如下特征: 1、所负债务必须是夫妻共同债务,这是责任承担的基础。只有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设定的债务或夫妻双方从所负债务中分享利益的债务,才是共同债务。 2、债权
    • 无因监管之债的诉讼时效债务纠纷诉讼时效
      新疆在线咨询 2022-10-22
      无因管理之债的诉讼时效管理人因无因管理行为产生的给付必要管理费用、赔偿损失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从无因管理行为结束并且管理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本人之日起计算。本人因不当无因管理行为产生的赔偿损失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从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管理人及损害事实之日起计算。返还不当得利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从当事人一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不当得利事实及对方当事人之日起计算。
    • 如何执行诉讼保全债务
      海南在线咨询 2021-11-29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05条规定,债务人的财产不能满足保全请求,但对第三人有到期债权的,人民法院可以依债权人的申请裁定该第三人不得对本案债务人清偿,该第三人要求偿付的,由人民法院提取财务或价款,可见法院对被执行人诉讼中被告的到期债权采取诉讼保全的实际意义是非常明确的,其通过法院的保全可以使第三人停止向被告人支付款项,从而使原告实现权利多了一种可能性,但是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