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行,计划单列市分行:
为了加强管理,统一操作程序,确保储蓄异地通存通兑业务的顺利进行,总行制定了《活期储蓄异地通存通兑业务应急付款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另各行见此文后,请于9月20日前将开户行指定所名称、联系电话及传真号上报总行储蓄部。
活期储蓄异地通存通兑业务应急付款办法
第一条为了维护银行信誉,保护储户利益及银行资金安全,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应急付款业务是指活期储蓄异地通存通兑业务由于通讯线路或电脑发生故障,不能及时排除,储户在异地24小时不能正常取款,而采取非正常办法办理的取款业务。(以下简称应急业务)
第三条活期储蓄异地通存通兑应急业务处理基本规定。
一、受理应急业务的范围,只限于活期存折业务,取款卡不办理应急业务。
二、办理应急业务必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经科技部门确认,通讯线路或电脑发生故障,次日无法恢复工作。
(二)储户急需用钱,理由正当,可在一定额度(5万元以内,只限一次)内给予应急处理。
(三)开户行能够向代理行查复储户存款余额。
(四)应急业务只限于储户本人申请办理,代理人不能办理应急业务。
(五)办理应急业务的储蓄所必须配备直拨长途电话、复印机、传真机等设备。
第四条应急业务的处理办法
一、代理行储蓄所
(一)各行可选择部分经营管理好、技术条件完备、交通便利的大型储蓄所办理应急业务。
(二)代理行受理应急业务时,需向储户解释由于通讯线路故障,只能采取应急办法进行付款,并介绍应急付款的有关规定,为保障储户存款安全,应特别强调办理该笔应急业务后,此账户即暂时冻结,储户须到原开户行指定所更新密码后,该账户(卡、折)方可继续使用。请储户理解、配合。
(三)代理行需将储户的活期存折密码、身份证、储户填写的取款凭条及《活期储蓄异地通存通兑应急业务申请书》传真给开户行。
(四)代理行收到开户行的《活期储蓄异地通存通兑应急业务申请书》的查复意见,核对无误后,手工登记取款凭条,办理付款手续。并向储户收取异地通存通兑手续费,经办人员开给储户手续费收据。同时划借方报单(附《活期储蓄异地通存通兑应急业务申请书复印件及查复意见的传真复印件、活期储蓄取款凭条复印件)到管辖行,由管辖行向开户行收回款项。
(五)代理行储蓄所账务处理的会计分录:
借:167其他应收款
贷:101现金
借:101现金
贷:511手续费收入
借:411分行辖内往来
贷:167其他应收款
通过分行辖内往来划管辖支行。
(六)代理行须登记《应急付款登记簿》,并将《活期储蓄异地通存通兑应急业务申请书》原件及查复意见的传真复印件、活期储蓄取款凭条作167其他应收款借方传票附件,送事后监督永久保管。
(七)管辖行通过划借报向开户行收回垫付款项。
二、开户行指定所
(一)各开户行以市行为单位,指定一个储蓄所为受理应急业务的储蓄所(简称指定所),负责受理查复代理应急业务申请人的账户资料。
(二)收到代理行传来的有关资料后,根据《活期储蓄异地通存通兑应急业务申请书》上标明的密码,由高级别操作员会同当日签到的操作员认真核实资料,查询余额是否足够,并作好一次性控制记录,进行账务处理后(无折交易),该账户(卡、折)暂时冻结。并将《活期储蓄异地通存通兑应急业务申请书》查复意见传真给代理行。待储户到指定所更新密码后,该账户解冻。
(三)开户行指定所账务处理的会计分录:
借:167其他应收款
贷:411分行辖内往来——划开户所
收到管辖行的借报后,会计分录:
借:411分行辖内往来
贷:167其他应收款
(四)开户行开户储蓄所账务处理
开户储蓄所收到指定所划来的借报,会计分录:
借:255活期储蓄
贷:411分行辖内往来
(五)开户行指定所须登记《应急付款登记簿》,并将《活期储蓄异地通存通兑应急业务申请书》注明查复意见后的复印件、代理行传真的取款凭条复印件及身份证复印件随传票送事后监督永久保管。
(六)开户所的管辖行收到代理行的联行借报,视同联行正常报单进行处理。
第五条由于通讯线路故障和电脑发生故障引起的应急业务,有别于活期储蓄异地通存通兑正常业务,采取由代理行经办储蓄所逐笔划借报的方法进行资金清算,不再纳入活期储蓄异地通存通兑系统。
第六条应急业务对于代理行和开户行都存在着一定的支付风险,因此该项业务的处理过程始终要坚持由高级别操作员会同当日签到的操作员双人办理。
第七条本办法自1997年10月1日起施行。
附:《活期储蓄异地通存通兑应急业务申请书》(略)
代理是法律术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是指代理人以被代理人(又称本人)的名义,在代理权限内与第三人(又称相对人)实施民事行为,其法律后果直接由被代理人承受的民事法律制度。 代理人在代理权限范围内实施代理行为。代理人以被代理...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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