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议之诉的申请方式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7 20:03:48 441 人看过

提起执行异议之诉的主体为两类,分别为案外人和当事人。当事人理论上可以分为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但被执行人不能提起执行异议之诉,如此,民诉法中规定的当事人实际上仅指申请执行人。申请主体具体可分为案外人和申请执行人。

提起执行异议之诉的条件是什么

1、案外人提起执行异议之诉的条件

《民诉法解释》第三百零五条规定,案外人提起执行异议之诉,除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外,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案外人的执行异议申请已经被人民法院裁定驳回;(二)有明确的排除对执行标的执行的诉讼请求,且诉讼请求与原判决、裁定无关;(三)自执行异议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提起。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七条的规定,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该法律规定的基础上,《民诉法解释》按照两类申请主体分别规定了提起执行异议之诉的条件。

2、申请执行人提起执行异议之诉的条件

《民诉法解释》第三百零六条规定,申请执行人提起执行异议之诉,除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外,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依案外人执行异议申请,人民法院裁定中止执行;(二)有明确的对执行标的继续执行的诉讼请求,且诉讼请求与原判决、裁定无关;(三)自执行异议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提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21日 04:0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中止执行相关文章
  • 有权对仲裁裁决执行的异议的人申请异议之诉条件有哪些
    案外人向人民法院申请不予执行仲裁裁决或者仲裁调解书的,应当提交申请书以及证明其请求成立的证据材料,并符合下列条件:1、有证据证明仲裁案件当事人恶意申请仲裁或者虚假仲裁,损害其合法权益;2、案外人主张的合法权益所涉及的执行标的尚未执行终结;3、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人民法院对该标的采取执行措施之日起三十日内提出。提起执行异议之诉的条件需有明确的排除对执行标的执行的诉讼请求,且诉讼请求与原判决、裁定无关,其中原判决、裁定宜解释为包括仲裁机关发生法律效力的、依法应当由法院执行的裁决书、调解书等在内的法律文书。考虑到只有仲裁当事人才能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案外人不能成为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主体,故案外人如果对作为执行依据的仲裁裁决和仲裁调解书有异议,在符合一定条件的情况下,有权对仲裁裁决执行案件申请不予执行。一、仲裁裁决的效力是什么?仲裁裁决的效力是指仲裁裁决生效后所产生的法律后果。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
    2023-03-28
    106人看过
  • 反诉提出管辖异议的方式
    一、反诉提出管辖异议的方式关于反诉和管辖权异议,我们需要明确指出的是,这两项程序并不是可以同步进行的。当遇到被驳回的管辖异议时,您有权利申请申诉一次,但是如果没有新的理由支持,最终可能仍然无法获得成功。关于反诉,我必须告诉您的是,必须在举证期限届满之前提出。因此,如果您需要同时采用以上两种处理方式,建议您遵循以下顺序进行操作:首先,向原审法院提交反诉请求,相当于认可了原审法院的管辖权,这样您便不再具备再次提出管辖权异议的资格;其次,如果您先选择提出管辖权异议,而法院经过审核裁定异议成立,那么该案件将会被移交至具有管辖权的其他法院,同时原来的审理期间也将重新计算。此时,根据法律规定,您仍有机会在新的举证期间内提交反诉请求。换言之,正确的顺序应该是先提出管辖权异议,然后再提出反诉。《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
    2024-07-21
    379人看过
  • 申请管辖权异议的方式和审查机关有哪些
    一、管辖权异议的审查机关首先,对刑事诉讼审判管辖权异议进行审查的机关应该是正在进行审理法院的上一级法院。这是因为必须吸取我国现行的民事、行政诉讼法中对管辖权异议审查机关规定的教训:现行民事、行政诉讼法中对管辖权异议审查机关是正在进行审判的法院。上述规定在诉讼实践中存在严重的缺陷:正在进行审判的法院由于利益驱动、地方保护主义以及其他原因,往往会找种种借口驳回申请人的请求,而申请人此时往往又会上诉,二审法院又要进行审理。这样会使当事人对法院产生严重的对立情绪,有损法院的公正形象,而且使诉讼时间人为的不合理延长,不利于诉讼效率的提高。实际上,有些国家也采取了类似做法,例如日本刑事诉讼法典第17条规定,管辖权异议“应当向直属上级法院提出转移管辖的请求。”德国刑事诉讼法典第四条第二款、第十三条第二款规定对管辖权异议“由共同的上级法院负责裁定。”因此将审判管辖权异议的审查机关赋予正在进行审理法院的上一
    2023-06-18
    128人看过
  • 异议之诉和诉讼的区别
    诉讼,俗称打官司,是指司法机关和案件的当事人,在其他诉讼参与人的配合下,为处理案件所进行的全部活动。民事、经济、行政诉讼有三个基本阶段,即起诉、审判、执行。在诉讼过程中,司法机关处于主导地位,当事人则基于诉讼法所确定的权利和义务,在司法机关的主持下进行活动。起诉是民事、行政、刑事自诉法律关系主体根据法律赋予的诉权,当自己的权益被侵害后,请求国家保护权利的一个民事权利,也是启动国家保护机器的一个前提。根据法律诉讼的不告不理原则,法院是不会主动调整、干预民事主体之间的事情,只有通过起诉这一程序,法院才会介入之间,通过国家权力确认民事法律关系的是非。起诉针对的是法院一审程序而言的。申诉是法律赋予当事人对已经生效的法律判决,通过提供证据来进行最后一次确认的程序,以此提供一个纠正错误裁判的程序。申诉针对的是法院已经生效的裁判做出的,法院不一定会立案或受理,针对的是再审程序。申诉是当事人等在案件的诉讼
    2023-03-11
    280人看过
  • 第三人撤销之诉后申请执行异议可以吗?
    不可以,因为两者本来就是不一样的。1、两者的本质不同。第三人撤销之诉本质是新诉,是对第三人实体权益的救济并且是第一次救济。案外人执行异议是特别救济程序。2、两者适格主体范围不同。第三人撤销之诉的适格主体是“因不能归责于本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的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和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并且第三人必须是原审诉讼案件外的第三人。案外人执行异议的主体,法律没有明确规定,案外人申请再审之诉的主体主要是指物权人但不限于物权中的所有权人。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按照启动程序的先后,当事人只能选择一种相应的救济程序,不能同时启动两种程序,且
    2023-04-19
    477人看过
  • 被申请执行人执行异议之诉可以提起吗?
    一、被申请执行人执行异议之诉可以提起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被执行人提起的事执行异议,并不是执行异议之诉。二、《民事诉讼法》中的执行异议指什么?执行异议指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三、被执行人确实没钱怎么
    2023-04-18
    298人看过
  • 诉讼保全异议申请的期限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二十九条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及其他资金的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年。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申请执行人申请延长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前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续行期限不得超过前款规定期限的二分之一的规定。诉讼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不能执行或难以执行的案件,在对该案判决前,依法对诉讼标的物或与本案有关的财物采取的强制性措施。人民法院在决定采取诉讼保全措施前,可令申请人提供担保,拒绝提供担保的,驳回诉讼保全申请。对情况紧急的,人民法院可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并立即采取诉讼保全措施。当事人不服诉讼保全裁定的,可以申请复议。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一、诉讼保全的方式有哪些申
    2023-04-01
    202人看过
  • 申请异议登记的条件,申请异议登记的流程
    一、申请异议登记的条件申请异议登记的条件如下:1.异议登记的申请人为利害关系人,未经利害关系人的申请不动产登记机构不得自行启动异议登记。2.异议登记以登记簿记载权利人不同意变更登记为前提。在提出异议登记之前,利害关系人事先是提出过更正登记的,在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或者不动产登记机关不同意更正登记的条件下,更正登记申请人就可以提出异议登记。3.申请异议登记需要经过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的书面同意。二、申请异议登记的流程申请异议登记的流程如下:1.当事人准备好一份房屋异议登记申请书。在申请书请将申请人、被申请人、申请事项、申请理由等事项详细写清楚,会方便房屋交易中心的人员办理相关手续。2.携带本人身份证、结婚证、申请书到不动产所在地的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异议登记手续。房地产交易中心一般会设有专门办理不动产异议登记手续的柜台。根据柜台工作人员的要求,申请人填写相关的表格。3.交纳异议登记费。4.领取房地
    2023-07-09
    358人看过
  • 执行异议之诉诉讼请求如何主张
    执行异议之诉的诉讼请求一般是主张对执行标的物停止执行,执行异议之诉是案外人在执行程序中不服执行异议裁定,主张对法院查封、扣押、冻结的执行标的享有排除执行的民事权益而向执行法院提出的诉讼,如果该起诉符合法定条件,则法院会在七日内予以立案,如果不符合法定条件,则法院会裁定不予受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024-05-04
    354人看过
  • 异地管辖异议申请会撤诉吗
    一、异地管辖异议申请会撤诉吗在涉及到远程诉讼的情境中,拒绝的步骤如下所述:如果在审查过程中发现该案的确存在管辖权方面的争议,也就是说在该地的法庭对于您的事务并无法定的审判权限,那么在这个时候,您就有权在规定的回应期限内向法庭提交管辖权异议,请求法庭将该案转交给本地相应的法院进行审理。接下来,法庭会依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做出公正的裁决,以确认或者否认其是否具有审理该案的权力。在提出管辖权异议的过程中,原告是有权利向法庭申请撤销诉讼的,而法庭也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来审查原告的申请,如果申请符合条件,则法庭会批准撤诉。此外,法庭还会依法对当事人提出的管辖权异议进行审查,如果异议成立,法庭会裁定将案件移送到有管辖权的法院进行审理。最后,如果当事人没有提出管辖权异议,但经过法庭的自主审查后发现本庭确实不具备管辖权,那么法庭也会将案件移送给有管辖权的法院进行审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七条人
    2024-07-05
    242人看过
  • 机动车驾驶人进行交通信用异议申请的方式
    机动车驾驶人、所有人如何进行交通信用异议申请、受理、处理程序以及信用修复机动车驾驶人要提出申请,填写文明交通信用记录异议申请表等程序。还有机动车驾驶人还可以有期满自动修复和申请修复的办法。《江苏省机动车驾驶人文明交通信用管理办法》的适用对象是哪些《江苏省机动车驾驶人文明交通信用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适用对象主要包括我省机动车驾驶人和机动车所有人,机动车驾驶人是指持有我省机动车驾驶证的人员;所有人是指在我省注册登记机动车的自然人。一是限定适用对象为机动车驾驶人和机动车所有人。截止去年底,我省机动车保有量1755万辆,机动车驾驶人2192万人,占户籍人口的28%。交通信用管理在全国无先例可循,需要在实践中逐步探索完善,而机动车、机动车驾驶人是道路交通源头管理、路面管理的重点,增强机动车驾驶人、所有人的文明交通意识,规范交通行为,不仅可以维护道路交通安全畅通,而且可以示范带动其他交通参与者文明出
    2023-05-05
    132人看过
  • 被申请人对行政复议决定有异议的救济方式有哪些?
    一、被申请人对行政复议决定有异议的救济方式有哪些?被申请人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可在规定期限内提起行政诉讼。15天内向法院起诉,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起诉,视为放弃诉讼权利。《行政诉讼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是共同被告;复议机关改变原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复议机关在法定期限内未作出复议决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起诉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起诉复议机关不作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两个以上行政机关作出同一行政行为的,共同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共同被告。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所作的行政行为,委托的行政机关是被告。行政机关被撤销或者职权变更的,继续行使其职权的行政机关是被告。二、行政救济的具体途径有哪些?行政救济的途径有行政复议、
    2023-02-06
    286人看过
  • 执行异议之诉可以追加被告吗,执行异议之诉的期限
    一、执行异议之诉可以追加被告吗执行异议之诉可以追加被告,原告根据自己利益的需要,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下,可以申请追加被告。但是,在原告没有申请追加被告的情况下,被告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是否可以向法院申请追加第三方为共同被告,这一问题目前尚无定论。二、执行异议之诉的期限执行异议之诉的期限是十五日。案外人、当事人对执行异议裁定不服,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执行异议之诉的,由执行法院管辖。执行异议之诉,是指当事人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实体权利存有争议,请求执行法院解决争议而引起的诉讼。执行异议之诉是执行救济的重要途径之一。《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利害关系人
    2023-06-06
    130人看过
  • 申请执行人执行异议之诉具体流程是什么
    一、申请执行人执行异议之诉具体流程是什么如需向法院提起书面异议,您须提交相应的申请书。一旦人民法院收到该项书面异议,将会在15个工作日内进行严格审核。若申请异议的理由成立,则法院将作出裁定,中止相关执行行为;反之,若申请异议的理由不成立,法院将依法予以驳回。当争议方当事人、第三方或者其他利益攸关者提出异议时(此种情况涵盖了执行异议以及第三方异议),他们应向立案部门提交如下材料:首先,必须提交一份详细的异议书,并按照对方当事人的数量加上一份的方式提交。其次,对于以个人名义提出申请的申请人,需提供其有效身份证件或户籍证明的复印件;而对于以法人或其他组织名义提出申请的申请人,则需提交其合法的营业执照或其他注册登记资料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身份证明书及其身份证复印件。最后,若申请人委托他人代为申请,则需提交由委托人亲笔签名或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明确注明委托事项与代理人的权限范围;若委托代
    2024-04-08
    403人看过
换一批
#执行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中止执行是指在执行过程中,由于出现了一些特殊情况,使得执行程序需要暂时停止进行,待特殊情况消失后再继续执行。中止执行的原因通常包括: 1、案件涉及重大法律问题或政策问题,需要进一步研究和明确法律责任; 2、案件涉及特殊情况,需要给予当事人一... 更多>

    #中止执行
    相关咨询
    • 商标异议成功提请申请的方式是什么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3-07-15
      商标异议成功提请申请的方式是: 1、向专利复审委员会提交复审请求书,说明理由,必要时还应当附有关证据。请求人在提出复审请求或者在对专利复审委员会的复审通知书作出答复时,可以修改专利申请文件; 2、但是,修改应当仅限于消除驳回决定或者复审通知书指出的缺陷。
    • 违章申诉异议回答方式有哪些
      海南在线咨询 2023-02-05
      当事人到主管公安机关或者上一级公安交通管理机关提出申诉。同时携带以下材料:行政复议申请书、身份证复印件、驾驶证、行驶证、《行政处罚决定书》或者《公安机关强制措施凭证》复印件。如果有其他人代理申诉的,除了携带上述材料外,还需要提交一份《委托代理授权书》。
    • 什么人有权申请父子关系异议之诉
      贵州在线咨询 2022-11-04
      孩子的父方或母方可以提起亲子关系异议之诉;另外,成年子女也可以提起亲子关系异议之诉。
    • 对方不服异地起诉,我怎么是否可以申请异地异议申请,怎么申请
      陕西在线咨询 2022-10-10
      对方已经起诉到法院,其他部门不会受理,你只能应诉。原告应向那家法院起诉呢法律规定:向被告所在地或纠纷发生地法院起诉。
    • 申请执行异议之诉裁定驳回起诉怎么办?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6-28
      执行异议申请被法院驳回,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