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假药罪药品监督管理法规对立案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13 01:50:16 112 人看过

一、销售假药罪药品监督管理法规对立案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生产、销售的假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立案:

(一)含有超标准的有毒有害物质的;

(二)不含所标明的有效成份,可能贻误诊治的;

(三)标明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可能造成贻误诊治的;

(四)缺乏所标明的急救必需的有效成份的。

二、生产、销售假药罪的构成特征有哪些?

1、客体方面

侵犯客体是复杂客体,既侵犯了国家对药品的管理制度,又侵犯了不特定多数人的身体健康权利。药品,是指用于预防、治疗、诊断人的疾病,有目的地调节人的生理机能并规定有适应证、用法和用量的物质。国家制定了一系列关于对药品管理的法律和法规,建立了一套保证药品质量、增进药品疗效、保障用药安全的完整管理制度。生产、销售假药的行为构成对国家关于药品管理制度的侵犯,并同时危害到公众的身体健康。

2、客观方面

客观方面表现为生产者、销售者违反国家的药品管理法律、法规,生产、销售假药,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行为。违反药品管理的法律、法规主要是指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以及为贯彻该法而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办法》、《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上述法律和法规中就药品成分、药品标准、药品生产工艺规程、药品经营条件、药品监督等药品生产、经营和管理的内容作了明确规定。《刑法》规定:“本条所称假药,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规定属于假药和按假药处理的药品、非药品。”

生产假药的行为表现为一切制造、加工、采集、收集假药的活动,销售假药的行为是指一切有偿提供假药的行为。生产、销售假药是两种行为,可以分别实施,也可以既生产假药又销售假药,同时存在两种行为。按照法律关于本罪的客观行为规定,只要具备其中一种行为的即符合该罪的客观要求。如果行为人同时具有上述两种行为,仍视为一个生产、销售假药罪,不实行数罪并罚。生产、销售假药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即符合本罪成立的法定结果,这说明本罪在犯罪形态上属危险犯。而生产、销售假药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则属结果加重犯,对其处以较重的刑罚。

3、主体方面

犯罪主体为个人和单位,表现为假药的生产者和销售者两类人。生产者即药品的制造、加工、采集、收集者,销售者即药品的有偿提供者。

4、主观方面

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一般是出于营利的目的。当然,生产者、销售者是否出于营利目的并不影响本罪的成立。行为人的主观故意主要表现为有意制造假药,即认识到假药足以危害人体健康而对此持希望或放任的态度;在销售领域内必须具有明知是假药而售卖的心理状态,对不知道是假药而销售的不构成销售假药罪。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29日 12:3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犯罪形态相关文章
  • 销售假药罪管辖问题具体是如何规定的?
    销售假药罪的管辖权归公安机关所有。刑事案件的侦查由公安机关进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生产、销售假药也是属于经济犯罪之一,所以公安机关的经济侦查大队对假药犯罪也有管辖权的。对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时候,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一、生产销售假药罪怎么认定?1、认定生产、销售假药罪,重点在于确认犯罪对象是否为假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认定假药的标准是:(1)药品所含成份与国家药品标准规定的成份不符的;(2)以非药品冒充药品或者以他种药品冒充此种药品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药品,按假药论处:(1)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禁止使用的;(2)依照本法必须批准而未经批准生产、进口,或者依照本法必须检验而未经检验即销售的;(3)变质的;(4)被污染的;(5)使用依照本法必须
    2023-06-21
    317人看过
  • 生产销售假药罪立案标准,生产销售假药怎么判定?
    一、生产销售假药罪立案标准生产、销售的假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立案:(一)含有超标准的有毒有害物质的;(二)不含所标明的有效成份,可能贻误诊治的;(三)标明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可能造成贻误诊治的;(四)缺乏所标明的急救必需的有效成份的。二、生产销售假药怎么认定划清生产、销售假药罪与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类犯罪中其他罪的界限对于同时构成生产、销售假药罪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的,根据《刑法》第149条第2款规定的精神,应按处罚较重的生产、销售假药罪定罪处罚。这符合前述法条竞合的适用原则。生产、销售假药罪与生产、销售劣药罪的区别界限:犯罪对象不同:一个是假药,一个是劣药。犯罪形态不同:生产、销售假药罪是行为犯,而生产、销售劣药罪是实害犯,即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方构成犯罪。划清生产、销售假药罪与一般违法行为的界限。构成生产、销售假药罪的关键是生产、销售假药的行为是否足以产生严重危
    2023-02-28
    387人看过
  • 药品管理法如何定义假药
    药品管理法对假药的定义:1、药品所含成份与国家药品标准规定的成份不符;2、以非药品冒充药品或者以他种药品冒充此种药品;3、变质的药品;4、药品所标明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只要药品符合上述法律规定的四种情形之一,该药品即为药品管理法所规定的假药。对于生产与销售假药犯罪情节的认定是怎样的经省级以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设置或者确定的药品检验机构鉴定,生产、销售的假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认定为《刑法》规定的“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一)含有超标准的有毒有害物质的;(二)不含所标明的有效成份,可能贻误诊治的;(三)所标明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可能造成贻误诊治的;(四)缺乏所标明的急救必需的有效成份的。生产、销售的假药被使用后,造成轻伤、重伤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应认定为“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生产、销售的假药被使用后,致人严重残疾,三人以上重伤、十人以上轻伤或者造成其他特别
    2023-07-04
    291人看过
  • 如何加强药品执法监督管理?
    对药品的研制、生产、流通、使用全过程依法实行监督,对药品批发、零售企业分类监管,保证用药安全有效。加强《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英文缩写GSP)的监督实施,现有企业要按《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限期整改,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不予换发《药品经营企业许可证》和《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完善质量公告制度,改革药品抽验机制,严格处罚程序。加大执法力度,打击制售假劣药品和无证生产、经营药品的违法行为。取缔药品集贸市场,整顿中药材专业市场。加强对进口药品的管理。
    2023-06-09
    305人看过
  • 药品管理法对药品有哪些规定?
    药品管理法中药品包括用于预防、治疗、诊断人的疾病,有目的的调节人的生理机能并规定有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用法用量的物质,包括中药材、中药饮片、中成药、化学原料药及其制剂、抗生素、生化药品、放射性药品、血清、疫苗、血液制品和诊断药品。《药品管理法》中销售假药罪量刑标准是什么?销售假药罪判刑标准是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造成了严重危害或者严重情节的可以处3-10年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可以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最高是可以处死刑的,具体情况可以根据实际而定。《药品管理法》中没有关于销售假药罪量刑标准,销售假药罪的量刑标准在《刑法》中规定。《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生产、销售假药罪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2023-07-19
    374人看过
  • 药品销售行业的两高难题:假药销售与法律监管
    委托书委托人姓名:受托人姓名:委托人身份证:受托人身份证:委托事宜:委托人因在外地,不便前往市办理手续,特全权委托为我的合法代理人,代为前往相关部门办理本人手续并领取相关证明文书。受托人在委托权限内签订的相关文件我均予以承认,并自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受托人无转委托权。委托期限:自签署之日起至上述事项办完为止。被代理人签字(盖章)代理人签字(盖章)公民身份号码公民身份号码委托人签字(盖章)时间:【法律条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六十三条【代理的类型】代理包括委托代理和法定代理。委托代理人按照被代理人的委托行使代理权。法定代理人依照法律的规定行使代理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六十五条【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授权采用书面形式的,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权限和期限,并由被代理人签名或者盖章。销售假药罪吊销药品销售许可证吗不一定会被吊销销售许可证,药品管
    2023-07-03
    120人看过
  • 药品管理法生产销售假药罪的处罚是怎样的?
    一、药品管理法生产销售假药罪的处罚是怎样的?生产销售假药罪一般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但是如果情节严重的,处3-10年有期徒刑,根据我国《刑法》第141条规定,个人犯生产、销售假药罪的,生产、销售假药足以危害人体健康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50%以上2倍以下罚金;生产、销售假药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50%以上2倍以下罚金;生产、销售假药,致人死亡或者对人体健康造成特别严重危害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销售金额50%以上2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根据《刑法》第150条的规定,单位犯生产、销售假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按个人犯生产、销售假药罪的法定刑处罚。二、生产销售假药罪的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生产、销售伪劣商品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
    2023-04-20
    120人看过
  •  "如何判断销售假药罪是否达到立案标准?"
    这段内容讲述了想要定罪为销售假药罪所必须满足的标准。假药指的是药品中缺乏标明的急救必需的有效成分,或者含有超标准的有毒有害物质,或者不含标明的有效成分可能会导致误诊或误治,或者药品所标明的适应症或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可能会导致误诊或误治。因此,只有同时满足以上四个标准,才能被定罪为销售假药罪。想要定罪为销售假药罪,必须满足以下标准:1.药品中缺乏标明的急救必需的有效成分。2.药品中含有超标准的有毒有害物质。3.药品中不含标明的有效成分,可能会导致误诊或误治。4.药品所标明的适应症或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可能会导致误诊或误治。 销 售 假 药 罪 判 定 标 准 : 药 品 成 分 、 适 应 症 范 围 等 关 键 要 素销售假药罪是指销售明知是假药而非法销售的药品,或者销售明知是真药而以非药品冒充真药销售的药品的行为。其判定标准主要包括药品成分、适应症范围等关键要素。药品成分是指药品中
    2023-09-10
    57人看过
  • 什么是立案监督,对立案监督是如何规定的
    立案监督是指有监督权的机关/公民依法对立案活动进行监视/督促/审核的诉讼活动。立案监督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五百五十七条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行政执法机关,认为公安机关对其控告或者移送的案件应当立案侦查而不立案侦查,或者当事人认为公安机关不应当立案而立案,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受理并进行审查。人民检察院发现公安机关可能存在应当立案侦查而不立案侦查情形的,应当依法进行审查。人民检察院接到控告、举报或者发现行政执法机关不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经检察长批准,应当向行政执法机关提出检察意见,要求其按照管辖规定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第五百五十八条人民检察院负责控告申诉检察的部门受理对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立案或者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控告、申诉,应当根据事实、法律进行审查。认为需要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或者立案理由的,应当及时将案件移送负责捕诉的部门办理;认为公安机关立案
    2023-06-14
    180人看过
  • 中国对销售假药罪立案标准及其演变
    生产、销售假药的,应予立案追诉。但销售少量根据民间传统配方私自加工的药品,或者销售少量未经批准进口的国外、境外药品,没有造成他人伤害后果或者延误诊治,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除外。以生产、销售假药为目的,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本条规定的“生产”:(一)合成、精制、提取、储存、加工炮制药品原料的;(二)将药品原料、辅料、包装材料制成成品过程中,进行配料、混合、制剂、储存、包装的;(三)印制包装材料、标签、说明书的。医疗机构、医疗机构工作人员明知是假药而有偿提供给他人使用,或者为出售而购买、储存的,属于本条规定的“销售”。本条规定的“假药”,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规定属于假药和按假药处理的药品、非药品。是否属于假药难以确定的,可以根据地市级以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认定意见等相关材料进行认定。必要时,可以委托省级以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设置或者确定的药品检验机构进行检验。生产销售假
    2023-07-16
    283人看过
  • 销售假药两高司法解释规定售卖假药如何处罚?
    一、销售假药两高司法解释规定售卖假药如何处罚?销售假药两高司法解释规定售卖假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致人死亡或者对人体健康造成特别严重危害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生产、销售假药罪】生产、销售假药,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致人死亡或者对人体健康造成特别严重危害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条所称假药,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
    2023-04-28
    329人看过
  • 如何规范销售假药罪的处罚?
    对于销售假药罪的处罚标准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假药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规定,属于假药和处理假药的非药品。生产销售假药罪的概念及犯罪构成是怎样的生产、销售假药罪是指生产者、销售者违反国家药品管理法规,生产、销售假药,足以危害人体健康的行为。其构成要件如下:1、侵犯客体是复杂客体,既侵犯了国家对药品的管理制度,又侵犯了不特定多数人的身体健康权利;2、客观方面表现为生产者、销售者违反国家的药品管理法律、法规,生产、销售假药,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行为;3、主体为个人和单位,表现为假药的生产者和销售者两类人;4、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一般是出于营利的目的。《中华人
    2023-07-05
    169人看过
  • 销售假药罪是哪一章规定的?
    《刑法》中生产销售假药罪属于第三章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秩序罪的范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生产、销售假药罪,是指生产者、销售者违反国家药品管理法规,生产、销售假药,足以危害人体健康的行为。客观方面表现为生产者、销售者违反国家的药品管理法律、法规,生产、销售假药,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行为。违反药品管理的法律、法规主要是指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以及为贯彻该法而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办法》、《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一、生产假药的表现是什么?生产假药的行为表现为一切制造、加工、采集、收集假药的活动,销售假药的行为是指一切有偿提供假药的行为。生产、销售假药是两种行为,可以分别实施,也可以既生产假药又销售假药,同时存在两种行为。按照法律关于本罪的客观行为规定,只要具备其中一种行为的即符合该罪的客观要求。如果行为人同时具有上述两种行为,仍视为
    2023-06-25
    226人看过
  • 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市场监督处关于加强对过期药品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局药品稽查大队:根据《药品管理法》,为贯彻省局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工作会议精神,认真做好过期药品监督管理工作,防止过期药品重新流入市场,要求各市、州局、省局药品稽查大队要加强对辖区内过期药品监督管理工作,并对今年前三季度过期药品的回收、销毁的开展情况于10月25日前上报省局药品市场监督处。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市场监督处二○○六年十月十七日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市场监督处
    2023-04-23
    56人看过
换一批
#犯罪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犯罪形态是指犯罪成立后,在一定的行为发展阶段或者特定的时间、空间内的状态。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犯罪形态包括预备、实行、完成和未遂四个阶段。 预备阶段是犯罪行为的开始,尚未着手实施犯罪行为;实行阶段是犯罪行为的具体实施过程;完成阶段是犯罪行为... 更多>

    #犯罪形态
    相关咨询
    • 新药品管理法对药品监督体制是如何规定的?
      山西在线咨询 2022-10-29
      新修订的药品管理法规定:“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主管全国药品监督管理工作。国务院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与药品有关的监督管理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药品监督管理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与药品有关的监督管理工作。”“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配合国务院经济综合主管部门,执行国家制定的药品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
    • 关于立案监督销售假药案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8-12
      构成生产、销售假药罪的关键是生产、销售假药的行为是否足以产生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结果。实践中对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判断,一般来说应依赖于对假药这种物质和他人使用假药的可能性的事实判断。例如。对假药的成分、性质、效用的医学鉴定以及对他人使用假药的可能性的推断。对于虽属假药,但对人体健康不一定产生严重危害的情况,需进行具体鉴定,若药品本身不危害人体健康的,当然不能认定为构成本罪;若药品本身可能会对人体
    • 药品经营管理法销售假劣药的规定是什么
      上海在线咨询 2023-12-22
      对于生产销售较、劣药品的要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一定倍数的罚款,如果造成了严重的后果还要追究刑事责任,这是对于药品严格管理的必要手段,同时也是保证药品质量的手段,如果药品出现问题对于病人来说就是雪上加霜的事情,也是对人们健康的危害。
    • 新刑法对销售假药罪的处罚标准如何规定的,该如何规定的
      广东在线咨询 2023-08-31
      1、一般情况下是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2、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 药品假药立案标准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5-22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十七条规定: 生产(包括配制)、销售假药,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含有超标准的有毒有害物质的; (二)不含所标明的有效成份,可能贻误诊治的; (三)所标明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可能造成贻误诊治的; (四)缺乏所标明的急救必需的有效成份的; (五)其他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或者对人体健康造成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