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标志管理条例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3 06:40:27 270 人看过

1996年7月13日国务院令第202号发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特殊标志的管理,推动文化、体育、科学研究及其他社会公益活动的发展,保护特殊标志所有人、使用人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特殊标志,是指经国务院批准举办的全国性和国际性的文化、体育、科学研究及其他社会公益活动所使用的,由文字、图形组成的名称及缩写、会徽、吉祥物等标志。

第三条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特殊标志,受本条例保护。

第四条含有下列内容的文字、图形组成的特殊标志,不予登记:

(一)有损于国家或者国际组织的尊严或者形象的;

(二)有害于社会善良习俗和公共秩序的;

(三)带有民族歧视性,不利于民族团结的;

(四)缺乏显著性,不便于识别的;

(五)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

第五条特殊标志所有人使用或者许可他人使用特殊标志所募集的资金,必须用于特殊标志所服务的社会公益事业,并接受国务院财政部门、审计部门的监督。

第二章特殊标志的登记

第六条举办社会公益活动的组织者或者筹备者对其使用的名称、会徽、吉祥物等特殊标志,需要保护的,应当向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登记申请。登记申请可以直接办理,也可以委托他人代理。

第七条申请特殊标志登记,应当填写特殊标志登记申请书并提交下列文件:

(一)国务院批准举办该社会公益活动的文件;

(二)准许他人使用特殊标志的条件及管理办法;

(三)特殊标志图样5份,黑白墨稿1份。图样应当清晰,便于粘贴,用光洁耐用的纸张印制或者用照片代替,长和宽不大于10厘米、不小于5厘米;

(四)委托他人代理的,应当附代理人委托书,注明委托事项和权限;

(五)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文件。

第八条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收到申请后,按照以下规定处理:

(一)符合本条例有关规定,申请文件齐备无误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日内,发给特殊标志登记申请受理通知书,并在发出通知之日起2个月内,将特殊标志有关事项、图样和核准使用的商品和服务项目,在特殊标志登记簿上登记,发给特殊标志登记证书。

特殊标志经核准登记后,由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公告。

(二)申请文件不齐备或者有误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自10日内发给特殊标志登记申请补正通知书,并限其自收到通知之日起15日内予以补正;期满不补正或者补正仍不符合规定的,发给特殊标志登记申请不予受理通知书。

(三)违反本条例第四条规定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日内发给特殊标志登记申请驳回通知书。申请人对驳回通知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驳回通知之日起15日内,向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复议。

前款所到各类通知书,由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送达申请人或者其代理人。因故不能直接送交的,以国各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公告或者邮寄之日起的20日为送达日期。

第九条特殊标志有效期为4年。自核准登记日起计算。特殊标志所有人可以在有效期满前3个月内提出延期申请,延长的期限由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决定。特殊标志所有人变更地址,应当自变更之日起1个月内报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第十条已获准登记的特殊标志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任何单位和个人可以在特殊标志公告刊登之日至其有效期满的期间,向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明理由并提供相应证据,请求宣告特殊标志登记无效:

(一)同已在先申请的特殊标志相同或者近似的;

(二)同已在先申请注册的商标或者已获得注册的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

(三)同已在先申请外观设计专利或者已依法取得专利权的外观设计专利相同或者近似的;

(四)侵犯他人著作权的。

第十一条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自收到特殊标志登记无效申请之日起10日内,通知被申请人并限其自收到通知之日起15日内作出答辩。

被申请人拒绝答辩或者无正当理由超过答辩期限的,视为放弃答辩的权利。

第十二条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自收到特殊标志登记无效申请之日起3个月内作出裁定,并通知当事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15日内,向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复议。

第三章特殊标志的使用与保护

第十三条特殊标志所有人可以在与其公益活动相关的广告、纪念品及其他物品上使用该标志,并许可他人在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使用该标志的商品或者服务项目上使用。

第十四条特殊标志的使用人应当是依法成立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工商户

特殊标志使用人应当同所有人签订书面使用合同。

特殊标志使用人应当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月内,将合同副本报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备案,并报使用人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存查。

第十五条特殊标志所有人或者使用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其所在地或者行为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使用人停止使用该特殊标志,由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撤销所有人的特殊标志登记:

(一)擅自改变特殊标志文字、图形的;

(二)许可他人使用特殊标志,未签订使用合同,或者使用人在规定期限内未报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备案或者未报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存查的;

(三)超出核准登记的商品或者服务范围使用的。

第十六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侵权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侵权商品,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擅自使用与所有人的特殊标志相同或者近似的文字、图形或者其组合的;

(二)未经特殊标志所有人许可,擅自制造、销售其特殊标志或者将其特殊标志用于商业活动的;

(三)有给特殊标志所有人造成经济损失的其他行为的。

第十七条特殊标志所有人或者使用人发现特殊标志所有权或者使用权被侵害时,可以向侵权人所在地或者侵权行为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投诉;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受理特殊标志侵权案件投诉的,应当依特殊标志所有人的请求,就侵权的民事赔偿主持调解;调解不成的,特殊标志所有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八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受理特殊标志侵权案件,在调查取证时,可以行使下列职权,有关当事人应当予以协助,不得拒绝:

(一)询问有关当事人;

(二)检查与侵权活动有关的物品;

(三)调查与侵权活动有关的行为;

(四)查阅、复制与侵权活动有关的合同、帐册等业务资料。

第四章附则

第十九条特殊标志申请费、公告费、登记费的收费标准,由国务院财政部门、物价部门会同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制定。

第二十条申请特殊标志登记有关文书格式由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制定。

第二十一条经国务院批准代表中国参加国际性文化、体育、科学研究等活动的组织所使用的名称、徽记、吉祥物等标志的保护,参照本条例的规定施行。

第二十二条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13日 04:5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消费者相关文章
  • 特殊标志申请费用是多少
    一个特殊标志在一个类别上申请登记为一件特殊标志登记申请。在一个类别上无论指定多少个商品或者服务项目,每件特殊标志登记申请费都一样,具体的费用要按照注册大厅的规定缴纳。特殊标志登记申请补正程序(一)简要说明1、直接到商标注册大厅办理的,如申请文件不齐备或者有误的,商标局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0日内向申请人发出特殊标志登记申请补正通知书。申请人应自收到通知之日起15日内予以补正。期满不补正或补正后仍不符合规定的,商标局不予受理申请,向申请人发出特殊标志登记申请不予受理通知书。2、委托他人办理的,如申请文件不齐备或者有误的,商标局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0日内向代理人发出特殊标志登记申请补正通知书。代理人应自收到通知之日起15日内予以补正。期满不补正或补正后仍不符合规定的,商标局不予受理申请,向代理人人发出特殊标志登记申请不予受理通知书。(二)办理申请人或代理人按要求补正后,将申请书件送回或邮寄至商标局。
    2023-06-13
    439人看过
  • 特殊标志的申请人是什么
    特殊标志的申请人是应是举办社会公益活动的组织者或筹备者。申请人有权利对其名称及缩写、徽记、吉祥物等向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登记申请。申请特殊标志登记可以直接办理,也可以委托他人代理。委托他人代理的应当交送代理委托书一份,代理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内容和权限。特殊标志的保护期限特殊标志有效期为四年,自登记核准之日起计算。特殊标志所有人可以在有效期届满前3个月内提出延期申请,延长的期限由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决定。办理申请特殊标志登记办理申请特殊标志登记应填写特殊标志登记申请书。申请书包括下列内容和项目:1:申请人名称、地址、并加盖申请人印章;2:批准机关及批准文号;3:特殊标志种类(文化、体育、科研或其他)及其设计说明;4:特殊标志名称(须写全称)、申请保护期间(时间不超过四年,保护期自核准登记之日起计算);5、该社会公益活动的活动名称、活动期间、活动场所及活动内容;6、申
    2023-04-17
    234人看过
  • 特殊标志的有效期为多久
    特殊标志有效期为四年,自登记核准之日起计算。特殊标志所有人可以在有效期届满前3个月内提出延期申请,延长的期限由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决定。特殊标志所有人可以在有效期届满前3个月内提出延期申请。一、特殊标志的概念此定义包括以下三个方面的要件:1:特殊标志的使用范围必须是经国务院批准举办的全国性或者是国际性的社会公益活动;2:申请使用特殊标志的活动必须是文化、体育、科学研究及其他社会公益活动;3:特殊标志的内容是指由文字、图形组成的名称及缩写、徽记、吉祥物等。二、特殊标志的申请人特殊标志的申请人是应是举办社会公益活动的组织者或筹备者。申请人有权利对其名称及缩写、徽记、吉祥物等向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登记申请。申请特殊标志登记可以直接办理,也可以委托他人代理。委托他人代理的应当交送代理委托书一份,代理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内容和权限。三、办理申请特殊标志登记办理申请特殊标志登记
    2023-06-01
    187人看过
  • 特殊标志与商标的区别在哪里
    (1)权利所有人的对象不同特殊标志的权利所有人是指经国务院批准举办的全国性和国际性的文化体育、科学研究及其他社会公益活动的组织者或筹备者。注册商标的权利所有人是商品的生产者或经营者。(2)使用的目的不同特殊标志的使用目的是将所募集的资金,用于特殊标志所服务的社会公益事业,取之于民,用之于民。注册商标的使用目的是商品的生产者或经营者为了出售自己的商品,为了盈利,并区别于其他商品生产者或经营者的商品,吸引消费者。(3)使用及保护的范围内不同特殊标志可以使用在与其公益活动相关的所有商品或服务项目上。注册商标限定使用在核定使用的商品项目上,并在该范围内受到保护。(4)时效性不同特殊标志的有效期为4年。需要延长期限的,由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决定。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10年。期满后可以续展注册,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10年,而且可以无限期地重复续展。(5)适用的法律不同我国的《特
    2023-06-13
    174人看过
  • 使用特殊标志的意义有哪些
    1.标志设计不仅是实用物的设计,也是一种图形艺术设计。它与其它图形艺术表现手段既有相同之处,又有自己的艺术规律。它必须体现前述的特点,才能更好地发挥其功能。由于对其简练、概括、完美的要求十分苛刻,即要成功到几乎找不至更好的替代方案的程度,其难度比之其它任何图形艺术设计都要大得多。2.别性是企业标志重要功能之一。市场经济体制下,竞争不断加剧,公众面对的信息纷繁复杂,各种logo商标符号更是数不胜数,只有特点鲜明、容易辨认和记忆、含义深刻、造型优美的标志,才能在同业中突显出来。它能够区别于其它企业、产品或服务,使受众对企业留下深刻印象,从而提升了logo设计的重要性。3.随着企业的经营和企业信息的不断传播,标志所代表的内涵日渐丰富,企业的经营活动、广告宣传、文化建设、公益活动都会被大-众接受,并通过对标志符号的记忆刻画在脑海中,经过日积月累,当大-众再次见到标志时,就会联想到曾经购买的产品、曾
    2023-06-01
    249人看过
  • 特殊标志知识产权如何保护
    特殊标志受保护的条件有哪些特殊标志必须满足三个条件:第一,该标志使用在文化、体育、科学研究及其他社会公益活动中;第二,该项公益活动的级别必须是全国性和国际性的;第三,还必须是经国务院批准举办的。不具备上述条件的标志不属于特殊标志,无法获得特别法的保护,只能寻求商标法和著作权法的保护。例如,**电视台“心连心”全国义演的标志就属于特殊标志,而某位歌星演唱会使用的标志就不符合保护条件。另外经国务院批准代表中国参加国际性文化、体育、科学研究等活动的组织所使用的名称、徽记、吉祥物等标志的保护,也参照该条例的规定施行,中国奥委会、世博办的中英文名称、使用的标志就可据此予以保护。受保护的标志包括由文字、图形组成的名称及缩写、会徽、吉祥物等。与商标法一样,某些内容的文字、图形组成的特殊标志不予登记:有损于国家或者国际组织的尊严或者形象的,例如国旗、国徽、“红十字”、“红新月”的名称等;有害于社会善良习俗
    2023-04-30
    423人看过
  • 知识产权的特殊标志有哪些?
    知识产权中特殊标志的规定是:特殊标志,是指经国务院批准举办的全国性和国际性的文化、体育、科学研究及其他社会公益活动所使用的,由文字、图形组成的名称及缩写、会徽、吉祥物等标志。一、什么是商标名称?商标名称的含义是:品牌或者公司的名称。且商标名称组成要素包括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颜色组合和声音等。且能够将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商品与他人的商品区别开,不得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二、注册商标的禁止条件有哪些首先,申请注册的商标应当有显著特征,便于识别,并不得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其次下列标志不得作为商标使用:(一)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国歌、军旗、军徽、军歌、勋章等相同或者近似的,以及同中央国家机关的名称、标志、所在地特定地点的名称或者标志性建筑物的名称、图形相同的;(二)同外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等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该国政府同意的除
    2023-04-07
    255人看过
  • 不予登记的特殊标志有哪些
    含有下列内容的文字、图形组成的特殊标志,不予登记:(一)有损于国家或者国际组织的尊严或者形象的;(二)有害于社会善良习俗和公共秩序的;(三)带有民族歧视性,不利于民族团结的;(四)缺乏显著性,不便于识别的;(五)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申请特殊标志登记需要哪些材料?申请特殊标志登记,应当填写特殊标志登记申请书并提交下列文件:(一)国务院批准举办该社会公益活动的文件;(二)准许他人使用特殊标志的条件及管理办法;(三)特殊标志图样5份,黑白墨稿1份。图样应当清晰,便于粘贴,用光洁耐用的纸张印制或者用照片代替,长和宽不大于10厘米、不小于5厘米;(四)委托他人代理的,应当附代理人委托书,注明委托事项和权限;(五)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文件。特殊标志登记的延期申请(一)应提交的申请书件:1、特殊标志登记延期申请书。2、证明申请人主体资格的文件及复印件(原件经比对后退还),或
    2023-06-05
    300人看过
  • 特殊标志登记申请前的查询
    根据《特殊标志管理条例》的规定,申请登记的特殊标志与已在先申请的特殊标志相同或者近似,或者与已在先申请注册的商标或者已获得注册的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任何单位和个人可以在特殊标志公告刊登之日至其有效期满的期间,向商标局申明理由并提供相应的证据,请求宣告特殊标志登记无效。因此,特殊标志登记申请人在申请登记前最好进行查询,确认是否存在与之相冲突的在先商标权利和特殊标志权利。(详见“商标注册申请前的查询”)
    2023-04-23
    451人看过
  • 特殊标志判断侵权的标准是什么
    一、特殊标志所有人可以在与其公益活动相关的广告、纪念品及其他物品上使用该标志,并许可他人在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使用该标志的商品或者服务项目上使用。二、特殊标志的使用人应当是依法成立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工商户。特殊标志使用人应当同所有人签订书面使用合同。特殊标志使用人应当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月内,将合同副本报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备案,并报使用人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存查。三、特殊标志所有人或者使用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其所在地或者行为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使用人停止使用该特殊标志,由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撤销所有人的特殊标志登记:(一)擅自改变特殊标志文字、图形的;(二)许可他人使用特殊标志,未签订使用合同,或者使用人在规定期限内未报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备
    2023-06-01
    94人看过
  • 商标与特殊标志的联系是怎样的
    特殊标志是指经国务院批准举办的全国性和国际性的文化、体育、科学文化研究及其社会公益活动所使用的,由文字、图行组成的名称及缩写,会徽,吉祥物等标志。特殊标志登记申请、使用和保护的形式,特殊标志的组成要素等都与注册商标有非常类似的共同点,从某种角度上说,特殊标志是特殊类型的商标。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也同样主管全国性特殊标志的管理工作。在特殊标志所有人授权许并签定书面许可使用合同的情况下,特殊标志使用人可以将被许可的特殊标志与使用人的注册商标使用在同一商品或服务上。特殊标志与商标的不同(1)权利所有人的对象不同特殊标志的权利所有人是指经国务院批准举办的全国性和国际性的文化体育、科学研究及其他社会公益活动的组织者或筹备者。注册商标的权利所有人是商品的生产者或经营者。(2)使用的目的不同特殊标志的使用目的是将所募集的资金,用于特殊标志所服务的社会公益事业,取之于民,用之于民。注册商标的使用目的是
    2023-06-01
    389人看过
  • 哪些特殊标志不得作为商标使用?
    根据《商标法》第10条的规定,下列标志不得作为商标使用:(1)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勋章相同或者近似的,以及同中央国家机关所在地特定地点的名称或者标志性建筑物的名称、图形相同的;(2)同外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相同或者近似的,但该国政府同意的除外;(3)同政府间国际组织的名称、旗帜、徽记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该组织同意或者不易误导公众的除外;(4)与表明实施控制、予以保证的官方标志、检验印记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授权的除外;(5)同红十字、红新月的名称、标志相同或者近似的;(6)带有民族歧视性的;(7)夸大宣传并带有欺骗性的;(8)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或者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不得作为商标。但是,地名具有其他含义或者作为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组成部分的除外;已经注册的使用地名的商标继续有效。这条禁用规定的理论基础在于民法中
    2023-04-23
    258人看过
  •  特殊标志的有效期是多长时间?
    该段内容讲述特殊标志的有效期为4年,自核准登记之日起计算。所有人可以在有效期满前3个月内提出延期申请,延长的期限由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决定。同时,所有人变更地址,应当自变更之日起1个月内报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备案。特殊标志的有效期为4年,自核准登记之日起计算。特殊标志所有人可以在有效期满前3个月内提出延期申请,延长的期限由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决定。特殊标志所有人变更地址,应当自变更之日起1个月内报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核 准 特 殊 标 志 需 要 多 长 时 间 ?根据我国《广告法》的规定,核准特殊标志需要多长时间呢?根据《广告法》第13条的规定,核准特殊标志需要5个工作日。特殊标志是指需要经过特殊审批程序才能使用的标志,如药品广告、烟草广告等。因此,在申请特殊标志核准时,企业需要按照规定的时间进行申请,以确保广告的合规性。特殊标志的有
    2023-09-11
    299人看过
  •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特殊标志侵权案件的处理是怎样的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受理特殊标志侵权案件,在调查取证时,可以行使下列职权,有关当事人应当予以协助,不得拒绝:(一)询问有关当事人;(二)检查与侵权活动有关的物品;(三)调查与侵权活动有关的行为;(四)查阅、复制与侵权活动有关的合同、帐册等业务资料。相关知识: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的种类和量刑第一、假冒注册商标罪(《刑法》第213条):假冒注册商标罪是指违反国家商标管理规定,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标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行为、本罪所指的犯罪行包括四个方面。一是必须有使用他人已经注册的商标的行为(假冒他人未经注册的商标即不构成);二是这种使用必须是没有经过注册商标所有人的许可;三是必须是在同一品种商品上使用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四是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的行为必须是情节严重的才构成犯罪。这四个条件须同时具备。第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刑法》第214条):是指销售假冒他
    2023-06-13
    406人看过
换一批
#反不正当竞争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消费者
    相关咨询
    • 特殊标志有何作用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7-16
      1.标志设计不仅是实用物的设计,也是一种图形艺术设计。它与其它图形艺术表现手段既有相同之处,又有自己的艺术规律。它必须体现前述的特点,才能更好地发挥其功能。由于对其简练、概括、完美的要求十分苛刻,即要成功到几乎找不至更好的替代方案的程度,其难度比之其它任何图形艺术设计都要大得多。 2.别性是企业标志重要功能之一。市场经济体制下,竞争不断加剧,公众面对的信息纷繁复杂,各种商标符号更是数不胜数,只有特
    • 特殊标志的法律保护
      云南在线咨询 2021-11-04
      特殊标志的法律保护是:特殊标志的所有人向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登记,以保护特殊标志。而且特殊标志的使用者应当是依法设立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工商户。
    • 特殊标志是什么意思
      澳门在线咨询 2021-12-01
      特殊标志是指经国务院批准举办的从国际性或者是国际性的文化、教育、科学研究及其他社会公益活动所使用的由文字、图形组成的名称及缩写、徽记、吉祥物等标志。
    • 特殊标志的核准登记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2-15
      特殊标志是指经国务院批准举办的全国性和国际性的文化、体育、科学研究及其他社会公益活动所使用的,有文字、图形组成的名称及缩写、会徽、吉祥物等标志。特殊标志的核准登记工作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负责。特殊标志经核准登记后,在《商标公告》特殊标志专栏中公告。《特殊标志管理条例》;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特殊标志核准登记有关问题的通知》。
    • 特殊标志受保护的条件有哪些
      北京在线咨询 2023-09-08
      第一,该标志使用在文化、体育、科学研究及其他社会公益活动中; 第二,该项公益活动的级别必须是全国性和国际性的; 第三,还必须是经国务院批准举办的。不具备上述条件的标志不属于特殊标志,无法获得特别法的保护,只能寻求商标法和著作权法的保护。 《特殊标志管理条例》第十五条 特殊标志所有人或者使用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其所在地或者行为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