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因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而转让已登记的地役权的,提供转让登记的材料包括《不动产登记证》、《地役权转让合同》等《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登记条例实施细则》因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而转让已登记的地役权的,当事人应当向不动产登记机关申请地役权转让登记登记证、地役权转让合同等必要材料。
需要申请地役权转让登记的,或者地役权分割转让,转让部分涉及已登记地役权的,当事人应当同时申请地役权转让登记,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当事人同时拒绝申请地役权转让登记的,应当提供书面材料。房地产登记机构办理转让登记时,应当同时办理地役权注销登记。地役权与相邻权的区别在于:(1)地役权与相邻权在遭受损害后的救济请求权不同。相邻关系受到侵害后,不能以相邻关系为依据提起损害赔偿诉讼,而应以侵害所有权行使为由提起诉讼。地役权受到损害后,受害人可以直接提出损害赔偿请求。(2)两者提供便利的内容也不同。地役权的设立是为了更好地行使权利人的权利,这是一个比较高的标准。相邻关系的规定是为了调和不同所有人的权利,对各自的权利给予一定的限制,使每个人都能共同使用,这就是达到使用的最低标准。(3)相邻关系通常发生在相邻的不动产上,而地役权并不要求相邻的土地,甚至相距较远的土地可以通过协议更有效地使用和经营。相邻关系的产生一般是自由的,而地役权的设立一般是有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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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地役权设立登记需提交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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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登记地役权首次登记所需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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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哪些材料申请已登记的地役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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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役权转让要登记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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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转让登记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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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役权,是按照合同约定利用他人的不动产,以提高自己不动产效益的权利。 在地役权法律关系中,为自己不动产的便利而使用他人不动产的一方当事人称为地役权人,也叫需役地人,将自己的不动产提供给他人使用的一方当事人称为供役地人。因使用他人不动产而获...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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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地役权注销登记需提交的材料西藏在线咨询 2022-10-30主题链接:申请地役权设立登记需提交的材料在房屋上设立地役权的,当事人可以申请地役权设立登记。根据《房屋登记办法》的规定,申请地役权设立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登记申请书;(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三)地役权合同;(四)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五)其他必要材料。对符合规定条件的地役权设立登记,房屋登记机构应当将有关事项记载于需役地和供役地房屋登记簿,并可将地役权合同附于供役地和需役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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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登记地役权转让的条件湖南在线咨询 2022-10-16地役权是一种独立的物权,在性质上属于用益物权的范围,是按照合同约定利用他人的不动产,以提高自己不动产效益的权利。 一、地役权的转让需要的条件如下: (一)需役地以及需役地上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部分转让时,转让部分涉及地役权的,受让人同时享有地役权。 (二)供役地以及供役地上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部分转让时,转让部分涉及地役权的,地役权对受让人具有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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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登记的地役权变更、转让或者消灭需要的材料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10-26已登记的地役权变更、转让或者消灭需要的材料根据《房屋登记办法》的规定,已经登记的地役权变更、转让或者消灭的,当事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申请变更登记、转移登记、注销登记:(一)登记申请书;(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三)登记证明;(四)证明地役权发生变更、转移或者消灭的材料;(五)其他必要材料。上一篇文章:申请地役权设立登记需提交的材料下一篇文章:没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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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转让登记的材料福建在线咨询 2023-02-21办理股权转让变更登记所需材料有: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 (2)企业申请登记委托书原件; (3)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核对原件); 由企业登记代理机构代理的,同时提交企业登记代理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本企业印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4)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和程序提交的决议或决定(原件); (5)向原股东以外的人转让的,提交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 (6)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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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役权转让要登记吗西藏在线咨询 2022-06-24地役权转让要登记。 根据法律规定,经依法登记的地役权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应当持地役权合同、不动产登记证明和证实变更的材料等必要材料,申请地役权变更登记: (一)地役权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等发生变化; (二)共有性质变更的; (三)需役地或者供役地自然状况发生变化; (四)地役权内容变更的;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供役地分割转让办理登记,转让部分涉及地役权的,应当由受让人与地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