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委员会搭车棚要审批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05 17:41:57 202 人看过

业主委员会搭车棚是需要审批的,必须通过规划部门的审核,且要业主同意,没有人投诉才行。需让本地城乡规划行政审批的人员作介绍,再让建设方拿出改变规划的申请,然后需让业主委员会盖章进行说明,原本的图纸和改变后的图纸也要由他们上交给本地的规划部门。

一、耐力板雨棚的优缺点是什么呢

(一)从安装角度考虑,由于它的密度为1.2千克每平方米,在体积一样时,重量只有玻璃的一半,而且比玻璃更方便运输安装,还能够减轻建筑物的重量。

不过在实际安装的时候,也要考虑到外界的环境是否对材料有影响,不然会导致接缝的地方出现变形或开裂。

(二)从市营的密封胶角度考虑,密封胶质量不恰当就会导致耐力板上层出现漏水,需优先选择三元乙丙橡胶或丁基。

(三)从板材的设计角度考虑,由于玻璃与石材的物理性质和耐力差别很大,像是正常玻璃的热胀系数只有耐力板的七分之一,此时就会使得板材之间的缝隙比玻璃大得多,因此我们必须提前计算好,不可以完全照搬玻璃屋顶的经验。

二、业主大会召开程序

(一)发布公告。业主大会召开会议前15日,业主委员会或召集人应当将召开会议的内容以书面形式向物业小区内业主公告。物业小区的业主大会会议,应当同时告知所在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区、县级市国土房管局。

(二)征询意见。业主委员会或召集人发放征询意见表或选票,将业主大会议事内容书面征询物业小区内业主意见。业主自己或者委托代理人填写征询意见表或选票,并签名有效。

(三)回收统计意见。业主委员会或召集人可通过设立投票箱、上门或寄挂号信等形式回收物业小区内业主意见,进行综合意见或统计票数,进行表决,邀请所在地街道、居委会指导、监督,或请公证处公证。业主委员会或召集人发放和回收征询意见表和选票可分步骤进行。

(四)通报大会议事决定。业主大会会议应当由业主委员会或召集人作书面记录并存档。业主委员会或召集人必须在公告栏通报业主大会议事决定的时间,通报征询意见和选票结果,接受物业小区内业主的查询和监督。业主委员会或召集人将业主大会的议事决定自会议结束后3日内以书面形式在物业小区内公告,并将有关材料送所在区、县级市国土房管局备案。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06日 11:0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业主委员会相关文章
  • 业主委员会受居委会管理吗
    业主委员会不受居委会管理。业委会,是小区业主通过业主大会选取的业主代表,组成的业主自助自管机构。居委会和业委会都是为居民服务的机构,不同在于业委会仅为本小区的业主服务,而居委会是为整片地区居民服务的机构,而且居委会具备一定的政府职能,比如民警工作站、党务工作站等。业委会单纯为本小区居民提供服务,同时代理小区全体业主,和物业公司等第三方服务机构签订各类合同。一、小区业委会签订物业合同的程序1、物业公司应在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终止前三个月,向小区业委会提出续约申请,并提交续约合同草案;2、业主委员会在接到物业公司的续约申请后30日内,召开业主大会,商议并投票表决是否同当前的物业服务企业继续签约;3、经业主大会表决,同意续约后,由业委会提交物业服务协议的草案文本,报业主大会审议(或公示后征集业主意见);4、物业服务协议经业主大会审议通过后,由业委会通知物业服务企业进行签约;5、签订物业服务协议后,
    2023-06-22
    185人看过
  • 业主公开批业主委员会不构成名誉侵害
    不满业主工作,通过张贴公开信的方式进行批评是否侵犯业主委员会的名誉权呢?本文案例法官作出不构成侵犯名誉权的判决。主任以名誉侵权起诉被驳回因不满小区业主委员会的工作,3位业主以张贴公开信的方式,对业委会主任进行了批评,并呼吁改组业委会。此举惹恼了业委会主任,她在起诉时认为,业主的公开信侵犯了她的名誉权,要求被告3位业主赔礼道歉、消除影响,并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3000元。近日,闵行区法院对此案作出了一审判决,认为业主张贴公开信是行使监督权的体现,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诉业主散发传单侵犯名誉今年7月间,张某等3位业主在闵行区一住宅小区多处张贴公开信,对业主委员会主任陈女士的工作作风表示不满,认为她独断专横,一意孤行,严重违反集体领导,分工负责的原则,应该主动引咎辞职,并呼吁改组现在的业委会。陈女士是闵行区一小区的业委会主任,她认为业主张先生等3人以张贴传单的形式,已造成自己名誉被侵,故诉至法院,请
    2023-06-10
    210人看过
  • 小区维权非要业主委员会吗
    一、小区维权非要业主委员会吗最好是成立业主委员会,业主委员会,是指由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代表组成,代表业主的利益,向社会各方反映业主意愿和要求,并监督物业管理公司管理运作的一个民间组织,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业主委员会由业主大会会议选举产生,由5至11人单数组成。二、物业最怕的三个投诉方法(一)业主举报或者投诉物业管理方面乱收费,那么市、区物价部门会进行检查,进而给物业带来不便;(二)业主可以去自来水公司、供电公司反映情况,也可以到县级以上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投诉(三)业主对于物业管理公司管理质量不满,可以到业主委员会进行投诉举报,业主委员会有权作出处理。三、业主不合理维权形式(一)非暴力的不合作或对抗手段。颁布了相关法律条例,但业主们的上述行为鲜有依法进行,大多演变成妨碍甚至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个别人还受到治安管理条例的处罚,结果得不偿失,与其合法的初衷背道而驰。(二)暴力手段。出现交涉不成的
    2023-04-14
    421人看过
  • 业主委员会成员必须是业主本人吗
    业主委员会成员必须是业主,其次应当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具有一定组织能力。一、业主委员会是法人组织的吗业主委员会不是法人组织。业主委员会不是特别法人,业主委员会应属非法人组织。业主委员会在成立起来以后,不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对外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非法人组织是不具有法人资格,但是能够依法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的组织。非法人组织包括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专业服务机构等。业主委员会应属非法人组织原因,系依法成立并向政府房管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系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代表业主与业主大会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与物业管理相关的合同、履行合同;依法接受法律监督,代表业主对物业管理活动中的行为进行投诉。对物业公用部位、共用设备有占有支配权。既然法律法规赋予业主委员会在一定范围内相应的权利义务,则在相应的民事法律关系中就应有其诉讼地位,二者必须统一。业主委员会能否做原告受多种原因影响,我国目
    2023-03-01
    153人看过
  • 业主委员会筹备组成员可以成为业委会成员吗
    一、业主大会筹备组成员是否能参与业委会业主大会筹备组的组长由乡镇、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担任,不是业主,不能当选业委会成员,筹备组其他成员是业主代表。由物业管理区域内由业主选举出的业主代表组成,通过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代表业主的利益,向社会各方反映业主意愿和要求,并监督和协助物业服务企业或其他管理人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业主大会执行机构,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一十条因标的物不符合质量要求,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买受人可以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解除合同。买受人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解除合同的,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出卖人承担。二、成立首次业主大会筹备组。(一)关于筹备组成员的条件。首次业主大会筹备组成员应当由住宅业主、非住宅业主和建设单位组成,其中住宅业主应当有不少于10名业主(不包括被推荐的业主)推荐。(二)联名业主报送资料。小区内热心公益的业主应当互相联络,有5~15名业主
    2023-03-23
    107人看过
  • 业主委员会之《业主公约》的主要内容
    《业主公约》的主要内容主要是:(1)除第一次业主大会以外,以后各次业主大会举行的时间、地点、召集人和主持人;(2)业主大会的职权;(3)业主大会的议案提交办法和对议案的表决办法;(4)业主委员会候选人的条件和产生办法;(5)业主委员会委员的人数和选举办法;(6)业主委员会委员的待遇和任期;(7)业主委员会委员的罢免程序;(8)业主的权利和义务;(9)《业主公约》的生效条件;(10)修改《业主公约》的条件和程序。
    2023-06-10
    388人看过
  • 业主委员会与业主自治委员会的职能差异
    业主委员会和业主自治委员会的区别如下:1、业主委员会,是由物业管理区域内由业主选举出的业主代表组成,通过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代表业主的利益,向社会各方反映业主意愿和要求,并监督和协助物业服务企业或其他管理人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业主大会执行机构,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2、基层自治组织,是依照法律,由居民选举的成员组成居民委员会,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制度。业主能起诉业主委员会吗业主不能起诉业主委员会。业主委员会不作为,可以召开业主大会,直接罢免业主委员会的成员,重新选举业主委员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经业主委员会或者百分之二十以上业主提议,认为有必要变更业主委员会委员的,由业主大会会议作出决定,并以书面形式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告。业主委员会委员资格终止的,应当自终止之日起三日内将其保管的档案资料、印章及其他属于业主大会所有的财物移交给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五条业主委员会执
    2023-07-13
    214人看过
  • 业主委员会与监督委员会区别
    业主委员会和业主监督委员会的区别如下:1、概念不同,业主监督委员会会是经物业产权人大会选举产生,由产权人和使用人代表组成,代表和维护房地产产权人、使用人合法权益的房屋管理自治组织。业主委员会,是指由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代表组成,代表业主的利益,向社会各方反映业主意愿和要求,并监督物业管理公司管理运作的一个民间组织,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2、权利和义务不同,业主委员会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事项,召集业主大会会议,报告物业管理的实施情况;代表业主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及时了解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监督和协助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一、没交房可以成立业主委员会吗没交房能成立业主委员会。但是有一定的成立条件具体如下:1、由业主委员大会选举产生;2、人数为5至11人;3、业主委员会委员是物业管理区域内符合条件的业主;4、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
    2023-04-06
    273人看过
  • 业委会主任可以开除委员吗
    如果是业主委员会的主任,并没有权利开除物业管理人员,因为物业管理人员,并不归业委会的主任管理,他没有权利开除物业管理人员。一、业委会到期后未改选,是否可继续工作业委会到期后未改选,不可继续工作。业委会一般指业主委员会,是指由物业管理区域内由业主选举出的业主代表组成,通过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代表业主的利益,向社会各方反映业主意愿和要求,并监督和协助物业服务企业或其他管理人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业主大会执行机构,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业主委员会,是指由业主选举产生,是业主行使共同管理权的一种组织形式。一般情况下,业主委员会有两种产生方式,一是首届业主委员会由小区全体业主投票选举产生,二是根据小区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约定的规则进行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通常为5至11人,也可以根据小区情况在议事规则或管理规约中对委员人数进行约定。业主委员会由业主大会会议选举产生,由5至11人单数组成,业主委员会委员应当是物业管
    2023-03-22
    320人看过
  • 什么是业主委员会?业主委员会能不能代表业主起诉
    什么是业主委员会?业主委员会能代表业主起诉吗?I.什么是业主委员会?所谓业主委员会,是由物业管理领域的业主代表组成的民间组织,代表业主的利益,向社会各方反映业主的意愿和要求,监督物业的管理和运营服务公司。业主委员会的权利基础是全体业主对物业的所有权。它代表物业所有人,管理和监督与物业有关的一切重大事项。物业服务企业或其他管理人员根据业主的委托,对建筑区域内的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进行管理,接受业主的监督。业主对建筑物享有上述权利,但业主的权利是分散的,因此必须有一个代表全体业主的组织来落实和保护其合法权益,这就构成了业主委员会制度形成的理论条件。业主委员会是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履行相应的法律职责。二是业主委员会能否代表业主起诉?业主委员会的职责决定了它是物业管理领域诉讼的合格主体。《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九条规定,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依法履行职责,不得作出与物业管理无关的决定,
    2023-05-31
    236人看过
  • 商铺有必要成立业主委员会吗?
    可以。一般来说,首次成立业主委员会,只要满足以下任一条件,便可召开首次业主大会,同时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一、出售并交付使用的建筑面积达到开发商规划面积的五十以上。二、首批物业交付满两年,并且入住率超过三十的三、首批物业费交满三年以上的。业主委员会成立条件还有,必须召开首次业主大会,到会业主(物业管理区)至少一半以上;须有合法并完善的《业主公约》、《业主委员也会章程》等文件,并报批具有投票权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通过;公布成立结果、相关资料,经小区大多数业主核实无误后进行备案。商铺业主委员会成立流程1、提出申请物业管理小区(大厦)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业主5人以上联名可向该小区(大厦)所在的街道办事处(或镇人民政府,下同)书面提出申请,填报《首届业主(代表)大会筹备小组成立申请表》,成立首届业主委员会:(1)物业已交付使用的建筑面积达到50%以上;(2)物业已交付使用的建筑面积达到30%以上不足5
    2023-07-21
    51人看过
  • 业主委员会任期多久以及业主委员会的权利
    一、业主委员会任期多久业主委员会每届任期2-3年,可连选连任,业主委员会由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委员由业主担任,业主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在业主委员会委员中推选产生。一般说来,一个物业管理区域成立一个业主委员会,根据物业管理区域规模大小,由5-15人组成。如北京新规定:凡商品房、经济适用房入住率超过50%,或首户入住已满2年的新建居住小区,均可组建业主委员会。二、业主委员会的权利业主委员会的权利如下:1.召集业主大会会议,修订业主公约、业主委员会章程;2.代表业主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3.及时了解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监督和协助物业管理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4.审议年度管理工作计划、年度费用预算;5.监督公共建设、公共设施的合理使用;6.监督业主公约的实施;7.业主大会赋予的其他职责。三、业主委员会工作的职责有哪些1.制定和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
    2023-04-10
    167人看过
  • 搭建铁棚合法吗
    土地管理
    一、搭建铁棚合法吗搭建铁棚也属于建设行为,也要使用土地,所以应当经过建设主管部门审批。你未经审批,当然不合法,相关部门可以对你进行处罚。就算在租用或自留地设置农用龙骨架都需要报备和提出申请,更何况有顶和围护结构的铁皮棚子。如果不报备,村中大队或者乡村管理部门会将其定为违建或违规结构,到时候又面临各种折腾,很麻烦的。二、临时搭建铁棚需要去哪里办理手续在城市规划区内进行临时建设的,必须向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定点,经审查同意后,向土地管理部门办理临时用地手续,再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发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临时建设工程的使用期限不得超过两年。确需延长使用期限的,须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临时建设工程使用期满,使用单位或者个人必须夫条件自行拆除。临时建设工程在使用期限内,因国家建设需要拆除,使用单位或者个人必须在规定期限内无条件自行拆除,交还临时用地,国家不予安置和补偿。三、临时搭建铁
    2023-04-22
    359人看过
  • 业主委员会能办执照吗
    一、业主委员会能办执照吗业主委员会成立后,业主委员会不是从事经营的单位,是不需要办理营业执照的,但是要到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和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备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五条规定,消费者享有对商品和服务以及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进行监督的权利。消费者有权检举、控告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和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中的违法失职行为,有权对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提出批评、建议。二、业委会有营业执照吗业委会没有营业执照。业主委员会成立后,业主委员会不是从事经营的单位,是不需要办理营业执照的,但是要到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和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备案。业主委员会委员应当由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具有一定组织能力的业主担任。业主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在业主委员会成员中推选产生。《物业管理条例》第十六条规定,业主委员会应当自选举产生之日起
    2023-06-15
    427人看过
换一批
#小区物权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业主委员会是由业主选举产生的执行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共事务的组织,代表业主的利益,行使合法权利,并承担相应义务和责任。 业主委员会负责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共事务的管理和服务,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促进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和谐与稳定。 业主委员会需要遵守相... 更多>

    #业主委员会
    相关咨询
    • 业委会主任是否要审批?
      福建在线咨询 2022-10-29
      业主委员会委员以书面方式提出辞职请求的,由业主委员会三分之一以上委员或者持有20%以上投票权数的业主提议,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根据业主大会的授权,可以决定是否终止其委员资格
    • 业主委员会不作为,业主能起诉业主委员会吗
      江西在线咨询 2023-01-14
      业主委员会不作为,业主不能起诉业主委员会,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条件。但可以召开业主大会,直接罢免业主委员会的成员,重新选举业主委员会。
    • 物业与业主委员会合同业主要要签吗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10-19
      这个合同文本,从形式上,不需要(业主们)签署,只需要有物业服务企业和业主委员会印章,形式上即有效。但是,业主委员会加盖印章,则必须满足下列条件:该合同文本的内容、或至少是物业费费率、服务标准等重大事项的内容,应该经过本小区业主人数、所占面积“双过半”的同意才可以。否则,业主委员会的行为侵犯了业主们的表决权和共同决定权。将令小区陷入物业管理活动危机的境地。作为物业服务企业,也应该审核业主委员会的盖章
    • 成立业主委员会的条件?业主委员会审议流程有哪些?
      陕西在线咨询 2021-10-28
      成立业主委员会的条件:1、入住率达到50%以上的;2、第一批房地产交付2年,入住率超过30%的;3、第一批房地产交付3年。业主委员会由业主大会选举产生,由5人到11人组成业主委员会。业主委员会委员应当是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并符合下列条件:(一)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二) 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三) 遵守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管理规约,模范履行业主义务;(四) 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公正廉洁
    • 业主委员会委员中能否有非业主委员
      甘肃在线咨询 2023-02-02
      业主委员会作为业主自治管理物业区域的机构,其组成人员应该是业主。物业服务区域中的承租人、其他实际使用物业的人员、有关行政机构或者组织的人员都不能成为业主委员会的委员,不能代替业主行使物业自治管理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