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执行谁提供财产信息归谁不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4-04 23:50:44 328 人看过

一、强制执行谁提供财产信息归谁不

若被强制执行者未能遵照执行通知书中所规定的法定义务行事,应向法庭如实禀告目前及其自接获执行通知之日计起前一年内的资产状况。

若被强制执行者拒绝如此施行或提供虚报的信息,人民法院可基于行为情节的严重程度,对其实施相应的罚款或者拘留等处罚措施,同时也可能对被执行人或其法定代理人和关涉该案件的相关机构的首要负责人员或各级责任人实行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

被执行人本身就有报告财产的义务,被执行人需要在收到执行通知书以后报告前一年的财产情况,如果拒绝报告或虚假报告,要承担法律责任。

二、强制执行6个月后必须终结吗

该要求并非绝对必要。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强制执行通常应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完成;针对非讼类执行案件而言,则应该在立案之初的三个月之内完成。

此外,若遇到一些特殊状况导致无法按照这一标准完成执行,需经由本法院院长或副院长的批准方可进行延期处理。

在此情况下,申请人须在执行期界满之前五日提交延期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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