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司并购的主要类型有哪些
1、按并购双方的产业特征划分,分为横向并购、纵向并购和混合并购。
2、按并购的实现方式划分分为承担债务式、现金购买式和股份交易式并购。
3、按照目标公司管理层是否合作划分分为善意并购和敌意并购。
4、按照并购的法律形式划分,分为吸收合并、创立合并和控股合并。
5、按照企业合并的性质进行分类,企业合并可以分为购买性质的合并和股权联合性质的合并。
6、法律依据:
根据《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二规定,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
二、公司收购与兼并的类型有哪些
1、按照并购后双方法人地位的变化情况划分
按照并购后双方法人地位的变化情况,可将上市公司并购划分为收购控股、吸收合并和新设合并。
(1)收购控股,是指并购后并购方存续,并购对象解散。
(2)吸收合并,是指并购后并购双方都不解散,并购方收购目标企业至控股地位。绝大多数此类并购都是通过股东间的股权转让来达到控股目标企业的目的。
(3)新设合并,是指并购后并购双方都解散,重新成立一个具有法人地位的公司。这种并购在我国尚不多见。
2、并购双方行业相关性划分
按照并购双方所处行业相关性,企业并购可以分为横向并购、纵向并购和混合并购。
(1)横向并购,是指生产同类产品或生产工艺相近的企业之间的并购,实质上是竞争对手之间的合并。
横向并购的优点在于:可以迅速扩大生产规模,节约共同费用,便于提高通用设备的使用效率;便于在更大范围内实现专业分工协作;便于统一技术标准,加强技术管理和进行技术改造;便于统一销售产品和采购原材料等。
(2)纵向并购,指与企业的供应商或客户的合并,即优势企业将同本企业生产紧密相关的生产、营销企业并购过来,形成纵向生产一体化。纵向并购实质上是处于生产同一种产品、不同生产阶段的企业间的并购,并购双方往往是原材料供应者或产品购买者,对彼此的生产状况比较熟悉,有利于并购后的整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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